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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 红楼玄关(二)曹雪芹即万斯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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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2 09: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
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一、“布衣太史”万斯同
万斯同(1638—1702),字季野,号石园,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清初著名学者、史学家。其先祖万斌从朱元璋起兵,大明建国时因功授武略将军,赐封世袭将军。自万斌始,万氏家族凡九代男儿皆有一人为世袭武官,其中前四代祖先为国捐躯,称“四忠”;凡九代妇女皆有一人敕封为“夫人”或“恭人”。因从万斌之子万钟开始“赐第于鄞”,万氏便世代居住在宁波城内,成为宁波显赫的望族,一直延续到明末。万氏家族是大明王朝享祚最长和最为标准的“世家”之一,经历了明朝从洪武建国到崇祯登基的全部历史,且世袭封爵,代有功勋,是明朝历史大事的当事人或见证人。正如黄宗羲所说:“有明大事,如北征,如逊国,如征交趾,如东南倭乱,如救朝鲜,皆牵连万氏。后之君子而有考故实者,万氏其不为杞、宋乎?”
顺治二年(1645),清军铁蹄南下,破扬州,陷南京。顺治三年(1646),清军占领宁波。康熙元年(1662),清军强行征用万氏故第,万家只能抱着祖先牌位移居城外。万斯同自幼亲身经历了国破家亡的巨变、亲人死伤的悲怆、四处逃难的痛苦、庐墓尽墟的苍凉,目睹了征服者对故乡的践踏,经历了“异朝”和“异族”入主中原给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苦难,从而奠定了他以明朝遗民自许和终身不仕清廷的思想基础。
万斯同师从黄宗羲,受其影响,决定放弃“古文词诗歌”之学,转向“经国有用之学”。 万斯同道:“吾窃怪今之学者,其下者既溺志于诗文,而不知经济为何事;其稍知振拔者则以古文为极轨,而未尝以天下为念;其为圣贤之子者又往往疏于经世,意以为粗迹而不欲为。于是学术与经济遂判然分为两途,而天下始无真儒矣,而天下始无善治矣。”“夫吾之所为经世者,非因时补救,如今所谓经济云尔也。将尽取古今经国之大猷,而一一详究其始末,斟酌其确当,定为一代之规模,使今日坐而言者,他日可以作而行耳。”“愿辍古文之学而专意从事于此,使古今之典章法制灿然于胸中,而经纬条贯实可建万世之长策,他日用则为帝王师,不用则著书名山,为后世法,始为儒者之实学,而吾亦俯仰于天地之间而无愧矣。”(万斯同《石园文集》卷七《与从子贞一书》)后万斯同研读《明实录》,决心专攻有明一代历史。清初著名学者钱大昕评论万斯同道:“专意古学,博通诸史”,熟于明朝掌故,对自洪武至天启之“实录”皆“能暗诵”,了如指掌。
康熙十七年(1678),康熙帝下令诏举博学鸿儒特科,万斯同和恩师黄宗羲一起谢绝了浙江巡道的推荐。康熙十八年(1679)九月,万斯同受《明史》监修官昆山徐元文之邀,抵京修《明史》。他向徐元文提出两个要求:一是“不署衙”(不到清廷衙门上班),二是“不受俸”(不领清廷俸禄)。他私下表示:“吾此行无他志,显亲扬名非吾愿也,但愿纂成一代之史,可藉手以报先朝矣!”万斯同的主要工作是在其他史官草拟史稿的基础上,协助监修徐元文等对其进行审订、刊改、补充和通纂,充当实际上的“主编”。康熙廿九年(1690),主持修史的昆山“二徐”(徐乾学、徐元文)因党争离京回籍,万斯同应《明史》监修官张玉书和诸总裁之请继续留京修史。康熙三十三年(1694),史馆旧人王鸿绪奉诏回京,重领史局之事。史馆还特地为万斯同配备了一个助手钱名世。
万斯同先后编写和审定两种明史稿,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虽然《明史》最终定稿于乾隆初年,但可以说《明史》的初稿,在万斯同时代已基本上完成。
康熙四十一年(1702)二月,时任《明史》监修官熊赐履径自向康熙帝进呈《明史》全稿416卷,共34函。不但无一字提到万斯同等朝野史家对《明史》修纂的贡献,甚至连当时《明史》修纂的其他总裁如王鸿绪等人的名字也未提及。
这年四月初八日,万斯同病逝在王鸿绪为他安排的宾馆中,享年65岁。丧事由王鸿绪经办,钱名世以“弟*子”主丧,他取走了万斯同的藏书,论者薄之。王鸿绪未等万斯同的儿子等人来到北京,就派人把万斯同的灵柩运回了宁波故里,先暂时安放在白云庄万氏祖墓旁边。
从康熙十八年(1679)九月抵京到康熙四十一年(1702)四月客死京师,万斯同只短暂返乡三次。他为修《明史》抛妻弃子,隐忍史局二十余载,耗尽心血。
早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三月,万斯同从故里返京,黄宗羲赋诗为弟*子壮行曰:“四方身价归明水,一代贤奸托布衣。”万斯同魂归故里后,名士裘琏题写墓联道:“班马(班固、司马迁)三椽笔,乾坤一布衣。”(朱端强《布衣史官—— 万斯同》)

二、万斯同撰写《石头记》端倪
康熙二十二年(1683),康熙帝命资深监修官徐元文回《明史》馆,专心负责修史之事。徐元文之兄徐乾学也新任《明史》总裁。这一时期,《明史》修纂实际上主要由昆山“二徐”主持。
  康熙二十三年(1684),在昆山“二徐”的主持下,终于形成了一个指导修史的重要文献《修史条议》。万斯同参与制定的《修史条议》《条议》共61条,其中有如下几条:
1、强调明太祖曾为(韩)宋臣子,曾奉“龙凤”正朔,而《明实录》讳之,主张据实改正。建议其《本纪》纪年干支之后当大书“龙凤”年号。由于《元史》没为元末韩林儿、徐寿辉等群雄立《传》,建议《明史》仿《后汉书》、《三国志》之例,将元末群雄《传》“置于亲王之后,开国将相之前”,显然大书之。
2、明太祖兴“胡蓝之狱”,杀戮公侯大臣甚众。对此,《明实录》则隐讳过多,而野史又往往诬谤失真。建议详加考核,据实直书。
  3、关于建文皇帝逊国出亡,“野史有之,恐未足信”。主张辨证史实,以存其说。同时指出,明成祖也曾残酷迫*害建文忠臣及其亲属。意有谴责朱棣之“篡”。
4、建议仿《宋史》例,将南明福、唐、鲁、桂四王附入崇祯《本纪》之后,“以不泯一时事迹,且见本朝创业之隆”。
《修史条议》公布后,立即在朝野上下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争议的焦点又主要集中在几个历史与现实密切相关的问题上。
其一,关于明太祖曾奉(韩)宋正朔问题。这个问题表面看来只是涉及新修《明史》中《太祖本纪》的纪年是否应当使用“龙凤”年号,但深层的问题就不免涉及当年建州三卫和明朝政权的历史关系,涉及后来清政府以“小藩入主大统”等封建君臣伦理问题。对于清政府说来,当然不愿意重提明太祖这段“不光荣”的历史,甚至有的史家也从“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立场反对这种写法。例如当时参修《明史》的王源就曾致书指责万斯同说:“奉一未成事之贼子牧竖为正统,与太祖正君臣之分……收取莫须有之说,显然大书,比太祖于刘裕、肖道成,而自以为《实录》所不载者吾能知之而直书之,是无论非天下后世人心之公……即足下异日见先人于地下,孝廉公(按:指万斯同之父万泰)以足下此举为安乎?”
其二,关于明太祖杀戮功臣问题。明太祖朱元璋因猜忌和专权而惨杀功臣本是不争的事实,但是诚如《修史条议》所称,《明实录》对此多有隐讳。如果完全按照《明实录》修史,则无疑不能反映这段真实的历史。尽管《条议》的作者们提出,在必须如实表暴明太祖杀戮功臣的前提下,适当注意排除野史对此的过度夸张。但是,清政府仍然对此心存“忌讳”,因为类似杀戮功臣的事不唯出现在明初,也同样出现在清初。
  其三,关于建文逊国和明成祖残害建文忠臣问题。这个问题自修史以来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争论的焦点一方面确实出于对史实本身的辨析,由于资料缺乏,关于建文皇帝的下落究竟如何的确难于断定。但另一方面则明显出于“书法”问题,这就难免与明清易代的历史有着某些明显的类比关系。如果强调“建文逊国”,在清政府看来就含有咏叹明祚不绝、正统永在的味道,而谴责朱棣以“靖难”为名兴师篡夺大位,这和谴责明朝建州军卫之后公然篡夺主权,假“为明廷报君父之仇”而入主天下,自有同工异曲之妙。须知“篡国”二字正是当时清政权最害怕的字眼。
  其四,关于南明历史地位和清初反清志士的评价问题。这也是自《明史》开修以来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按当时的统治者看来,明朝历史的句号就应当打在顺治元年,此后的南明诸君和抗清死节之士不过是“跳梁小丑”。他们当然不愿意将这段悲壮的历史书之汗青。这与其说是一个“历史”问题,不如说是一个敏感的现实问题。如果承认南明三王还再继续保持大明王朝的“正朔”,那么,清初顺治入关以来政权的“合法”性就值得怀疑,如果大张旗鼓地表彰清初反清志士,那么那些投降和归顺清廷而在朝为官者的道德行为就值得批判。
康熙二十六年(1687),昆山“二徐”代表史馆第一次进呈《明史》稿《本纪》7卷,《列传》15卷。这也是《明史》自修纂以来的第一次正式进稿。进呈史稿的同时,徐元文还向康熙帝提出了五点要求,其中后两条为:
1、请按《宋史》例,将晚明福、唐、桂三王附于《愍帝(崇祯)本纪》之后。
2、请按《宋史》、《元史》例,准将清初抗节人臣载入《明史》。强调了“各为其主,尽忠所事”的“忠义”原则。
这两条已经见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的《修史条议》,为何三年之后又重新提出?足证当时清政府并不同意这一原则。在昆山“二徐”进呈史稿后,康熙帝传谕大学士,强调纂修《明史》要以《明实录》为准,不可空言文饰,以防议论不公。康熙帝告诫说:“从来论人甚易,自处则难。若不审己之所行而徒轻议古人,虽文词可观,亦何足道?朕尝博览群书,于古之圣君哲后未敢漫加评骘(zhì排定)也。”同时,还指斥当年《元史》修纂“议论偏,殊乖公正”。同年五月,康熙帝在召见《明史》监修、总裁陈廷敬、汤斌、徐乾学等大臣后,又再次提到修史问题说:“朕从来不轻评论古人,即如《明史》一书,朕亦不遽加论断。然评论古人犹易,若评论时人更难……总之,人之学问原有一定分量,真伪易明。若徒肆议论,则不自量矣!”
  康熙帝虽然没有正面回答昆山“二徐”所进《明史》稿究竟如何,也没有对徐元文疏请有关南明和清初抗节人臣书法的话题表态。但是,只要熟悉康熙帝对《明史》修纂的话语,就不难从字里行间看出,他对这时进呈的《明史》稿,对昆山“二徐”等关于清初抗节人臣和南明历史的建议,是非常不满的!康熙帝所谓不敢对“圣君哲后”“漫加评骘”,显然有指责《明史·太祖本纪》稿关于朱元璋诛杀功臣之意;康熙帝反复强调《明史》修纂要以《明实录》为准,“不可空言文饰”,显然与南明历史的书写有关。众所周知,南明诸朝本无《实录》可据,尔等又如何道来?康熙帝所谓“论人甚易,自处则难”说的不是别人,正是指当时主持修史的昆山“二徐”兄弟,特别是锋芒毕露的徐乾学。
《修史条议》公布后引起的争议,康熙帝对昆山“二徐”的批评,万斯同当然不会不知道。他深知当时清政府对于明朝历史的断限原则意在崇祯一朝,而南明福王、唐王、鲁王和桂王的历史,最多不过会如史馆之请勉强附在崇祯《本纪》之后。这样一来,不但整个明朝历史有失完整,而且南明时期无数忠臣义士可歌可泣的事迹也将付诸东流。对于以世代忠节著称的万氏家族的子孙,对于亲身经历过南明历史的明史专家来说,这当然是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但以他编外“史官”的身份,或即便他就是监修、总裁,也不可能“成一代之史以报先朝”。万斯同逐渐明白,要靠官修《明史》来全面、公正地记载大明王朝的历史是不现实的。于是他想让温睿临来完成记述南明历史的任务,以补正官修《明史》的不足。温睿临虽然接受了万斯同的建议,但直到万斯同去世后,他才发凡起例,将这部著作完成,题为《南疆逸史》。
据温睿临后来回忆,当时万斯同和他有如下一段关于编写南明历史的对话:
     
昔吾友四明万子季野方辑《明史》,语余曰:“鼎革之际,事变繁多,金陵、闽、粤,播迁三所,历年二十,遗事零落,子盍辑而志之,成一书乎?”余曰:“是《明史》之所赅也,予何事焉?”万子曰:“不然。《明史》以福、唐、桂、鲁附入怀宗,记载寥寥,遗缺者多。倘专取三朝,成一外史,及今时故老犹存,遗文尚在,可网罗也。逡巡数十年,遗老尽矣,野史无刊本,日就零落,后之人有举隆(隆武)、永(永历)之号而茫然者矣。我侪可听之乎?”余曰:“是则然矣,其间固有抗颜逆行,伏尸都市,非令甲之罪人乎?取之似涉忌讳也,删之则曷以成是书?”万子曰:“不然。国家兴废,何代无之,人各为其主,凡在兴朝,必不怒也。不得已而遂其志尔,褒与诛可并行也。且方开史局时,已奉有各种野史悉行送部,不必以忌讳为嫌之令矣。采而辑之,何伤?”余因曰:“诺。”(温睿临《南疆逸史•凡例》)

从温睿临以上记载,我们不难看出万斯同当时的思想变化和矛盾的心情。时间是医治心灵创痛极好的良药。随着岁月的推移,无情的事实告诉万斯同,哪怕是长达20多年的南明历史也已经逝去,再也不可挽回了。三藩之乱平定之后,清政权进一步巩固,百业正兴,社会安定,历史分明已翻开了新的一页。与此同时,清政府的立国思想其实也并没有大异于往代,而是日益回到千年不变的儒家正统原则上来了。从顺治到康熙朝的所谓“褒忠表节”就是一个良好的信号和导向。作为一个聪明的读书人,他不难理解,如果这时还继续抱定“反清复明”的观念,非但是不可能,而且多少有些不识时务了。但是,作为一个深爱自己民族的史学家,作为一个洞悉官修《明史》内幕的参与者,他又不能不对所谓新朝保持高度的警惕。他深知,历史不可以挽回,但史学却可以留住历史!历史必须由后人来书写,但绝不可全由胜利者来任意书写!
万斯同私撰《明史》的念头可能最早萌生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前后。这段时期,万斯同周围有几位身世和思想大体相同的朋友,如刘献廷、杨宾、王源、刘坊、戴名世等。他们眼看《明史》,特别是南明历史不可能按他们的历史观和史学思想修纂成书,于是便有了私修《明史》的计划。据刘坊记载,康熙二十九年(1690),昆山“二徐”被劾归里,刘献廷通过万斯同从史馆中抄出不少史料,准备带回太湖东山,邀约王源、戴名世等友人,“为一代不朽之业”。可惜刘献廷南归后不久就因病去世,万斯同和刘坊不禁扼腕叹息!据杨宾记载,昆山“二徐”走后,“(万斯同)卒留三年。启、祯两朝《列传》竟。又私撰宏光、监国、隆武、永历四朝《纪》、《传》,未成而病作,遂殁。”杨无咎后来根据万斯同之子提供的材料为他作《墓志铭》,也明确肯定这一事实说:“惟国史《列传》有以直笔,恐触时讳,乃别构一书,凡崇祯后监国功臣咸削而不书。”万斯同之所以在晚年才开始私撰《明史》,首先缘于他日益对官修《明史》稿的不满。尽管他一直参与了这些史稿的修订,但是全书的体例、内容并不能完全按他的思想裁决。特别是王鸿绪等人接管修史工作以来,官方对《明史》修纂的政*治压力越来越大,所谓“一代信史”只能按最高统治者的意思成书,这使万斯同倍感压抑和郁闷!但他越是看出官修《明史》可能出现的弊端,他就越是不能轻易离开史馆。因为当时再也没有谁比他更深入具体地掌握《明史》修纂的资讯。充分利用史馆资料和旧稿“别构一书”,全面公正地书写有明一代历史,既是他自从研治明史以来的心愿,也是他离乡背井、隐忍史局的最大和最后一个愿望。(朱端强《布衣史官—— 万斯同》)
万斯同曾“别构一书”,私撰《明史》。本人则据此推断万斯同在修纂《明史》的同时,还将清廷所忌讳之“明史”改写成了《石头记》,以作为官修《明史》之补正。有两处可以略窥端倪:
1、“未了之事”
康熙三十七年(1698)春,万斯同南还故里。本想说服黄百家(黄宗羲之子)北上修史,但黄百家以整理父亲遗著为由婉拒。非但如此,黄百家还反劝万斯同留下和他共同私修一部《明史》。临行,万斯同在黄百家那里看到黄宗羲晚年所著《明三史钞》,大喜过望。他对黄百家说:“这是关系到一代是非的书啊!等我此番回去‘了事归来’,再与你一起依照老师的史书,另外修一部《明朝大事记》吧!”(黄百家《万季野先生斯同墓志铭》)我们注意到,万斯同这里所说的“了事”,也许指的是官修《明史》;但更有可能指的是他晚年开始私撰的另一部《明史》之事。因为仅就资料而言,即便是私修《明史》,在北京史馆也无疑比故乡要丰富得多。(朱端强《布衣史官—— 万斯同》)
2、“未白之衷”
康熙三十七年(1698),万斯同再次向好友刘坊倾诉了自己心中的秘密。他首先详细向刘坊谈起了万氏家族与明朝相终始的光荣历史,谈到了万氏先人忠孝传家的故事。既而谈到了他自己读书和治学宗旨的三次变化。最后,他毅然向刘坊表示,万氏祖先先后四代人为国捐躯,他身为明朝忠烈世家的子孙,既然以研究明史为己任,就应当“以文史代驱驰”,尽心网罗史事,备残辑略,修好《明史》。否则,死后无颜见先人之面!他希望刘坊今后能把他的这一愿望写进自己的碑状:“昔吾先世四代死王事,今此非王事乎?祖不难以身殉,为其曾玄乃不能尽心网罗以备残略,死尚可以见吾先人地下乎?故自己未(康熙十八年1679)以来,迄今二十年间,隐忍史局,弃妻子兄弟不顾,诚欲有所冀也。凡此皆仆未白之衷。君深知我,故为君详之。他日身后之《状》,君岂得委哉?”(刘坊《天潮阁集》卷一《万季野先生行状》)不难看出,万斯同的“希冀”和“未白之衷”,多半指的就是他私撰《明史》之事。(朱端强《布衣史官—— 万斯同》)
尽管《明史》修纂是政府行为,但是自顺、康以来,其修史制度其实非常松散。清廷只严禁《明史》内容犯忌,并未禁止私撰《明史》。不管是官修《明史》还是私撰《明史》,在朋友之间尽可直言,也可以记载其事。例如,顺治朝史官傅维麟曾即馆私撰《明书》。康熙朝不少史官也都纷纷将自己所拟史稿刻入私人文集。后来的王鸿绪将《明史》全稿刻为《横云山人明史稿》等等。又如,万斯同曾建议温睿临私撰《南疆逸史》。黄百家在《万季野斯同墓志铭》中记载其劝万斯同一起私修《明史》,万斯同也答应“了事归来”后另修《明朝大事记》。杨宾记载万斯同“又私撰宏光、监国、隆武、永历四朝《纪》、《传》,未成而病作,遂殁”。杨无咎在《墓志铭》中也道:“惟国史《列传》有以直笔,恐触时讳,乃别构一书,凡崇祯后监国功臣咸削而不书。”等等。
那么黄百家和刘坊为什么要将万斯同所“所冀”之事记载为“未了之事”、“未白之衷”呢?再根据《石头记》内容及脂批进行分析(详见《石头真言》),本人认为万斯同之所谓“未了之事”、“未白之衷”,实际上即指撰写《石头记》,《石头记》即万斯同所私撰之《明史》。
《中国通史》(白寿彝):清初所修《明史》,隐没了不少历史事实,其所隐没者有二:一是隐没清未建国前曾臣于明之事实,二是隐没清入关后南明诸朝廷存在之事实。除此之外谢国桢还列出了四大点:一是于明初事实记载不翔实。因清廷讳言明朝驱逐蒙古于漠北,亦犹如讳言建州女真于东北臣于明。又因史官为明末降清人士,对明初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尽略而不愿详记。二是记建文之事,讳言建文出亡,主张焚于火,以示亡国之君无生之理。此亦出清廷之需。三是除李自成、张献忠起义外,其余农民起义,均只见于有关官员列传之中,且极尽歪曲之能事。四是《明史》出于东南文人之手,于江浙文人尤其是东林党人多立佳传。
关于谢国桢所列第四点,早在康熙三十年(1691)方苞就曾当面提出过,万斯同解释道:“我岂敢如此!这是因为江浙人素有重视文辞和名声的习惯。士大夫死后,很少没有各种碑铭行状的。自《明史》开局以来,就不断有人把它们送进史馆,加上当朝不少要人也不断为他们说情。所以,江浙人立《传》的确太多。而他省远方却极少送来碑铭行状,他们先人的事迹只能见载于历朝《实录》。但《实录》中也是人不过一二事,事不过一二语。检索地方志,也都记载简括,有头无尾。我们虽然知道他们的名字,但对于他们的生平事迹却不可以凭空写出。所以,想为他们特立一《传》就实在难于成文!现在采取的方法是把他们的事迹附在与之相关的大《传》后边。实在无法附入的,只好据《实录》勾出,散记于诸《志》之中。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啊!
而《中国通史》指出的《明史》所隐没的两大事实,即清未建国前曾臣于明和清入关后南明诸朝廷之存在,以及谢国桢所列第一点、第二点,则正是《石头记》所记载的主要内容。(详见《石头真言》)
至于谢国桢所列第三点,《石头记》则与《明史》不同,《石头记》区别对待明末农民军及其在不同时期的表现。《石头记》也极端蔑视推*翻北京朱明的李自成农民军,并极力丑化贬低之。但对张献忠大西军余部李定国等在南明抗清斗争中的表现,则给予充分肯定和颂扬。(详见《石头真言》相关章回)
所以《石头记》是对清初官修《明史》所讳言部分的修正、所隐没部分的补写,将《石头记》与《明史》合在一起,才是一部完整的“明史”,即《红楼梦》(“朱明之梦”)。
万斯同逝世后留在史馆的“原本”,凡“涉忌讳者”先后经钱名世、熊赐履、王鸿绪等人继续改削后,整合为官修《明史》稿系列。据钱大昕《万先生斯同传》云:“乾隆初,大学士张公廷玉等奉诏刊定《明史》,以王公鸿绪《史稿》为本而增损之,王氏稿本大半出先生手也。”而《明史》中不能正确记载或没有记载的部分,万斯同则将其主要内容写入了《石头记》,作为对官修《明史》的补正。也就是说万斯同最后用《明史》和《石头记》这两部史书,全面、公正地记载了大明王朝的历史,实现了“藉手以报先朝”的夙愿。

三、《石头记》作者即万斯同
第五十回原文
李纨因笑向众人道:“让他自己想去,咱们且说话儿。昨儿老太太只叫作灯谜,回家和绮儿纹儿睡不着,我就编了两个‘四书’的。他两个每人也编了两个。”众人听了,都笑道:“这倒该作的。先说了,我们猜猜。”李纨笑道:“‘观音未有世家传’,打《四书》一句。”湘云接着就说:“在止于至善。”宝钗笑道:“你也想一想‘世家传’三个字的意思再猜。”李纨笑道:“再想。”黛玉笑道:“哦,是了。是‘虽善无征’。”众人都笑道:“这句是了。”李纨又道:“一池青草草何名。”湘云忙道:“这一定是‘蒲芦也’。再不是不成?”李纨笑道:“这难为你猜。纹儿的是‘水向石边流出冷’,打一古人名。”探春笑问道:“可是山涛?”李纹笑道:“是。”李纨又道:“绮儿的是个‘萤’字,打一个字。”众人猜了半日,宝琴笑道:“这个意思却深,不知可是花草的‘花’字?”李绮笑道:“恰是了。”众人道:“萤与花何干?”黛玉笑道:“妙得很!萤可不是草化的?”众人会意,都笑了,说:“好!”

李纨三姐妹之“春灯谜”共有四个谜语,这四个谜语单独各自成谜,串起来后又构成另外一个谜语。就是这个连环谜语,道出了有关《石头记》作者之莫大秘密。
1、谜面:观音未有世家传,打《四书》一句
谜底:虽善无征
原文先指出谜底不是“在止于至善”,宝钗又提醒“想一想‘世家传’三个字的意思再猜”,于是黛玉猜出谜底为“虽善无征”。谜底出自《礼记·中庸》:“上焉者虽善无征。”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云:“上焉者,谓时王以前,如夏、商之礼虽善,而皆不可考。”此谜则意为:观音虽善,但没有“世家”、“传”,无从征考。
“世家”,《史记》中用以记载侯王家世的一种传记。“世家”之体古已有之,司马迁撰《史记》时以之记王侯诸国之事,著《世家》三十篇;欧阳修撰《新五代史》亦著《列国世家》十篇。因王侯开国,子孙世代承袭,故称世家。“传(zhuàn)”,传记,这里指史书“纪传表志”之“传”。“征”,证明,验证。
2、谜面:一池青草草何名?
谜底:蒲芦也
“蒲芦”出自《四书》《礼记·中庸》:“哀公问政,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也者,蒲芦也。”
东汉郑玄注曰:“蒲芦,蜾蠃(guǒluǒ),谓土蜂也,诗曰:螟蛉有子,蜾蠃负之。螟蛉,桑虫也。蒲芦取桑虫之子去而变化之,以成为己子。政之于百姓若蒲芦之于桑虫也”。
蜾蠃(蒲芦、土蜂)常捕捉螟蛉存放在窝里,产卵在它们身体里,卵孵化后就拿螟蛉作食物。古人误以为蜾蠃不产子,喂养螟蛉为子,因此用“螟蛉”比喻义子。
北宋沈括《梦溪笔谈》:“蒲芦,说者以为蜾赢,疑不然。蒲芦,即蒲、苇耳。故曰:‘人道政,地道敏艺’。夫政犹蒲芦也,人之为政,犹地之艺蒲苇,遂之而已,亦行其所无事也。”
所以“蒲芦”既蜂,又指蒲苇。
3、谜面:水向石边流出冷
打一古人名

谜底:山涛
谜面出自宋代苏洵“冷香联句”:“水向石边流出冷,风从花里过来香。”
此谜隐着一个“涔(cén)”字。如果没有这个“涔”字,此谜便不成立。“涔”之“山”即“石”;“岑(cén)”亦指小而高的山。所谓“水向石边流出冷”,意指“涔”字之“水”从“石”(山)边流出一个“汵(gàn)”字,“涔”字则因此被分拆为“山”和“汵”两字。而“汵”同“淦(gàn)”,是河工术语,指起伏很大的激浪,所以“山汵”即“山涛”;“涛”即大波浪。“向”,从;在。谜面之“冷”字则是因水之流动从“汵”字转化而来。
此谜所隐之“涔(cén)”字,点出此谜是个字谜,“冷”即“汵”。所以我们按照字谜再来解读此谜。
“山涛”即“山汵”,“山汵”亦“石汵”。谜面之所谓“水向石边流出冷”即水向石边流出(于)”,意思为:水从“”字向着“石”字之边流出;“向”,向着,朝着。“石”字之边即“石”字上面的一横一撇,可称之为“石”字之“头”,但“”字之“水”要从“石”字之“头”流出,只有将“石”字之“头”冲开才有可能。这样在“”字之“水”流出后,“石”字便被分拆为“石”之“头”和“石”之“口”。而“石汵”二字则变为三个部分,即“石”之“头”、“石”之“口”、“汵”之“今”。而“石”之“口”和“汵”之“今”又可以组成一个“吟”字(或“唫”,吟之本字)。所以在”字之水”流出后,“石汵”二字实际上变为了两个部分,即“石”之“头”和“吟”,即“石头吟”,亦即《石头记》,这就是此谜之谜底。“吟”,古典诗词的一种名称,如《秦妇吟》;“记”,记载事物的书册或文章。
4、谜面:萤
谜底:花
萤在夏季多就水草产卵,化蛹成长,古人误以为萤是由腐草本身变化而来。《礼记·月令·季夏》:“腐草为萤。”故黛玉道:“‘萤’可不是草化的?”“草化”为“花”字之分拆。
此谜中之所谓“萤”,又指第3个谜语中的“吟”,即“石头吟”之“吟”;所谓“草化”之“草”,又指第2个谜语中的“蒲芦”。所以所谓“草化萤”即“蒲芦化吟”。
“蒲芦”既指蒲苇,又指蜂,而“蜂”又名“万”。
《说文》:“万,虫也。”《埤雅》:“蜂一名万。盖蜂类众多,动以万计。”《字汇》:“万,蜂也,今借作数。”《正字通》:“万,蜂王也。”
“蜂”即“万”,“万”即指万斯同。所以所谓“蒲芦化吟”即“万化吟”,意指万斯同像蒲芦“化桑虫之子为己子”一样,将“明史”化为了“石头吟”,即《石头记》。万斯同”即“万与此相同”之意;“斯”,此也;“同”,一样,没有差异。所以《石头记》作者即万斯同。
这个由四个谜语构成的连环谜语之谜底为:观音虽善,但没有“世家”、“传”可以征考;石头虽蠢,却有万斯同像蒲芦“化桑虫之子为己子”一样为其作《石头记》。“石头”即“青埂顽石”,茫茫大士屡称其“蠢”。而《石头记》即青埂顽石“坠落之乡,投胎之处,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即“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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