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水源】【永部】 永:說文部首。甲骨文。 泳:小篆。 詠:小篆。 𠂢:【卷十一】【水源】【𠂢部】 羕:【卷十一】【水源】【羕部】 文三。根二。
永 【說文】:長也。象水巠理之長。《詩》曰:江之永矣。凡永之屬皆从永。 【時間】:甲骨文。 【字形】:象水流匯聚之形。 【本義】:水流匯聚也。 【造字義】:水流匯聚也。 【辯證】:永者,象水流匯聚之形。 永者,象水流匯聚之形。水流匯聚也。此永字之本義也。以永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泳 【說文】:潛行水中也。从水永聲。 【時間】:小篆。 【字形】:會意兼形聲。从水从永,永亦聲。 【本義】:潛流匯聚也。 【辯證】:泳者,从水从永。會意。 水者,象流水形。成江河湖海者也。此水字之本義也。以水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永者,象水流匯聚之形。水流匯聚也。此永字之本義也。以永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泳者,謂水中之水流匯聚也。 故,泳者,潛流匯聚也。
詠 【說文】:歌也。从言永聲。咏,詠或从口。 【時間】:小篆。 【字形】:會意兼形聲。从言从永,永亦聲。 【本義】:眾聲吟詠也。 【簡化】:咏。 【辯證】:詠者,从言从永。會意。 言者,語也。此言字之引申義也。以言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永者,象水流匯聚之形。水流匯聚也。此永字之本義也。以永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詠者,謂言若水流之匯聚也。 故,詠者,眾聲吟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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