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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申论《老子》文本变化的核心观念、法则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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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0 09: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张无屮 于 2017-10-20 09:24 编辑

申论《老子》文本变化的核心观念、法则及其意义

2017年09月30日20:42 来源:《哲学动态》 作者:丁四新

(丁先生这篇文章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但是还很不够,流于表面而且很笨的方法。离参破老子在《道德经》传承的故乱其辞手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摸索。
我是先划分出什么是说水的特性、规律的开始入手整理的,最关键的问题意识,意识到文本是混乱的、有意安排的是关键,如果还能看出《阴符经》是《道德经》的总纲,离揭示真相就一步之遥了。
从竹简本到帛书甲本,从帛甲到帛乙本,我认为《老子》文本有着比较明显的递变痕迹可循。但从帛乙到以后诸通行本之间却似有文本递嬗变化上的断裂。帛乙《老子》只分篇不分章,完全符合司马迁所言“著书上下篇”的例子,而诸通行本则在分篇成书的基础上却有着完整的81章分章系统,其间当有一段文本演变的历程需要走过。《汉书·艺文志》云:“《老子邻氏经传》四篇(姓李,名耳,邻氏传其学),《老子傅氏经学》三十七篇(述老子学),《老子徐氏经学》(字少季,临淮人,传《老子》)六篇,刘向《说老子》四篇。”(注:西汉的老学著作有史可考者,计约10种。参见严灵峰编著:《周秦汉魏诸子知见书目》第1册,中华书局,1993,第4-7页。)《艺文志》所录这四部有关《老子》解说的书,是否依其制作时间先后排列,尚难肯定。不过为了作传作说的需要,这四部书对《老子》有可能重新进行了比较严整、细致的章句划分,其间可能或多或少背后有师承传递的关系,使同于通行本划分的81章篇章结构逐渐固定下来。这种推想在目前看来尚不失为可能的推测,但并无确切的材料予以证实,特此申明。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在考察、比较简帛到通行本《老子》的文本关系时,文本的评判不是一味地以追求原始与古朴为标准,以为愈原始愈古朴,文本的编辑质量就愈好,这可能是一个错误的文本评判倾向,文本的本始状态与文本的优劣判断是两码事。实际上从《老子》一书的原始本向郭店三组简本、马王堆帛书甲、乙本及各通行本发展,我以为编者们都是在有意识地重新编辑《老子》,使之趋向更为合理化,这包括用字上的雕琢、语词的润饰、文句的统一、章句的重组、篇章结构的划分,以及语言的内涵和语意的扭变等问题。很难说简本《老子》一定优于其后诸本,正如很难说帛书本《老子》一定优于其后各通行本一样。从简本经过帛书本,发展到各通行本有其内在的不得已的合理性。首先,先秦各简本《老子》相对于帛书本及各通行本构筑的相对稳定框架来说,还是一个处在流动变化过程中的东西,可以简称为活页文本。这个文本中的每一活页单位都可能而且应该得到重新组织,以从属于帛书编者使《老子》成书成篇的理想。但是在从理想的标准下落到具体的文本编辑实践中,不可能每一文本活页单位都被编次得恰如其分,其中不乏失败之笔。
  我在文中使用“活页文本”概念,是为了把握《老子》文本的可变性与不可变性界限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阐明《老子》文本变化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在这一观念的基础上,我认为《老子》文本是可能,而且也应该得到重新编辑和组织的。从本质上来说,“活页文本”的构成,必须具备相互对立和依赖的两个要素:其一是它作为一个基本单位自身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不可再分性,其二就是在这个不可分割的基本单位的基础上,它又是可以流动变化并被重新组合的。但是文本的重新拼合在原则上不是随心所欲地进行的,而是在合理性的原则下通过整理者有意识的学术工作来完成的。其中最根本的合理性原则就是思想的共同性或同一性。而如果某一单位性的思想被固定在一个活页文本单位中,那么我们可以称之为“思想单位”。“思想单位”这个名词,是由德国汉学家瓦格纳先生首先提出来的,不过他把它理解为可以用语法关系连接和分析的静态结构,(注:R.G.Wagner,The Guodian MSS and the 'Units of Thought' in Early Chinese Philosophy,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武汉大学1999年10月。)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它作为思想内核的一面,并且由此忽略了对“活页文本”概念进行深入的思考(活页文本其实就是竹简的竹条,每个竹条的字数有限,恰好一个竹条能写下的就为一句,可以任意编排。如果不能单条成句就要看联系的可能性,以段落划分,在自由组合。但原始依据是整体思路成竹在胸,之后传承才可能是故乱其辞。)因此他对“思想单位”这一概念的理解仍然是表面的,被句子结构和语法关系所编织而成的网络束缚着,没有突破、深入到对《老子》文本变化的本质规律的认识当中。我认为“思想单位”是“活页文本单位”建构的基本内核,这个“思想单位”在语义单位上是明晰的、凝聚的,即自我环绕而有明确的思想界限的。正是这样的特质,才使“活页文本”成为“活页”的。在“思想单位”的作用下,一些“活页文本”拒斥另一些“活页文本”,而有一些“活页文本”则在思想的同一性原则的作用下消融了它们各自的界限,变得亲和、统一而可以被拼接、连缀起来。帛书本对简书本《老子》文本的变动和重组,以及通行本的章句再现,就是一个鲜明、生动的例子。我认为,只有在“思想”的角度上,才能充分而正确地认识、评判《老子》文本历时性变化的内在原则、基本规律和文本优劣等问题。

依此,《老子》文本演变的首要法则当是思想的同一性(思想单位),它是文本变化的主因和基本动力,产生出分离和重合文本的两种相对力量。没有这一法则在文本中的分合作用,活页文本就不可能成为活页文本。由此产生出《老子》文本演变的第二条法则,即文本的可移动性和重组性。文本的可移动性,表明了文本原有语法结构的瓦解,其中必然有些词句会受到更改或干扰;文本的可重组性,表明了有的文本语法结构的生成,以及某些字、词、句的变动和增减。文本的演变,可以通过上下文新的语法关系得以锁定和体现出来,这是第三条法则。第四条法则是汉语语言在自我表现上的内在特性和它所要求的修辞方法的运用。这里包括语言的用词习惯、内在节奏、声韵和各种修辞手法等内容。语言随着言语的变化而变化,语言表达习惯的变化根源在于言语表达习惯的变化,于是有些单音节词被变换成双音节词,有些并未用韵的文句被变换成了有韵的文句,有些词句被变换成同义的表达词句,从语言的内在本性来说,这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必须如此理解。同时为了连缀上下文、补充文意以及强化文本的结构,《老子》的编者在一次次具体的编辑活动过程中,不断地强化着对蝉联和对偶两种修辞方法的运用,当然蝉联与对偶,在《老子》文本的编辑活动过程中不仅仅表现为修辞作用而已。第五条法则就是时代精神以及传承、解说《老子》文本的思想家,他们有意识修正《老子》文本,或者他们的思想成果影响到《老子》文本的变化。如简本的“绝忑弃”,帛书及通行本作“绝仁弃义”。《庄子》内、外、杂篇对仁义的批评甚多,尤以外篇前四篇的批评最为猛烈,(注:《庄子·齐物论》:“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途,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人间世》:“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大宗师》:“夫尧既已鲸汝以仁义。”外篇略去不引。)可能此句《老子》文本的变化曾受到《庄子》的影响(说反了,老子原始思想的反映,庄子只是理解和解说)。第六条是文字本身的通假法则。《老子》诸本存在大量异文但不异义的字,正是由于文字自身的历时性变化规律造成的。在“思想”的基点上,来考察《老子》文本变化的法则,虽然通假法则与文本思想的变化并无必然的关联,但是通假的字词变异有时可能导致理解的分歧和解释的不同。而学者们争论的实质,实际上是围绕“可否通假”、“是否真实通假”、“如何通假”以及“与何通假”这些问题展开的。目前基于简帛出土文献对《老子》的校注活动,大多是围绕着这一法则进行的。它的成绩颇为巨大;但是它的局限也较为明哪个显,诸家解说有时各执一端、各争一辞,甚至导致盲人摸象的地步

(通假是黑话的一种,可以故弄玄虚、蒙蔽视听,这一现象应该看看当时的社会现状的原因。)。

  了解了《老子》文本变化的核心观念以及变化的法则,它们又有什么意义或价值呢?首先让研究者明白,《老子》在本质上是以思想单位为核心建构起来的活页文本,说明了《老子》文本的存在在三个方面是客观的和必然的;其一,文本的第一存在是以相对独立的思想单位为基础的,在外观上可以呈现为松散的,甚至没有直接关联的;其二,文本的具体位置是可以移动的;其三,文本是可以重新实现连缀和整合的。其二和其三实际上是紧密关联在一起的,在思想的同一性的基础上文本才有所谓分离与整合的合理根据和内在动力,也因此文本的可移动性和可重构性是《老子》文本内涵的两种必然趋势。由此我们重观五千言的《老子》文,可以根据“思想单位”重新分析文本,划分文本和再现原始的(思想单位性的)文本单位,包括对《老子》81章内部的分合关系是否合理、每一章成其为一章的内在根据是什么等问题,进行深入的追问。如通行本第5章实际上是由三个思想单位组成的,由此把它区分为三个文本单位是完全有理由的:

  [1]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2]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3]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又如第20章,可以分成两个文本单位:

  [1]绝学无忧。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2]荒兮,其未央哉!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

  又如第23章、第36章、第42章、第46章、第48章、第52章、第53章、第64章、第67章、第73章、第79章等,也可以根据思想单位划分为多个文本单位。同时也说明这同章的多个文本单位,原初未必是同章的。与此相对的是,每个活页文本单位所构成的相对稳定的章段,它是在前还是在后,并没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如相对于通行本来说,帛书《老子》有几章的具体位置不同,若问其中有何深意,则恐流于无意义的猜测之论。当然,若是这些不同的章段在上下文的关系之间有某种特别的相关性,则另当别论,因为它很可能符合我们所谓重构文本的思想的同一性原则。

由于活页文本的存在,必然导致原有文本关系的破坏和新文本关系的重构。于是重新组合或结合的上下文,就不可避免地需要关联性的语言处理和文义补充,这样就产生了关联词和连接语句的运用。“故”、“是以”,是两个十分有效的关联词,在《老子》上下文的建构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第23章云:

  [1]希言自然。[2]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3]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4]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这一章有四个思想单位,由四个独立的文本单位构成。其中第1个和第4个文本单位思想比较接近,但在此章中被隔离开来了,而且后者在第17章中重复出现,因此二者分别为两个文本单位是可以肯定的。从前面几句话来看,构筑第23章文本的编者却用了两个“故”字,把前三个文本单位连接起来,呈现出一种若暗若明的因果关系,诱导读者去体味其中的深意。设若我把它们看作三个文本单位的观点可以成立的话,那么编者用“故”字来连接它们,则正表明了他构筑文本的自觉性和有意性。

  蝉联虽然是一种修辞手段,但也有连接文本的作用。如通行本第16章“归根曰静”之“归根”二字,就起蝉联作用,并且把两段原本不属同一文本的段落连接起来。除此之外,蝉联和对偶等法则还具有局部补充和变更文本的作用,它们可以使《老子》语言变得更加优美、完善,并使语义变得更加丰满、充实。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对《老子》文本的存在状况就有了历时性的理解:愈是往前,《老子》文本的语言存在状况就愈是素朴,愈有缺欠;愈是往后,《老子》文本的语言存在状况就愈是繁华,愈是显露出汉语语言的内在力量和本性。因此当我们对比、评价《老子》文本的优缺点时,不应该将愈古愈存真这一根源于经验的判断绝对化,更不应该忽视《老子》文本变化乃是由于它自身在运动的过程中,由于蕴含于其中的不得已的原因造成的:变化的底层是以思想的同一和分裂作为原始驱动力的。思想的向内转注、相对固定和不可再分,并能自我环结的抽象形态就是所谓的思想单位;而思想单位在语言上的生成和绽放就构成了所谓的文本单位。不过就原始《老子》而言,几乎所有文本单位都是可以移动和重组的,并构成所谓的活页文本。(这是竹简的一个优势)而正是由于活页文本的这一内在特性,导致了它们在《老子》这一总体框架之内所具有的独特自由性——兼容、漂流、移植和再生等。无视或遗忘了掩压在《老子》文本的表面形态——即用来表述思想的语言和文字之下的、导致《老子》文本不断变化的这一基本动力和规律,就会导致学术批评的盲目性,甚至会听凭感觉的主宰而诉诸激*情的批评,而不是理性的批判。比如有的学者一俟帛书《老子》出土,就根据古胜于今的法则认为它在一切方面都胜于通行本《老子》,咸以其是非为是非;又比如有的学者根据出土的简帛《老子》本,就公然宣称王弼本《老子》是渣滓本。这些判断和批评,显然没有洞察到《老子》文本变化中的内在之“道”,因此不能不说是盲目的,甚至陷入感觉的泥坑和激*情的支配之中而不能自醒、自拔。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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