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0-10 20:44 编辑
3.2 道格无为
“道格无为”应该是道德经释义史上少数几个共识之一;
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值得阐明的问题;
相反我以为,“道格无为”无论是在文本依据方面,还是在内在思维方面都需要得到系统的讨论;
这不仅是因为在这类问题上还存在许多模糊之处,还没有得到明晰的表达;
更是因为“道格无为”是“道”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解道德经作者之“道思想”的一把钥匙,也是在哲学层面把握道德经的基础环节。
3.2.1 “道格无为”的文本依据
道德经*文本中有关“道”的叙述比重颇大;
其中可以作为“道格无为”直接依据的可以整理如下(通行本):
37.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25.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51.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育,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64.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蔂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不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37章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原本可以作为最有力的文本依据;
可惜帛书本此章有所不同:道恒无名,侯王若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阗之以无名之朴。阗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辱。不辱以静,天地将自正;
这虽然是一个损失,但值得庆幸的是,这个损失固然不会影响结论的确定性,反倒是突出了“道格无为”与“自然”概念的关联度。
【下转2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