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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徐山:《老子》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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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1 16: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徐山:《老子》结构分析



[提  要]《老子》一书的主旨是论“道”,论“道”作为全书的主线贯穿始终。《老子》一书本不分章, 全书结构可以分析为9个段落,每个段落始于形而上的“道”的阐发,继而阐述形而下的各种问题,意尽之处则再次回归主线“道”,从而开启另一个新段落。《老子》前三章为全书的总纲, 完成了三个核心概念“道、无、无为”的解题,并梳理了三者之间自洽的逻辑关系。《老子》最后五章为全书的结语。举例说明《老子》分章之弊,同一段落的文脉应注意跨章文脉的梳理。王弼本《老子》如果去掉那些分章而连读,那么无分章的文本顺序即存原本之旧,而帛书本已改动《老子》结构。郭店楚简《老子》对应于王弼本《老子》不能割裂的完整文脉,其内容则有部分缺少,由此表明郭店楚简《老子》的性质是摘抄本。



[关键词] 《老子》;结构;本不分章;总纲;论道





一、问题的提出



有关《老子》一书的结构问题, 历来备受学者的关注。[1]本文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多年来的研读心得,重点讨论这些问题:老子独创的思想理论在《老子》书中是如何表达的?《老子》的文脉走向有何特点?在分析《老子》一书的结构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二、《老子》一书的结构



《老子》形成之初本不分章,西汉早期的马王堆3号墓出土的帛书《老子》乙本仍不分章。分章的出现是为了阅读的方便,如帛书《老子》甲本中为数不多的圆点符号,应含有分章的意味。北京大学所藏的西汉中期竹简本《老子》分77章,而通行的王弼本《老子》则分81章。



《老子》尽管本不分章,但其行文思路决定了全书结构有若干个段落的性质,而每个段落又由若干个层次所构成。从王弼本《老子》分章的角度看,其中的章大体上对应着段落中的层次,如果若干章即若干层次本属于同一个段落,那么对于原本属于同一个段落的诸章之间的文脉联系要格外注意。



老子将自己独创的思想理论称之为“道”,《老子》一书的主旨就是论“道”,论“道”作为全书的主线贯穿始终。《老子》前三章为全书的第一个段落,以逻辑链推导的方式依次提出老子“道”思想的三个核心概念“道、无、无为”,分别涉及道体、道动、道用三个方面。《老子》前三章为全书的总纲,基本问题皆已触及,而后从第4章起直至书末则以论道为主线多侧面地反复申述之。《老子》大致可分为9个段落,各段落的开始分别对应于王弼本《老子》的第1-3章、第4-13章、第14-24章、第25-31章、第32-33章、第34-50章、第51-61章、第62-76章、第77-81章。新段落的话题标志是再次直接论道,段落内诸层次之间有话题相承的痕迹可寻。当然,上述有些段落的开始,其实仍和前面段落有义连之处,如第50、51两章有话题“生”相连,第76、77两章有话题“上-下”与“高-下”相连。



三、《老子》前三章:全书的总纲



《老子》开篇第一字的“道”,正是老子思想的“道”,《老子》一书的任务,就是要全面阐述老子思想的“道”。 [2]



“道可道,非常道”,义为(我老子思想)“道”(如果是)可以言说的,就不是永恒常在的“道”。亦即(我老子思想)“道”(事实上是)不可以言说的,是永恒常在的“道”。老子对自己的思想“道”的性质进行了定位,即不可言说、永恒常在,而老子“道”不可言说,主要是针对其虚空性质有感而发的。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义为(“道”的)“无”(这个词),(用来)命名天地的初始;(“道”的)“有”(这个词),(用来)命名万物的本原。这其中强调的不仅仅是“道”是“无”这样的虚空性质,而且“无”是本源性的、能产性的。可以这样说,“无”的概念是解开“道”内涵的门法所在。而老子“无-有”的概念,关注重点落在了“无”并加以充分肯定。



《老子》第二章在首章开篇论“道”解题的基础上,进而从“道”的性质中用“天下皆知”、 “故有无相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三个递进环节逻辑地推导出并阐明老子心目中理想的“圣人”应“处无为之事”。 [3]



《老子》第二章从“万物作焉而不辞(‘不辞’,帛书乙本作‘弗始’,当从)”到章末,论及“圣人处无为之事”的原则在具体对待万物时应顺应自然而不妄为。



而第三章义承第二章, 论及在“圣人处无为之事”的原则下,应以无为治理社会,说明社会存在种种问题的症结与世俗的“有为(妄为)”有关。



在《老子》第一个段落里,完成了三个核心概念“道、无、无为”的解题,并梳理了三者之间自洽的逻辑关系。从第二个段落起,都是以论“道”起头,其后话题向不出“无、无为”的范围发展,从而不断深化“道、无、无为”的内涵。《老子》将道体、道动、道用三者糅合在一起并轮番滚动的论述形式,表明“道”的核心概念“道、无、无为”之间是不可分割的整体,“道”理论在老子严谨且自由的行文中回应了有关“自然-人”的根本问题。





四、《老子》最后五章:全书的结语



《老子》一书最后一次直接论“道”是在第七十七章,从第七十七章至第八十一章的最后五章,由于行文到了收尾阶段,所以对前述诸多论题的要点作了总结。



第七十七章论及“天之道”的平均化趋势,而现实中的“人之道”则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而唯有有道者、圣人能遵循“天之道”,以无为的原则改变 “人之道”的现实状况。



第七十八章的“柔弱”话题,义承第七十七章中的“下者、不足者”。老子认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是人所皆知的浅显道理,但却没有人实行,进而认为理想的君主要做到“受国之垢、受国不祥”。章末的“正言若反”,义为(老子认为是)正常的言论好像(与世俗价值)相反,即老子式的“正言”是在世俗价值的判断基础上加以否定而产生的。[4]“正言若反”四个字,不仅是由本章“柔弱”话题所体现的老子和世俗价值观相对立并在语言表达上展示的颠覆、否定姿态,也是全书从一开始老子就一以贯之的价值取向和思维原则。



第七十九章“和大怨”话题,义承七十八章中的“垢、不祥”。《老子》第六十三章有“报怨以德”一句,该句是对“以怨报怨”恶性循环的否定。第七十九章章首的“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义为和解大怨,必然还有余怨,怎么能把(和怨)算作行善呢?而“圣人执左契,而不以(帛书甲本、乙本均有“以”字,当从)责于人”,有所施与而不求偿还,从而达到了无怨的境地,这样做才算得上是“为善”。换言之,六十三章提出的“报怨以德”,在第七十九章又再上一个台阶,即“必也使无怨乎”,而无怨才更是大德所在。[5]



第八十章“小国寡民”话题,义承第七十九章的“圣人”。老子针对国大、民多、各种器械、远徙等引发的争利、交战的现实,描绘了老子随遇而安、淳朴不争的理想社会。



最后的第八十一章,仍义承前面的“圣人”。 “信言不美”,义为真话不华美,且有暗示老子自我的用意,即我老子著此书,吾言乃信言,但不华美。而有关 “美、善”的话题,有和第二章章首遥相呼应的作用。“圣人不积”,“为人、与人”而不争。



五、《老子》分章之弊



《老子》在围绕全书“道、无、无为”的核心概念展开讨论时,行文时自然会涉及若干论点。而论点片段的起讫确定则是后来分章时首先要研究分析的。明确论点而便于阅读是分章之利,但同时也应看到分章之弊,即属于同一段落的章与章之间原来固有的文脉被忽略了,尤其是衔接两个论点(这两个论点通常会被分成前后两章)的句子的承上启下功能隐晦了,如“故去彼取此”(分别出现在王弼本《老子》第十二章、第三十八章和第七十二章的章末),以及和“故去彼取此”相仿的问题“吾何以知……哉?以此”中的“以此”(分别出现在第二十一章、第五十四章的章末),其中指示代词“此”所代替的内容,不是学者认为的出现在“故去彼取此”或“以此”的上文,相反地,该“此”所代替的内容均出现在“故去彼取此”或“以此”的下文。[6]



“故去彼取此”的行文性质属于一个论点已有结论并准备进入另一新的相关论点的承上启下句,其中“去彼”的“彼”即之前所论的且在“是以”句中已点明的内容,而“取此”的“此”所代替的内容则出现在下文即通行本下一章的第一句。



“吾何以知……哉?以此”中的“吾何以知……哉”为问句,且“知”后的宾语成分内容已在句前出现。“以此”作为对疑问句“吾何以知……哉”的回答,其答案在“以此”之后,即指示代词“此”所代替的内容在其下文。

《老子》本不分章,分章以后“故去彼取此”以及“吾何以知……哉?以此”句型均位处章末,结果这两种句型原有的承上启下功能被抹去了,造成了长期以来的误读。致误的原因是不明《老子》的文脉走向特点,同时也造成了通行本《老子》分章中的一些文脉割裂现象。



同一段落的文脉需跨章理解的问题,除了上述带有衔接标记的“故去彼取此”、“吾何以知……哉?以此”以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情况。



《老子》第二十三章章首的“希言自然”,作为论点在章首出现有突兀之感,“希言自然”的含义应结合第二十二章理解。[7] “希言自然”义承第二十二章“道”的话题,并将“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高度概括为“希言”。“希言自然”,义即(“道”)少说话,本来就是这样的。“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为首句论及的“道”“希言”在自然界的表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该反问句通过类比,说明连天地都是“希言”的,人更应该做到“希言”。王弼本第十七章亦有“信不足焉,有不信焉”的句子,应根据出土的简帛诸本校为“信不足,焉有不信”。“信不足,焉有不信”不仅回答了上句“失者”的原因,纵观全章文脉的发展,该句还呼应了章首的“希言自然”,也正是因为章首“道”的“希言”,才导致了对“道”的不信任。



    此外,《老子》第七十一章章首的“知不知”应结合第七十章理解,“知不知”义承第七十章“无知”的话题。“知不知”义即以(我奉行的道的宗旨)无知为知,其内容属于《老子》第七十八章论及的“正言若反”的表达形式。[8]



总之,作为《老子》一书的结构特点,全书可以分析为若干个段落,每个段落始于形而上的“道”的阐发,继而阐述形而下的各种问题,意尽之处则再次回归主线“道”,从而开启另一个新段落。因此,依据《老子》的这种结构特点,要追问每个句子和上下句的句义关系,对每个论点自身的提出、展开论述、小结的过程进行梳理,同时还要注意话题的转移、衔接的方式,勾勒出老子的行文思路。这样,对于已经分章的《老子》而言,本章之内的文脉梳理和跨章文脉梳理就显得同等重要,而后者则是容易被忽视的。





六、帛书本结构非《老子》原本之旧



王弼本《老子》将原本分为81章,如果去掉那些分章而连读,那么无分章的文本顺序即存原本之旧。



和王弼本《老子》比较,帛书《老子》结构有几处差异。帛书乙本上篇有尾题“德”,下篇有尾题“道”。甲本、乙本都是“德”篇(对应于王弼本《老子》第38-81章内容)在前,“道”篇在后(对应于王弼本《老子》第1-37章内容)。



帛书《老子》结构的改动,说明改动者先将《老子》原本在后来分章的第三十七章和第三十八章的连接处分开,再将分开的前后两部分的次序颠倒。从文脉的角度分析,分章后第三十七章和第三十八章属于同一段落。第三十七章首句“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为论点所在,其后展开论述,要“守之”、“无欲”,这样“天下将自定”。第三十八章则进一步论述“无为而无不为”,结合第三十七章和第三十八章内容连贯的两章内容,我们可以完整地认识“道、德、仁、义、礼”的价值递减序列中每一项内容的特征。换言之,第三十七章和第三十八章在文脉上一气呵成,是不容割裂的。[9]



王弼本《老子》“道篇”在前,“德篇”在后,第三十七章和第三十八章之间不仅是分章点,而且还是分篇点。王弼本《老子》“道篇”在前,“德篇”在后的篇序当为《老子》一书的原始顺序,第三十七章和第三十八章固然有分章之弊,但至少在形式上仍保留了前后相随的痕迹。而帛书《老子》篇序的错位处理,离开《老子》的原义则更远了。



帛书《老子》甲本、乙本除了上述的篇序差异,在章序上亦有三处差异,即王弼本第二十四章置于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之间,王弼本第四十章、第四十一章篇序颠倒,王弼本第八十章、第八十一章一起置于第六十六章、第六十七章之间,以下来分别讨论章序上的三处差异:



(1)王弼本第二十一章章末为“吾何以知……哉?以此”句型,“以此”作为对疑问句“吾何以知……哉”的回答,其答案在“以此”之后,即指示代词“此”所代替的内容在其下文的第二十二章。而王弼本在“以此”之后分章,结果该句型原有的承上启下功能被抹去了,造成了长期以来的误读。



第二十一章的文脉沿着道之状、道与众甫的关系进而追问“众甫之状”而展开,而“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的自问自答,其中的“此”所代替的即下文第二十二章的首句。作为新论点的首句,回答了“众甫之状”为“曲、枉、洼、敝、少”,但实质上唯有如此才能“全、直、盈、新、得”。其后的“古之所谓‘曲则全’者”,表明老子对“众甫之状”的描述是有所本的。联系第二十一章和第二十二章这前后两章,从话题“道众甫众甫之状”的推进可知两章的论点是相关的,而前者向后者的切换则是由“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一问一答的过渡来完成的。



王弼本第二十四章首句为:“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可见其涵义和承上启下句“以此”要回答的“众甫之状”不合,所以帛书《老子》第二十四章的章序当为错简所致,而王弼本《老子》第二十二章的章序则存其旧。[10]



(2)王弼本《老子》第四十章章首的“反者道之动”义承第三十九章的内容。作为话题的“反者”,正是上一章第三十九章中小结句旨趣的高度概括。就“贵-贱”、“高-下”对立关系而言,按照世俗价值则应是以贵为本,以高为基,而老子认为“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恰恰与世俗价值相反。



第四十一章申述第四十章的“反者道之动”,而“下士闻道,大笑之”, “下士”嘲笑老子的“道”,是因为老子的“道”彻底颠覆了世俗观念。[11]



帛书《老子》颠倒了第四十章、第四十一章的篇序,这样《老子》段落内原有的文脉被破坏了。



(3)王弼本《老子》第六十七章义承第六十六章的“下-后”的内容,进一步提出“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而第八十章“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像帛书《老子》那样置于第六十六章之后,两者在文脉上并不衔接。第八十一章“圣人不积”,“为人、与人”而不争的内容,像帛书《老子》那样后面再接第六十七章,两者文脉上并无关联。



我们在前面讨论“《老子》最后五章:全书的结语”时,已经指出从第七十七章至第八十一章的最后五章诸章之间的发展文脉,其中第八十章的“小国寡民”的论述是《老子》全书的点睛之笔,是极有分量的收尾。帛书《老子》抽离出第八十章和第八十一章而前置,削弱了《老子》一书原有的收尾气势。





七、楚简本为摘录本的痕迹



郭店楚简《老子》的内容相当于今本的五分之二,由此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郭店楚简《老子》是八十一章本的摘抄本,因而郭店楚简《老子》的字数较之八十一章本的字数少了许多;第二种意见认为郭店楚简《老子》是原始本,字数就是那么多,后来的八十一章本是从郭店楚简《老子》发展扩充而来的,所以八十一章本的字数增多了。



从前述《老子》结构中我们知道,《老子》同一段落内的诸章有文脉联系,诸章之间应合起来才是完整的内容。以下讨论前文已经提及的三处需跨章理解的问题:



(1)《老子》开篇的前三章,作为全书的总纲,该段落的论点环环相扣,文脉一气呵成,而郭店楚简《老子》仅摘录了其中的部分内容即第二章而无前面的第一章和后面的第三章,从而失去了完整理解原文的阅读趣味。从郭店楚简《老子》摘录了该段落中间的第二章的情况来分析,郭店楚简《老子》摘录所依据的本子已经是分章的。



(2)王弼本《老子》第十二章章末为“故去彼取此”,该句的行文性质为承上启下句,即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这两章文脉紧连,需跨章理解。而郭店楚简《老子》仅有第十三章内容而无前面的第十二章,致使第十三章章首的“宠辱若惊” 突兀难解。[12]



(3)王弼本《老子》第五十四章的章末为“吾何以知……哉?以此”,其中的指示代词“此”所代替的内容,出现在“以此”的下文即第五十五章的内容。换言之,第五十四章和第五十五章这两章的文脉是不能割裂的。观察郭店楚简《老子》,甲本仅有王弼本《老子》第五十五章的内容而无前面的第五十四章,乙本仅有王弼本《老子》第五十四章的内容而无后面的第五十五章。



除了上述三处情况,还有《老子》第五十九章章首的“治人事天,莫若啬”,其中的“啬”用的是“啬”一词的本义,即(收获后的)敛藏义,“啬”是第五十八章章末四句的高度概括。随后采用一系列顶真修辞手法展开论述,层层相扣,从而推导出章末的“是(复指上文论述的“啬”)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的小结句。[13]王弼本《老子》第五十九章的首句中的“莫若啬”,如果脱离了第五十八章章末四句的文脉,就显得语义突兀。总之,原始本《老子》文脉相连的第五十八章和第五十九章是不能分割的,这两章的内容也不可以有部分缺少的。



郭店楚简《老子》乙本抄写了对应于弼本《老子》第五十九章的内容,但是之前并没有王弼本《老子》第五十八章的内容,造成了完整文脉上的内容缺失。



另外,《老子》第十七章“下知有之”一句误读至今,主要原因是通行本分章后一些文脉被割裂所造成的。“下知有之”应理解为就连次等聪明的人都有道。《老子》第十七章章旨的揭示,应将阅读研究的视野上连至前一章第十六章并下连至后一章第十八章,再结合本章内部句与句之间的意义关系方式的文脉梳理。[14]然而,郭店楚简《老子》丙本合抄的对应于王弼本《老子》第十七章和第十八章两章的内容,之前并没有王弼本《老子》第十六章的内容,这样,原本完整的文脉被切割了,舍弃了。



综上所述,郭店楚简《老子》的性质是摘抄本,而非《老子》的原始本形态。


附注:
[1]宁镇疆《<老子>结构研究史平议》,收于《怀疑与解释:中国古代史新论》,学林出版社,2007年。
[2]徐山《<老子>“道可道,非常道”辨正》,《弘道》2019年3期。

[3]徐山《<老子>第二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文脉梳理》,《兰州学刊》2020年12期。

[4]参见徐山《以无知为知——<老子>“知不知”辨正》(《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 年7 月7 日)中“‘知不知’为‘正言若反’的表达形式”一节的内容。

[5]徐山《<老子>“报怨以德”与“和大怨”文脉梳理》,《弘道》2017年1期。

[6]徐山《<老子>“故去彼取此”和“以此”辨正》,《弘道》2016年1期。

[7]徐山《<老子>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文脉梳理》,《弘道》2015年1期。

[8]徐山《以无知为知——<老子>“知不知”辨正》,《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 年7 月

7 日。

[9]徐山《<老子>“前識者”辨正》(待刊)。

[10]徐山《<老子>“故去彼取此”和“以此”辨正》,《弘道》2016年1期。

[11]徐山《<老子> 四处“反”均为“相反”义考》(待刊)。

[12]徐山《<老子>“宠辱若惊”辨正》,《光明日报》2017年3月25日国学版。

[13]徐山《<老子>“莫若啬”辨正》,《兰州学刊》2019年第8期。

[14]徐山《<老子>“下知有之”辨正》,《周易研究》2019年第2期。





参考文献:

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  2012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二),上海古籍出版社。

陈鼓应  1984  《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

段玉裁  1981  《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高  亨  1956  《老子正诂》, 古籍出版社。

高  明  1996  《帛书老子校注》,中华书局。

彭裕商  吴毅强  2011  《郭店楚简老子集释》,巴蜀书社。

任继愈  2006  《老子绎读》,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奚  侗  2007  《老子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

徐  山  2007  《关于<老子>的分析》,《弘道》2007年3期。

徐  山  2008  《<老子>含有“不、无”否定词的句子价值取向》,《弘道》2008年4期。

徐  山  2010  《<老子>“白-黑”颜色词的价值取向》,《弘道》2010年1期。

徐  山  2015  《<老子>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文脉梳理》,《弘道》2015年1期。

徐  山  2015  《以无知为知——<老子>“知不知”辨正》,《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 年7 月7 日。

徐  山  2016  《<老子>“故去彼取此”和“以此”辨正》,《弘道》2016年1期。               

徐  山  2017  《<老子>“故大制不割”辨正》,《安徽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徐  山  2017  《<老子>“宠辱若惊”辨正》,《光明日报》2017年3月25日国学版。

徐  山  2017  《<老子>“报怨以德”与“和大怨”文脉梳理》,《弘道》2017年1期。

徐  山  2018  《<老子>训诂三则》,《光明日报》2018年7月28日国学版。     

徐  山  2019  《<老子>“下知有之”辨正》,《周易研究》2019年2期。

徐  山  2019  《<老子>“莫若啬”辨正》,《兰州学刊》2019年8期。

徐  山  2019  《<老子>“道可道,非常道”辨正》,《弘道》2019年3期。

徐  山  2020  《<老子>第二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文脉梳理》,《兰州学刊》2020年

12期。

徐  山  2021  《<老子>“其无正”辨正》,《东方哲学》第十五辑,2021年。

徐  山        《<老子>“前識者”辨正》。

徐  山        《<老子>“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辨正》。

徐  山        《<老子> 四处“反”均为“相反”义考》。

徐  山  2017  《胎儿期记忆:人的精神文化原型的发现》,中国商业出版社。

张松如  1987  《老子说解》,齐鲁书社。 

朱谦之  1984  《老子校释》,中华书局。





本文刊于《弘道》2020年第3期,总82期,  并收于徐山《老子原义》(齐鲁书社,2021年5月)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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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7 05: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啥新意,也没有怀疑老子词句之间不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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