61# 道太极 哈哈!这个问题刚给一个老顽固说了。请移步这里吧!http://www.gxfxwh.com/viewthread.php?tid=20198&page=1&extra=#pid95255 其实这些话都是对儒家的绝对肯定!{:soso_e100:} |
简单几句: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没有回答“谁是道德的设立者”,“谁是违反道德的判断者”? 如果没有回答,那么它就不是什么”上述法庭“,因为它根本没解决任何问题。 社会道德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必须回答上述两个问题(3个压缩到2个)。。作为道德的”上诉法庭“必须能解决这两个最基本的问题。。否则无以成为其他道德的标准。。 如果说有回答,那么也只是”己“。。扩展到两个人的情况。。因为世人的道德观念并不相同,”己“和”己“之间有冲突有距离。。那么冲突和距离也是需要判断的,人们只可能处在社会之中。。也就是说它顶多是原则之一。。从处罚违反”己所不欲“原则来看,必有更高原则。。 想用”处罚与道德无关是另一个范畴“来逃避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的回答也就将道德的位阶降到其他东西之下了。也因为处罚和道德的目的都是为了你说的”维护自由意志“。那么处罚和道德之间至少不能相互矛盾。。 有人喜欢打架,你不喜欢打架。他打你并不违反这条原则,而你还手就违反原则了,你只能挨打。。你的小孩和别人的小孩打架了,你是该责备自己的小孩,还是该拉开就算?你并不希望自己的小孩被打,所以你的小孩是违反原则的,你应该责备他。但你也不愿意自己被责备,所以你也不该责备自己的小孩。”已所不欲“根本解决不了冲突,一旦试图解决必然违反原则。。所以,”己所不欲“这种道德,根本解决不了什么社会道德问题。。根本不可能是”上诉法庭“。。只可能是一个个人修养(私德)罢了。。 孔子本人也是在回答子贡自己”终身受用“问题时才这么提。。孟子将”己所不欲“缩减为”恻隐之心“,然后才能成为社会道德的其中一个原则,也不是什么”上诉法庭“。。你想比他们两位高明,还得多学习多动能才行。。 |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1-12-31 10:42 编辑 59# 顾如 看到这样的言辞,我感到十分羞愧; 这种羞愧决不是针对我个人的, 而是作为人类的一个分子而为人类的天赋竟然还可能处于这种实现状态而为人类感到羞愧。 这种情感有一种类似的样态: 当我看到伟人们高度的人性魅力,或论坛中时有出现的智慧火花时体会到同等强度的感动; 不同的是,这是由衷的赞叹,赞叹人类天赋的深湛与优美; 而之所以感动,是因为我看到了自己也具有类似的可能: 因此生命对我而言又进一步展示了其可能的意义与空间。 但思量之下,也就释然了。 因为同样是在顾如的言辞中,只要进行某种过滤,还是可以看到人性的光辉在闪耀。 顾先生指责我在一路抄袭他的帖子,如果撇开事实的话,就能看到这其中的情感和理性因素; 顾先生至少是明白抄袭与被抄袭之间在个人荣誉上的差别的; 如果说顾先生是昧着良心说假话,那就更说明他对荣誉是极为关切的。 所谓知耻近乎勇,何况顾先生已经达到了对“荣誉”迫切追求以至于不择手段的程度! 我向来认为,觉悟与实现之间的差距是非常有限的; 希望这在顾先生身上也同样有效:既然觉悟到“荣誉”的可贵,就会激发某种形式的追求; 即便是这样的方式,也总是比心灵空白来得可贵。 说这些话倒也并非仅仅是气愤之余的反唇相讥; 而是勉力自己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对人性失去信心; 因为那样一来所失去的就会更多,那样的人生就会变得苍白空洞。 |
【孔子告诉其他同学,宰予这个人一点良心都没有。】 ——有没有强制性? |
本帖最后由 顾如 于 2011-12-31 10:36 编辑 而且请不要随口胡说 我什么时候讲道德是为了别人? 墨家说了 利人才能利己。。 反而儒家才说”君子不言利“。。如果儒家只是嘴巴上不言利,而实际在利己。。那么你等于指责他们虚伪了。。呵呵。。像你这种自称没读过儒家的,还是不要凭空想象的好。。免得让人笑话。。 我前面只是告诉故我在:道德只存在于交互之中。。 这就是墨家所强调的”相“字。 |
看来你确实混乱了! 孟子因为墨家主张兼爱,曰:无父! 不是说他没有父亲没有母亲!没有父亲母亲的人能出生吗?这是常识哦! 而是说他的思想未找到根,还在是动物的思维,未至人的思维!{:soso_e120:} 这是说事实,讲道理,非强制也! 【孔子告诉其他同学,宰予这个人一点良心都没有。】 都叫他安自己的想法去做了,还是强制性吗? 孔子告诉其他同学,宰予这个人一点良心都没有。这是说明事实!这个你都搞不懂? 利人才能利己。。 墨家讲利人才能利己都是建立在人有德的基础上!墨家不去想人为何有德,如何增加其德,而只在有德之后的表面上大作文章!其是建空中楼阁乎? 人之所以知利人才能利己,在于其有道,有德,此才是关键,才是根!而不是在有道,有德之后,才去说怎么用,这是有为,其结果必败!说墨子无父,千真万确! |
56#、57# 顾如 从道德中看出“强制性”这是顾如所有言论中最为高明的结论; 当然,这种高明仅仅是指道德确实具有这种可能的前景; 只是道德的强制性是道德的奉行者自己加给自己的理性命令,而绝不是道德本身的自然属性; 因此,顾如在作出这个高明结论的同时,心灵状态却是处于非常不高明的层面上。 在道德自身之中发现对他人的强制性,这实在是一种匪夷所思的思维成果; 这种说法直接揭示了这个言说者根本不明白道德是何物。 儒家正是在这个问题上犯了根本性的政*治错误,试图用道德来达到社会约束力; 更企图对统治者构成某种程度的宪政性的制约; 正是由于道德完全不具备任何他在的强制性,造成了数千年儒家政*治实践的失败; 这也是统治者特别钟情于儒家思想的理论根源所在。 道德只能构成对道德者自在的约束; 这种约束更是随着道德实践者的实践而趋于强化,这就是我所说的道德内在稳定性; 但这仅仅是由道德者自己施加给自己的,因而是一种高度的道德自觉。 此时顾如应该能够看到可资发起攻击的二个机会: 其一,难道说社会公德不能造成对个体行为的压力吗? 是的,但这种压力不是他人的道德自身所能具备的; 而是来源于不道德者自己天赋的道德良知,其本质还是自我约束的。 得出这个结论有点困难,也算是我留给顾如的思考题吧。 第二点甚至是证明了我确实有抄袭顾如言论的嫌疑: ——难道儒家不是设想用道德来形成对社会、对统治者的限*制吗? 呵呵,如前所言,确是如此,但你所处的层面你自己明白; 而作为一个坚决的“踩儒者”却陷入道德强制论的泥潭,就更说明了你的所谓反儒也只是一种纯粹语言罢了。 这个结论同样有些弯,就算是我留给你的第二个思考题吧。 另外我想强调,儒家陷入浅层次的伦理政*治泥潭不只是孔子本人的错误; 这是一种世界性的问题,它是人类理性进步的初级阶段所必然表象出来的幼稚; 只可惜数千年后,有些人的头脑还处在那个年代的水平上,甚至远远不如。 此其二:道德自律与强制; |
我再次提醒几位,这里是对主题问题的深入讨论,而不是争论,更不赞成互相反诘 |
57# 顾如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没有回答“谁是道德的设立者”,“谁是违反道德的判断者”? 顾如的这个自以为有力的质问反复提出,看来似乎是智珠在握了; 其实这只不过是显示了这位先生没有仔细看主贴,或者说至少是没有理解主贴的主旨所在。 主贴的题目是“儒家恕道,理性典范”; 整个行文也是围绕恕道的理性来源展开,结论也是明白无疑的: “如果我们不考虑宗教与神话的联想,这只能是基于人类理性的逻辑判断。” “它是基于人类理性最基本法则的逻辑推论,因而具有最为坚实的真理性。” “直至今天,道德哲学领域也没有超越这个表达优美的理性原则。” 顾如不能理解人类理性何以能够成为道德的“设立者”和“裁判者”; 这实际上是揭示了他的某种预设:道德应该有一个人格化的“设立者”和“裁判者”; 这种思维模式所展示的正是一个无聊的批评者——所谓“踩儒者”——的非理性面目; 他们以某种与儒家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的理论水准所作的肤浅预设来攻击被其误读了的理性体系。 这样的预设根本就与思考无关,因为任何思考都会进一步提出: ——这个人格化的道德设立者又是依据什么来设立道德原则或道德教条的? 于是这类思考就必然导向道德设立者人格背后的根源; 于是那个得意的质问包括道德的强制性等问题也就自然消散于思考之中了。 对于“道德法庭”的质疑也于此一并解决了:理性就是道德的裁决者,这个法庭的最高法官; 你不用借助于任何外在的标准,你自己就是自己的裁判官; 但遗憾的是,很多人没有这种自由意识,他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为自己寻找外界的权威; 而这种寻找有时还荒谬地借用理性的名义; 其本质是缺失对自由的真正理解,更不明白自由所意味的责任与负担: 你自己就是自己的道德立法者,同时也是全人类的道德立法者; 你自己选择的行为就是你要遵守的原则,并同时也同意了他人以同样的原则行事; 这就是儒家恕道的终极性根源。 此其三:你就是你自己的立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