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古越中兴 于 2015-7-16 21:48 编辑
道光二十九年,曾国藩写给弟弟们的家书中提到,自己为官多年,积蓄不多,所存的除了书,只有官服。等回去后,这些衣物,就由五兄弟抓阄均分。
几件旧官服,曾国藩为何这么郑重其事?翻阅资料可以发现清代的官服贵重得很。光是帽子上那支花翎,就价值不菲了。普通的花翎,一般也要上百两银子;贵一点的,几百两;顶级的,则要“万金”。
上百两银子,是个啥概念?按照购买力来换算,清代的一百两银子,相当于如今两万元的购买力。也就是说,在京城当官的,要买套官服,就得几万元!而且,清代的官服有好几种类型,不同的场合,该穿什么服装,都有严格的规定。考虑到换洗,一个官员,少说也得整个一二十套的官服。一套几万元,几十套官服,得多少钱?
清朝可不流行报销。虽然这官服名义上是“公务员”们的制服,但皇帝可不掏腰包。有种现象,还挺不可思议的。比如,清代的皇帝若说赏赐某位官员花翎或黄马褂,或者是官服,都是由受赏赐的人自掏腰包,自行置办。也就是说,皇帝只负责张嘴赏赐,付钱则是受赏者的事儿。
这么一来,官服的费用,就成了很多京官的沉重负担了。有些京官比较穷,只能借同僚的。当然,有多套官服的人,也借机搞官服租赁,捞起了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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