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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论战] 中国古代的纳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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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16: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妻和妾,夜幕间的两只归燕,觅着方向的时候,却是陌路了。
    原本伤痕的,能描绘就是上层次,而忍痛过去便不是层次所容纳的。
    再坚持一些,也许就是真理。
    但是一直以来,有关的文论极少,对婚姻的批语则更见了幽微。多觉得忌讳是慈悲,议论薄处,蜻蜓点水,含羞则止。于是不妨填空,别人谈不到的、无法说的、不敢讲的,这里见上一见。
    既然语文里有心定义了两个名词,那么想是彼此之间自然有别。而事实的确如此,且这一别竟是天壤。
    若说都只是一个男人而已,那便太迁就人类的善良了。至少对于法定的地位而言,这既是幽谷审视峰峦,更是冰山对映瀚海。
    系为妾的女孩多出于三类门庭,即丫环、妓女和贫困人家,由此可见形名下竟是高低贵贱的副产品,一半有压迫的意味,一半含着男权的苦涩,便也就知道妾绝不是另一个妻子,她们之间没有可比性。
    说仔细了,一语中的,就是妻是主子,妾只是奴隶阶级。
    从一而终是公认的美德,但那只是妻的美德,不是妾的。在那时的观念里,与人为妾,便没有美德可言了。风尘里再如何氤氲,也不去称颂景色,而只说诱人。
    当然,事物呈现多样才配得上大千,凡是总有例外的,但个体并不是总体。总体不挑剔个体的瑕疵,个体也莫来掩盖总体的峥嵘。
    比如放纵一点的男人,在公开场合可以搂着小妾说笑,亦不会遭受非议,但换成妻子就绝不可以了。皆因妻子这个名分是正规庄严的产品,而妾只是他们眼中的玩物。非但如此,在封建制度和封建法律上,也规定她们只是从属,与仆人多一点安逸,与妓只差抛头露面。
    匹夫匹妇,是相合好;偶成姻缘,却各为殊途,妻子是配偶,妾是玩偶。
    至于做妾的女人自己的感受,既无人去管,也无人去问,渐渐成世间淡漠,淡漠久了,也就遗忘。
    那时候,一个有势力的男子,即便将所有的爱都给了小妾,关键时刻他还是要舍妾保妻的。而这不但不是矛盾,还万分的贴近自然,很好理解:因为妻子是礼法,妾是欲望,舍弃礼法而保全自己的欲望,在一个被封建道德融会的身心里,你认为可能吗?
    看着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如此。一种被表达大于表达的思想一旦被信奉得淋漓尽致,文艺的比兴竟也光大起来。鶗鴂杜鹃,各鸣了三分秋色。比如一有国宝地称呼,熊猫的形象就跃然纸上;同理,妻子这个名分是制度的象征,忠于妻子就是忠君。
    再递进些,有迷信的,认定主宰生命的运气,于是妻子的头衔更加神化。
    不妨看验:家道败落的时候,多遣散妾仆,却从无绝妻。妾去嫁谁似乎并不关他们的事,但妻子动得分毫便是辱没祖宗了。那时有地位的人们会用自己的生命去圆一个大男子主义的尘梦,却并不管爱与不爱。所以妻不能出,出妻同于大丧,固有七出之名,论道实际里,却寡的可怜。
    说到七出,中生“妒”项,有认为是对丈夫娶妾的不满之意,尽管偏义了些,但还是有两三分正解在其中的。
    七出之名成离婚的借口,之一是嫉妒,便给逆来顺受以口实,来来去去,皆为夫权。
    不过这也说明一件事情:纳妾这样的事情必须事先征得妻子的同意。妻子不同意,丈夫是不可娶妾的。难怪明朝的一位大将军(大概是戚继光吧)偷偷娶妾之后要千方百计地向妻子赔罪了。而这并非是有什么人性的考虑和女权的良心倾向,它只不过论证妻子的地位而已,仅仅礼节过场,点到为止,心照不宣。不信可以听观另一种态度:即妻子鼓励丈夫纳妾竟被誉为一种体贴。在镜面的反射下,嘴脸才是暴露无疑的。
    这样的情形下,如果妻子不同意,那么丈夫所面临的就只有一种选择:两个人中间,只能有一个做妻子,谓之破釜沉舟,实乃妇女尊严的最后一击。
    据此可见,历来都是一夫一妻制的,妾只不过是特权的陪衬。
    故而庙堂之上也抒情标榜“君子之道,造端于夫妇”,给名节以公认,表白重视的态度。
    把妻视类于神圣,可以达到无限境界。但单单只玫瑰盛开,那也不得半分春色,终不免成季节的遗憾。于是不妨从本能心理上看人类第一次的感情如何珍重依依,会生出眷恋;进而知道举凡男子都对初始的意象持重崇拜,是文明不绝;若至形成文化,便应是惊骇或曰叹艳了。
    是谁一步一步地沿袭爱情的身影走过?一步一步的曼妙,一步一步的刚强,最后便是诗意,成了人生的喜醉。
    从眉头到心头,从关关雎鸠到梦断红楼,至始至终,人类都在呼唤着爱情和自由,想及近日遇到一位同学的哥哥,因为家里富裕了,对婚姻的态度随着钞票的贬值反而膨胀,竟然羡慕起一夫多妻来,不禁暗使为叹笑。
    当爱情还在隐逸的君子风度里的时候,你甚至无法把它联系到玫瑰-----它还只是含苞待放的蔷薇,偶尔透出花香,却吹袅那无依的魂,散幽在刺与花的境界里,最后归究角落,难免误会春天的迟意,以至今天有了不良的借理。
    若在知识里考证,或往事实中论据,严格说爱,仔细得来,绝对会封了朝三暮四的口----因为在中国几乎从来就没有过什么一夫多妻的制度。即使封建时代那漫长黑暗的中世纪,在大多时候所实行的也不过是一妻一妾制。
    “妻者从一、妾不过三”的规则在礼教重重的古代是很好理解的-----不忠情,无以忠君。
    很想象那是怎样的古老,多数的民众还抱着纯朴,在田野或是长安洛阳的路上,一个老婆,一个老汉,他们互相扶持,回忆共同走过的一生,笑容洋溢,幸福洒然,全看不到封建的影射,全没有俗尘的别扭,而那些纲常伦理,更是不见制约的踪迹。如此却证明充分------官方制造着歹意,民间承认着真理。
    这是最真实的写照,因为平头百姓纳妾,法律上不允许,事实上也不可能。
    不去谈论更深的,只从一房二房的称呼上,便窥见深宅大院中两个女人如何格局玲珑,彼此在几道墙的阻隔下对怨对恨,最后各自幽幽地叹息。
    是的,能开两户门方可纳妾,妻妾必须有各自的房间乃至院落。让两个女子同居一室,绝对是一件可以让那丈夫身败名裂的事情,既于情于理不通,且两个女人也不会顺受。一个男人再如何淫*秽,也断不敢行险在封建道德的边线上。
    而实际上的情况是:只要条件允许,不但不在同一个屋檐下,甚至要分为两地。塞北的妻,江南的妾,均置别墅,往返为美。
    所以有一生未与妻子谋过面的小妾,这也算是不合理制度下的情理和人性了。
    而对于一个困苦中的女孩来说,与人为妾,终身得以另处门庭,也是不错的归宿了。
    若一个男人深爱她的小妾,给人家个交代,那么他所能做到的也仅仅这些。
    你觉得不伦不类也好,觉得矫揉造作也好,毕竟其间还是有一些自然因素的,风里的天音、雨中的落花、迎面扑来的惊雷闪电都在承认着它的无奈和不平。
    再则,在法律上,很多朝代都有纳妾数量上的硬性规定,依列出身等级,由低走高,逐一上加,到皇帝老儿就成了三宫六院了。
    不过规定是规定,真问津起来,多妾的罪名即当以狎妓抵消了,谁又会认真一回特权?州官那里放火,百姓岂敢点灯?
    基于这许多的原因,所以纳妾一直是上层社会的习气,到民间则一夫一妻贯穿始终,反之就要贻人笑柄。
    看见秋山黄鹂,也慕啼血杜鹃,于是便有这样的思想:妻子是终身的财富,妾只是富贵的象征。
    迎妻要三媒六证,必须父母同意方可,而娶妾就没有那么多的繁缛,是一件可以完全自己做主的事情。
    这种情况下,妾可以不用拜见男方父母的,反倒是自由婚姻,竟是真的爱情了。
    不妥处反倒成好处,当天风掠过,你可知是云动、柳动还是青山动?
    生活的不如意象凄冷的秋风一样刮过人们的心灵,肆虐着刚刚呱呱坠地的憧憬和幻想,这时候大家听到了“自由婚姻”这样的词语,顷刻玉动琼吟,劲意横生,便能无所不往了。
    又如:丈夫犯了法,妻子是要陪着杀头的,妾就可以安然脱身;妾可以再嫁,妻子则不可以。
    如此等等,薄厚已见得分明。
    推究这种制度,举凡此类事情,受坏处的总会是三个人,单强调哪一个的不幸,便不是社会角度了:娶妾首先是对妻子的玷污,再是男人自己的羞耻,最后当然是做妾女子的侮辱。封建制度里,流露的写满的都只有两个字------“摧残”。
    尽管男子们对这种制度也有所不满,但那时的人,骨子里仍然是封建卫道士,觉得是道理也就是道理。
    而屈辱对于小妾们来说无外乎身不由己。当选择不了生活的时候,女子会化为几股动力,壮烈一些的有红娘子,坚强一些的有李香君,而另一部分就选择了攀附富贵。
    但是妻子的重要地位还并不仅此,比较妻妾,具体内涵也大不相同。
    首先那时通常都是门当户对的婚姻,为了联络两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对妻子的尊敬就可以想象了;
    再则妾基本都是攀高枝的,妻则有高门低嫁,程度可见一斑;
    三则妻的年龄很多比男方大,至少相差不多,而妾的年龄一般都比男方小。以前常谑言妾为“小老婆”,其实是有这一层含义的。
    同龄的或是识长,因为尊重,便谨小慎微了一些,即使生活上也不能放开,而求索人的自然而然,就要纳妾里强寻。于是又有“宠妾”的说法。
    宠则宠之,地位却不敢逾越。妻不亡妾不正,妻子就象重重帷幔后供奉的神像,你可以背道而行,但不能无视她的存在。你要烧香许愿,甚至顶礼膜拜。
    娶来娶去,都荡浪了;荡浪到头,是虚妄了;虚妄虚妄着,也就成劣根。
    这个到你的世界里走一遭,那个到你的世界里走一遭,来的来了,去的去了,觉得是轮回,回头看得竟是死寂。妻的沉默,妾的沉默,都在这空旷里供人聆听,一直静到幽怨的呐喊。
    但是对于特权心理来说,这丝毫不能成为夜的罪责,更阻挠不了黑幕的潜行。
    只不过因为自我论证因果关系的需要,有些常情约束还是要遵守的,盖为不纳妾名誉,得此几项:
       1、妻子对丈夫有恩的不得纳妾;
       2、自由恋爱的不纳妾;
       3、男追女业的不纳妾;
       4、夫妻感情好的不纳妾;
       5、江湖儿女不纳妾;
       6、患难夫妻不许纳妾;
       7、名妻、义妻、贵妻、侠妻、缘妻五类在堂,无纳妾之先例。
    探意种种,总之是女方有一样压到男方。这是一种提醒,要女孩挺起胸膛,俯视群山,
    两相比较,做妾的女子也多有几类情形:
       1、陪嫁的丫环-----因为自小与姑娘生活在一起,有姐妹之实,成为心腹,所以一并娶了,谓之陪房;
       2、普通丫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可以入偏房;
       3、妓女-----尤其是名妓,歌舞中袅袅婷婷的,有自己的思想,并非不能正嫁,只是要得富贵,好似追求恒星,宁可穿越沉维,一路上的宇宙,不看花和草木,直往刹那千百年。
       4、贫困的迫使------这个大家理解的,都是火坑的时候,雪山也就弥足珍贵了。贫穷究竟是谁的罪过,竟让婚姻给它圈阅。那时候大户人家女孩做妾的微乎其微,甚至说是不太可能的。
    即使穷困的,子女众多方可为出小的注脚,若是个独生女,也基本不会给人做妾,同时男方对此也有道德底线的顾及。
    说到富裕,实在也不过是受宠时的安逸,至少一旦男方去世,除非有专门的遗嘱,否则做妾的无继承权利。当然,婚前婚后男方赠送给小妾的房产等项不算在列。还有就是如果小妾生育子女,那么该子女可以分得一部分家产。
    彻心出于伦理,那么到封建处就是狡辩了。
    比如按照常规,顺序应为先娶妻,后纳妾;更样则先纳妾,后娶妻,有个名堂叫做镇运,是为吉利,也不出奇的。这就是统治阶层利益的迎合。
    要注意的是先于妻子娶的妾年岁也经常要比男方大。
    沿着历史的溪桥漫览这种制度,发现有时晦淡,有时清晰,有时候又若隐若现。尤其是该现象的普遍程度值竟是随着社会的涣散而增大的,而社会的涣散伴随的往往是官府的高压政策。其实宽容一些,才都受益的。比如在清末左右,本来先进的思想已经吹度进来,却很惊奇地成了纳妾的高发期。总结原因,即是外强中干的心理受力转移。大汉族主义的自傲加上大男子主义的势力,在濒危中疯狂成了穷奢极欲。
    但是封建制度的垂死挣扎再如何跳纵狰狞,也不过一瞬的回光返照。
    人类的历史,梦幻了一点也就现实,现实过了倒找不出梦幻。或是丰富,或是多彩多姿,来来去去总需要一个最初的向上的理想。当文明的事实慢慢席卷整个大地的时候,人类去野入尚,之一就是对婚姻制度的革*命。
    伟大的婚姻法的颁布,更给自由婚姻以制度上的支持,规定爱情为崇高的,纳妾就是重婚。至此千年枷锁尽断。
    如今世界里,男女之间恋爱已不多顾忌,茵茵幸福使然,至情处,如我自己的一首诗《女孩的心思》所描绘的那样:
                    我怕你两个身姿,
                    一个月色里模糊到头,
                    一个日光下透彻见底。  
                    我怕你两副俏模样,
                    一个笑得桃花弯枝,
                    一个扪胸的忧郁,仿若西施。  
                    我怕这细分辨----
                    水中的云来,
                    山中的云去,
                    却哪一片是你。
                   经多少梦中影像,
                    才看彼岸花开竟是路过的莲子。
                    这里空荡,
                    那里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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