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uyi 于 2018-9-27 17:07 编辑
何谓“朋黨”? (上文接“朋———敦———敦厚”等字)
4、其它关于“朋”义字者
①《小雅·吉日》“儦儦俟俟,或群或友”。其用“群”也,何不曰“或朋或友”? 或注曰:兽三曰群,二曰友。此朱熹之解释。 若人者,先有其群,群中有可如友者,而后有其友。一人,二友,三群。其义备,再置朋何?
②《说文》友:同志为友,二又相交也。又:手也。古文“”。“”亦古文友。即“习”也。 人之双手者,乃左右共事齐力者也。乃“友”之本义。习:双翅也。如双手者,即同志,引为友也。 以此义看,朱熹所言二兽曰友,则似是而非矣。凡解“友”者,只见两手,意为两人,其後广义也。 (《公羊传·定公四年》“朋友相卫”何休注:同门曰朋,同志曰友。《周礼·地官·大司徒》“联朋友”郑玄注:同师曰朋,同志曰友。)
③《尔雅》解“鶠”为“鳳”,却不解“鳳”字又作“朋”义。《尔雅》何不解“鳳”作“朋”义?
5、按今“朋”字,两月者如何解义?
《说文》月:阙也。太阴之精。《尔雅·释名》月:缺也。满则缺也。如此,造为两月者,有何好意? 夫两月之象,世间能见者天一水一而可得也。必另曰天一镜一也可得者,抬杠矣。 然必一实一虚,可取作朋义乎?或言两心如月相照,故为“朋”。以不实之境出此字,意味深长也。 若曰“友人”者,可曰“朋人”么?朋友者,远近虚实也。 《说文》朗:朙也。朙:朗也。其时尚无收今之“明”字。(出土甲骨金文等另议) 《说文》脼:膎肉也。膎:脯也。南北朝之《玉篇》脼:朗字。已彻底不见原字义。 《字汇补》:阴也。《字汇补》朤:朗也。(西江赋) 盖後出之字书,其变化间杂于世道者,几乎随人所欲,其言不敢轻信也。 吾国文化篡改作伪谬说讹传者许多,文字变迁也数遭其难,皆人祸使然也。
6、有关“朋黨”之说
《說文》解古“鳳”字曰“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黨字”。此其本象,遮天蔽日也。 其不言“朋”字,卻言“朋黨”者何?是二义有别也。
①《说文》黨:不鲜也。再无其它义。何不解如群朋之义?其不解者,必无此闻见而不解也。 《方言》:黨、知也。楚谓之黨。若以此,则知者明也,明者亮也,黨即光明也。岂不颠倒黑白? 何谓知者?《说文》知:词也。词:意内而言外也。何谓意内而言外?是晓其理而曰知也。 “黨”而曰“知”者,即在戒知其不鲜之理也。楚俗作“黨知”。若今俗曰“当知,不当知”义。 而古“當”者,田相值也。俗亦同曰“當值,不當值。”此至今犹承传而未甚变者也。 古者“黨知”“知黨”,“當值”“值當”也。今者“当知”“值当”也。且推其变,可得相若否?
②《论语》有乡党篇,此果春秋时孔子亦或战国时孔门弟子已用此“黨”字作群义?是么? 《礼记·仲尼燕居》“所以仁乡党也”。《汉书·司马迁传》“重为乡党戳笑”。看来确凿矣。
③《说文》攩:朋群也。原来如此。如《篇海》:烹击也。 “朋黨”之“黨”本应是此“攩”字。实非“黨”字也。
④《方言》抌,推也,沅湧幽之語,或曰攩。其郭璞注:今江东人亦名推为攩。 方言者,当时各地民俗所犹遗古义者也。“攩”字者,或推或击也,何以却曰朋群?
A、此处若回接前文“朋侵也”之“”字来看如何? “攩”之朋群与“”之朋侵,其隐含之义皆在“侵”也,因是有“敦”之怒也。 “”者群声,岂非古亦同“群”字?此迹亡矣。“朋黨”本字或即“”乎? 《法言》“频频之党,甚于鸒斯,亦贼夫粮食而已矣。朋而不心,面朋也;友而不心,面友也”。 古有其謂也。
B、“群”者,若徐铉注“羊性好群故”以其象义于字。非也。从羊然,何以又从君? 前言“君”者,发号施令之尊者也,以是乃可有天下者也。远古之分配天下味美者也。 所以“君羊”而为“群”也,乃“君”有天下之“羊”者也。从公分到独有之变也。
C、何为天下之“羊”者?民也。是亦谓之“群”矣。“君”之外者,即皆是“群”。 君有之羊,受到侵擊,乃“”也。而曰“朋侵”者,其“朋”即“群”也。 其“群”者,“攩”也,所以成“”也。按其义作“”正是不错。若“”则通何义?
乃知《说文》解群为辈也,亦非群本义。若“鳳、辈、玨、賏”等字,非能与“攩”字连义也? 远古之“君”者,未闻有被民众攻击也。有在其诸侯也,左右也。岂非“”耶? 依此例,“敦”者,人所享之羊有擊,亦受侵也。所以解为“怒”义也。于此理乃义顺也。
且思《舜典》“予擊石拊石”,《益稷》“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乃敲击搏拊而音出也。非只在乐舞之乐也。 乃舜“命汝典乐,教胄子......诗言志,歌永言......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礼记·乐记》“礼乐刑政,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兴亡听其音可也。 又曰“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已直指根氒也。 故,其乐舞之击拊者,非徒在乐舞,义在警世戒心也。顾“”之字义,直相若也。 “敦”之後转通同“大,盛,厚,治”诸义等,几乎灭迹本义,未尝不是一种掩盖。何所掩者?
D、《礼记·王制》“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群后”者,诸侯也。即王之“群攩”也。 《逸周书·太子晋》“公能树名与物,天道俱,谓之侯。侯能成群,谓之君”。亦言王之“群”。 《史记正义》引《逸周书》言“从之成群曰君”。亦言王之“群”。 《逸周书·芮良夫》“惟尔執政朋友小子”。其執政之“群友”也。 人者,一曰人,二曰友,三曰群。三即多也。其义备,再置朋曰何?二三其间者,必晚出之义也。 若《逸周书》“群”“朋”二字分见者何?後人因古“倗”在《论语》有不雅,改作“朋”字。 《尚书·益稷》有曰“虞宾在位,群后德让”。是“群后”若不让则何?其群后即成群攩也。 《礼记·聘仪》“诸侯相接以敬让,则不相侵陵”“诸侯相厉以礼,则外不相侵,内不相陵”。戒也。 所以戒者,即多相侵陵发生也。诸侯群后者,皆谓正人君子也,其多相侵陵,是多不正也。 故,曰“朋黨”者,即“群攩”不误也。不然,则字“鳳友”“鳳攩”矣。 只这一个“攩”字,与“鳳”字组合,其形义可谓毫不相干连。攩者友者,字义源本于人事。 群中之友,群中之攩,皆人事形意,与鳳无涉。故,鳳之“朋”替代人之“群”,必後出无疑。
E、是“朋黨”两字本作“”或“群攩”也。其义本在对“所享美者被群友者侵击”之谓也。 不侵我之“群友”谓之“群友”。侵我之“群友”谓之“”。古出文字,必本消息而形意。 故言其群,正义者,名之曰“群友”。不正义者,名之曰“”。分字分组而别其义。 此所以《说文》无“朋”字,而附“”字曰“故以为朋黨字”。为何曰“故以为朋黨字”? 何不曰“故以为朋字”?何不曰“故以为黨字”?乃此“”字早已被合成“朋黨”义也。 以此“”字,替代古“群友”“”二组字义,而综合之曰“朋友”“朋黨”。面目一新。 且《说文》时即无“朋”字,黨字也非朋义。且“”字岂可自解为“”,岂可又以解? 是古之“”即“后之群黨”也。借“鳳”字之“朋黨”中绝不见此“”意思。 後世借其近同相仿可相转之字,废“”转为“群黨”转为“朋黨”也。 故《论语》曰“群而不黨”者,是“不攩”也。“攩”则必生朋侵之害也。
⑤鄉黨。《说文》无“鄕”“鄉”“飨”“乡”诸字,此皆後出之字也。宋徐铉尚无新附“鄉”字。 《说文》饗:鄉人饮酒也。既无“鄉”字,内文又言“鄉人饮酒也”是此“鄉”字亦後改之字。 《说文》“”:國離邑,民所封鄉也。此字被“饗”替代,又省而为“鄉”字。 若出土周器若《伯康簋》《小臣宅簋》等銘文“”即“饗”本字。其造字象形二人对坐饮食。 黨:邻里之众。鄉黨:酒肉之众。此二解不同义之差别。
⑥故,同邑之群谓“攩”,聚饮之群则谓“饗攩”。虽同类相处,也必有侵犯发生,是皆谓之“攩”。 “”“群攩”、“鄉黨”依次演变,後泛称“朋黨”。若去其“”事,多些道义,则朋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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