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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11484是一整块龟甲,在顶端断失一小三角形,致使原有3个日干支各失去1字。1944一1945年,刘朝阳川和董作宾补作“甲午”,即成为: [己]丑卜,□(宾)鼎(贞):翼(翌)乙[未酒]黍?(登)于且(祖)乙□。王?(占)曰:“□(有)求(咎),不其雨。”六日[甲]午夕月□(有)食;乙未酒,多任务率?(遭)?(愆)。 一。 以后,严一萍(1981)补作“壬午”,即成为: [丁]丑卜,□(宾)鼎(贞):翼(翌)乙[酉酒]黍?(登)于且(祖)乙□。王?(占)曰:“□(有)求(咎),不其雨。”六日[壬]午夕月□(有)食;乙未酒,多任务率?(遭)?(愆)。 一。 张秉权认为:左上腹甲“己囗卜囗贞勿酒登” 与右上腹甲“囗丑卜宾贞翌乙囗酒黍登于祖乙” 两辞是对贞卜辞, 可以互相补足。它们的缺文有了右辞的丑字和左辞的己字, 就可知道它们是己丑日所卜的了。因此右辞验辞所记的那个有缺文的月食也可确定在甲午之夕了。这样的推补, 在文例上、文法上、占卜的习惯上, 都是合乎条件、无懈可击的。 但是,张秉权的说法并非不可商榷。 对贞卜辞,从时间上来讲,应该是同时的;从布局上来看,应该是对称的;从字体上来说,应该是一样的。这一点,从合集11484中的其它卜辞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来。 左上腹甲的“己囗卜囗贞勿酒登”与右上腹甲“囗丑卜宾贞翌乙囗酒黍登于祖乙”,在布局上,是不对称的。字体也明显不同。由此来看,左上腹甲的“己囗卜囗贞勿酒登”很有可能并不是对贞卜辞,而是后来刻写的卜辞,时间在月食之后,酒登之前。 合集11484中“[□]丑卜,宾”是叙辞,“贞翌乙[□酒]黍登于祖乙□”是命辞,“王占曰:“有咎,不其雨”是占辞,“六日〔□〕午夕月有食,乙未酒多工率条遣。”则是验辞。 意思说得是:在□丑日,宾卜问,能否在乙□日“酒黍登于祖乙□”,商王再占,得到的是:(祭祀准备)有错,将会不下雨。结果六日后,〔□〕午日发生了月食,(于是改为在)乙未酒(黍登),由多工负责救赎过错。 我们认为,该卜辞可以补为“丙午”,即: [辛]丑卜,□(宾)鼎(贞):翼(翌)乙[卯酒]黍?(登)于且(祖)乙□。王?(占)曰:“□(有)求(咎),不其雨。”六日[丙]午夕月□(有)食;乙未酒,多任务率?(遭)?(愆)。 一。 经查:丙午月食在前1360年7月29日。 符合历史实际的宾组五次月食的顺序及年代很有可能如下: 己未夕皿庚申月食:BC.1429.04.15., (大月十六,望前)。 壬申夕月食: BC.1426.02.12.,(小月十四,望前)。 乙酉夕月食: BC.1418.03.15.,(大月十五,望前)。 癸未夕月食: BC.1377.12.02.,(小月十五,望)。 丙午夕月食: BC.1360.7.29.,(大月十五,望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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