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历》(公元65年)东汉明帝永平八年历谱重纂(《太初历》第9章第17岁闰) 065年东汉明帝永平八年。1月1日癸丑。十二月初五日。冬至丙午00分,十一月廿八日 冬16.49腊46.11一15.54闰45.16二14.59三44.21四13.64 五43.26六12.69七42.31八11.74九41.36十10.79 ☆ 正月朔戊寅。十四日“正月己卯,司徒范千薨”。 ☆ 闰正月朔戊申。闰余17闰闰在岁之第4月,闰正月 永平八年属第九章岁第17岁,岁初闰余17分,当闰。距满闰2分,闰在岁之第4月(闰正月)。按推气:雨水丙午28廿九,一月廿九日,春分丁丑10,二月初一日。闰正月朔戊申16,无中气。 ☆ 三月朔丁未。“三月辛卯,太尉虞延为司徒,卫尉赵熹行太尉事”。 〇 三月无辛卯,日期误。“秋,郡国十四雨、水。” ☆ 十月朔癸酉。初四日“四月丙子诏”:减刑罚。东汉明帝永平八年十月三十日(公元65年12月15日)壬寅晦日食。
附台*湾中研院《两千年中西历转换》之汉明帝永平八年历表,供对照参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