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秦伊人 于 2016-10-19 12:11 编辑
“中闰”的条件(定分、至;气合朔)
所谓“气”,是称“十二气”,后人命名如“雨水”、“春分”等,殷人用什么名称来表示“气”?这有待考证;但是殷人确定“气”是以冬至为基准的,从冬至到冬至,平均划分十二段,就是十二气。殷人当时至少能确定“两至”,即冬至和夏至,进而中分二至,其中分点就是春、秋分;从冬至到春分、从春分到夏至、从夏至到秋分、再从秋分到冬至,这四段再都被均分为三段,则分成了三四一十二“气”。这“十二气”是先于“二十四节气”的。后来又将任意两“气”间段做“中分”,中分点称作“节”。董作宾的所谓“无节置闰”就是指此“节”。但是,董作宾应该是混淆了“气”与“节”的概念,因为从来源上看,是先有“气”,后有“节”;或说商代还没有用“节”的概念,用到“节”就会有“二十四节气”,所以对商代历日说“无节置闰”就不如说“无中置闰”合理。
当历尺上的气点和朔点重合时,可以称为“气合朔”,当人们能够发觉有“气合朔”出现时,才有置闰的条件,但这只是必要条件,只有当我们今人能够证明殷人在哪个“气合朔”的时间点上确实置闰了,才能说殷人确实有“无中置闰”的事实,这后一条才是充分条件。
在一般情况下是置闰十三月,但是每个置闰十三月的年份是否有“气合朔”?这需要考证。只有发现殷人在置闰十三月的年份确实也出现“气合朔”,才能证明殷人有逐渐将置闰十三月改进成“无中置闰”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