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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辩证---《宗族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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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 17: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宗族姓氏
所谓宗族者,先秦之社会基本组织结构也。
远古先民,聚而成族。繁衍生息,人口日多。
渐而族大,故乃分宗;渐而宗大,故乃分族;渐而族多,故乃成国。
是故,国下有族,族下有宗,氏下有姓。
所谓姓氏:氏者,族之名也;姓者,宗之称也。
今人以为氏乃姓之分支,其大谬不然也。
所谓宗法者,宗族家法也,立宗、立族之家法也。
宗法始于商人,商人宗法乃自然而成之法也,非一成不变者也。
周人宗法不同于商人宗法,亦不同于先周宗法。
周人宗法,今尚可确知;而商人宗法、先周宗法,惟知其大略而已。
有宗族,始有姓氏。
而国人姓氏之源起于何?国人姓氏之沿革若何?
我试论述之。
家国天下      家国天下者,先秦社会之基本结构也。
国者,邦也;邦者,城也。
国者,商谓之为方,周谓之为诸侯也。
商代之方国,一城乃一国,概莫能外者,商国亦如斯也。
周朝分封天下诸侯,诸侯分封众卿大夫,始有一国数城。
家国天下所言者,天下乃聚天下之国而成。国乃聚国内之家而成,或言国乃聚国内之氏族而成。是故,家者,氏族也。
商者,方国联盟之盟主,故不可谓之为商朝,以其非大一统之王朝也。
商者,商代也,商文化时代之省称也。
商时之天下,北至今日之蒙古草原,南至长江,西至川陕,东至海。盖仅黄河中下游流域而已。
商时之天下,方国林立,互不统属。至商末,乃归入三大方国联盟。一曰商,一曰周,一曰东夷。商末世之两代商王,帝乙、帝辛父子,连年征伐东夷,以至国力大损,乃为武王一战而灭。
至斯时也,天下之国,皆周家之诸侯矣。是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武王克商,家国天下之格局乃成。直至始皇帝一统天下,废分封,立郡县。天下之格局乃由家国天下而至家天下矣。
贵族社会      商代者,商文化时代之省称,中国之城邦社会也。周朝八百年,中国之封建社会也。
商代之城邦社会,周朝之封建社会,皆可称之为贵族社会。
既有贵族,则有平民。
商有方,周称诸侯。
商代之方,分侯、甸、男、采、卫,五服。
《尚书·周书·康诰》云:侯、甸、男邦,采、卫百工。
邦者,邦君也,方君也;百工者,百官也。
侯、甸、男、采、卫,乃方之爵序也。
周朝之诸侯,分公、侯、伯、子、男五等。
邦君、诸侯者,皆贵族也。
平民者,或曰庶人,或曰众人。
所谓士、农、工、商者是也。
然贵族、平民何出耶?
贵族社会,亦为父系社会也。
由是诸子之贵贱,皆依母之贵贱也。
若其母贵,为父之正室,乃为嫡子,嫡长子又称嗣子,可承继父权;若其母贵,为父之侧室,亦可称嫡子,是为异姓;若其母贱,若婢女之类,则为庶子。
同母之诸子乃为同姓,同姓者是为兄弟也。
不同母者,虽同父,亦不为兄弟也。
嫡子者,皆得姓者也。
庶子者,或得姓,或不得姓。庶子得姓,是为庶姓,庶子者或不得姓。
嗣子外得姓之诸子又称别子。
《礼记·丧服小记》云:别子为祖,继别为宗。
此宗之所出也。容后详述之。
此同姓、异姓、庶姓之始也。
周公制礼,得姓诸子始皆从父姓。
同姓、异姓、庶姓之义,亦别有所专也。
此郑康成所不知者也。
得姓者,乃立宗者也。
得父之分封者,乃有爵位,乃有资产,是为贵族。
然末等贵族,其爵位惟可由其嗣子承袭。
其别子,或可得资产,然其已非贵族,称之为士,此乃士之所出也。
士者,贵族之末,庶人之首也。
为士者,或无资产;或士人之子孙,家财耗尽,故而织席贩履。或为农、或为工、或为商,皆庶人矣。
士人之退者,即为庶人。
惟进者,建功立业,乃可得君王之分封,方可立身为贵族,光宗耀祖。
贵族者,生为贵族,其富贵生而俱来,故无心进取;庶人者,生为庶人,惟知营营碌碌,亦无心进取。
惟士人者,体有贵族之血,身惟庶人之资,乃有进取之心。
此贵族社会之动因也。
孔圣人者,士人也。
《孔子世家》云: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所谓野合者,历来有两说。
一曰私通。
一曰不合礼仪之婚配。
若司马贞《史记索隐》云:此云野合者,盖谓梁纥老而徵在少,非当壮室初笄之礼,故云野合,谓不合礼仪。
然此二说皆不确也。
私通所生之子,乃不知其父也。
故私通之说不确也。
司马贞之说,乃为孔圣人避讳也。
古代中国,老夫少妻者俯首皆是,言其不合礼仪,笑谈耶?
故不合礼仪之说亦为不确也。
所谓野合者,亦非今谓之车震者也。J
乃言孔圣人之母出身卑微也。
野合者,乃与野人之合也,与贱人之合也。
故,孔圣人者,梁纥之庶子者也。
《论语·卷四·泰伯第八·七》云: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曾圣人此言谓士人乎?此言当谓孔圣人者也。
孔圣人者,封建社会之维护者也;商君者,封建社会之掘墓人也。
商鞅变法,秦始废分封而置郡县。
故商君者,封建社会之掘墓人也。
商君者,出于卫国贵族之家。然其奔秦之初,已无卫国之分封矣,岂可言其为贵族耶?
故商君者,亦为士人也。
秦灭六国者,是士人、庶人对抗贵族之胜也。
六国执政者何人耶?曰:战国四公子。
公子者,王公之子也,封建贵族之大者也。
秦国大臣,若商鞅、韩非、吕不韦、李斯、白起、蒙恬者,或为士人,或为布衣。
秦国之胜,历史潮流之动也。
家聚成国      天下有国,国内有家。
家者,族也;家者,氏也。氏者,族之名也。
周初分封,可见诸侯国内之氏族。
分鲁公以商遗民六族。
《左传·定公四年》云: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
☆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
杜预注曰:鲁公,伯禽也。此大路,金路,锡同姓诸侯车也。交龙为旂,《周礼》:同姓以封。璜,美玉名。封父,古诸侯也。繁弱,大弓名。
孔颖达疏曰:大旂,九旗之画交龙者。
○谓赐鲁公以金车,龙旗九,夏后氏之美玉,封父之大弓。此封建之礼也。
☆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
○此商遗民六氏族之名也。乃分而治商之遗民也。
☆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
孔颖达疏曰:使六族之长,各自帅其当宗同氏。辑,合也。合其所分枝属。族,属也。将其族类人众,以法则周公,令其移家居鲁,用就受周公之命,是以使之共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也。
○谓使六族之长帅其宗氏,合其分族,将其人众,移家居鲁,受周公之法制,用命于周室。是以使之供职事于鲁,以彰周公之明德也。
由是可知,国内有家也。
鲁国者,周公之封国也。周公勤于王事,虽为鲁国之始封君,然未就封,乃遣其嫡长子伯禽就封也。周公者,文王之子,亦为文王、武王股肱之臣也。既已受封为周公,则已立族矣。周初之世,除周之王族而外,乃以周公、召公二族为大也。
故伯禽就封鲁地,随伯禽就封之众,当以周公之族为主,或亦有周国之小族从之,而统御商民之六族也。
则鲁国之初,乃以周人之族,统商民六族,聚而成鲁国也。
氏族训诂      丁山先生《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云:殷商后半期的国家组织,确以氏族为基础。
丁山先生之说近是也。
岂止商代后期,有史以来,至商鞅变法,中国之国家基础皆为氏族。
则何谓氏族?
孔颖达曰:氏族一也,所从言之异耳。《释例》曰:别而称之谓之氏,合而言之则曰族。
孔颖达曰:氏犹家也。
孔颖达之言是也。
所谓氏族者,家也。乃以血缘关系结合而成之集体。
氏者,《说文》云:巴蜀山名岸胁之旁箸欲落堕者曰氏,氏崩,闻数百里。
此说非是。
氏者,商人造字也。然其甲骨文之字形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或曰:瓜蔓之形;或曰:提物之形;或曰:象根形。
我以为,当从象根形之说。
氏者,根也。
以氏字造字皆出此义。
氐者,周人造字也。
氐者,《说文》云:至也。从氏下箸一。一,地也。
此非其本义。
氐者,《广雅·释言》云:柢也。
《尔雅·释天》云:天根,氐也。
故,氐者,根也。
芪者,周人造字也。
芪者,《说文》云:芪母也。
芪者,《本草》云:一名戴糁,一名王孙,根长三尺,以耒折之如绵,谓之绵黄芪。又有白水芪,赤水芪,木芪,功用并同。
芪者,从艸从氏。
氏者,根也。
故,芪者,根长之植物也。
氏者,根也。
借以谓同根所出之人也。
族者,《说文》云:矢锋也。束之族族也。从㫃从矢。
此非其本义。
㫃者,《说文》云:旌旗之游,㫃蹇之皃。从屮,曲而下,垂㫃相出入也。读若偃。古人名㫃,字子游。
简言之,㫃者,旌旗之游貌也。
族者,从㫃从矢。当训为旗下之矢也。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云:㫃所以标众,矢所以杀敌。古代同一家族或氏族即为一战斗单位,故以㫃矢会意为族。
此说是也。
族者,氏族旗帜下之武装也。其本义为氏族之武装组织,借以代指氏族。
族内有宗      族者,乃以血缘关系结合而成之集体。族之始也,其尚小也,并无宗法之制,故其下无宗。氏族渐大,族人乃以血缘远近而分,由是有宗也。
故宗者,族人血缘亲疏之别也。
商人宗法有大宗、小宗之别,然其具体今人已不知其详矣。
周人之宗法出于商人之宗法,然今日所见周人之宗法,甚是繁复。此当非周初时之宗法,乃为后世累积之所成也。
周人之宗法见于《礼记·丧服小记》、《礼记·大传》,然我观《礼记正义》等注疏之作,于百世不迁、五世而迁之说,历代注疏皆不甚明。
《礼记·丧服小记》云: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
☆别子为祖。
孔颖达疏曰:谓诸侯嫡子之弟,别于正嫡,故称别子也。为祖者,别与后世为始祖,谓此别子子孙为卿大夫,立此别子为始祖。
○别子者,乃谓周天子之别子也。所谓别子,乃嫡长子之外之得姓诸子也。祢者,先父之称也。继祢者,先父之别子也。
○周天子者,天下之大宗也。周天子之别子,乃天下之姬姓诸侯也,亦为天下之小宗也。周人始祖,后稷也。后稷之世嫡,谓高祖、曾祖、祖、祢者,皆历代之周天子也。乃继后稷之宗也,乃天下之大宗也。若以周天子为高祖,则高祖别子之宗,乃继高祖之宗也。若以周天子为曾祖,则曾祖别子之宗,乃继曾祖之宗也。若以周天子为祖,则祖别子之宗,乃继祖之宗也。若以周天子为祢,则祢别子之宗,乃继祢之宗也。是谓四小宗也。
○谓周天子之别子,别与后世为始祖也。
☆继别为宗。
孔颖达疏曰:谓别子之世世长子,恒继别子,与族人为百世不迁之大宗。
○谓继别子之历世嫡长子,与族人为百世不迁之大宗也。
☆继祢者为小宗。
孔颖达疏曰:祢谓别子之庶子,以庶子所生长子,继此庶子,与兄弟为小宗。谓之小宗者,以其五世则迁,比大宗为小,故云小宗也。
○谓别子之别子,其历世嫡长子继之,比之大宗则为小宗也。
☆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
郑康成注曰:谓小宗也。小宗有四,或继高祖,或继曾祖,或继祖,或继祢,皆至五世则迁。
○迁者,谓迁神主入祖庙也。大宗之庙,其始祖庙乃周人始祖后稷之庙也,故为百世不迁者也。小宗者,或为高祖别子,继高祖;或为曾祖别子,继曾祖;或为祖别子,继祖;或为祢别子,继祢;是为四小宗。
《礼记·王制》云: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太祖,始封之君。
由高祖至于五世,大宗与四小宗之宗庙,皆为太祖之庙,及高祖、曾祖、祖、祢四亲庙。此太祖之庙,后稷之庙也。至于六世,继高祖之宗,即高祖别子之宗,乃不祭后稷,以高祖别子之庙为太祖之庙而祭之也。继曾祖之宗,即曾祖别子之宗,乃不祭后稷,祭始自曾祖。至于七世,继曾祖之宗,乃不祭曾祖,以曾祖别子之庙为太祖之庙而祭之也。
余皆类推,五世而迁,是为宗之所由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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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下图。
☆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
孔颖达疏曰:四世之时,尚事高祖,至五世之时,谓高祖之父,不为加服,是祖迁于上。四世之时,仍宗三从族人,至五世,不复宗四从族人,各自随近为宗,是宗易于下。
○至于五世,尚事高祖。至于六世,高祖别子之宗,以高祖别子之庙为太祖之庙而祭之;至于七世,曾祖别子之宗,以曾祖别子之庙为太祖之庙而祭之;至于八世,祖别子之宗,以祖别子之庙为太祖之庙而祭之;至于九世,祢别子之宗,以祢别子之庙为太祖之庙而祭之。是谓祖迁于上,宗易于下也。
所谓百世不迁者,周天子之宗也。周天子者,天下之大宗也。
《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此周制。七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太祖,后稷。
周天子者,后稷之世嫡也(王季、武王为特例),以后稷为太祖祭之,故为百世不迁者也。
亲庙者,高祖、曾祖、祖、祢之庙也。
周天子所祭者,后稷、文王、武王,高祖、曾祖、祖、祢也。
所谓五世而迁者,谓诸姬之宗法也。诸姬姓诸侯,比之于周天子,乃天下之小宗也。诸侯五庙,太祖庙一、亲庙四。亲庙者,高祖、曾祖、祖、祢之庙也。诸侯之太祖者,非后稷也,乃其始封君也。始封君者,周天子之别子也。
《礼记·大传》云:庶子不祭,明其宗也。
故别子不祭祢,以其非嫡长也;祭祢者,嫡长子之职事也。
始封君之嫡长子,其太祖庙乃祢庙也;始封君之嫡长孙,其太祖庙乃祖庙也;始封君之嫡长曾孙,其太祖庙乃曾祖庙也;始封君之嫡长玄孙,其太祖庙乃高祖庙也。至五世,始封君嫡长玄孙之嫡长子,其太祖庙乃高祖之父,即始封君之庙也,由是乃不祭后稷之庙也。是为五世而迁也。五世而迁之后,其乃百世不迁也。
此乃周人之宗法也。
先周世系      前言者,周人之宗法也,而非先周之宗法也。
《逸周书·世俘解》云:王不革服,格于庙,秉语治庶国。籥入九终。王烈祖自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维告殷罪。
☆王不革服,格于庙,秉语治庶国。籥入九终。
孔晁注曰:不改祭天之服,以告祖考,急于语治也,庙无别人也。
○谓武王未替祭服,至于祖庙。告先祖已治诸方国。乐师乃奏乐九节。
☆王烈祖自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以列升,维告殷罪。
孔晁注曰:虞公,虞仲。邑考,文王子也。皆升王于帝。
○谓武王之烈祖,从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伯邑考,皆依序升其神位于庙堂,惟告之以殷人之罪。
《逸周书·世俘解》引武王之言,言及先周之王室世系,大不同于后世之说。现存之周初文献,惟《周书》、《逸周书》而已,然言及先周王室世系者,惟此一例,信耶?后世所知之周人先君,自太王迁岐之后,乃王季、文王、武王。此说当出于周王室,信耶?
后世不解斯言之处有四:一为武王祭祖始自太王,而非后稷;一为太伯、虞公名列其间;一为太伯、王季、虞公之排位顺序;一为邑考名列其间。
太王者,古公亶父也。
古者,《说文》云:故也。
顾颉刚先生以为,古公亶父当称之为公亶父,斯言是也。
父者,敬称也。公者,爵位也。
然其爵位商王封之?自称之?后世追之?则不得而知矣。
故太王名亶。
太王者,周人开国之君也。
《诗经·大雅·绵》所颂者,太王居首。
诗云:绵绵瓜瓞,民之初生,,自土沮漆。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
由此,顾颉刚先生以为太王,乃周人之开国始祖。
此说是也。
然顾颉刚先生又以为,太王与公亶父并非一人。
则非矣。
《逸周书·商誓解》云:在商先哲王,明祀上帝,□□□□亦维我后稷之元谷,用告和、用胥饮食。
○谓商之先哲王,祭祀上帝,亦用我祖后稷之嘉谷,用之以求告民和,用之以饮食。
斯言乃武王之言也。武王未言商王之名。然周人以为之商代,始于成汤,而非上甲微。故后稷不早于成汤,乃可知也。则周人之历史,远不及后世所谓之久远,亦可确知也。
商王祭祖,始自上甲微,乃以其为开国之君也;武王祭祖,始自太王,是武王以太王为开国之君也。
由是乃可推知,周人立族始自后稷,周人立国始自太王。而太王去后稷亦并不久远。
后稷者,周人立族之祖也;太王者,周人立国之祖也。
故武王克商之后祭祖,乃始自太王。
先周者,商之方国也。故先周之宗法,亦当多循商人之宗法。商人宗法,乃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并存。然今人所见官修之先周世系,惟见:太王、王季、文王、武王。是先周宗法惟父死子继而已耶?怪哉。
然《逸周书·世俘解》武王祭祖,所述之先周王室世系,太伯、虞公亦名列其间,则太伯、虞公曾为周人之君耶?
《左传·僖公五年》云: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太伯不从,是以不嗣。
《诗经·大雅·皇矣》云:帝作邦作对,自太伯、王季。
历代注疏,不得其旨,皆牵强附会之说,不可从也。
杨宽先生以为,太伯不从者,乃言太伯不从太王迁岐也。
太伯、虞公者,虞国之始祖也。是以仲庸有虞仲、虞公之称。
太伯、虞公,未从太王迁岐,乃建虞国,故不嗣太王;王季当为太王迁岐之后所生,乃嗣太王之位。故当此时也,周人有国二,一曰夏,一曰虞,是为作邦作对也。
故《诗经·大雅·绵》云:绵绵瓜瓞。民之初生,自土沮漆。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溪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
此言太王迁岐之后仍未有家室。
然实乃太伯、虞公未从太王迁岐也。
太王迁岐之后,乃娶姜女,是为太姜。
太姜生王季。
太伯不从太王迁岐,是以不为嗣子。由是,王季乃嗣太王也。
《尚书·康诰》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
肇者,始也;我区夏,周人自称也;越者,由也;修者,治也。
周公斯言,乃谓:用文王之道始再造我有夏,由是,我一二邦得以修治。
所谓一二邦,一邦乃谓夏也,二邦者,当为虞也。
古本《竹书纪年》载,王季之世,周人数度东进,与戎数战。其因亦在于此也。
故武王祭祖亦祭太伯、虞公。
太王迁岐,太伯不从,乃建虞国,为虞国之君;太王崩,王季继位,为周国之君;太伯崩,虞公继位,为虞国之君。
故武王祭祖未依太伯、虞公、王季之序齿,乃以太伯、王季、虞公为君之先后而排其序也。
邑考者,武王之兄也,武王灭商后而祭祖,当为国祭,则武王因何祭之耶?
《礼记·大传》云:庶子不祭,明其宗也。
故别子不祭祢,以其非嫡长也;祭祢者,嫡长子之职事也。
故祭邑考者,当为邑考之嫡长也,武王祭邑考,其因乃在耶?
顾颉刚先生以为,邑考乃为文王之嗣子,虽未登位为周人之君,然后世之君亦当祭之。此商人之成例也。
此说可从也。
我以为,邑考或登位为周人之君。以现存之周初史籍,难说此说之谬也。
即不论邑考是否登位,亦可由此推知,武王继文王为周人之君,乃与周人后世之宗法不合也。邑考既为文王之嗣子,嗣子亡,继其位者,当为其嫡长也。
武王继位,是为兄终弟及,此商人之宗法也。故由先周世系乃可推知,先周宗法不同于后世周人之宗法,而近于商人之宗法也。
然今人所见之先周世系,惟见太王、王季、文王、武王而已,此何因耶?
曰:武王克商,二年而崩。周公继任为周王,乃有三监之叛。周公平叛之后,六年制礼,七年归政成王。周公所制之礼者,宗法一体制也;其核心者,嫡长子继承制也。故周公称王之事,必不可为后人所知也。故周公及周王室,皆修改史籍,以隐周公为王之事也。
先周之事,太伯、虞公者,为武王、周公之祖辈;邑考者,为武王、周公之兄。其去周初之时皆未为远,隐其人乃殊为不易,故隐其事也。是故乃有太伯、虞公去国之说,以惑后人。隐其事者,以使后人不知,以使其合乎周公所制之礼也。
是为奇谭耶?
姓制起源      论及姓制起源,乃与宗制关联密切也。
商人有大宗、小宗之别,然未见姓制之说,后世所谓商人子姓,乃于甲骨文中未见,是无确证。
今人之甲骨卜辞研究,进展实是过慢也。
姓制始自商人,难证其是,亦难言其非。
然姓制起源,必在武王克商之前,或起于商,或起于先周。
姓者,见于甲骨卜辞,是乃商人造字也。
姓者,《说文》云: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曰:天子因生以赐姓。
姓者,从女从生。
故姓者,母所生也,乃谓嫡庶之别也。
云人之姓者,乃言其母之贵贱也。
商人有否姓制尚难定论,而周人之姓制乃可确知。
《左传·隐公八年》传云:天子因生以赐姓。
乃谓因母而得姓也。
《国语·晋语》云:同姓为兄弟。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同德之难也如是。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
☆同姓为兄弟。
韦昭注曰:同父而生,德姓同者,乃为兄弟。
○谓同姓者乃为兄弟也。
韦昭德姓之说,腐儒之论也。
姓者,从女从生,谓母所生也。
由是可知,远古之兄弟,谓同父同母所生之诸子也。
若一母为大族之女,一母为婢女,虽同父,然有嫡庶之别,岂可言兄弟耶?
同姓为兄弟者,乃言同母为兄弟也。
非德不同也,乃母之贵贱不同也。
☆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
韦昭注曰:此二人相与同德,故俱为己姓。青阳,金天氏帝少皞。
○谓黄帝之子计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乃得黄帝之姓也。
此腐儒杜撰之说也。
☆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
韦昭注曰:方雷,西陵氏之姓。彤鱼,国名。帝系曰:“黄帝娶于西陵氏之子,曰嫘祖,实生青阳。”姊妹之子曰甥。声,雷嫘同也。
○谓青阳,乃方雷氏之甥也。夷鼓,乃彤鱼氏之甥也。其母皆贵也。
母异,则姓异;同母,乃同姓。
母异而姓同者,乃周公制礼后之事也。先周当无此例也。
此说乃腐儒杜撰之说,不可信也。
☆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
○谓其同母所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乃别为十二姓。
☆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
韦昭注曰:得姓,以德居官而初赐之姓。谓十四人而内二人为姬,二人为己,故十二姓。
○谓凡黄帝之子,计二十五人,得姓者仅十四人分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
此亦腐儒杜撰之说也。
得姓者,乃言其立宗也。
氏者,族之名也;姓者,宗之称也。
其母贵者,生而有姓,故生而立宗也;其母贱者,生或无姓,亦或无宗也。
所谓黄帝之子计二十五人,其得姓者,乃立宗者也,仅十四人分为十二姓。
☆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
韦昭注曰:二十五宗唯青阳与苍林德及黄帝,同姓为姬也。
○谓惟青阳与苍林氏与黄帝同姓,为姬姓。
此腐儒杜撰之说也。
☆同德之难也如是。
韦昭注曰:言德自黄帝同之,难也如是。
○谓惟同德乃同姓,故二十五子,仅二人与黄帝同姓,是为同德之难,亦为同姓之难也。
此腐儒杜撰之说也。
☆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
○谓少典娶有蟜氏,生黄帝、炎帝也。
此腐儒杜撰之说也。
☆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
韦昭注曰:姬、姜,水名。成,谓所生长以成功也。
○谓黄帝长成于姬水成,炎帝长成于姜水。
此腐儒杜撰之说也。
☆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
○谓黄帝、炎帝成*人后其德不同,故黄帝姬姓,炎帝姜姓。
此腐儒杜撰之说也。
《国语》斯言,述及先周姓制,亦即先周宗制。
宗由何出?
曰:或生而有,或生而无。
孰生而有姓,孰生而无姓耶?
曰:在其母之贵贱也。
若其母贵,为父之正室,乃为嫡子,嫡长子又称嗣子,可承继父权;若其母贵,为父之侧室,亦可称嫡子,是为异姓;若其母贱,若婢女之类,则为庶子。
同母之诸子乃为同姓,同姓者是为兄弟也。
不同母者,虽同父,亦不称为兄弟也。
嫡子者,皆得姓者也。
庶子者,或得姓,或不得姓。庶子得姓,是为庶姓,庶子者或不得姓。
嗣子外得姓之诸子又称别子。
此先周宗制也。
是故,《左传·隐公八年》传云:天子因生以赐姓。
凡得姓者,乃有宗者也。
是故,宗者,或生而有,或生而无也。
向言黄帝者,所谓中华民族之始祖也,所谓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其始乃自黄帝。
信耶?
此谓黄帝之子,其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计十二字,然祁、滕、箴、荀、僖、姞、儇,等七字,皆于甲骨文为未见。
甲骨文见于盘庚迁殷后之商都,即今所谓之殷墟,距今最早为三千三百年。
所谓黄帝距今五千年,然一千七百年后,其所用之字仍有过半数于甲骨文中为未见,岂非笑谈耶?
此谓黄帝、炎帝乃同母所生,不过腐儒之一派胡言而已。
概而言之,所谓黄帝者,先周诸君之合体也;所谓炎帝者,先周时姜氏部落诸君之合体也。
此言黄帝者,乃言文王之事也。
今人研究证实,周原甲骨不早于文王之世。故周人姓制之起源,亦当不早于文王。若无文字,又何以为姓耶?故所谓黄帝之子得姓者,乃文王之子得姓者也。
前言黄帝之子,得姓者仅十四人分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
姓制起于文王,乃可推知也。然姓制之始也,父子不同姓,是为常情。惟承嗣之嫡子及其诸弟,乃从父姓。故先周之姓制,与周公制礼之姓制大不同也。
然文王之子,何姓耶?
《国语·周语》云: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谓其能以嘉祉殷富生物也。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谓其能为禹股肱心膂,以养物丰民人也。此一王四伯,岂繄多宠?皆亡王之后也。唯能釐举嘉义,以有胤在下,守祀不替其典。有夏虽衰,杞、鄫犹在;申、吕虽衰,齐、许犹在。
☆皇天嘉之,祚以天下。
韦昭注曰:祚,禄也。
○谓皇天乃嘉许之,以天下为其禄也。
☆赐姓曰姒,氏曰有夏。
韦昭注曰:尧赐禹姓曰姒,封之于夏。
○谓乃赐禹姓姒,命其氏族之名为有夏。
☆谓其能以嘉祉殷富生物也。
韦昭注曰:祉,福也。殷,盛也。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者,以其能以善福,殷富天下,生育万物也。姒,犹祉也。夏,大也。以为善福,殷富天下为大也。
○谓彰其能以嘉福殷富天下,生养万物也。
☆祚四岳国,命以侯伯。
韦昭注曰:尧以四岳佐禹有功,封之于吕,命为侯伯,使长诸侯也。
○四岳者,共工之从孙也。前言有曰:共之从孙四岳佐之。谓以四岳国为禹之禄,命四岳国之侯伯。
☆赐姓曰姜。
韦昭注曰:姜,四岳之先,炎帝之姓也。炎帝世衰,其后变易,至四岳有德,帝复赐之祖姓,使绍炎帝之后。
○谓赐四岳国之侯伯,即共工之从孙,姓姜。
☆氏曰有吕。
韦昭注曰:以国为氏也。
○谓命其氏族之名为有吕。
☆谓其能为禹股肱心膂,以养物丰民人也。
韦昭注曰:肱,臂也。丰,厚也。氏曰有吕者,以四岳能辅成禹功,比于股肱心膂也。吕之为言膂也。
○谓彰其能若禹之手足心膂,以使物盛民丰也。
☆此一王四伯,岂繄多宠?皆亡王之后也。
韦昭注曰:一王,谓禹。四伯,谓四岳也,为四岳伯,故称四伯。岂,辞也。繄,是也。言禹与四岳岂是多宠之人?乃亡王之后。禹,鲧之子,禹郊鲧而追王之也。四岳,共工从孙,共工侵陵诸侯以自王。言皆无道而亡,非伯王所起,明禹、岳之兴非因之也。
○谓禹及四岳国之侯伯,岂得上天之多宠耶?皆是亡王之后也。
☆唯能釐举嘉义。
韦昭注曰:举,用也。
○釐者,《广韵》云:理也。谓惟其能明嘉义且用之也。
☆以有胤在下,守祀不替其典。
韦昭注曰:下,后也。典,常也。
○胤者,《说文》云:子孙相承续也。谓是以子孙承继其后,守其祀而不变其宗法也。
☆有夏虽衰,杞、鄫犹在。
韦昭注曰:杞、鄫,二国,夏后也。犹在,在灵王之世也。
○谓姒姓诸氏,有夏虽衰,杞氏、鄫氏仍在。
申、吕虽衰,齐、许犹在。
韦昭注曰:申、吕,四岳之后,商、周之世或封于申,齐、许亦其族也。
○谓姜姓诸氏,申氏、吕氏虽衰,齐氏、许氏仍在。
后世以为,夏人姒姓。文王娶于有夏氏,故其妻名曰太姒。
信耶?
其大谬不然也。
夏者,周人自称也。
《尚书·周书》夏字凡二十三见。(详见拙文《华夏源流》)
《君奭》凡一见,《康诰》凡一见,《召诰》凡四见,《多士》凡五见,《多方》凡十见,《立政》凡二见。
其中,《君奭》云: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
《立政》云:乃伻我有夏,式商受命。
我有夏,为周人自称。
《康诰》云:用肇造我区夏。
我区夏,亦为周人自称。
由是乃可确知,周本夏人。
夏者,周人之自称也。
夏者,《说文》云:中国之人也。从夊从页从𦥑。𦥑,两手;夊,两足也。
段注曰:夏,引伸之义为大也。
按许慎之说,夏,当写作,夓。
今之夏字,两手无有,亦古之简化字耶?
夏字不见于甲骨文,始见于西周金文。
故夏字,非商人造字,周人造字也。
夏者,从夊从页从𦥑。𦥑,两手;夊,两足也。
页者,《说文》云:头也。
夏字,有头,有手,有脚,此当为周人之自画像也。
然后世不称周人作夏人,其因有二。
一曰,邑考之族乃承夏人祭祀。
文王之时也,周人自称夏人。
邑考者,文王嗣子也。故夏人之祭祀当由邑考承继。邑考早卒,或未继文王之位。然夏人祭祀乃由邑考之嗣子承继。
后世皆知夏人姒姓,当由邑考之母太姒得姓也。
后世皆知,周人姬姓。故武王必为姬姓。
又,武王与周公为兄弟。
《逸周书·度邑解》云:王曰:“旦,汝维朕达弟。……”
斯言之王者,武王也。达弟者,明达之弟也,谓周公也。
由是乃知,武王与周公,为同胞之兄弟也。
故周公亦为姬姓。
姒姓之邑考后人承继夏人祭祀,则武王与周公之姬姓诸族称有夏乃为不当矣。
一曰,周乃商人对夏人之称也。
商者,时为天下之共主也,亦即城邦联盟之盟主也。
所谓之商代,乃商文化时代之省称也。
当其时也,商人乃号令天下之方国。
商人称夏人为周人,故天下皆知有周,而不知有夏。
周公立周       周人以周为其国号,始于何时耶?
曰:始自周公。
周字见于甲骨文,乃商人对周人之称也。
然周人历来自称为夏人。
《尚书·康诰》云:用肇造我区夏。
用者,用文王之法也;肇者,始也;我区夏者,周人自称也。
由是可知,文王之时,周人乃自称为夏人。
《尚书·立政》云:乃伻我有夏,式商受命。
伻者,使也;我有夏者,周人自称也;式者,代也。
由是可知,武王克商之时,周人仍自称为夏人。
周,亦为周公初封之族氏也。
武王克商,二年而崩,周公称王,乃以其族氏为国号也。
后世之汉、唐,亦效之也。
周字训诂      周者,当以其甲骨文字形为训也。
周字之甲骨文字形,徐中舒曰:象界划分明之农田。其中小点象禾稼之形。
斯言是也。
故,周者,谓密植也。
甲骨文者,商人造字也。
商人以周字称周人,盖谓其农耕技术之高也。
周字之金文字形从口,延自周原甲骨。徐中舒曰:早周甲文从口,与君商二字从口同义,示国家政令所从出。
此周人造字也。
周字之小篆字形,许慎童鞋谓:从用、口。非也。当从用、占。
用者,《说文》云:可施行也。从卜从中。
中者,徐中舒曰:中,为骨板。从卜者,示骨板上已有卜兆。卜兆可据以定所卜可施行与否,故以有卜兆之骨板,表施行使用之义。
占者,《说文》云:视兆问也。从卜从口。
故,周者,神授其意以为用也。
神授意与周,则周者,神意之代言者也。
神意者,周密也。
此周人造字之微言大义也。
周者,密也。
此周字之本义也。
以周字造字皆出此义也。
齐人姜姓      武王克商,分封天下,太公望,即所谓姜太公,封于齐。后,齐人乃以先族之氏为其姓也。
前引《国语·周语》云:……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申、吕虽衰,齐、许犹在。
然先周之时,姜为族之氏,而非宗之姓也。
姜者,《说文》云:神农居姜水,以为姓。
此训者,乃许慎从腐儒之说也。
羌者,《说文》云:西戎牧羊人也。
羌、姜二字同源,皆见于甲骨文,乃商人造字也。
羌者,既为西戎牧羊人;则姜者,当训为西戎牧羊女也。
羌族,乃世居西北之部族也;姜族,当为羌人之一族也。
或商人娶女于姜族,故名其族曰姜也。
商人称姜族为姜,然周人不从,乃称之为申、吕也。
申、吕者,或为一族,或为二族,然皆出于羌人也。
申者,《说文》云:神也。
许慎之说非也。
申者,电之本字也。
甲骨文中,雷、云,二字皆不从雨。然,雷、云,二字见于甲骨文,岂独电字不见于甲骨文耶?
周人于甲骨文云字之上加一雨字,乃造雲字;于甲骨文𤳳字之上加一雨字,乃造靁字;于甲骨文申字之上加一雨字,乃造電字。则云者,雲之本字也;𤳳者,靁、雷之本字也;岂独申字异耶?岂有此理也!
故,申者,电之本字也。绝无疑义。
申者,闪电也。
申者,电也;电者,引天地者也。
故,申者,引也。
此申字之引申义也。
以申字造字皆出此义也。
周人缘何称姜人为申耶?
或姜人乃引领太王迁岐者也。
今谓之带路党者是也。J
吕者,《说文》云:脊骨也。
许慎之说非也。
吕者,侣之本字也。
侣者,《说文》云:徒侶也。
吕者,甲骨文字形从二口。乃谓口口相亲也,今谓接吻者是也。
许慎谓徒侶者,伴侣也。
《诗经·大雅·绵》云:绵绵瓜瓞。民之初生,自土沮漆。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溪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
古公覃父者,太王也。
太王迁岐,娶女于姜族,名之曰太姜。
此后,周姜二族世代婚姻。
此其证也。
故吕者,侣也。
族之所出      族由何出?
曰:族出于小宗。
下言者,周人宗法所述之立族也。
《左传·隐公八年》传云:无骇卒,羽父请氏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氏,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
☆无骇卒,羽父请氏与族。
○无骇者,鲁孝公之曾孙,公子展之孙,公孙夷伯之子也。氏者,旧作谥,从顾炎武《驳五经异义》正之也。羽父者,鲁之权臣也。后弑隐公而立桓公。谓无骇卒,羽父请隐公为之命氏立族。
☆公问族于众仲。
○谓隐公问氏族之事于众仲。
☆众仲对曰:“天子建德。
○谓众仲答曰:周天子立有德以为诸侯。
☆因生以赐姓。
杜预注曰:因其所由生以赐姓,谓若舜由妫汭,故陈为妫姓。
○杜预之说非是也。姓者,从女从生,谓从生身之母以赐其姓也。
☆胙之土。
☆孔颖达疏曰:胙训报也。有德之人必有美报。报之以土,谓封之以国。
○孔颖达之言是也。谓封之以国也。
☆而命之氏。
孔颖达疏曰:名以为之氏,诸侯之氏,则国名是也。
○孔颖达之言不确也。周天子封诸侯以国,不因诸侯之族称,乃另赐国名也。诸侯之族乃统御他族而成其国也。
若周公者,其封地曰周,其族氏亦当称周。时周人乃称夏人也。后获封鲁国,乃不因族称,而另赐国名也。
若召公者,其封地曰召,其族氏亦当称召。后获封燕国,乃不因族称,而另赐国名也。
☆诸侯以字为氏,因以为族。
杜预注曰:诸侯位卑,不得赐姓,故其臣因氏其王父字。
○谓天子赐姓命氏,诸侯位卑,惟可赐字以为其氏,其后世因之乃以为族也。
☆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
杜预注曰:谓取其旧官旧邑之称以为族,皆禀之时君。”
○谓以其官名,或以其封邑为族名也。
☆公命以字为展氏。
○谓无骇乃公子展之孙,故隐公名之为展氏也。
公子展者,鲁孝公之别子也。无骇者,公子展之孙也。
无骇生而有宗,至死后乃立族。
然周初之时,当可生而立族也。
若周公、召公,皆生而立族,生而立国。
宗姓之别      宗姓之别也,乃见于祭祀。
《左传·襄公十二年》传云:秋,吴子寿梦卒。临于周庙,礼也。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是故鲁为诸姬,临于周庙。为邢、凡、蒋、茅、胙、祭,临于周公之庙。
☆秋,吴子寿梦卒。
○吴子寿梦者,吴王寿梦也,乃阖闾之祖,夫差之曾祖也。
☆临于周庙,礼也。
杜预注曰:周庙,文王庙也。周公出文王,故鲁立其庙。
○谓鲁襄公临于周庙,此谓礼也。
杜预谓周庙乃文王庙,不确也。周庙者,周天子之庙也。
☆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
杜预注曰:于城外,向其国。
○谓逢诸侯之丧,异姓诸侯乃临于城外,向其国而悼之。
☆同姓于宗庙,
杜预注曰:所出王之庙。
孔颖达疏曰:此即周庙也。
○谓同姓诸侯悼之于宗庙也。
☆同宗于祖庙,
杜预注曰:始封君之庙。
○谓同宗诸侯悼之于始封君之庙也。
☆同族于祢庙。
杜预注曰:父庙也。同族,谓高祖以下。
○谓同族诸侯悼之于父庙也。
☆是故鲁为诸姬,临于周庙。
杜预注曰:诸姬,同姓国。
○谓鲁与吴同为诸姬,乃同姓国也。故鲁襄公乃临于周庙。
☆为邢、凡、蒋、茅、胙、祭,临于周公之庙。
杜预注曰:即祖庙也。六国皆周公之支子,别封为国,共祖周公。
《左传·桓公十五年》经,孔颖达疏曰:宗卿,谓同姓之卿,祭仲之女曰雍姬,则祭仲姬姓,是同宗卿也。
○谓邢、凡、蒋、茅、胙、祭诸氏,皆出周公别子,乃鲁之宗卿也,与吴国同宗,故临周公之庙悼之也。
杜预称六国不当,当称为六族也。
吴子寿梦者,吴王寿梦也。
吴出于虞,乃虞仲之后人也。
故吴王不出于文王,乃出于太王也。
然吴王姬姓者,当为赐姓之故也,乃视吴国之始封君为文王别子也。
此当为中国赐姓制之始也。
此言周庙,杜预以为乃文王庙,不确也。
诸姬之国,惟鲁国有文王庙,盖彰周公之德也。
其余诸姬之国,惟有其始封君之庙,而无文王庙也。
若燕国者,乃无文王之庙,则燕君当祭寿梦于何处耶?
周庙者,周天子之庙也,惟于镐京。
故诸姬当聚于镐京,以祭吴王寿梦也。
诸姬者,诸姬姓诸侯之省称也。
上言之邢、凡、蒋、茅、胙、祭,六氏,皆周公别子,亦为姬姓。惟称为同姓之卿,而不称诸姬也。
诸姬之称,当始自周公制礼之后。
先周宗法,当为正室所生之嫡子承父姓。周公制礼之后,得姓诸子乃皆承父姓。
如前所述,姬姓、姒姓皆出于文王。然姬姓当出于武王与周公之母;姒姓当出于邑考之母,文王正室太姒。
吴王姬姓,当为赐姓也。
追悼逝者,当悼之于共祖之庙也。
《礼记·大传》云:庶子不祭,明其宗也。
悼同于祭也。
庶子不祭者,乃言庶子不主祭也,主祭者,嗣子也。
故曰鲁公临于周庙,而不言鲁公悼之于周庙也。
同姓于宗庙者。
乃谓诸姬聚于周庙,周天子主悼也。
祖庙者,族祖之庙也。
鲁人之祖庙,周公之庙也,亦可称鲁公之庙也。
周公之别子者,凡邢、凡、蒋、茅、胙、祭,六氏,乃聚于周公之庙,鲁公主悼也。
同族于祢庙者,亦此理也。
此为宗姓之别也。
宗法之胜      武王克商,一战成功。
盘庚迁殷,近三百年之基业,乃因牧野一战而土崩瓦解。
其因何在?
曰:商人无分封。
由考古以及先秦典籍,皆未寻获商人分封之记录。
此商人亡国之根本也。
故武王乃分封诸侯,以屏藩周。
然三监之叛,反叛者,乃武王所分封之诸侯也。
痛定思痛,周公乃制周礼,始奠定周朝八百年基业。
周公制礼之根本者,在祭祀也。
《左传·成公十三年》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中国古人笃信,死者乃为往生也,事死当如事生,此国家之大事,祭犹重于戎也。
故《论语·卷一·为政第二·五》云: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祭祀乃国之大事,则孰掌之耶?
由是周礼乃有嫡长子继承制。
历代周王,皆为上代周王之嫡长,是为天下之大宗也。
周王分封诸姬,是为同姓之诸侯;分封婚姻之国,是为异姓诸侯;分封无亲缘关系者,是为庶姓诸侯。
周王分封,同姓诸侯为多,异姓诸侯为少,庶姓诸侯乃少之又少。
诸姬皆出于文王,乃文王子孙也。
然掌祭历代先王者,周天子也。
故,周庙惟于王都镐京,乃祭祀历代周王之所也。
《礼记·大传》云:庶子不祭,明其宗也。
庶子不祭者,非不祭也,乃不主祭也。
主祭者,嗣子也。
若诸姬欲祭祀文王,当依礼而至于镐京,由周天子主祭,诸姬乃为陪祭也。
若有敌敢犯王都,则非仅犯周王也,乃犯周人之历代祖宗也。
则天下诸侯,必群情激奋,奋勇对敌,以保祖宗之安宁也。
此为周公制礼之根本也。
由是,周朝始有八百年之基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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