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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讨论] 绝对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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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10: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29 22:15 编辑

“绝对真理”问题在论坛掀起了热烈回应,可见这的确是一个精神领域十分基本的问题——如果不能说是最基本问题的话;
这个问题与我此前讨论的“本体论”颇有关联:能否对这一类问题提供答案,似乎可以作为哲学思想的境界高度、亦即其彻底性的评判标准;
这种想法可以很容易得到理解:人类心灵总是对“终极性”充满期待,还有什么能比提供终极答案的思想更令人满足、更令人钦服的呢!
于是我们再次触及了一个明显的人类特征:我们很难区分“想要的东西”与“可以得到的东西”,并且很容易相信一种就此提供答案的思想;
这个特征的一个延伸就是:人类一旦进行哲学思考,就会遗失其日常生活中并不缺乏的基本理智;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了。

“绝对真理”比“本体论”更接近一般思维习惯,因而它也具有更为“真实”的感召力;
更为有意义的是,当不同思想体系参与到这个问题的讨论之中时,人们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观点以及支撑这些观点的依据本身使得这个问题的普遍性(哲学性)和重要性愈发凸显出来。

我以为,如果说哲学还具有某种其他学科所无法取代的价值的话,它的确应该就这一类终极性问题提供解答;
也就是说,哲学就应该具有其他学科所不具备的终极式的“彻底性”!
但问题就在于,哲学作为“人”的哲学,它可以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为终极性问题提供解答呢?它的彻底性可能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得到表达呢?
很显然,一种属人的、亦即对于人类来说的“合理的”方式是必要的;
我们不妨就在“合理的”这个基本规范之下来作些讨论;
因而,这个讨论,包括有关“本体论”的帖子,都具有一个共同的附带价值:它们不仅试图给直接议题提供答案,还希望能够阐明“合理的”这个规范本身;
而我认为,这个附带价值或许具有更为根本性的意义。
【下转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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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1: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3 11:16 编辑

另起一贴,意在为讨论确立几个原则;
其中之一就是想把蒙山城排除在讨论之外;
这位辩论大师实在是令人生畏;
有他的参与,我实在是无法展开思考。

我这么说肯定是不礼貌的,甚至涉嫌缺乏学术修养;
但考虑到蒙山城应该会对“辩论大师”这个评价感到惬意,这就足以抵消我的不礼貌给这位大师所造成的不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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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12: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今天地 于 2015-12-3 12:21 编辑

你不是要研究近现代西哲吗?海德格尔就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严厉批了。把真理绝对化,封闭化,这是黑格尔绝对精神的重大弊病,给世界带来了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包括SHZY的两大严重极端化思潮。纳粹党就叫--SHZY工人党,是极端化的产物。
本体论是康德哲学以后西哲盛行的观点,这是导致西哲走进绝对化的重要原因,黑格尔就是在这种条件下诞生的。虽然否认了上帝的主宰性,但是又炮制一个绝对精神的概念来作为主宰。

海德格尔认为,一切存在皆依于缘起,因缘果是互相作用的。从根本上打破了西哲的绝对化倾向。而且进一步向佛学迈进。西哲在19世纪初期开始大范围接受南传佛学,把众多原始南传佛学巴利经藏翻译成各种欧洲文字,对西哲打破绝对化产生重大影响。西方现在佛学大兴,佛教信徒在迅速增长。

海德格尔在二战时期辞去纳粹高级军官的职务,与民*国政府公派去德国的哲学大师一起翻译道德经,对其哲学思想影响很大。海德格尔师从于现象学胡塞尔,后来批判了现象学,创制自己的缘起论哲学,代表作《存在与时间》。另一位逐步向佛道迈进的现代西哲大师级人物是法国的萨特,代表作《存在与虚无》,都从根本上反对绝对化。沉迷于黑格尔时代的绝对化,不是现代哲学的发展方向,早已过时几百年了。黑格尔绝对化给整个世界带来的灾难是人人都看得到的,海德格尔哲学严厉批判黑格尔,也是德国在二战后能够迅速反省的根本原因。


你不能冷静思考不能怪别人,只是你自己的问题。整天的绝对化,只能把你带进深深的牢笼,越困越深!一般佛弟子要救你出来,你却自己不肯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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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2: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今天地先生很有些蒙山城的风范:他根本用不着知道你的观点是什么,就可以对你的观点展开强有力的批判——虽然在元因先生的贴子里,我的观点十分明确;
我对蒙山城这类行为的评价是:没带眼睛;
但今天地先生的这个行为是我初次见识,我不愿以一概全;
不过我还是有权利将你的批评归入“稻草人”思维谬误之中;
好在值得今天地先生欣慰的是,这种谬误在这个论坛并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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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2: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3 13:08 编辑

我有责任为自己的说法提供根据:请今天地先生不妨看看“求真之难”贴的11楼、23楼;
其他回帖也多有涉及,但考虑到今天地先生的视力负担,我就不多列举了。

今天地先生批评我“不能冷静思考”,我原本是不能拒绝的;
好在这位先生本人的表现提供了一个过于“不能冷静思考”的范例;
相比之下,我也就可以大言不惭地将这个批评踢给这位先生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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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3: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接续主楼】
当我们试图探讨一个概念的时候,一个十分自然的问题就是:这个概念本身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呢?
不过,这个问题并非在任何情境下都是合宜的,只有在面对复杂概念时才有必要;
特别是“绝对真理”这类涉及终极性的概念,它们往往会有一些很不寻常的含义;
说其“很不寻常”,我的意思是指:看起来这类概念似乎非常熟悉,但很显然我们却恰恰对熟悉的东西、对自以为了解的东西很不了解;
如果“熟悉”就意味着“了解”的话,那么哲学就完全失去了意义——很显然,哲学所研究的对象都是我们极为“熟悉”的,或者是意在为我们熟悉的问题提供答案。

我打算尽量每个帖子只涉及一个问题,或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以便尽量使帖子简短一些;
这倒不是意在赚分,而是照顾那些不能把握长贴意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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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3: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3 15:51 编辑

“真理”的字面意义是:人的认识与其对象相符合——“真理”指称那些与认识对象相符合的认识结果。

但“绝对真理”却不是在上述认识论层面上使用“真理”这个概念的;
提到这个概念的人不考虑人的认识结果是否为“真实的”,而是直指“真实”本身——或者不那么规范地说——直指“对象”本身;
他们有一个看起来十分合理的观点:既然我们的认识是对“对象”的认识,那么“对象”本身就必定是真实的;
即便你的认识不能与对象相符合,但对象却必定是与其本身相符合的;
也就是说,“真实”必定存在。

这是“绝对真理”概念的一个特征:“绝对真理”撇开人的认识,直指存在者本身的存在——我们且不管其存在的性质。
【下转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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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14: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本体论到求真难,先生这些日辛苦矣!至此方入主题!
看来不枉苦等!期待这种跨界的综合性的有主见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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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4: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3 14:29 编辑

【接续7楼】
看了元因先生的新帖《绝对真理是彻底认识生命,宇宙,物质起源,真*相的至理》;
我感到有必要对“绝对真理”的上述特征作一个补充。

元因先生对“绝对真理”这个方面的理解显然与7楼所说的不同;
对于元因先生来说,“绝对真理”仍然指的是人类的认识成果,只是专指那些认知永恒不变的本质、并与这种本质相符合的认识成果;
也就是说,元因先生还是在认识论层面上来谈论绝对真理的;
他认为人类应该去认知“生命,宇宙,物质本质”,而如果你的认知努力所得到的结果是与这些本质相符合的,那么就可以说你掌握了“绝对真理”。

这个观点较为常见,我不打算多做考虑,而只是请元因先生思考如下问题:
你如何才能分辨某种思想是与真实的“生命,宇宙,物质本质”相符合的呢?如果你原则上就无法判断,那么有关“绝对真理”的各种想望又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这个问题在“求真之难”贴中早就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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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4: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观云客 发表于 2015-12-3 14:07
从本体论到求真难,先生这些日辛苦矣!至此方入主题!
看来不枉苦等!期待这种跨界的综合性的有主见的阐述 ...

呵呵,怪不得一直未得观云客先生指点。

这个话题与“本体论”可谓一脉相承;
我勉力而为,请先生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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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15: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4 09:39 编辑

【上接9楼】
“绝对真理”概念的第二个特征是:它专门指称一个终极性的——“本体论的”在这里有些勉强——“真实”,因而“绝对真理”也是一种非时间性的、非历史的存在。

正如主帖提及的,人类理性对终极性问题具有十分普遍的想望;
可惜不凑巧的是,这类问题却又恰恰无法像日常经验对象那样直观地得到认识;
它们只能借助于人类理性以某种方式推导出来,因而在哲学上它们也被统称为“理念”——这是在康德意义上的用法,与柏拉图赋予这个术语的涵义有所不同,可以把后者专称为“理型”;
“理念”这个术语可以以如下两种方式来较为直观地得到理解:它们都是人类所期望获得的“理想的知识”,它们在本质上是观念性的,因而被称为“理念”;
或者,它们都是只能由理性推论而及的观念性的存在,因而被称为“理念”。

请注意,我在这里所使用的“理性”不局限于“理论理性”,而是扩展到狄尔泰的生命关联*总体层面上;
这样一来就可以对宗教理念的来源提供哲学解释。

但我不得不强调,当学法先生和元因先生提到“绝对真理”时,他们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应该与“理念”还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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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0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真理”的第三个特征是:人一旦把握了“绝对真理”就足以解决所有困难、消除所有烦恼,“绝对真理”在空间上是万能的、在时间上的是不受局限的。

期待“绝对真理”的人或许并不见得都像元因先生、学法先生那样清楚地意识到进而明确地阐明这个想法;
但很显然,他们往往在字里行间、更容易在辩论中以“绝对真理”的这个特征作为重要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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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10: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5 21:48 编辑

“绝对真理”的第四个特征是:如果人类不能把握绝对真理,就不免陷入各种各样的相对主义、甚至是虚无主义,绝对与相对构成了一种非此即彼式的思维定式。

这种观点对于“思想者”来说特别容易得到理解:你没有知识的、道德的、审美的、历史的等等方面的绝对真理作为确立规范和标准的终极依据,你的现有规则就只能是相对的;
如果严格地进行考察,“相对的”最终也必然归宿于虚无的;
你在道德、知识、法律等等方面既然没有确定的阿基米德支点,你就无法确立它们的真理性,也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
【下转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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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10: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列出“绝对真理”的四个特征,至少有一个理论上的必要性:让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讨论立足于较为清晰的事实性;
对于问题本身的清晰描述,使我们有可能恰当地回到事实本身,而不是某种含糊不清的“意识”。
当然,也许“清晰的事实性”这本身就是不可能达到的,特别是对于精神领域的对象而言;
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尽量去接近于事实,更不妨碍我们反对某种放纵含混、甚至是利用含混的倾向;
只是此时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只具有某种程度上的事实性,而即便是这样的事实性也还必定包含了我们自己的视角偏见;
这种意识并不是要取消接近事实的努力,而是强调要持有一种随时接受更新的精神准备、甚至是要求;
这里涉及一种解释学循环的思想,这最好在具体的思维情境中逐步予以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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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1: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如何了解 把握和验证这样的“绝对真理”,望先生接着提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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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2: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观云客 发表于 2015-12-4 11:21
关于如何了解 把握和验证这样的“绝对真理”,望先生接着提供思路!

求真的路径,有【向内】和【向外】两条都可以达到殊途同归的目的,【向内】通过提高自已的能力,提升自己的智慧来解除迷惑,如佛学;【向外】同归归纳总结现象而揭示本质,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而达到本质。
真理的验证,也应该相应的有两个证据渠道,现象相对真理和本体绝对真理验证的话,【向外】的现象哲学科学都可以提供明显的证据,本体超验;【向内】的验证方法,理论可以通过哲学等相互辩论交流来验证,实修就比较复杂,在修者看来是是实验,而在旁观者来说是超验。

中哲、西哲、宗教方法不同,超验的领域,只有【相信】是目前能把握住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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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13: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无屮 发表于 2015-12-4 12:53
求真的路径,有【向内】和【向外】两条都可以达到殊途同归的目的,【向内】通过提高自已的能力,提升自己 ...

小屮啊,你这点斤两就不要在观云客先生这里班门弄斧了;
观云客是以问题的方式来引导我的论述,还可能含有对我之前所论的温和质疑,你真以为是要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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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14: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4 14:19 编辑
观云客 发表于 2015-12-4 11:21
关于如何了解 把握和验证这样的“绝对真理”,望先生接着提供思路!

观云客先生指出了这个问题的理论关节:这样一个“绝对真理”是如何可能把握的呢?
而更为重要的是:声称把握了“绝对真理”的人就有义务提供验证的方法和途径。

观云客先生其实是以这种方式诠释了我在主帖最后所强调的“合理性”问题;
当我们展开思想时,我们就应该自觉地把自己的思想纳入到某种规范之中;
而“合理性”就是最基本的规范——如果说不是唯一规范的话。

那么合理性规范有哪些要求呢?
这最好在一个实际的思维过程中予以揭示。
比如在这里,当我泛泛描述“绝对真理”的特征时,“合理性”规范就要求我回答几个相关问题;
观云客先生所提出的二个问题就包括在合理性要求之内。

这么说看起来很简单,实在是常识常理,算不得什么高深的思想方法;
但正是这种常识常理,却每每在那些看似高深的思想体系中被遗忘了;
只不过他们遗忘的方式很奇特:在整个思想过程中,“遗忘”只发生在十分隐蔽的位置!

也就是说,正直的思想者往往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某个思想环节引入了一个或几个预设,而后者却没有获得合理的说明;
而有些思想者则以各种方式掩盖了原本应该得到合理说的的预设,或者以某种说辞逃避合理说明的理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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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14: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4 14:56 编辑
观云客 发表于 2015-12-4 11:21
关于如何了解 把握和验证这样的“绝对真理”,望先生接着提供思路!

我不得不说,如果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话,这样的绝对真理至少是超出了人类的认知可能性,更不用说把握和验证了;
而如果附加某些条件,则不免与“绝对真理”这个称号在语法上相矛盾。

但令人欣慰的是,佛法似乎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绝对真理”,并且进一步提供了把握这个“绝对真理”的具体方法和路径;
不妨请观云客先生作个分析,看看佛法是否确实如此神奇;
如果我对“绝对真理”的特征分析还不足以充分反映佛法真理,则请指正。

而本帖的意图不仅要阐明人类不可能把握、进而验证“绝对真理”;
对于期待“绝对真理”的人来说,更为严酷的是:这种“绝对真理”根本就不存在,人类对于“绝对真理”的期待不过就是一个自我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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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6: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提请,勉为其难:(避免争论,权选一宗)
浅见:
—— 佛家在对此“绝对真理”(当下的主流的)解释,多以“真如佛性”为主,其基本符合先生的“四特征”!
       姑且用唯识宗(属心性说)的体系表述,可概括为“智”和“理”!两者都是实体化神秘化的“真如佛性”!
       心性说的长处是:避谈(或说超越)有无,生灭,外境等对象!
——至于“验证”,实为两者次第否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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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5 11: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观云客 发表于 2015-12-4 16:44
先生提请,勉为其难:(避免争论,权选一宗)
浅见:
—— 佛家在对此“绝对真理”(当下的主流的)解释, ...

我想先就观云客先生“避免争论”的要求聊几句。

当我们提到“讨论”时,没有谁会有抵触,毕竟论坛的主要行为方式就应该是“讨论”;
但不幸的是,讨论却每每演变成“争执”、“争斗”以至于“攻击”、“谩骂”——观云客先生优雅地将这些概称为“争论”;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有些不带眼睛、不带脑子的大仙之外,是否具有起码的“求真”学术精神则是一个基本要素。

不少人慨叹“求真之难”,我相信这是非常恳切的心境;
但宣称求真、慨叹求真维艰,都不表明那就是在求真;
因为“求真”并不只是一个愿望、一个态度,“求真”更是一系列原则和约束;
一种在严格思想原则约束之下的精神实践历程才可以被称为“求真”,求真是一个实践,是做出来的,而不仅仅是说出来的。

在论坛里随处可见如下情形:
有人一方面宣称求真、慨叹求真维艰,同时却又以自己的门派、观念为“真”、为“圣”去反对其他门派的思想观念;
或者仅仅以建立在某种狭隘视角之内的好恶去推崇某某、贬斥某某;
或者忽而暗示自己的“绝对真理”比上帝、比孙悟空七十二变更加人格神化,却又在其他场合坚称那只是一种寂灭的空性,并不能以任何可观的方式自证其身;
或者毫无根据地批判对方非此即彼,而自己却十分擅长非此即彼;
或者不假反思地就宣称有什么、没有什么;
或者道听途说、望文生义地耍弄自己根本不知其意的新鲜术语;
或者对人类精神世界的思想成果未知一鳞半爪,思维混乱无序,装神弄鬼地要做什么紫薇大仙,就敢宣称要统领中国哲学,如此等等······

只有把“求真”愿望落实为具体的实践原则、规范,我们才能真正说自己是“在求真”,而不仅仅是“想求真”;
我以为,“合理性”就是求真的总尺度——当然我期待着更为适当的根据来修正我这个观点,而这种期待本身就是“合理的”;
“合理性”还必须具体地细化为很多思想规则——而这些规则本身也还期待着合理的充实、修正;
而一旦我们把握了这些规则,并自觉地把它们运用到思维实践之中去,我们才能初步“合理地”说我们是“在求真”。

如此一来,学术讨论就有了一个唯一准绳:你的观点、推理、观念、根据等等是否合理?
相对于这一准绳的讨论就不会沦为争执、争吵;
这大可称为思想领域的法治,是通往“客观性”的唯一途径;
这其实就是“去人欲、存天理”的要义所在,我也愿意把“致无无明、皈依真如佛性”作这样的理解。

我愿与观云客先生相约于此求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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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15: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观云客 于 2015-12-5 15:07 编辑

如此甚好!且不论结果如何,观行文舒畅,品回帖雅香!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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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5 21: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7 10:21 编辑

【接续13楼】
“绝对真理”可以用一个特征描述的短句来予以初步说明:
“绝对真理”是一个终极性的真实存在,它足以解除人类的所有烦恼,并使我们避免陷入相对主义乃至虚无主义。

如果我初次听到有人向我推荐这样一个绝对真理,我的“合理性的”反应可能是什么呢?
我以为,人类思想最为基本的合理性规则就是“任何观点都必须有其根据”——我建议将此称为合理性规则①;
根据这个规则,我必定会请教这位先生:你断定存在这样一个“绝对真理”的依据是什么?
于是有关绝对真理的实质性讨论就此展开。

这里不得不谈谈合理性规则①本身的合理性,而且因为它是“合理性”本身的基础,所以就必须问道:
“任何观点都必须有其根据”是否也只是一个无法得到证明的预设?
这的确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下转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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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00: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观云客 于 2015-12-6 01:39 编辑

探讨:
其一》先探究“合理性”这个概念!
“合”指符合或可反复验证之意!
“理”指评判的依据或说“公理”!
“性”指本质 一般或普遍之意!
其二》当提出“合理性”这样的要求时,即同时确认“可反复验证的且被提问者认可的理”存在,或说“已得到证明的预设”!否则“合理性”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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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01: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观云客 于 2015-12-6 02:14 编辑

再论:
从概念的角度,“绝对真理”这种说法似乎也不妥!
原因:对应而有的“相对真理”不能成立,其中相应而生的对象,在本质上即不符合“真理”之真。
——所谓“真”意,即恒常不变,实而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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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10: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7 09:24 编辑

我得为观云客先生的思想敏锐鼓掌。

24楼指向这样一个观点:如果“合理性”要求本身都隐含了预设的话,那么人类思想就不可能是没有预设的;
25楼则开始反思“绝对真理”:“绝对真理”似乎在概念本身就隐含了某种内在矛盾;
而结合这两个帖子,我们可以体会到一个明确的思想信号:“绝对真理”似乎已经是一个很成问题的概念。

必须说明的是,我对这个议题基本没有预案,这主要是一次思想试验——或者夸大地说成是所谓“思想探索”;
这种精神实践原本是我无法承担的;
直到此时,我才感到了某种行进的可能性。

【周末仓促发帖,以至于把楼层弄错了,抱歉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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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0: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7 10:40 编辑

【接续23楼】
观云客先生在24、25楼提出了关键性的质疑;
不过我还是打算在23楼的层面上进行讨论;
其原因是:如果抽象地考察“合理性”,那个引发质疑的预设“公理”就有可能被赋予过多的外延可能性;
有可能被理解为源于某门某派的思想观念,而显然,把这样的“理”设为“公理”就直接失去了其“公共性”——正如观云客先生所质疑的那样。

而在23楼的层面上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到,被具体化了的“合理性”规则不含有任何特定思想门派的实质性内容——它是纯粹形式的;
这就如同数学、几何学公理那样,它们不含有任何具体的思想观念,它们只是思维本身的基本规则;
任何思想体系、门派当然有不同的世界观念和理论视角,但它们却又遵从人类思维的普遍法则;
于是这种法则——形式逻辑——就具备了“公共性”。

但更进一步的问题在于:纯粹形式法则是否可以被称为“绝对真理”?
或者如观云客先生的问题方式:纯粹形式法则是否也预设了未经证明的前提?
“任何观点都必须有其根据”是否也只是一个无法得到证明的预设?

于是,合理性规则①虽然排除了门派思想观念的非公共性因素,却仍然面临着其他潜在的非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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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2: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7 13:27 编辑

纯粹形式的逻辑法则是“绝对真理”吗?
它是否涉及某种预设,或者说内涵某些未经阐明的前提呢?

人类思维呈现出正确的和不正确的各种形式,那么如何正确地展开思维呢?
有一个必须说明的事实是:人类并不是先有逻辑学才进行正确思维、才掌握了正确思维方法的;
逻辑学仅仅是对人类事实存在的正确思维进行考察的结果,是对人类思维内在法则的概括;
及至康德的理性批判、狄尔泰的历史理性批判和胡塞尔的《逻辑研究》,哲学试图解释(证明)形式逻辑法则本身的真理性;
但不得不承认,形式逻辑本身的确是有预设的。

胡塞尔以现象学本质直观的方式,在人类本性的规定性层次上揭示了逻辑法则的人性根源;
使得逻辑法则具有了数学、几何学那样的“客观性”;
但这种“客观性”已经从绝对普遍性降低为局限在人类内部的“主体间性”的“客观性”;
这种有限的主体间性的客观性是由人性规定的、先天性的思维法则;
它使得人类之间可以获得基础“公理”,以便消除主观任意性所造成的思想混乱。

这里提出了一种特定样式的“真理”——有限真理;
它与绝对真理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只在有限的范围内才是“公理”、“真理”——虽然这个范围仍然很大,可以称为人类的普遍性真理;
但很显然,神、动物等等“非人”是否也受这样的法则支配,则是不得而知的——那只有神知道。

“有限真理”与“绝对真理”的区别在于其有限的有效范围,而不在于其“相对性”;
“相对性”给人一种介于“真”与“假”之间的印象,似乎有所谓“非真非假”、“部分为真”、“不同程度的真”的真理——正如观云客先生25楼所言,如此概念即便在语法上都不能成立。
有限真理也的确是有预设的,但这种预设无需证明,它只是对真理的一种限制;
在这个限制之外,有限真理就不会主张自己的真理性。

本贴所述及的术语和哲学观念很复杂,无法一一展开,也不希望因此使得讨论过于晦涩;
好在对于我们所讨论的主题而言,只要说明这样一点也就足够了:即便是形式逻辑法则也还仅仅是有限真理,虽然它们在其得到明确划界的范围内具有真理性(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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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4: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2-7 16:13 编辑

绝对真理、相对真理、有限真理,这三个概念的流变关系具有很强的哲学特征:哲学的推进往往表现在概念本身的细化和区分,而这个过程却很容易走入歧途。

如果有人质疑“绝对真理”,则很容易从语法的角度将其与“相对真理”对举,因为单纯就语言而言,“绝对”与“相对”具有对举关系;
但在“真理”这种具体语境中,这就是一个源于语法学的哲学错误;
因为对于真理来说,“相对”本身就是对“真理”的否定,“相对真理”根本就无法用来描述任何对象。

当哲学谈及“绝对真理”时,它意在强调真理的普遍有效性,强调这个真理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适用于任何时代的任何对象;
那么很显然,可以与之对举的就是这样一种真理:它只在有限的范围内有效,可以是时间上的有限,也可以是空间中的有限;
比如,某政治经济学命题只适用于封建社会而不适用于资本主义,某药品只适用于肝炎而不适用于心脏病,如此等等;
这类“有限真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面对的,我们也正是因为把握了许多这样的有限真理才能在绝对真理缺席的情况下照样我们的生活实践。

人类哲学史在19、20世纪经历了历史相对主义的争论;
那是哲学思想在其历史进程中努力挣脱传统形而上学的关键环节;
正是“有限真理”这个概念将人类思想从一种源于语法幻相的思想混乱之中解放出来;
这对中国哲学也具有很好的反思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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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4: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观云客 于 2015-12-7 16:29 编辑

探讨“真理”前,必须考虑“认知”:
——人类的认知方式总括两类:感性和理性。
——既有的历史表明,突破往往是感性,理性随证!矛盾的是:感性似乎又源于理性。这又牵扯到“主客观谁第一”的古老命题!
——相对于“个体”而言,通过有限的认知去发现“真理”,那种效率更高?
——目前的主流共识是:“真理”以无限的验证的方式在螺旋进行!再通过繁衍解决“无限”!
再论:
——凡是“概念”似乎都存在局限性!
——“有限真理”不符合“真”(普遍性)!
——张先生提及的“层次”也存在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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