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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转付强:关于甲骨断代问题与林沄先生的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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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10: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章来源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2931.html

付强  (宝鸡文理学院历史系,宝鸡 721013

此篇文章是我把自己的小文《一版新缀甲骨对历组卜辞的时代的确证》(《简帛网》2012年5月13日。)寄于林沄先生后,林先生看完文章对于我的回信,收到林先生的信后我也立即予以回信。林沄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甲骨学家,特别是对于甲骨断代问题有过专门的研究与论作,对甲骨断代问题研究的深入起到过巨大的促进作用,有些观点甚至成为不刊之论,兹不赘述。现在把林先生的回信与我的回信公布如下,希望对于甲骨断代问题研究的深入有所裨益。

(一)、林先生的信

付强:

你有志于研究甲骨文,殊为难得,我提的意见不一定对,尤其不希望影响你研究甲骨文的积极性。

你文章的主旨,是认为你发现一片历组卜辞可以确证其为祖庚祖甲时物。实际上,在未缀合之前,小乙和父丁见于同一条卜辞,在合集32335上已有。并非缀合之后才发现的。而且在李学勤开始明确主张历组卜辞时代提前的《论妇好墓的年代及有关问题》一文中,在第五点理由中已经举了《合》15和《南明》477两片小乙和父丁连举的卜辞,认为父丁若是康丁,“竟略去了称为高宗的武丁及祖甲两位名王,那就很难想象了。”你的论证其实也跟他的相同。所以合集32335只能是李学勤观点的一种补充证据,并无独立意义。刘一曼等人的文章中也承认有小乙、父丁连举的现象,但仍坚持历组卜辞是武乙文丁卜辞。这样,这篇文章就没有创新意义。

文中对合集32335所作的释文,所释“古”字不确,如照历史所《甲骨文合集释文》,此字上部释为“力”,如照姚孝遂主编的《殷虚甲骨刻辞总集》此字上部应释为“乇”,我認為《总集》所释是对的,按于省吾先生考释,应相当于“磔”。

文中追述了李学勤把历组卜辞提前的认识过程,但行文顺序上有毛病。不应该从他《帝乙时代的非王卜辞》说起,而应该从他在《殷代地理简论》第二章第六节中讨论师组、子组、午组卜辞有联系的证据说起。再说因为他起初仍信从历组卜辞属晚期,才把与子组卜辞及相关卜辞的时代定为帝乙时代。到姚孝遂、邹衡等人提出子组、午组等时代应该提前,他才有了把历组也提前的想法。至于明义士、张聪东等主张历组卜辞是前期的看法,并没有系统的论证,是可以不提的。因为董作宾本人也有误将个别历组卜辞当作武丁时代之物的。

另外,行文中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不少句子太长,应该用标点符号断开。两次使用“不甚浅陋”是生造词语,“不甚”应作“不胜”,《现代汉语词典》107-108页,“不胜”有非常、十分等意思。但注明“(用于感情方面)”,举例为:不胜感激、不胜遗憾。浅陋不是感情,不能说“不胜浅陋”。你用“不甚”读者会理解为“不很”,那就不是客气话,而成了很不客气的话了。而且前面的“关于学者和自己的观点”也不通,对自己的观点可以用浅陋表示谦虚,学者的观点就谈不上浅陋不浅陋了。只能说自己对学术史的理解还较浅陋,对不对?

林沄

2012-12-7

(二)、笔者的信

林先生:

你好,首先表示对你感谢,因为你能够把我的小文读完,而且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由你提到的建议看,我体会到了林先生读的很仔细,这样的精神就令我非常感动,也一定会激励我继续学习。

其实我的这篇小文之所以取名确证确实是有些夸大了,但是我之所以取这个题目是因为我读了李學勤先生:《一版新綴卜辭與商王世系》,《文物》2005年第2期后对我的启发,题目也算是模仿李先生吧,因为在李先生的这篇文章中他对于林宏明先生所缀合的那版甲骨进行补拟也说后面缺的是小乙、父丁,由此证明了历组卜辞是早期,最近又在《古文字研究》第29辑上读到了裘锡圭先生的文章《<醉古集>第207组缀合的历组合祭卜辞补说》也是对林宏明先生所缀合的这版甲骨后面的残缺进行补拟,裘先生认为李先生所构拟的阳甲他认为是羌甲,再一个这个合祭正好符合合祭卜辞中的“自上甲廿示”,而且也认为这版历组甲骨属于早期,所以用称谓来证明历组卜辞属于早期现在的证据就只能到小乙、父丁连用,所以我说确证是这个原因。

而刘一曼、曹定云先生的文章《三论武乙、文丁卜辞》中认为小乙和父丁连称不足以证明是前期因为他们发现了“三祖”称谓,认为祭祀的次序是小乙—三祖—父丁,认为把小乙与父丁之间的缺失弥补了所以父丁就是康丁,对于这一点林先生在汉学会议的论文《评<三论武乙、文丁卜辞>》中已经说明了,“三祖”陈梦家先生早已发现了,林先生的看法是把“三祖”看作是祖庚的三位非直系的祖辈其实是很合理的,因为宾组卜辞中有祭祀“三父”的卜辞,所以“三父”就是小乙的三位兄长阳甲、盘庚、小辛,到祖庚时代自然是小乙之外的“三祖”非常合适,对于这一点我完全赞成林先生的论证,非常精彩呀。对于这一问题,最近蔡哲茂先生在《殷卜辞“三公二父”试解》中对于卜辞中的“三父”“三祖”“三公”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论证,证明都是指的是:小乙的三位兄长阳甲、盘庚、小辛,[1]对于蔡先生为何要写这篇文章,我的看法是背景也是针对于刘一曼、曹定云先生的文章《三论武乙、文丁卜辞》[2]的。

再一个我的文章中最后一部分是对于“甲骨分期两系说的反思”我详细表达了我的看法,我认为甲骨分期两系说一定不存在,对于这一点我也知道林先生的观点就是林先生发现了从师组卜辞—宾组卜辞—出组卜辞—何组卜辞—黄组卜辞;师组卜辞—歴组卜辞—无名组卜辞—黄组卜辞;这两个系统字体之间的继承与发展关系,林先生认为脉络非常清晰,我认为林先生的发现其实也非常的精彩与正确没有错,但是我认为现在提出“殷墟甲骨分期兩系說”理論是建立在目前殷墟考古基礎上的幷沒有錯,但是由于現在的殷墟考古所發掘出的甲骨幷不是殷墟地下所蘊藏的全部甲骨,也就是說對于按殷墟甲骨出土地村中、南,村北來劃分,和按照字体来划分甲骨的兩個系統還爲時過早,這個還有待于等到對殷墟考古進行徹底完成以後,然後再根據殷墟出土的全部甲骨文資料所表明的相關信息再下結論。对于我这一点的看法,1991年花园庄东地甲骨的发现就是一个例子,原来甲骨学者们所肯定的绝对晚期的文字却出现在了最早的这批甲骨上,完全打乱了用字体演变来阐释甲骨早晚演进的依据,对于这一问题的疑惑,朱歧祥先生有专门的文章进行过探讨。[3]对于朱先生的疑惑,黄天树先生在《重论关于非王卜辞的一些问题》一文中说:

“非王卜辞的前辞中出现由王主持贞卜的现象应该如何解释呢?根据周代文献以及非王卜辞资料来看,各宗族是有自己的祝宗卜史和占卜机构的,可以独立进行占卜。因此,我们推测,这很可能是商王在宗族居住地巡视并进行占卜活动时,由宗族占卜机构所契之物。这一现象告诉我们,一方面,不要因为个别的例子而混淆王卜辞与非王卜辞的界限;另一方面也表明,非王卜辞的字体中存在少量占卜主体为“王”的王卜辞……有关这方面的例证值得今后注意。”[4]

黄天树先生认为非王卜辞与王卜辞的字体相互的渗透与影响,这个观点对于朱先生的疑惑可能是一个解释。[5]

所以对于甲骨学研究中的许多问题我想我们现在还是一个开始,所以一定不要轻易的下结论,经过我们这一百年的研究,我们感觉到许多问题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新材料的出土往往可能推翻我们以前的论断,所以对于关涉甲骨学体系的理论还是要谨慎为是。

林先生在汉学会议的论文《评<三论武乙、文丁卜辞>》[6]中也表达了自己对于“历组卜辞时代”和“甲骨分期两系说”的看法,说是要靠以后的殷墟考古发现来证明自己的看法,我的看法是“历组卜辞”一定属于早期,至于“甲骨分期两系说”我也寄希望于以后的殷墟考古发现来证明我的看法,其实我们的看法是一致的。

回信中林先生对于我文章的用词进行了仔细的修改还查了字典,这一点我非常的感动呀,对于林先生指出的错误与建议我一定修改。

最后还是表达对于林先生的感激之情!

后学,付强

2012-12-7晚

(附记:文章中黑体字为笔者回信后对于相关问题思考的补记。)

注释:

[1] 蔡哲茂:《殷卜辞“三公二父”试解》,《承继与拓新 汉语语言文字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12年12月17日-18日,香港中文大学。

[2]刘一曼、曹定云:《三论武乙、文丁卜辞》,《考古学报》2011年第4期,第467-502页。

[3] 朱歧祥:《论子组卜辞一些同版异文现象——由花园庄甲骨说起》,《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三辑,中华书局,2002年,第30-37页。

[4]黄天树:《重论关于非王卜辞的一些问题》,原载《甲骨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东海大学中文系2005年;后收入《黄天树古文字论集》,学苑出版社,2006年,第71-72页。

[5]黄天树:《谈谈殷墟甲骨文中的“子”字》,《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七辑,中华书局,2008年,第49-54页。

[6]林沄:《评<三论武乙、文丁卜辞>》,《第四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中央研究院,2012年6月20日-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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