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114搬家网
民*国书法家张祖翼老先生回忆清朝,说清朝的搬家工人是很了不起的:每人横挑一扁担,扁担上架一方桌,方桌上安放要搬的东西,小到梳妆台,大到大衣柜,甚至包括古董花瓶,都是担上就走。一不用绳捆,二不用胶粘,下面不滑,上面不晃,走街过巷也不会撞到人,那真叫身怀绝技。
清朝没有搬家公司,但是有这帮搬家工人,确切地说,应该叫“掮肩”,这是清代北京对搬家工人的通常叫法。
宋朝也没有搬家公司,但是有搬家协会,也就是“出陆行”,“出陆”是提供陆路运送服务的意思,“行”指同业联合会。
在南宋,一个城市至少有一家出陆行,加入出陆行的会员都是当地的搬运工,那时候的搬运工除了帮人搬家,还给出远门的官员、士子和大老板扛行李。所以他们常备一根扁担、一条绳索和两只竹筐,干活儿的时候,家具往扁担上一捆,行李往竹筐里一装,挑起来,送到目的地,拿钱走人。
薪酬好算,不管搬家还是扛行李,一般都按里程,一里地一文钱,就像出租车打表那样标准,以至于南宋临安的商贩都这样打招呼:
“老张,今儿生意咋样?”
“嘿,别提啦,只走到余杭县。老王你呢?”
“我比你强点儿,我都走到平江府了!”
老张说自己“走到余杭县”,是指当天赚了四十五文。从临安到余杭有四十五里,搬运工跑一趟活儿刚好赚四十五文。同样道理,老王说自己“走到平江府”,是指当天赚了三百六十文,因为从临安到平江有三百六十里,搬运工跑一趟活儿刚好赚三百六十文。这都是九百年前的市井黑话。
搬家这活儿没啥油水,从城南到城北二十里,扛一趟大床,再扛一趟柜子,一个上午就过去了,只挣到四十文,而南宋米价通常在一斗(约九斤)一千五百文上下,忙活半天挣不来三两米,饭量小点儿还能哄饱肚皮,像我这样能吃不能干的,给人搬家只能饿死。
人穷志短,马瘦毛长,有那极个别的搬家工人,趁主家不注意,会偷件衣服偷个古董什么的。这么做风险极大,因为主家发现了会报官,即使不报官,也会投诉到出陆行,到时候出陆行的头头,也就是“行老”,会在全行封*杀该脚力,让他永远下岗。
作为搬家协会的会长,行老除了负责监督和处罚那些违规的会员,还有义务帮会员接活儿。宋话本《山亭儿》中有个故事:一搬家工人去襄阳府打工,先去出陆行注册,出陆行的周行老借给他一条扁担,并帮他作担保,使他顺利接下给万三员外女儿搬家的活儿,顺利地挣下百十文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