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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王弼「大衍義」與象數 岑溢成 台*湾中央大学中文系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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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08: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弼「大衍義」與象數

岑溢成

台*湾中央大学中文系所教授

一、「大衍義」的難題
在現存完整的《周易》古注中,王弼的注釋不但時代最古,獲得的評價也最高,在扭轉漢《易》學特重象數的方向上,尤為後世所推崇。湯用彤《魏晉玄學論稿》(載《湯用彤學術論文集》頁一九一~三○六;以下簡稱《湯集》)標出所謂「王弼大衍義」,並認為:「王弼注《易》擯落象數而專敷玄旨。其推陳出新,最可於其大衍義見之。」(《湯集》,頁二四六)西晉何邵作《王弼傳》,謂王弼所記玄理有三事最可注意,(一)大衍義,(二)答裴徽語,(三)聖人有情說。又說:「弼注《易》,潁川人荀融難弼大衍義,弼答其意。」可見所謂「大衍義」,即使在魏晉時期已為《易》學者所重視。
《周易》的全文分為經和傳兩部分。王弼只注解了六十四卦的經文及附列於經文之後的〈象傳〉和〈彖傳〉。附錄於六十四卦經文之後、綜述《周易》的結構和思想的傳文如〈繫辭〉等,王弼都沒有注解。今天所看到的這部分注釋,是韓康伯所補充的。因此,王弼對《周易》的理解,實在沒有充分反映於他的《周易注》中。在《周易‧王弼注》的比較古老的版本裡,除了九卷注解之外,還附有一卷王弼有關《周易》的通論,即所謂《周易略例》。於是,這部篇幅不長的通論,就成為了解王弼《易》學思想的主要依據。然而,在注文和《周易略例》之外,王弼還有一些有關《周易》經傳的觀點,在其他注家的引文中保存了下來。
其實,在《周易》的經文和傳文中,直接談到象數的地方並不多見,從表面來看,〈繫辭上〉第八節似乎是屬於這種性質的: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注─]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周易注疏》卷十一)
王弼對於「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這句話的解釋(即湯用彤所謂「王弼大衍義」),韓康伯〈繫辭‧注〉加以引錄,備載於今本《周易注疏》中:
演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四十有九,數之極也。夫旡不可以旡明,必因於有,故常於有物之極,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同上)
湯用彤認為,要給〈繫辭〉這句話提出充分的詮釋,必須處理兩個難題。第一個難題是天地之數與大衍之數之關係。〈繫辭上〉先說「大衍之數五十」,下文又說「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按上下文來看,天地之數說的就是大衍之數,但兩數之間,何以有五十與五十五的參差;這是第一個難題。王弼對於這個難題的立場,湯用彤認為「玆不詳知,姑可不論。」(《湯集》,頁二四六)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只有四十有九,何以其一不用;這是第二個難題。湯用彤認為王弼之說,「立論極精,掃除象數之支離,而對於後世之易學並有至深之影響,誠中華思想史上之一大事因緣也。」(《湯集》,頁二四六~七)就王弼的「大衍義」而言,湯用彤這兩項評論都是有問題的。

二、「大衍之數」與「天地之數」
除了王弼的「大衍義」之外,孔穎達《周易注疏》還列出了其他五種有關「大衍之數」的解釋:
1.京房說:「五十者,謂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氣,將欲以虛來實,故用四十九。」
2.馬融說:「《易》有太極,謂北辰也。太極生兩儀,兩儀生日月,日月生四時,四時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氣,北辰居位不動,其餘四十九,轉運而用也。」
3.荀爽說:「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有五十,《乾》『初九潛龍勿用』,故用四十九也。」
4.鄭玄說:「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以五行氣通,凡五行減五,大衍又減一,故四十九也。」
5.姚信、董遇說:「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畫之數,故減之而用四十九。」
從「大衍之數」與「天地之數」的關係來看,以上五種說法可分為兩大類。京房、馬融、荀爽屬第一類。他們直接解釋「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完全不涉及天地之數。第二類包括鄭玄和姚信、董遇,他們都認為「大衍之數」源於「天地之數」。對「大衍之數」與「天地之數」的關係雖抱有不同的立場,兩類的說法最都歸結於「何以其用只是四十有九,而不是五十或五十有五」的第二個難題。由此可見,兩個難題是互相關聯的。因此,王弼對於第一個難題雖沒有明顯的解釋,但他的基本觀點還是可以推知的。
事實上,孔穎達《周易注疏》早就指出,王弼和韓康伯認為天地之數與大衍之數並不相同。韓康伯在〈周易說卦〉第一節「參天兩地而倚數」下注云「參,奇也;兩,耦也。七、九,陽數;六、八,陰數。」孔穎達《正義》曰:
先儒馬融、王肅……鄭玄……,其意皆以〈繫辭〉所云「大演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明用蓍之數,下云「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以為「大演」即天地之數。[注二]韓康伯注〈繫辭〉云「大演之數五十」,用王輔嗣意云:……,本末合數,故五十也。以大衍五十非即天地之數,故不用馬融、鄭玄等說。(《周易注疏》卷第十三)
孔穎達以為,依王弼和韓康伯的觀點,大衍之數確定只有五十,並不是五十五,所以與天地之數並不是相同。王、韓認為「大衍之數」與「天地之數」是有區別的:「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是天地二數相合為五十有五。此乃天地陰陽奇偶之數,非是上文演天地之策也。」(同上,卷第十一)「大衍之數」是演天地的蓍策的數目,「天地之數」是一、三、五、七、九等五個奇數或天數與二、四、六、八、十等五個偶數或地數的總和之數。二數性質和作用都不相同,所以數值可以不同。王、韓這樣的觀點,比較接近京房等第一類說法,而與鄭玄、姚信、董遇等第二類說法不同。天地之數與大衍之數不同,湯用彤所說的第一個難題,王弼和韓康伯根本就不會視作需要特別處理的難題。
孔穎達自述對這些不同的看法的態度雖然是「但五十之數,義有多家,各有其說,未知孰是。」但他的《周易注疏》既以王弼注為本,當然會比較偏向王弼的觀點。他分析王弼的主張說:
今案:王弼云「演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據王弼此說,其意與諸儒不同。萬物之策,凡有萬一千五百二十;其用此策推演天地之數,唯用五十策也。一謂自然。所須策者,唯用五十。就五十策中,其所用揲蓍者,唯用四十有九。其一不用,以其虛無,非所用也,故不數之。(卷十一)
王弼與諸家說法最不同的地方是,他雖然肯定「大衍之數」只有五十,但並沒有對五十之數的來源作任何說明。
今人金景芳〈易論下〉卻以為這五種說法之中,只有第五種是可取的,首三種可說是完全錯誤,鄭玄的說法也有偏失。這些錯誤又可以分為兩方面,這兩個方面實相當於湯用彤所提的兩個難題。第一個方面是「大衍之數」與「天地之數」的關係問題。如湯用彤所云,依〈繫辭上〉上下文來看,「大衍之數」實即「天地之數」,「天地之數」可以確定為五十五,則「大衍之數」何以只有五十,是有待解釋旳。金景芳認為今本〈繫辭〉「大衍之數五十」是傳鈔脫漏的結果:
蓍的應用,首先為建立「大衍之數」。大衍之數實為「五十有五」,由《繫辭傳》說:「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知之。今本的「大衍之數五十」當是傳寫脫去「有五」二字。(《古史論集》,頁二二○)
在這基礎上來檢討各家說法,如京房以日、辰、星宿的數目,荀爽以八卦爻數的總和加乾、坤二用,馬融以太極、兩儀、四時、五行、十二月、二十四氣的總和,來解釋五十之數的來源,當然都可以視為隨意的附會。然而,這種運用校勘的方法來解決詮釋困難的做法,雖然也得到不少當代《易》學家的接受,[注三]而理校當然也是校勘的主要方法,但以版本為依據的對校畢竟是校勘的基礎。金景芳的推測,並沒有確實的版本依據。近年出土的《帛書周易》的〈繫辭〉部分,亦剛好缺了這一章節。其實,京房是西漢人,馬融是東漢人,他們看到的《周易》大概都作「大衍之數五十」而不是「五十有五」,否則他們就不必努力去說明「大衍之數」所以為五十的原因。因此,除非能夠找到漢以前的《周易》版本,要不然,斷言「大衍之數五十」之下脫去「有五」二字,只是根據上下文來推斷的理校結果。然而,單從上下文來看,只能斷言「大衍之數」與「天地之數」是相關的,無法確定「大衍之數」即是「天地之數」。就此而言,王、韓的詮釋也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

三、「大衍之數」的性質與功用
從〈繫辭上〉的本文來看,「大衍之數」的主要功用是說明使用蓍草以定爻立卦,以便進行占筮的過程和儀式。立卦的過程,主要是確定每卦六爻的陰陽之性。而確定一個爻的陰陽之性,則須通過包括「分二,掛一,揲四,歸奇」等四個步驟(即所謂「四營」)的過程。只有使用四十九根而不用五十或五十五根蓍草,經過三次「四營」的處理(即所謂「三變」),才可能得出來七、八、九,六之數,才能定爻成卦,以進行占筮。所以說「其用四十有九」。
「分二」是定爻的第一個步驟:把四十九根蓍草分為兩簇,分置左右兩手中,以象徵兩儀(天地或陰陽)。然後再從右手的蓍草抽取一根,置於左手小指間;這就是第二個步驟:「掛一」;這任意抽取的一根蓍草象徵人,與左右兩手中的蓍草相對,就成為「三才」(天地人)的象徵。接著的第三個步驟是「揲四」,即「揲之以四」:把左右手中的蓍草以四為一個單位來數,作為春、夏、秋、冬等四時的象徵。「奇」是「揲之以四」的餘數。用四十九根蓍草來定爻,「掛一」之後餘四十八策,「揲之以四」,把左、右兩手的餘策歸置於左手三、四指之間,這叫做「歸奇於扐」,以象徵每年十二個月之外還有閏月。由於餘數有左簇、右簇之別,所以「歸扐」也有兩次,這象徵五年之中共有兩次閏月。四營至此結束,謂之一變。把一變揲過的蓍草合攏起來,再進行「四營」的步驟,謂之二變。把二變揲過的蓍草合攏起來,再進行「四營」的步驟,謂之三變。三變之後,把揲過的蓍草合攏起來,總數只有四種可能:三十六、三十二、二十八和二十四。這四個數字都是「揲之以四」的結果,除之以四,就得出:九、八、七、六等四種可能的結果。奇數為陽:九為老陽,七為少陽。偶數為陰:六為老陰,八為少陰。三變的結果除之以四得出奇數的,該爻即可定為陽,得出偶數的,該爻即可定為陰。經三變才能確定一爻,一卦六爻,就須經過十八變才能確定六爻以成一卦。
只要承認《周易》有占筮的性質或功用,就一定會承認定爻立卦是占筮的首要工作。要達成這任務,則必須使用四十九根蓍草。在這方面,王弼及他以前的《易》學家並沒有發生甚麼爭論。〈繫辭〉這段文字所敘述的,主要是如何運用四十九根蓍草來定爻立卦,對於「大衍之數」的來源,並沒有甚麼說明。這是王弼以前的《易》學家常作補充的地方。除了說明「四營」的具體做法之外,這段文字還強調了每一個步驟的象徵意義:「分二」象徵太極生兩儀,「掛一」以象徵三才,「揲四」以象徵「四時」,「歸扐」以象徵「置閏」。作為一個完整的過程來看,這四個步驟正是宇宙生成變化的過程的象徵。因為這個緣故,後儒在補充說明「大衍之數」的來歷時,往往從宇宙生成變化的方向來進行。
王、韓既然只是肯定「大衍之數五十」,並未說明五十之數的來源,「其用四十有九」則是定爻立卦的先決條件,所以王弼「大衍義」的重心,自然集中在「何以其一不用」的問題上。湯用彤把這個難題視為王弼「大衍義」的中心問題,可謂獨具慧眼。然而,他又認為王弼這方面的觀點在中國哲學史上發揮了「掃除象數之支離」的鉅大影響。這項哲學史的論斷就頗有商榷餘地了。要澄清這疑點,先從「大衍之數」的性質和功用考察「何以其一不用」的問題。

四、「大衍之數」與太極
關於「不用之一」何所指的問題,王弼的見解是「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孔穎達解釋第一句說:
言「不用而用以之通」者,若全不用,理應不賴,此既當論用,所以并言不用為用五十者,雖是不用,其有用從不用而來,以不用而得用也,故云「不用而用以之通」,所用者則四十九蓍也。蓍所以堪用者,從造化虛旡而生也。若旡造化之生,此蓍何由得用也。(《周易注疏》卷十一)
依王弼的見解,不用的一蓍和所用的四十九蓍,其實象徵著性質和層次都不相同的存在。「不用之一」象徵「《易》之太極」,是其他四十九蓍所以得用的依據。同樣的,如果所用的四十九是可用的數,這「不用之一」就不是數,而是使數得以發揮作用的依據。所以孔穎達《周易注疏》解釋第二句說:
言「非數而數以之成」者,太一虛旡,旡形旡數,是非可數也。然有形之數,由非數而得成也。即四十九是有形之數,原從非數而來,故將非數之一總為五十。故云「非數而數以之成也」。
這兩句話雖分別從「用」與「數」立言,基本的意思其實是一致的。這樣的義理,牟宗三先生稱之為「體用玄理」(《才性與玄理》,頁一一二)
然而,把這個「不用之一」視為「太極」,金景芳認為並不可取。他的論據是:
當四十九未分時則象太極。太極並不在四十九策之外。馬融……及王弼,均謂太極在四十九策之外,不但非《周易》本旨,亦不了解太極的意義。太極也叫做大一,是原始的一,整體的一,渾淪未分的一,而不是與二、三、等等相對的一。(《古史論集》,頁二二四~五)
他斷定在秦、漢之際的文獻中出現的「太極」、「太一」,「一」等等不同名稱,實質都是指著整體的一而言。如:
《說文》「一」字下云:「惟初太極,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漢書‧敘傳》云:「元元本本,數始於一。」《禮記‧禮運》云:「夫禮必本於大一,分而為天地,轉而為陰陽,變而為四時。」
《呂氏春秋‧大樂》云:「萬物所出,造於太一,化於陰陽。」
莫不皆然。據此,金景芳評論說:
所有上述兩儀只是太極的發展變化,並不能於太極本身有所增減,所以馬、王的見解,是錯誤的。(同上,頁二二五)
其實,由於金景芳贊同姚信、董遇等人之說,不僅認定「大衍之數」即「天地之數」,又贊同「其用四十有九」是以六蓍象徵六爻,五十五扣去六即餘四十九,所以根本就不同意有所謂「不用之一」。從這個角度來評斷,凡主張有所謂「不用之一」的,包括王弼在內,都可以說是錯誤的。但金景芳批評馬融和王弼,卻不從這角度出發,而是就「太極」的性質立論。他認為「太一」不是與二、三相對的一,這其實是說「太一」或「太極」與二、三是本質不同的。像「掛一以象三」的「一」象徵人,與象徵天、地的「兩」相對而言,這個「一」與「兩」則是本質相同的。在這一點上,金景芳與王弼其實並無分別。用一根獨立的蓍草來象徵「太極」,只表示此「一」在性質和層次上與所用的「四十有九」有所不同,並不意味著這「一」是獨立於所用的「四十九蓍」之外。金景芳說「太極也叫做大一,是原始的一,整體的一,渾淪未分的一」,大體上是不錯的。王弼的說法,其實與這個意思不相違背。金景芳據此批評王弼,並不恰當。

四、「大衍義」與象數
孔穎達雖說王弼的見解與他所引諸家不同,但對其間的差異,並未作正面的、深入的分析。牟宗三先生《才性與玄理》總括諸家異同,並從而說明王弼「大衍義」在哲學史上的貢獻。他說:
漢人解太極為太一(太乙),為北辰(北極星),居中不動。其餘四十九轉運而用。蓋實以「氣化宇宙論」為底子,而五十之數則以具體物事取為象徵者也。此為京房馬融系之說法。至鄭玄則以天地生成之數與五行氣並,由數學的演算過程以象徵宇宙之演化。就〈繫辭‧大衍章〉言之,以鄭說為合。故後來朱子、焦循皆順此系作解。然解太極,則京、馬、鄭、虞,固皆相同也。而氣化宇宙論之思想,亦相同也。王弼之功績即在扭轉此質實之心靈而為虛靈之玄思,扭轉圖畫式的氣化宇宙論而為純玄理之形上學。此在思想上為大進步也。而經過四百年之漢易傳統而躍起,則尤見特殊。故云其能復活先秦儒道兩家固有之精微義理也。(頁一一四)
王弼以存有論為主導的形上學與漢儒以宇宙論為主導的形上學的差異是十分顯著的。這種差異在這個章節的詮釋中,也展現得非常清楚。事實上,在中國形上學的發展和轉折上,王弼的作用和貢獻,無疑是非常重大的。問題是,王弼的「大衍義」在扭轉甚至掃除「象數」上,是否像湯用彤先生所言,擔當了至為重要的作用。漢易象數之學的特點,在於把陰陽、四方、四時、五行結合起來,通過卦爻的種種變化方式,來說明六十四卦的卦象,展示天道的變化以及人類應變之道。漢《易》學家在詮釋「大衍章」時,的確引入了四時、五行等觀念。但他們之引入這些觀念,目的在於說明「大衍之數」的來歷,而不是解釋六十四卦的卦象。事實上,他們這些詮釋是否符合〈繫辭〉原意雖然無從稽考,但從〈繫辭〉本身關於定爻立卦過程的說明來衡量,這些詮釋並沒有背離〈繫辭‧大衍章〉的方向,因為〈大衍章〉本身就引入天文曆法來說明定爻立卦儀式的象徵意義。
正如上文所述,〈大衍章〉的主要作用是說明定爻立卦的方法和儀式及其象徵意義。由於〈大衍章〉本來就交代得相當具體和詳盡,所以歷來詮釋,總是大同小異,爭議不多。諸家詮釋的主要分歧,主要在於「大衍之數」的來歷和「其一不用」兩個問題上。關於五十之數的來歷,王弼根本未置一詞,假如漢儒這些詮釋屬於象數之學,則王弼既未積極地另立一說以取而代之,亦未消極地加以批評,單從這方面來看,很難遽然斷定王弼「大衍義」有掃除象數的作用。至於「其一不用」的問題,頂多只能推到牟先生所說的,王弼的「大衍義」確實發揮了一些「扭轉圖畫式的氣化宇宙論而為純玄理之形上學」的作用。這在一種意義下,當然可說是「一大進步」。不過,這其實只是王弼一貫的《易》學思想的表現,特別強調「大衍義」掃除象數的作用,確實有點誇大其詞。
從另一個角度來考慮,在《老子》思想的影響下,王弼這種純玄理的形上學,重點在於突出作為萬有之本的「無」,較少觸及萬有的變化。牟先生分析王弼的「大衍義」時即指出:
有之極非是順有之串而追溯。順有之串而追溯永是限定之有,而不能有一非有之無,(即無限定之無)。故有之極實由明其邏輯的理由而為異質的跳躍,故得一無稱之稱,非有之無,而為太極。是即為由有以顯無。
《周易》之宗旨在於變化。漢儒象數之學及其氣化宇宙論雖然常有附會之處,但其用心正在於變化之道的闡明,是符合《周易》基本方向的。從這個立場來考慮,王弼的「大衍義」以至整體的《易》學,反而距離《周易》的方向較遠。由此可見,過去對王弼在哲學史或思想史上貢獻的評價,恐怕還不夠全面。

附註
[注一]金景芳〈易論下〉以為今本《周易》有錯簡,當依《漢書‧律歷志》引文校正,把下文的「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提前,移置於此。
[注二]依孔穎達所引馬融有關「大衍之數」的解釋,實無法確定馬融把「大衍之數」等同於「天地之數」。參看本節相關引文及分析。
[注三]如高亨《周易大傳今注》和徐志銳《周易大傳新注》在〈繫辭上〉「大衍之數」節下都肯定而且詳細引錄了金景芳的說法。

參考書目
•王弼:《王弼集校釋》(樓宇烈校釋),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年第一版。
•孔穎達:(宋本)《周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八年第一版。
•李鼎祚:《周易集解》(姑蘇喜墨齋刻本),北京,中國書店,一九八四年第一版。
•湯用彤:《魏晉玄學論稿》,載《湯用彤學術論文集》頁一九一~三○六;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三年第一版。
•牟宗三:《才性與玄理》,臺北,學生書局,一九七八年修訂四版。
•高亨:《周易大傳今注》,濟南,齊魯書社,一九七九年第一版。
•金景芳:〈易論下〉,載《古史論集》頁二二一~四,濟南,齊魯書社,一九八二年第一版。
•朱伯崑:《易學哲學史》上冊,北京大學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第一版。
•徐志銳:《周易大傳新注》,濟南,齊魯書社,一九八*九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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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 12: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好像没有此文作者说地那么复杂。
在古文中”就是“大于”的意思。”就是“演算”的意思。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就是:大于演算的数是五十,(准备五十根筹策,)实际使用的是四十九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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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9 16: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衍之数,自有天机,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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