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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代的皇权和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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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3: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摘自《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作者:张邦炜,原题:《论宋代的皇权和相权》
宋代的皇权和相权,究竟谁强谁弱?这个命题未必确切,解答者却大有人在。至于答案,不外两种:皇权加强,相权削弱;相权加强,皇权削弱。两种答案各有其可取之处,但对其基本论点,本人均不敢苟同。照我看来,与前代相比,宋代的皇权和相权都有所加强。这并非故作新奇之论,早在南宋时便有此一说。如林駉认为宋代的情况是:“君上有大权,朝廷有公论”;黄履翁肯定宋代“宰相之任重”,同时又断言“人主之权重”。皇权和相权,此强彼亦强,岂不自相矛盾?其史实依据又何在?这些正是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
一、皇权相权相互依存
宋代皇权强相权弱、相权强皇权弱两种说法截然相反,可是其出发点却惊人的一致,都立足于皇权与相权绝对对立,只能此强彼弱。这不由得使人想起一句俗语:“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恩格斯不止一次地把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称为“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人们不禁要问:皇权与相权到底是什么关系?难道就不能此弱彼亦弱或此强彼亦强吗?
从道理上说,皇权与相权只能此强彼弱,便很难讲通。毋庸置疑,“宰相之任,所职甚重。”他们的职责是“掌邦国之政令,弼庶务,和万邦,佐天子,执大政。”宰相虽然“执大政”,但无非是“佐天子”。皇帝离不开宰相,原因在于“万几之烦,不可遍览”,只能“设官分职,委任责成。”皇帝和宰相尽管有主从之分,但毕竟相互依存,以致君相一体之说在封建时代颇为流行,封建士大夫总是把君相关系比喻为元首与股肱。
很清楚,皇帝拥有最高统治权,宰相仅有最高行政权,皇权和相权不是两种平行的权力,相权从属并服务于皇权,两者并非绝对对立,而是相互依存。虽然不可能无矛盾,但从总体上说应当是一致的。难怪照不少封建士大夫看来,封建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转模式应当是在君主专*制的前提下,皇权与相权都强。如南宋人黄履翁在《古今源流至论》别集卷2《君权》中,阐述皇帝“揽权不必亲细务”时说:“以天下之责任大臣,以天下之平委台谏,以天下之论付士夫,则人主之权重矣。……人主之所谓总权者,岂必屑屑然亲事务之细哉?”在他们看来,皇权与相权都强,不仅完全可能,而且理当如此。士大夫理想的政*治格局无非是:“权归人主,政出中书,天下未有不治。”
就史实来说,中国封建时代皇权与相权的变化大致可分为同向消长与逆向消长两种形态。此强彼弱即逆向消长不仅并非唯一形态,并且不是封建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转形态,而是其变*态。
逆向消长又分为两种状态。一种是皇权加强、相权削弱,如汉武帝后期。当时,“丞相府客馆丘虚而已”,丞相空有其名,“无*能有所匡言”。其原因在于雄才大略的汉武帝信任由其亲属和亲信组成的名叫尚书的内朝,并用内朝分割以宰相为首的外朝的权力。这不应视为常态,除了与君相一体的原则不符而外,还有三个缘故:第一,汉武帝末年,决策失误明显增多;第二,汉武帝死后,随着皇帝个人对国家政权控制能力的降低,皇权旁落于外戚之手;第三,更重要的是这只不过是中央最高行政权力转换的过渡阶段,尚书台到东汉初年便正式成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另一种状况是相权加强、皇权削弱,如东汉末年。这显然属变*态。一是由于当时相权已由“佐天子”蜕变为“挟天子”,丞相曹操大权在握,汉献帝傀儡而已;二是因为后来到曹操的儿子曹丕时,便取汉献帝而代之。可见,相权强皇权弱往往只不过是改朝换代的前奏。
同向消长亦分为两种状态,一种是皇权与相权都弱,如唐朝末年。宋人尽管有“唐末帝王,专委臣下,致多阙失”之说,可是当时藩镇割据,“王室日卑,号令不出国门”,皇权固然弱,相权也不可能强。这虽然与君相一体的原则基本相符,但它无非是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序幕,不能看作封建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转状态,自不待言。另一种状态是皇权和相权都强,宋代从总体看大致如此。至于其依据,下面将陈述。
二、看不见篡夺的时代
宋代皇权比前代有所加强,主要表现在皇帝的地位相当稳固,没有谁能够同他分庭抗礼,更不可能凌驾于他之上以至取而代之,皇权越发至高无上。
南宋思想家叶适认为宋代至少北宋前期的情况是:“天下无女宠、无宦官、无外戚、无权臣、无奸臣,随其萌蘖,寻即除治。”淳熙年间,参知政事龚茂良指出:“汉、唐之乱或以母后专*制,或以权臣擅命,或以诸侯强大、藩镇跋扈,本朝皆无此等。”大约同时,陆游也说:“今朝廷内无权家世臣,外无强藩悍将。”在他们看来,宋代不仅无藩镇割据,而且皇权既未旁落于其亲属、亲信之手,又没有出现王莽、曹操这类危及皇位的权臣。或许正是依据这些,日本学者宫崎市定将宋代视为“看不见篡夺”的时代。他说:“在唐以前的中世”,“强有力的贵族一旦压倒皇室,就要发生篡夺。篡夺是中世政*治史的一个特征。”“宋以后,便看不见篡夺了,天子的地位非常稳定。”“中世”、“贵族”这两个概念未必准确,但这个说法本身无疑值得重视。已故旅美学者刘子健的看法与宫崎市定相似,他指出:外戚篡夺“自汉代到五代,屡见不鲜。但自宋以降,不再出现。显然,宋代是分水岭。”并进而认为这是君权巩固、皇权至上的象征。如果不作绝对理解,上述说法可以成立。不过对于此说,摇头者有之,他们的疑问归纳起来不外以下三个。
疑问之一是:皇权果真至高无上吗?有的学者断言:“在宋代,皇帝的权力并不是至高无上的。”据说有两样东西比皇权更大,其实都不足为凭。
一是道理大于皇帝。据沈括《梦溪笔谈.续笔谈》记载,一次,宋太祖问赵普:“天下何物最大?”赵普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回答道:“道理最大。”对于不是皇上最大而是道理最大这个说法,宋太祖“屡称善”。但道理毕竟不是一种权力,何况它具有不确定性,约束力又不强。
二是上天大于皇帝。如熙宁初年,宰相富弼就认为,只有上天能管住皇帝。他说:“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去乱亡无几矣。”因此,士大夫常常以己意为天意,并以此约束皇帝。然而就连富弼也明知“灾异皆天数,非人事得失所致者”,上天虚无缥缈,并不存在。
显而易见,宋代不存在任何一种高于皇权的权力,也没有任何一种权力能够同皇权平行。尽管宋人提出过分权的主张,如林栗说:“人主莅权,大臣审权,争臣议权”,但那是以皇权至上为前提:“明主使人持权而不以权与之,收揽其权而不肯独持之”,意思与“大权独揽,小权分散”相近。
疑问之二是:宋代果真“看不见篡夺”吗?以下两个事例似乎可以作为反证,但是只要稍加辨析,不难发现都不足以说明问题。
例一:绍熙五年(1194)六月,枢密使赵汝愚逼宋光宗退位。此事史称“绍熙内禅”,有下面五点值得注意:第一,事件的起因是宋光宗患精神病,无法处理朝政并长期不去看望做了太上皇的父亲宋孝宗。尤其是宋孝宗去世时,宋光宗拒不出面主持丧礼,以致“中外讹言,靡所不至。”以赵汝愚为代表的一批士大夫逼宋光宗退位,目的是为了稳定政局,维护赵氏一家一姓的统治。第二,《孟子.万章》篇称:异姓之卿,“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同姓之卿,“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宰相留正作为异姓之卿,见势不妙,立即逃出临安城去。赵汝愚作为同姓之卿,则不能一走了之,只得“易位”即另立他人为帝。第三,宋光宗虽然不愿退位,但他毕竟亲笔写下:“历事岁久,念欲退闲”,可以作为内禅的依据。第四,赵汝愚所拥立的不是别人,而是宋光宗的儿子嘉王赵扩,又由身为太皇太后的宋高宗吴皇后最后拍板并垂帘宣布:“皇帝以疾,未能执丧,曾有御笔,欲自退闲,皇子嘉王扩可即皇帝位,尊皇帝为太上皇。”吴皇后分明是代行皇权。第五,嘉王即宋宁宗也并非抢班夺权者,他一再推辞:“恐负不孝名。”赵汝愚好言相劝:“天子当以安社稷、定国家为孝。今中外忧乱,万一变生,置太上皇何地!”并采取强制措施:“众扶入素幄,披黄袍”,宋宁宗才勉强即位。总之,“绍熙内禅”从目的到手段都与皇权政*治的原则完全吻合,绝非篡夺事件。难怪《宋史.宁宗本纪赞》对此加以肯定:“宁宗之禅,独当事势之难,能不失礼节焉,斯可谓善处矣。”
例二:宋宁宗死时,宰相史弥远拥立宋理宗。史弥远这样做,目的确实在于报私仇、保权位。宋宁宗的养子赵竑自以为将继承皇位,他对史弥远专权颇为不满,常常在地图上指着海南岛说:“吾他日得志,置史弥远于此。”于是,史弥远蓄意擅自变动皇位继承人。不过,这件事有三个情节不能忽视:第一,直到宋宁宗时,赵竑仅为济国公,皇位继承人并未最后确定。赵竑莫说做了皇帝,即便已被立为太子,史弥远也将难以下手。第二,史弥远竭力说服宋宁宗杨皇后,尽管杨皇后起初不赞成:“皇子,先帝所立,岂敢擅变!”但她终于出面假传宋宁宗遗旨,封赵竑为济阳郡王,立赵昀为皇帝即宋理宗。第三,宋理宗与赵竑一样,都是宋宁宗的养子。可见,史弥远拥立宋理宗,虽属一大阴谋,然而并未从根本上违背家天下统治精神。何况赵竑不是皇帝,篡夺二字无从谈起。
疑问之三是:宋代皇权是否虚化?有的学者给予肯定的回答,认为“宋代是皇权全面衰微、走向象征化的开端”。而我们的答案则是否定的:宋代皇权并未虚化,当时皇帝至少相当实在地掌握着下面两种至关重要的权力。
一种是最终决定权。熙宁初年,参知政事赵拚对宋神宗说:“陛下有言,即法也。岂顾有例哉!”这话不无夸张之处,宋代的政令自有其正常形成程序。可是按照程序,必须皇帝“画可”即最后拍板。有的学者以“为政也专”的宋初宰相赵普为例,证明宋代相权加强、皇权削弱。其具体事例不外是:一次,赵普一再“荐某人为某官”,宋太祖多次断然拒绝,并“怒裂牍,掷诸地”,赵普“颜色自若,徐徐拾归,他日补缀旧纸,复奏如初”,宋太祖终于“可其奏”。另一次,一位官员按照规定应当迁官,宋太祖“素恶其人,不与。”赵普“力请”,得到的竟是蛮横的回答:“朕欲不与,卿若之何?”赵普的确别无他法,只能空自表示义愤:“刑赏,天下之刑赏,非陛下之刑赏也。岂得以喜怒专之!”宋太祖“不听”,把这些话当作耳边风。赵普只得紧紧跟随,苦苦央求,“立于宫上,良久不去。”宋太祖最后被赵普的一片“忠”心所感动,“从其请”。其实,这两件事恰恰表明宰相与皇帝的关系无非是“你提建议我作主”,宰相尽管有权建议,但皇帝却牢牢地掌握着“可其奏”、“从其请”的权力即最终决定权。“朕欲不与,卿若之何?”从中不难看出,皇权与相权岂能相提并论!
另一种是宰相任免权。宋人常常这样说:“人主之职论一相,一相之职论百官。”宰相对百官的任免,作用相当大:“百官差除,从祖宗以来,中书门下同共进拟”,这完全符合当时政*治体制的运转规范,不应看作皇权旁落于宰相之手。至于宰相任免权,皇帝则紧紧地攥在自己手里,决不放松。如熙宁初年,反对王安石执政的人不少:“安石为翰林学士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宋神宗顶住压力,在将王安石任命为参知政事之后,又把他提拔为宰相。又如隆兴元年(1163),宋孝宗固执己见,在把张浚任命为枢密使之后,又将他提升为宰相,并且表示:“朕倚魏公(即张浚)如长城,不容浮言摇夺。”在宰相任用问题上,官员们的期望只不过是:“人主于宰相,疑则勿任,任则勿疑。”然而皇帝对宰相很难做到坚信不疑,宰相受惩处者有之,被撤换者更是为数不少。宋代宰相任期虽无年限,但一般任期较短。宋代一共有134名宰相,在134名宰相中,任期累计在120个月以上者9人,仅占6.7%,其中蔡京四起四落,赵普、吕夷简、文彦博三起三落,秦桧两起两落;终身任宰相者11人,仅占8.2%,他们的任期平均不到42个月,其中最长的是王珪,任相105个月,可是在他死后竟被罢相。总之,宰相的升降沉浮以至命运掌握在皇帝手里。相权再大,也不能同皇权等量齐观。下面讨论相权问题,这一认识是其前提。
三、皇权并非不受约束
宋代相权比前代有所加强,主要表现在以宰相为首的外朝官员能够比较有效地防止皇帝滥用权力,以致皇帝不能过分偏袒皇亲国戚,历史上不少朝代用以分割外朝权力并凌驾于外朝之上的内朝在宋代大体上不存在。为避免枝蔓并节省篇幅,宋代大体无内朝,将另文专述。
在君主专*制政*治体制下,皇权至高无上,但并非不受任何约束。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皇帝作为一定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和一定阶级关系的承担者,不可能不受客观规律的约束和历史环境的限*制。拿宋代的情况来说,皇权不仅在观念上受约束,而且在制度上受限*制。
先就观念的约束而论。除了上面讲到的天下不是皇帝最大而是道理最大之类而外,至少还可以举出以下三种观念使得皇权难以滥用。
一是“王者无私”论。如朱熹说:“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私有”;蔡戡讲:“惟人君者,要当以天下为公。”一旦皇帝偏袒皇亲国戚,外朝官员往往上奏叫喊:“天下之法,当与天下共之,有司守之以死。虽天子不得而私也,而后天下之大公立。”如果皇帝一意孤行,士大夫常常上疏指责:“天下者,中国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对于这类言论,皇帝在原则上一般表示赞同。如宋高宗向大臣表白:“治天下,蔽以一言,曰公而己,朕亦安得而私!”据张端义《贵耳集》卷上记载,宋孝宗之所以“圣德日新”,是由于他懂得:“天下是天下之天下。”
二是“人君有过”论。如范祖禹说:“人主不患有过,患不能改过也”;刘黻讲:“大凡人主,不能无过。”正是以这种观念为基础,当时人强调:“宰相以正君为职”,“士大夫以面折廷争为职”。皇帝在头脑清醒的时候,也并不自以为一贯正确。罗从彦《遵尧录》中,这类事例就不少:宋太祖为“偶有误失,史必书之”而发愁;宋太宗告诫宰相:“朕若有过,卿勿面从”;宋真宗要求宰相充分发挥作用,力争做到决策“无失”;宋仁宗担心自己“所虑未中于理,而有司奉行,则其害已加于人。”至于素有南宋英主之称的宋孝宗,更是不时反省自己,他多次叹息:“功业不如唐太宗,富庶不如汉文、景。”后半句话未免谦虚过分。
三是“君道无为”论。如曾肇说:“帝王号令,务要简大。若夫立法轻重,委曲关防,皆有司之职,非帝王之务。”皇帝对于这类言论,通常并无异议。如宋太宗不止一次地说:“无为之道,朕当力行之。”宋真宗自称:“朕未尝专断。”他完全赞成这样的主张:“陛下除礼乐征伐大事之外,其余细务,责成左右。”宋仁宗表示,政令“不欲自朕出”,而要“付之公议”。于是,在君主专*制前提下,形成了分权格局:“上自人主,以下至于百执事,各有职业,不可相侵。”皇帝越俎代庖,士大夫往往反对:“今百司各得守其职,而陛下奈何侵之乎?”如果妨碍宰相履行职责,反响更加强烈:“天子而侵宰相之权,则公道已矣。”
应当指出,上述观念未必正确。如“王者无私”论掩盖了封建国家的阶级本质,既不科学又有害。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以宰相为首的外朝官员却把这些观念作为防止皇帝滥用权力的法宝。宋代的皇帝在这些观念的约束下,大多比较尊重外朝官员尤其是宰相的权力。如宋真宗对王旦“所言无不听”,“事无大小,非公所言不决。”在宋代,像王旦这样权力较大的宰相不胜其举。
再就制度的限*制来说。按照当时的制度,政令的形成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先由皇帝与宰相及执政大臣“平章”即商议,宰执大臣有权反对;再将“词头”即要点交由中书舍人起草,中书舍人有权封还;再将草稿交由给事中审议,给事中有权缴驳;政令经皇帝“画可”即批准公布之后,台谏以至有关官员有权论列。朱熹将这套程序概括为:“君虽以制命为职,然必谋之大臣,参之给舍,使之熟议,以求公议之所在,然后扬于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并把这套程序称为“祖宗之家法”。当时人还写下了这样的偶句:“宰相不平章,执政不参预,则无以维持是纲;台谏不论列,给舍不缴驳,则无以振举是纲。”可见,皇帝通常不能完全一个人说了算,以宰相为首的外朝官员权力不小。对于这套程序,有三点需要说明。
第一,宋代职官制度变化多端,但政令的形成程序并无实质性变化。如北宋前期,中书舍人常缺,给事中不任职,可是他们的职权有其他官员行使。众所周知,中书舍人的职权由翰林学士知制诰或其他官员知制诰或直舍人院执掌。王栐《燕翼诒谋录》卷2称:“给事中掌封驳,不可一日无。”有鉴于此,宋太宗将魏庠、柴成务任命为同知给事中,不久又设置了封驳司。据此,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卷9《封驳》条里认为:“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六月戊寅,始复给事中封驳。”其实,此说并不完全确切。早在北宋开国之初,便有银台司。沈括在《梦溪笔谈》卷1《故事一》中指出:“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乃给事中之职。”显而易见,给事中的封驳权在宋代始终有官员行使。
第二,皇帝如果不按程序办事,以敢于讲话著称的宋代士大夫通常不会钳口结舌。他们往往如此大声疾呼:“不由凤阁(即中书)鸾台(即门下),盖不谓之诏令”;“凡不由三省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不足效也。”甚至采取行动予以抵制,宋仁宗朝宰相杜衍即是一例。他封还内降:“凡内降与恩泽者,一切不与,每积至十数,则连封而面还之。”宋仁宗反而加以称赞:“其助我多矣。”宋孝宗朝宰相梁克家又是一例,宋孝宗内批与人官职,梁克家等以“于指挥(即法令)有碍”为理由,“执而不行”。宋孝宗一面当众表彰:“卿等如此守法,极好!”一面自我反省:“侥幸之门,盖在上者多自启之。”
第三,皇帝如果按照程序办事,宰相及有关官员一般不会只知点头、不知摇头,轻易地放弃制度赋予自己的权力。如宋真宗准备把宋太祖的驸马、他的叔伯姐夫石保吉提升为使相,并就此事与宰相李沆商议。李沆外号“没嘴葫芦”,其实倒有一股牛劲,他“三问不从”。又如宋真宗的心腹宦官刘承规“病且死,求为节度使”。宋真宗打算破例恩准,并同宰相王旦商议:“承规待此以瞑目。”王旦“执以为不可”,反问宋真宗:“他日将有求为枢密使者,奈何?”于是“内臣官不过留后”成为成例,直到北宋晚期才被突破。
总之,在宋代,“皇帝并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有的学者在论证宋代相权加强时如是说,绝非向壁虚构。如宋仁宗受到来自宰相等外朝官员的压力,常常不能“从私请”,只得“从公议”,以致有的宦官企图趁此挑拨离间:“万事只由中书,官家岂得自由行一事?”如果说宋仁宗太“仁厚”,那么敢作敢为的宋神宗也发出过类似“岂得自由行一事”的叹息。据侯延庆《退斋笔录》记载,宋神宗打算将一名转运使处死,宰相蔡确反对,理由是“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宋神宗又准备把这名转运使刺配远恶州军,门下侍郎章惇认为“如此,即不若杀这之”,原因是“士可杀,不可辱。”宋神宗喟然长叹:“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章惇的回答居然是:“快意事,不做得也好。”《宋史.林栗传》称:宋孝宗“躬揽权纲,不以责任臣下。”此说未免言过其实。据张端义《贵耳集》卷上记载,一次,宋孝宗的一名幸臣请求法外开恩,宋孝宗的答复竟是:“降旨不妨,恐外庭不肯放行。”要他去央求宰相。可是宰相“坚执不从”,并且表示:“纵降旨来,定当缴了。”宋孝宗得知此情,不禁浩叹:“书生难与他说话!”可见,即使被人们视为宋代皇权最强、相权最弱的宋孝宗在位期间,皇帝仍然难以为所欲为,宰相的权力依旧不小。
这里需要指出,宰相等外朝官员面折廷争,不是为了削弱皇帝的正当权力,更不是为了动摇皇帝的最高统治者地位,目的仅仅在于防止皇权滥用,即从根本上维护皇权。宋代的皇帝对此一般是清楚的,因而往往加以肯定:“卿言可谓爱朕”。由于皇帝难以滥用权力,过分偏袒其亲属、亲信,以致宋代没有形成凌驾于外朝之上的内朝。宋代大体无内朝,又是宋代相权比前代加强的表现之一。至于人们常常谈论的宋代削弱相权的措施,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与削弱相权基本无关,主要目的在于减轻宰相负担。如宋太宗设立审官院,其出发点主要是:“事众,宰相不能悉领理。”淳化二年(991)设立审刑院,用意与此相似。李焘早已指出:“岂能分中书权,省其事耶!”此后宰相对重大案件,并非一概不管。《宋史.职官志.刑部》讲得很明白:“中书以奏,天子论决。”另一类如沿袭前朝旧制,不许宰相私第接见宾客之类,也不能笼统地称为削弱相权。这类措施不是为了妨碍宰相正常行使权力,目的仅仅在于防止相权变质,即宰相由佐天子蜕变为挟天子。宋代相权未曾蜕变,前面已经讲到,此处不再重复。
四、士大夫阶层的特质
宋代的皇权和相权比前代都有所加强,这种状况与皇权弱相权强、皇权强相权弱、皇权相权都弱三种状况相比,对于封建统治集团来说,无疑最为理想。在当代学者中,把宋代称为“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成熟时期”者有之,称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境地”者亦有之。从上述意义上讲,这类说法不无道理。宋代皇权相权都强,从根本上说是唐宋之际社会变迁的结果,与士大夫阶层形成并在封建地主阶级这个“等级的阶级”中跃居最高层直接相关。
在中国封建时代,任何封建政权都概莫能外地属于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值得注意的是,封建社会是“由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各种独特的等第”,不同时期处于封建地主阶级最高层的阶层或等级有所不同。大体说来,魏晋南北朝主要是由门阀士族地主等级专*政,隋唐政权是士族地主等级与庶族地主阶层的联合政府,而两宋王朝则是以士大夫阶层为主的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宋代“治狱必用士人”、“宰相必用读书”、“典郡必儒臣”、“堂后官亦必参之以士人之任”,一言以蔽之,皇帝“左右前后,无非儒学之选。”宋太宗对士大夫说:“且天下广大,卿等与朕共理。”元老重臣文彦博对宋神宗讲:“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理学名家程颢指责宋神宗:“陛下奈何轻天下士?”宋神宗当即辩解道:“朕何敢!”并“如是言之,至于再三。”宋高宗号称“光宠儒臣”,有位官员写诗称赞:“文物多思古,朝廷半老儒。”南宋后期,杂剧人称:“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所有这些都相当准确地道破了宋代政权的性质。正是被政权性质所规定,宋代士大夫在各个方面享受多种优待,并且通常没有杀身之虞,朝廷“未尝轻杀一臣下”。无怪乎宋太宗沾沾自喜:“朕于士大夫无所负矣。”直到南宋行将灭亡时,宋理宗谢皇后还满有根据地公开宣称:“我国家三百年,待士大夫不薄。”士大夫也承认:“国朝待遇士大夫甚厚,皆前代所无。”
宋代主要由科举出身的读书人所组成的士大夫阶层当权。士大夫阶层自有其特定的质的规定性,与从前的门阀士族地主等级明显不同。门阀士族地主等级具有排他性、世袭性,用唐朝人柳芳《氏族论》里的话来说,便是“官有世胄,谱有世官。”而士大夫阶层则具有开*放性、非世袭性,用北宋人张载《经学理窟.宗法》中的话来说,即是“骤得富贵”,“其家不传”。但因此就认为宋代士大夫政*治力量远非从前的门阀士族可比,即使不完全是误解,至少也失之于笼统。士大夫的个体力量与群体力量相去甚远,应当具体分析。
就个体来说,宋代士大夫的政*治力量确实远非门阀士族可比。从前,一户门阀士族便是一个自成体系的独*立王国,足以同皇帝分庭抗礼,东晋时期“王与马共天下”的政*治格局就很典型。他们对皇权具有离心力,对皇位构成威胁,其势力“一旦压倒皇室,就是发生篡夺”。而宋代没有任何一个士大夫家庭像门阀士族那样具有深厚的根基和强大的实力,他们的地位不仅不能世袭,甚至自身难保。即使是宰相,也大多是些布衣卿相。如宋仁宗时官至宰相的杜衍自称“措大”即贫寒失意的读书人,他曾经这样说:“衍本一措大尔,名位爵禄、冠冕服用,皆国家者。……一旦名位爵禄,国家夺之,却为一措大,又将何以自奉养耶?”元佑初年,司马光推荐文彦博重新出任宰相,有人指责文彦博“有震主之威”,司马光替他辩护道:“窃惟彦博,一书生耳,年逼桑榆,富贵巳极,夫复何求?非有兵权、死党可畏惧也。假使为相,陛下一旦欲罢之,止烦召一学士,授以词头。白麻既出,则一匹夫耳,何难制之?”这些都表明包括宰相在内的士大夫对皇权岂止具有向心力,简直是依附,根本不可危及皇位。宋代之所以皇权加强、皇位稳固、看不见篡夺,其较深层次的原因正在于此。
就整体来说,宋代士大夫的政*治力量又不可小视,甚至并不小于门阀士族。从前的门阀士族地主等级具有排他性,其第一层含义在于严士庶之别,不让庶族进入士族行列,他们的圈子相当狭小;其第二层含义在于各个门阀士族彼此对立、相互牵制,他们各自的实力虽大,但难于拧成一股劲。而宋代的士大夫阶层具有开*放性,他们的队伍在不断地更新、不断地充实。随着士庶界限的打破、社会流动的增大、等级差别的缩小,士大夫阶层的整体性加强,因而其群体实力相当大。北宋朋党之盛、南宋太学之横,就充分地显示了其群体实力。新党、旧党交替左右北宋后期政局,早已人所熟知。南宋的太学则有“无官御史台”之称,南宋后期人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丙编卷2《无官御史》条中对当时太学生之敢于讲话,作了这样的描述:“国有大事,鲠论间发,言侍从之所不敢言,攻台谏之所不敢攻,由昔迄今,伟节相望。”他们“同声合党,孰敢撄其锋”,甚至“与人主抗衡”。正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前面讲到的“人主无私”论等由来已久的观念,政令形成程序这套并非宋代首创的制度,在宋代比较有效地起到了防止皇权滥用的作用。难怪已故历史学家柳诒徵认为:“宋之政*治,士大夫之政*治也。政*治之纯出于士大夫之手者,惟宋为然。”“纯”、“惟”二字或许渲染过甚,但宋代士大夫在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作用确实相当大,包括钳制皇亲国戚,并且往往战而胜之,以致难以形成内朝。宰相作为士大夫阶层的头目和外朝的首领,其权力有所加强,自在情理之中。
总之,宋代的皇权和相权之所以都有所加强,在很大程序上是由于当时的士大夫阶层个体力量既小,群体力量又大。最后需要解释的是,我们既赞同宋代的政*治是士大夫政*治,又认为宋代的政*治是皇权政*治,两者岂不抵牾。其实,前者是指宋代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是以士大夫阶层为主的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属于国体范畴;后者则是指当时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是君主专*制,属于政体范畴。君主专*制的政体取决于并体现着封建地主阶级专*制这一国体,两者不是非此即彼、相互排斥,而是亦此亦彼、基本适应。
前面讲到的“绍熙内禅”这一历史事件就生动地显示出国体与政体以至皇权和相权的辩证关系。宋光宗实际上是被以赵汝愚等宰执大臣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特别是其中的士大夫阶层赶下台的。这表明封建皇帝作为封建地主阶级总头目,不能不代表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如果不能代表,将被封建地主阶级更换。从中不难看出赵宋王朝的国体是十足的以士大夫阶层为主的封建地主阶级专*政,也不难发现宋代的相权有所加强。可是,最终作出决定叫宋光宗退位的毕竟是垂帘听政的宋高宗吴皇后,并且皇位依然世袭。足见宋代的政体仍然是严格的君主专*制,即使在千钧一发之际,皇权也并未虚化。如果把皇权的象征化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恐怕与明清时期的历史实际越发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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