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5-10-19 14:46 编辑
观云客 发表于 2015-10-19 14:14
【既然真如实相也被称为“无为法”,那么在佛法语境中似乎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超出“法”这个概念之外了】
...
“法”是一个概念!而“真如”并不因为概念而存在,它超越“概念”而存在!或说“概念”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真如”!
···························································································
日常语言或者哲学语言中,“事物”是一个最大的概念,它涵盖了所有存在;
我们当然可以说“苹果”是一种“事物”,不仅“苹果”这个概念属于“事物”,而且任何一个具体的苹果也是“事物”之一;
此时我们可以用“事物”来指称“苹果”,但显然没有人会说“事物”这个概念能真实全面地反映“苹果”,也完全不打算说“苹果”是因为“事物”这个概念而存在的;
也就是说,虽然“事物”作为一个概念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苹果”,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用“事物”这个概念去指称“苹果”;
这原本就是“概念”的语言学意义。
由此可见,我们交流上的主要困难并不是因为佛法与日常语言或者哲学语言在概念上有多大不同;
而是我们往往把不相干的问题牵涉进来。
比如:我只是问是否可以用“事物”这个概念指称“苹果”,观云客先生不直接回答这个简单的问题,却非要再三强调“苹果”并不因为概念而存在、“概念”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苹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