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七秩龄童 于 2016-1-11 09:11 编辑
19 岁 7 闰律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史 纪 自唐代以后,不以“闰周定闰”是事实;但“闰周”于冥冥中、却与历纪未离须庾。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七秩龄童依着这一指示,以公元前427年岁首为始,止于公元2082年岁前十一月合朔前,即时间长度2508岁间所有的闰月数了一遍,加起来共计有924闰月。如果不计闰月的月份位置前后,按 19 岁闰 7 次算,2508×7/19= 924 (闰),四分历的理论与实际闰月次数两者正好吻合。具体闰月位置的统计,请参见本文附录《(公元前427年岁首至2082年岁首)中华历法“闰月”年份月名志》。 前文所介绍“刘歆闰月岁序数列”x = [7n÷19]中,试令n = 2099 ,则 x =[7×2099÷19] =[14693÷19]=[773.315789..] = 773(第773闰岁) 式中n若令其代表公元年号,并从公元“0”年,即元前一年开始统计,止于公元 2099年,共得闰月为773次。查公元2099年闰二月,另统计公元元年至2099年,共计闰月数为773闰,与用式 B 计算结果相同。为什么会有如此的吻合的结果?因为按实测平均数计算,19岁的闰月的次数为6.99707489 次,与取整数 “7”,非常接近;从宏观统计方法的观点来说,“刘歆数列”应用于历术的范围可达6600年左右。 下附图一,为《太初历》授时期间的闰月安排,可见其均为十九岁七闰: 再附公元元年至公元2100年授时闰月纪录为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