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人源】【奞部】 奞:說文部首。小篆。 奮:金文。 奪:金文。 文三。
奞 【說文】:鳥張毛羽自奮也。从大从隹。凡奞之屬皆从奞。讀若睢。 【時間】:小篆。 【字形】:會意。从衣从隹。 【本義】:以衣捕鳥也。 【造字義】:以衣捕鳥也。 【辯證】:《說文》奞部收三字:奞、奮、奪。 奞字,金文未見。奮、奪,二字,見于金文。然此二字皆从衣,而不从大。 由是推知,則奞字小篆乃訛字也。其字亦當从衣,而不从大。 奞者,从衣从隹。會意。 衣者,象上衣之形。所以蔽體者也。此衣字之本義也。以衣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隹者,象鳥形。短尾鳥也。此隹字之本義也。以隹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故,奞者,以衣捕鳥也。 奞者,以衣捕鳥也。此奞字之本義也。以奞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奮 【說文】:翬也。从奞在田上。《詩》曰:不能奮飛。 【時間】:金文。 【字形】:會意。从奞从田。 【本義】:振翅也。 【簡化】:奋。 【辯證】:奮者,从奞从田。會意。 奞者,以衣捕鳥也。此奞字之本義也。以奞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田者,耕地也。象田地阡陌縱橫之形。此田字之本義也。以田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奮者,謂以衣捕田中之鳥,鳥乃振翅欲逃也。 故,奮者,振翅也。
奪 【說文】:手持隹失之也。从又从奞。 【時間】:金文。 【字形】:會意。从奞从又。 【本義】:彊取也。 【簡化】:夺。 【辯證】:奪者,从奞从又。會意。 奞者,以衣捕鳥也。此奞字之本義也。以奞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又者,象右手形。手執也。此又字之本義也。以又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奪者,謂以衣捕鳥,衣既覆鳥,乃以手取之,鳥必掙扎,是彊取也。 故,奪者,彊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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