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经·僖公元年》曰:“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毙于夷,齐人以归。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 我们可以根据《Stellarium》的反演将这一年天象日期制作成表八,历日如表九。 七月戊辰日至十有二月丁巳日的间距为169天,若每个月平均以29.5天计算,合5个月另22天。而七月初至十二月末为6个月,这表明,戊辰日在七月初,丁巳日在十二月末。根据表八,七月戊辰(7月31日)在下弦日之后4天。十二月丁巳(1月16日)在下弦日之前5天。由此可见,这一年的历月月首显然是在下弦日的附近。 综上所述,《十二纪》中记载的星象并不完全是同一天的早晨和黄昏时所能观察到的,而分别是在月中和月末所观察到的,并据此观察来确定下个月的月首。所以,《十二纪》实际上是一部历法,是以观察弦月所在的星宿来确定月首的观象历。 从《Stellarium》反演可以看到,天象与《十二纪》所记大体吻合,其中弦月与星宿同时出现在南中天与弦日重合的天数,隐公二年为13天,桓公十七年是15天,闵公二年为7天,僖公元年也是13天。这绝不是偶然的巧合,它进一步证实了《十二纪》中所记的既是春秋时期实际观测到的天象记录,也是一部观象授时历。 根据《Stellarium》反演我们还能够发现,《十二纪》的岁首其实是所谓的殷正,如隐公二年约在1月30日,桓公十七年约在1月15日,闵公二年约在12月29日,僖公元年约在1月18日,而并不是人们通常所想象的寅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十二纪》是观象历,而不是推步历。推步历可以先行推算,然后再以观测到的天象来校验。而在这一年中,《十二纪》却是以观测到的天象作为依据来设置月首的。换句话说,当观测到某一天象时,该天象所代表的月份已经完全过去或者过去了一半。在《十二纪》中每个月分别由上弦月与昏中星,下弦月与旦中星相对应,当第二个星月中天的天象出现时,意味着这个月已经结束,下个月即将开始。现代天文学的推算表明,《十二纪》中的“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是春秋中期立春前后的天象。既然孟春之月在立春前后结束,这就表明孟春之月是从小寒前后就开始的,这就表明《十二纪》其实是殷正。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商周时期,人们所使用的历法很有可能是《十二纪》天象所代表的观象授时历,它以弦日决定月首,主要以大小月来调节阴历月与太阳年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在一般情况下,一个阴历月只对应于一组两个弦日星象,当观察到对应一个月的一组弦日星象中只现了一个或出现了三个时,则在会在之后设置一个15天的小月或45天的大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