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依据:
1.卦序:坤6—乾元1(与坤同位)——坎3——艮5——震7——乾9—坤元4(与乾同体)——离2——兑10——巽8。
先者为长、后者为幼。
2.奇数刚道,偶数柔道。5——7——9——4——2,为刚强柔弱;10——8——6——1——3,为柔强刚小。
7——9——4——2——10,为阳升。8——6——1——3——5,为阴降。
3.柔者,为散,为众。刚者,为聚。因此:5——7——9——4——2,为大;10——8——6——1——3为小。
4.上卦为地道,主刚柔12月时令。下卦为天,主八方。上卦为末,下卦为本。
5.刚道为成君之道,柔道为成民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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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贞丈人吉,无咎。
上坤下坎。丈人,乾元1是也。坤至柔6动而生乾元1,藏于坤。因其为刚道之始,即遵循“先者为长,后者为幼”规律,是以为丈人。
乾道成男,即成刚。所以乾元1在坤6,为有命。在坎3为顺进发展。是以贞丈人吉,无咎。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従之,吉又何咎矣。
坤6、乾元1、坎3为小,天道、地道皆为小盛,是以为众,即民多。坤至柔6,含弘光大,大明中正。刚道坎3为本,其势为阴降,坤至柔6阴顺势而下,是以坎3可以为王。“刚中而应,形险而顺”,是指乾元1在坤大明中正有命,并且行坎而坤顺。是以乾元1依此阴之道而毒天下,坤民从之,坎3为利器。是以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畜众,即乾元1帅坤至柔6万民,借助利器坎3,行阴之道,以毒天下。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上卦为坤,为地,主柔六时辰。坤之初爻为寅、依此卯、辰、巳、午、未。坤之初爻即是乾之亢位。师在上,乾位置初爻在下,为律,即上坤下乾泰,来至天坎位。若反之,师在下,乾位置初爻在上,则丕,即上乾下坤丕,来至天坎位。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失律,即是泰反作为丕。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坤之二爻为卯,为离。离为阳中。且坎3在离2为有命(坎3始于离2)。王三,即是下卦坎3。赐命,即是坎3遇离2卯爻时令为赐命而生坎属性体。
是以在师中吉,无咎,王三赐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承天宠也,乃指下卦为天,为王3坎。
六三,师或舆尸,凶。
坤之三爻时令为辰,辰半时辰属于离2,半时辰属于兑10。
兑10,阳之强盛也,小之始也。师阴毒之道不能盛兑10阳之道。兑10阳与艮5阴制衡。所以师之阴毒被兑10阳灭之,为尸。
是以,三爻辰时,前半期为师,后半期为舆尸。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兑时令,刚变小,是以大无功也。
ls,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坤之四爻在巳时,乃兑10主之。兑之左次,乃离2之位。离2乃刚大,尚有功,是以“未失常也”,而无咎。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坤之五爻在午月,巽8主之。巽为阳极而生阴。五月正是芒种夏至时令,且巽为柔盛,是以“田有禽”。阳极生阴,是以利执言,走阴毒之道。
坎3为先,为长子,为阴之道,是以帅师。震为后,为阴极生阳,震阳弱,衰师则必备阴毒灭之,是以弟子舆尸,贞兄。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长子,指坎3,为阴之中,是以中行也。
震为阴极生阳,是以使不当也。阴毒之道和阳之道反也。强者灭弱者。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坤之六爻,乃未时也。为大明中正也。是乾至刚9之孕育地也,即始也。大君,乃至刚乾9也。乾9在师之坤6为有命。
乾至刚九,乃刚之道也,且为阳物也。是以帅师开国承家。小人者,10、8、6、1和3是也。
之所以小人乱邦,乃坤之六爻为大明中正,以明天下。明之道,乃仁之政也。小人携怀柔(大明)之策,而利己也(阴毒利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