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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 大讲坛系列讲座之(五)顾如---------墨家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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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14: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青竹大哥 于 2011-11-15 23:05 编辑

墨家指要:前言





本文作者,顾如按:

本来只是想写一个墨家学说三字经,给自己和朋友一个墨家学说的提纲。后来觉得需要注解,而且是现代语式的注解。注解完成后发现本文已经把南方在野等墨家研究者和修行者所倡导的“新墨家”表述得差不多了。所以最后决定改成以专题为主的形式。原三字经则作为采用《墨子》语言的概括性提纲,放在每一篇专题的前面。


墨家有没有大公无私,我看不是;墨家是不是平民立场的学派,我看是的,但与流行的看法有所不同。一直以来为了给革*命主张找一个国学基础,墨家被曲解成这样,不符合事实。我写的这个,一是要正本清源,二是给自己一个墨家学说的提纲。三字经部分以5句为一段,每段里面是2+2+阐发结构,总计12360字大周天数。读的时候,在第二句、第四句之后略有停顿会比较顺口。专题部分则以现代视角去解读和评价墨家学说。


墨家有自己独有的一套逻辑和词汇,与先秦其他各家不同。墨家的逻辑学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墨家率先认识到构筑一套认识论、逻辑对学说严密性的重要。墨家仅有不到60篇文字存世,其中最关键的就是保存了《经上》《经下》《大取》《小取》几篇。这使得我们能够摆脱儒家二千年垄断的限*制,真正读懂墨家学说。儒家二千年的垄断,使得很多先秦文籍都被修改而且不得不依赖儒家文字进行解读。墨家名辨篇目的撰写,这一超越其他各家的卓识,为现代墨家的重现提供了可能。我很奇怪,明明墨家自己提供了名词解释,为什么大多研究者宁愿大段引用儒家的文字而不愿采纳墨家自己的语言。从儒家整理的文字看墨家,看到的只能是儒家罢了。


由此我们知道了。墨家有一些至关重要的一些观点:尚同于天道的天道观;有内在驱动力的人性观;可知却不可全知的认知论;因时因地客观考察的经验主义;从底到高层层取同的天道法治观;和墨家对功利的强调。当把这些观点补全以后,我们就知道墨家是一个从平民视角出发,但不限于平民视角的,力行于天道法治的学派,一个不带阶级性的学派。墨家有为的目的恰恰和道家无为的目的相一致,都是自治。墨家更进一步提出了实现天道法治的途径和理论依据。墨家学说可能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创造。当然,墨家的逻辑学和机械、城守等学问的水平也相当不俗,是领先时代的尖端。不过,我还是更愿意说墨家的社会学才是墨家学说最精彩之处。


本系列《墨家指要》以现代社会学说习惯将墨家学说进行了整理。目的是系统化、逻辑化,线索化,方便读者对墨家进行理解。方便读者正确认识墨家的内在逻辑和理路。我们解读经典,最低目标应该是让经典能自圆其说——内部无矛盾。这些经典本身就是能自圆其说的。不管该经典内是否存在错误观点,我们决不能以自己观点美化、扭曲、修改该经典。至少要保持该经典本身理路,在此基础上加一些溢美之词则是个人所好、无伤大雅。。呵呵



具体内容请看下面本论坛链接:

(原创)墨家指要:天道与人性(一)

(原创)墨家指要:超法律原则(二)

(原创)墨家指要:伦理、志功、非命(三~六)

(原创)墨家指要:认识论和逻辑(七、八)

(原创)墨家指要:尚贤(九)

(原创)墨家指要:法治和尚同(十、十一)

(原创)墨家指要:开*放性体系(十二)

(原创)墨家指要:墨家指要三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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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4: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家指要:天道与人性(一)

墨家指要:天道与人性(一)




墨家三字经(一):

天行广,明而久;       (注①)
育万物,始生民。       (注②)
人之性,如湍水;
决之东,则东流。       (注③)
东而润,顺天意。       (注④)


说:

墨家指要三字经第一段由两部分组成,天道和人性。


天道:

第一部分讲天下万物都是由天生成的。天道的范围和时间(时空)无比广阔。人只是天生万物之一而已。万物和人顺天意则赏,反天意则罚。


墨家是不是真有宗教情结?有两方面的反对意见。一方面主要来自不喜欢墨家的人,比如喜欢儒家的。他们认为墨子和其他一些学派一样,只是在托天言志。另一方面来自喜欢墨家的人。他们是唯物论者,面对反对者的批评,感觉需要美化一下墨家。从唯物论角度认为墨子不是真的有宗教情结,墨家托天言志是方便自己的救世主张更好地被接受。那么有宗教情结就不对吗?墨家不需要这样被美化,我们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去理解墨家的思维。有宗教情结的人,不会战天斗地那么狂妄;有宗教情结的人,不会认为人能凭借自己的智力去设计社会,要求别人接受;有宗教情结的人,更有道德素养。有宗教情结并不是什么坏事,反而没有宗教情结很危险,为什么一定要说墨家没有宗教情结呢?从《墨子》里面大量的天、鬼、天道、鬼神字眼,难道看不出墨家的宗教情结吗?是的,《墨子》一书讲的东西比较多,你可以这里那里抽出一些东西说墨家托物言志。那么你怎么解释《墨子闲诂》里面墨家后人言必天道、神鬼呢?有人说那是墨家后人改变了墨子的学说。那真是笑话了,到底是墨家后人更明白墨家,还是2千年后东拼西凑看到一点墨家遗迹的人更明白墨家?所以墨家的宗教情结不容质疑。


每个人的认知和利益不同,要组成道德的社会必须有高度共识。什么东西能提供这样的共识?只有信仰,而且是盲目的信仰。必须是盲目的,一旦付诸理性,就代入了个人不同的认知和利益,也就很难形成高度共识。提供共识还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强制,包括法律。强制能提供高度共识,经过长的历史时期这些共识还能内画为信仰。可是其代价和风险极大,一旦有成功的反抗或者其他更能接受的选择,人们必将反弹而放弃强制而成的信仰。一个是教育,然而教育的效果实在有限。因为教育不可避免引致人们思考,一旦思考就代入个人不同的认知和利益。比如说我们被教育看绿灯才过马路,可是往往导致我们吃亏,而且违反规则的人并没有被惩罚,更隐性的破坏思维“偶尔违反一次没什么,现在有更重要的事”,那么教育的效果可想而知。是的,对于整体和比较长远的利益来说,看绿灯过马路会带来更大的利益。可是我们能指望多少人能深刻理解这一切呢?实际上理解这一切的人,他其实也不出于理性,而是出于对社会规则的信仰!由于信仰,他才相信“大家都遵守规则能获得更大利益”,为什么能获益的知识只是补充的加强信仰的拼凑的理解罢了。因为他的体验不足够支持“无论什么时候都要遵守规则”的认识。绿灯行、红灯停已经是最容易理解其意义所在的例子了。换成忠孝仁义礼智信这些更抽象的道德原则,人们能理解其中之利吗?至于各道德的排序这种更加能体现价值观的东西,用理性更是无法理解的。更何况绝大部分人根本不会花时间去泡在哲学里面,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们要担负领导责任、要生产、要生活。对于他们来说,信仰和理性哪一个更有效?


墨家的认知论与现代真正自由主义者的认知论很相似,几乎完全一样。人不可能完全认识自然和社会。甚至现代真正自由主义者认为人越来越无知!这里面就必须要有宗教情结作为支持。(墨家认识论,请参考《墨家指要:认识论和逻辑(七、八)》)


墨家的天道与其他学派有些不同。其他学派的天道包含自然规律、社会规则精神规律、命运三个方面。而墨家讲非命,天道只包括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则精神规律两部分。那么墨家的天道也就完全符合现代真正自由主义的认识了。两千年前,国人就有这么深刻的认识!




人性:

本段第二部分讲人性。墨家的人往往从《所染》篇认识墨家的人性论。人性如丝,染于黄则黄,染于苍则苍。不过,胡适等大师都认为《墨子》的前三篇《亲士》《修身》《所染》不是墨家作品。依据《所染》认识墨家人性论是不对的。即使如一些研究者所说,前三篇可能是墨子早期作品或言行。那么也没有看到墨家的认识进步。墨子早期学于儒家,处于孔子之后,孟子之前。当时的儒家人性论是人性善,需要通过教育防止人变坏。墨子如果认为人性如丝,已经比儒家有所进步。然而人性如丝实质仍然是人性善。后来墨家的人性论又有所发展,《告子》的人性如湍水说就很完美了。我们现代人学习墨家学说,当然要看墨家发展后的人性论。


人性论主要有人性善、人性恶、人性私三种。人性善的典型是儒家和西方一些民主派,他们认为人性善,需要防止变坏。一些没有变坏的贤者可以被信任领导人们。人性恶主要是荀子和西方早期自由主义者所持。他们认为人性恶需要法律约束,西方自由主义者认识更深一些,认识到恶的人性可以造福人类。现代的自由主义者持人性私的观点,实质还是人性恶,只是说起来好听一些将自私的人性能够造福社会包含进去了。但是,2千年前的墨家在人性论方面已经达到更高的高度。人性如湍水,是一种认识到人性有内在动力的人性论。内在动力在哪里呢?我们可以参考现代的科学研究结论。在基础的人性方面,费桑学派的研究得到公认。费桑学派认为,人性由底层的动物性和较高层的趋社会人性组成。先请注意,这里说的人性层次,越底层越有力。趋社会性由低到高是:通感、强互惠——见义勇为。人们看到其他人的情绪,自己也会受到感染。为了强化社会合作,人类又进化出强互惠人性,对违反规则的人进行惩罚。即使不到一岁的婴儿看到电视上登山者滑落的时候,也会感到痛苦。我们看到网上说城管打人了,我们马上就会联系到自己,并产生严惩打人城管的情绪。其机理就是通感和强互惠的人性在作用。现代心理学也发现了一些更高层次的人性或者说人们的偏向性。比如人们喜欢委过于人;比如人们在投票、网络环境里,因为自己的一票在上万上亿的选票里面起不了多大作用,就偏向选择情绪发泄而不是理智;比如人们聚集成群就失去了自我和理智……等等。这些共同构成了人性,不单只是自私。所以墨家的人性如水说是比自由主义的人性自私说更准确的人性论。我又一次要说:两千年前,国人就有这么深刻的认识!




从墨家的人性论出发,就可以知道人性很可能造成危害,但是单纯的堵的方法堵不住。越堵水势越大,最后只能是水灾。儒家“灭人欲、存天理”不但是不人道的、专制的,而且是幻想的、没有可行性的。另一方面,人性虽然倾向自利,但人性之中也有合作趋向。只要人性不泛滥,那么就可以造福社会。所以,对于人性必须有法律、社会规则等进行规范,疏堵结合,使人们在互不相侵的前提下,交相为利。然而,说到这里还缺一点:人们的利益和意识不同,怎么才能形成共识呢?墨家和现代自由主义提出的解决方法一样:大家依天道行事。墨家没有宗教情结,怎么行呢。(墨家的天道和认识论有关,而且墨家也提出了可行的天道提取方法:尚同。请参考《墨家指要:尚同与法治(十、十一)》。


这就是墨家的天道观和人性论,远远领先时代的天道观和人性论,即使拿到今天也处于领先位置的天道观和人性论。请还墨家的天道观和人性论以真实,不要因为你自己的喜好去美化或者丑化或者取舍墨家的天道观和人性论。墨家本身的天道观和人性论已经足够好,被“美化”了反而变糟了。。。




墨家三字经注:


①法仪第四:
【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

②尚同下第十三:
【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长也,百姓为人。】

③告子上: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④天志上第二十六:
【当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义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顺天意而得赏也……反天意而得罚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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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4: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家指要:超法律原则(二)

墨家指要:超法律原则(二)




墨家三字经(二):

天道行,人相利,
天道孤,别相恶。       (注①②③)
视人身,若视己,       (注④⑤)
兼相爱,不相攻。       (注⑥)
交相利,天道成。       (注⑦)


说:

第二段三字经讲墨家的三大超法律原则:兼爱、交利、非攻


之所以说兼爱、交利和非攻是墨家的超法律原则,是因为在墨子全书中兼爱、交利、非攻往往被用作其他内容的论证依据。比如墨子讲节用【圣人为政一国……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他以利为论证依据。甚至推论天之兼爱,也用了利作为证据:何以知兼爱天下之人也?以兼而食之也。


这里的利不是“别”利,而是“兼”利。在墨家看来义利是重一的,【义,利也】。墨家采用三表法推论事情做得对不对。先考察一下经验,再考察一下现时的情况,最后还要以是否达到兼利的目的作为整个事情的评判标准。(墨家三表法请参考《墨家指要:认识论和逻辑(七、八)》)。这样就把义利重合在一起了,义必然能达至利,利必符合义,义利重一。注意我这里使用了“重一”,墨家的“同”有重同、类同、合同、体同之分。如果用“合一”就会导致一些误解,在墨家指要三字经其他段落会提到。兼利就是最高评判标准。但是要达至兼利,不能采用攻伐手段,而应该采用尚同、表率等方式让大家自愿追随。尚同在第十一段的时候再谈。表率方式,比如:【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率以尊天事鬼,其利人多,故天福之,使立为天子,天下诸侯皆宾事之】。比如:尚贤篇讲遇到贤者要重重地赏、厚厚地爱,目的也是起一个表率作用。


现代我们讲宪政,以为宪法是最高法。实际上宪法之上还有一些超法律原则,这些超法律原则在我们每个人心里。用文字无法表述,一旦表述就被固化了。这些超法律原则的具体内容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具体化了反而不好。我们讲宪法是最高法,实际上是使用心里的超法律原则去解释宪法条文。比如宪政的美国人用黑奴、屠杀印第安人,而且恰恰是最为主张民主的那位托马斯·杰弗逊(就是那位声称“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的民主领袖)屠杀印第安人最多。其原因很简单,他们没把黑人和印第安人当人,所以印第安人没有人权。黑人和印第安人不是人就是当时美国人的超法律原则。墨家用八个字表述超法律原则:兼相爱、交相利、非攻。而且将仁(把人当人看)视为爱的一部分(仁,体爱也),境界就比当时的美国人高。墨家的人移居美洲就不会去屠杀印第安人。又比如古希腊人也不把其他族人当人看,其所有政治和哲学家都是奴隶制的支持者。我们讲古希腊雅典有民主,那么也内含了雅典40万减500500人会议)或者6000(公民大会)的其他人不是人,这是我们要注意的。其实至少还有一个超法律原则,没有列在墨子篇目中,但其身影也随处可见。放在《墨家指要:伦理、志功、非命(三~六)》部分再说。墨家未必认识到超法律原则的存在,但他们在论述的时候还是不自觉地这样做了。




兼爱:

谈兼爱首先要明确墨家的“兼”与“别”概念。【体,分于兼也】,可见兼是整体、全部、不区分的意思。“体”是部分的意思。【黑白之别】,别是兼的反义,是区分的意思。兼爱就是不分远近、亲疏、贵贱,一视同仁的爱。《非儒》篇和《耕柱》篇对儒家的亲亲和巫马子进行了严厉批评,认为亲亲有别,有违天道,而且不合于利。【巫马子谓子墨子曰:“我与子异,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越人……子墨子曰:“然则,一人说(推理)子,一人欲杀子以利己;十人说子,十人欲杀子以利己;天下说子,天下欲杀子以利己”】。也就是说,搞亲亲有别很不合算,亲亲毕竟是少数人,别人也拿亲亲有别对待你,你就吃亏了。亲亲是人性,不可能完全消除。人性的东西只能疏堵结合,使之利人而不害人。像儒家那样把亲亲这种人性合法化、正义化,是无视其可能的危害。由于亲亲特别不适合于公域,作为一个政治哲学将亲亲合法化,更是导致其危害扩大化。


兼爱不是没有原则的滥爱。【则虽盗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人非杀人也,无难矣】。制止不义的行为,并不是不兼爱。


兼爱不是搞实质平等。【曰:彼以为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故不敢怠倦。……曰: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暖,不强必寒,故不敢怠倦……农夫怠乎耕稼树艺,妇人怠乎纺织绩纴,则我以为天下衣食之财将必不足矣。若以为政乎天下,上以事天鬼,天鬼不使;下以持养百姓,百姓不利,必离散不可得用也】。这段讲为政要符合天道,其中就包含兼爱非实质平等。多劳多得、善劳多得,天之道也(《墨家指要:伦理、志功、非命(三~六)》再展开说)。搞实质平等必然使为政者、民、妇人倦怠于生产,必然使得【天下衣食之财将必不足】。这种情况,我们在大步快进共产主义时代已经体验过了。


逻辑过程很简单,天道是社会规则,墨家讲法天道,天道兼爱,那么墨家兼爱就是指大家按天道(社会规则、精神)办事。天对人的爱更广大,比圣王还要广大。【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墨家的兼爱也是人格的平等。【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而且贫富、贵贱是个人努力的结果,而不是命运的决定。(非命在《墨家指要:伦理、志功、非命(三~六)》)


所以,墨家的兼爱完全等同于自由主义的博爱加平等观。只是有时候“兼”容易被一些人绝对化而已。先将墨家的主张绝对化再批驳,这种情况我们随着对墨家学说的解析,还能看到很多。这不是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




交利:

墨家是功利主义,现在已经是共识了。《墨子》通篇都是利,甚至在论证天之兼爱的时候,也用的是利————本篇前面我们提到过。墨家三表法最后还是要用利来检验推论的结论。国人由于儒家传统往往把言利作为难堪的事情,君子不言利。但是在第一段人性部分,我们已经知道自利是人性,不可能灭人欲存天理。对于人性的东西只能疏堵结合,谈利和谈喜欢女人的纤纤玉足没分别,不需要遮遮掩掩。现代有一个共识,人类自利本性能够在市场中,使所有人获利,此所谓看不见的手。墨家就不觉得谈利有什么不好。墨家对自利的恶性作用有清醒的认识,【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所谓乱也】。同时墨家也引导人们把眼光放远放大一点,利人才能更好地自利。【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现代有心理学认为,其他人就是你自己的镜像,你的作为会导致同样反映,你的心理、情绪之类也会在别人那里得到镜像。与墨家的朴素认识是接近的,墨家的利人以自利的观点完全正确。


各家学派无论他怎么构建自己的理论,最终还是要求助“利”或者归结为利。哲学语境的功利主义还有其他的标志性属性,首先要确立一个“利”的体系,再用这个利的体系去论证其他东西。比如幸福、比如财产。那么就会导致很多错误。因为人的人性欲望并不是恒定的,与整个的社会环境有关。如果将利的体系固定下来,那么即使搞得再完美也只能适用于一时。墨家没有这样固定的利的体系。也许是他们的逻辑没有推论到这里,也许是他们有清醒的认识。不管怎么样,墨家从《墨子》里面看,其所谓功利主义,还不是主义,而比较能理解成一个能适应时代、环境的开放体系。


私利转化为公利最佳途径是市场,在市场中我们几乎纯粹在为自己谋利,自然就达到了公利的社会目的。惜乎墨家没有关于市场的说法,也许市场本就是社会常态,还没有被认识到需要专门论述吧。不过,墨家墨子手工业者的出身,帮他认识到了社会分工。【治徒娱、县子硕问于子墨子曰:“为义孰为大务?”子墨子曰:“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为义犹是也。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这段话太精彩了。不但表达了世人只要按照社会规则行事,自然就是兼爱。而且表达了社会分工、各出所长也是天道的一部分。社会分工,是人类社会赖以发展的根本。越先进的社会分工越细,分工越细的社会也越先进。分工合作,天之大义也,甚至可能是最大的义。巧合的是,大概同时期的雅典苏格拉底————石匠出身,也认为大概只有石匠才有足够的理性正确认识世界。。呵呵。。市场这东西,只要不压制它,它自然会发展起来。人们要在市场中交换互利,可以说市场是人类创造的最公平和效率的机制。像南宋小朝廷虽然有人类历史上最恶心的灭人欲的儒家理学和全套专制制度,而且为了筹军费滥发纸币(交子)。看起来糟透了,但是由于它是偏安的小朝廷对社会的压制能力小,南宋就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发达的市场经济,人们的生活水平就很高。墨家强调社会分工,以利为最终评判,自然为市场留下了足够空间。




非攻

我们受阶级论调灌输,也往往不能理解非攻的重要性。非攻在墨子里似乎大段大段地在讲国与国之间不要战争,其实墨家否定人与人之间的“别相害”不就是个人之间的非攻吗。公称自由主义之圣的密尔有群己界权论。认为人与人之间,公域对私欲,只要不侵犯,就是自由的边界了。“群己界权论”这个翻译是大师严复手笔,我看就不如直接说非攻或者非侵,干脆利落,而且我一个广州人要念出“群己界权论”还真不那么容易。非攻的原因是大家的“义”不同,【一人一义,十人则十义】,你认为正义的事情未必就是正义,大家得先把什么是正义共识一下。不过,请注意,按照密尔的“群己界权论”,是推不出民主的,只能推出自主。现代所谓民主早已不是孟子式的民做主概念,而是制衡和自主(或者说自治)。所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首先就要非攻,公域不能侵犯私欲,谁也不能替谁做主,没有人替别人做主才有自由。多数人为我做主,和一个人帮我做主有什么差别?差别只在于多数人更有强制性。互相攻伐,大家是双输的结局。请参考《墨子·非攻》,我就不大段大段地复制了。


当然,墨家的非攻也不是无原则的和平主义。对于违反天道的行为墨家主张“诛”。【今遝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曰:“ 以攻伐之为不义,非利物与?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者也。彼非所谓攻,谓诛也……若以此三圣王者观之,则非所谓攻也,所谓诛也”】。该非攻还是该诛,墨家是有天道作为衡量标准的。具体来说要使用三表法进行推理。在战国时代,大概极少义战,墨家一直表现得到处反战不奇怪。。


不得不佩服墨家特别是墨子的先知先觉,在2000年前已经认识到不同义是祸乱之源,从而提出非攻说。更可贵的是墨家没有将这些不同的义粗暴地分为正义和非正义。【一人一义,十人则十义】,墨家承认这些不同的认识都是“义”,只是大家不同义不好交往合作而已。表现了对不同意见的极大宽容和理解。与儒家特别是孟子动则要义战的认识相比,高明了多少个阶梯,我还真数不出来。。呵呵。。西方宗教革命,说的是原来天主教廷代表上帝,改成了每个人都能和上帝直接交流。其实质就是承认甚至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义”。由于非攻这一墨家超法律原则,自然可以推论墨家不会要求大同世界。(请参考《墨家指要:尚同(九)》篇)。




墨家超法律原则其实是四个,还有一个是【志功为辩】。也就是说志与功是明辨是非、制度设计等的要点。这一点在后面的专题中还会说到。墨家超法律原则,选取是十分准确的。他们也许没有使用现代的词语:自由、平等、博爱之类。但实质是一样的。甚至比19世纪的自由主义者为高,墨家把人当人看。认为把人当人看的仁是爱的一部分。墨家的仁又比儒家的高,墨家的仁没有差等,墨家不羞答答回避言利。不为利,要儒家的圣人干什么,要他毫无原因地管住我吗?靠!




墨家三字经注:

①天志上第二十六:
【当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

②天志下第二十八:
【曰顺天之意者,兼也;反天之意者,别也。兼之为道也,义正;别之为道也,力正。】


③法仪第四:
【然则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

④兼爱上第十四:

【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弟子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犹有盗贼乎?故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故盗贼亡有。】

⑤非攻上第十七: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⑥兼爱中第十五:
【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为也。】

⑦兼爱中第十五:
【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既以非之,何以易之?子墨子言曰: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
(兼爱、交利、非攻作为墨家的三大超法律原则,遍布墨子全文。这里只引用了几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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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4: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家指要:伦理、志功、非命(三~六)

墨家指要:伦理、志功、非命(三~六)




墨家三字经(三~六):

勤者富,惰者贫。
勇者生,怯者哀。
强必荣,弱必辱。
虑者智,怠者愚。       (注①)
辨志功,非有命。       (注②③)

不执弱,不侮贫。
贫见廉,富见义。
孝利亲,义利兼。
利人者,人利之。
镜于人,知凶吉。       (注④)

子之德,言行一,
道以教,力以助。
信为首,行为本,
言必信,行必果。
志不强,智不达。       (注⑤)

安示危,危示安,
节俭昌,淫佚亡。       (注⑥)
利之中,取其大,
害之中,取其小。       (注⑦)
士损己,益所为。       (注⑧)


说:


墨家指要三字经的第三到第六段都是讲伦理问题,也提到墨家的志功为辩和非命论。


所谓道德,如果抽象到“仁义礼智信”这一层,大家的字面都一样。那么就普世了吗?非也,这些字面下的含义和重点、取向才是关键所在。字面的普世和内容的普世是两码事。我模拟一个例子给大家看看。如果一个儒家人士问我们,要不要仁啊?要,只是……;打住,要不要义啊?还用说吗,只是……;打住,要不要礼啊?(迟疑)要,但是……;打住,要不要信啊?要!只是!……;打住,那么儒家的道德是不是普世的啊?可是……;打住。呃……。儒家的道德是普世的吗?不是。
作为一个中文文化圈的人对本文的各个道德字眼,应该都很熟悉。所以这里只讲墨家道德的取向和特点。




非命

《墨子》十大篇目,其中就有非命。为什么要非命呢?墨子的说法是:【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 】。在非命部分有类似好几段,我只引用了最短的一段。有命论会让大家成为行尸走肉,是为大害。而上天兼爱兼利众人,那么上天还会搞出个有命的人世吗?不会。墨家的逻辑就是那么简单和干脆。墨家说啥都有个论证过程,而不是随口断言。


如果天道有命,大家的命运都已经被决定,还忙乎个啥?这和我们的经验也不一致。如果既主张天道又主张有命,那么就是宗教。墨家真有宗教精神,却还不是宗教。墨家主张“强”,后面再说。非命才能真正为“德”提供空间,有命之下何必有德?有德、没德结果一个样嘛!充分博弈才能产生真正的道德,这就要承认人们可以有自己不同的“义”。(请参考《墨家指要:超法律原则(二)》)




志功为辩:

写到这里,我赶快去前面墨家指要之《超法律原则》进行了修改。因为我犯了一个常见错误:使用词汇不当,墨家的一些字眼有自己的含义不能随便字面套到现代的词汇里。合字就是其中之一,前面的“义利合一”全改成“义利重一”了。墨家的一些被误会的主要内容都是因为没有采用墨家本身的字义造成的。这个后面《墨家指要:认识论和逻辑(三~六)》那里再分析。我们先知道合的意思是一个范畴里面的两个内容,不是我们现在常见的重合。比如坚白石,坚和白是坚白石的两个属性,坚和白这两个属性之间未必有关系。


什么是辩?【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志功为辩,是说志与功是明辨是非的要点。是在志功合一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志功相应和功的检验属性。志功为辩的意思就是:考察一个事情,既要从志的方面去考察,也要从成果的方面去考察。光有好的意愿还不够,还得有好的结果。如果加上前面讲过的义利重一,那么志功为辩的重点还是在于利或者功。有好的意愿,但没有好的结果,那么还是错了。《通往奴役之路》批评前苏联,思路就是这样。


强:

志功为辩加上非命,用于伦理,自然的推论就是奖勤罚懒。如果不管怎么努力,结果都和别人一样,那么就需要太高尚的人格才行,可是我们之中极少这么高尚的人。墨家就特别强调这个强——努力字。不但认为天道让【强者必荣】,而且认为要让众人不敢不强,【故不敢怠倦】,否则只能接受“辱”的结果。这和法家用律法强迫和引诱众人拼命干有点相似。可是墨家的顶层原则是天道,而且有探求天道法的方法,这就和法家的人造法律不同了。天道要让【强者必荣】,这是利己利人的事情。利己方面努力就有回报。自由主义者说,什么是自由?非武断强制就是自由;或者说,按照社会规则、规律,自己做出的生活规划,在条件、运气、天赋和努力都达标的情况下,能够实现就是自由。看看,社会规则、规律——天道,墨家有了;努力——强墨家也有了;能够实现——非命、志功为辩墨家有了。墨家啥都有,只差一个现代化的归纳和表述。


在墨家的世界里,贫富、荣辱、贵贱是努力的结果,而不是天定的,当然更不是其他人(管他多少人)为我们决定的。墨家更不会主张均贫富。推理来说,不自强的人贫贱也是天道,墨家不会主张救济不自强的人。




信和言行合一:

信在墨家可不是闹着玩儿的,稍不用心是要命去赔的。网络上经常为外国人吹嘘,说:以前的荷兰人哪,宁愿饿死也不动别人托运的粮食,结果大部分饿死了。可是和墨家的信比起来,他们还要差一点。说到这里喜欢墨家的人都该知道要讲什么了。孟胜作为墨家一个分支的巨子(首席大师),答应别人不见到信符不开城门。后来那个人——阳城君自己跑了,忘记拿信符告诉孟胜放弃城池。结果孟胜自杀以践诺,他的180个弟子要践行对老师的诺言也跟着自杀了。连派出去传达下一代巨子授权的信使——一般这种情况信使就是想让精心选择的最有前途的弟子活下来,也跑几百公里路回去自杀践行诺言。附带提一下,从这三个信使的表现,我们可以推知在墨家信义是高于组织指令的。否则他们应该服从新巨子的命令,不能自杀。


第二个故事是另一个墨家首席大师腹朜(黄享 tun)的儿子在秦国杀了人,秦王说他老了只有一个儿子这次就算了。可是腹朜还是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这是守法,其实也是信。


有人说孟胜傻啊,腹朜敢违抗秦王也是傻。可是墨家的人就是那么看重这个信字。孟胜的弟子也这样疑问:如果这样做有利,那么我们自杀,可是我们自杀好像不见得对跑掉的那个人有利啊?孟胜的回答是:人无信不立,墨家无信也不能立,我们践行诺言别人才会更加理解墨家、追随墨家。看孟胜的回答,他在保存墨家200人和吸引更多的追随者之间选择了要更多的追随者。墨家的人就是认为信是最高道德。另外我们还能看到,孟胜并不是为那个跑掉的阳城君而死,而是为了自己的诺言。儒家的人一直说孟胜很笨,把墨家主力断送了云云。呸!他们懂得什么是信吗!他们懂得什么是墨家的信吗!?孟胜的做法合算不合算?我们要这么看,墨家的学说讲天道,讲共识,讲允许不同义,其感召力并不强,因为在安稳的社会里很少人能意识到这些东西的价值。墨家的感召力恰恰来自于其精神力量!如果没有墨子、禽子的力行和人格,如果没有孟胜和墨家弟子的以死践信,如果没有腹朜的守法,墨家能千古流芳吗?不会。现在绝大部分喜欢墨家的人其实都把墨家当共产主义者看待,以为墨家均贫富、以为墨家大公无私为人民。他们的认识不对,他们被墨家感召实际上正是因为墨家人的人格魅力。不过,我要多唠叨一句,被墨家的人格魅力感召,也该真正地读懂墨家。


墨家信到这种程度,言行合一是必然的。今天我们这些人,有几个能像墨子他们?不要要求那么高。大家谨慎自己的言行,做不到的不要说,说了的要做到就行了。另外还有二类隐性的承诺,那就是法律和职责。法律不用说了,而且还有法律来源问题,放到《墨家指要:尚同和法治(十一)》再说。这里强调一下职责。社会上各个职位,都有自己隐性的或者规章的职责,这些同样是你的诺言。只要你不是像黎元洪那样被迫去到那个职位,那么你就是有选择的。你是有选择的,那么你就对那个职位的职责作出了承诺,否则你不要干。现在我们比较头疼一个腐败问题,即使你没有达到触犯刑律的地步,你也违背了自己的诺言。是啊,自私是人的本性,你也一样;你手里的权力太大,对你的诱惑也大;你不同流别人会干掉你。可是你败坏了社会风气,对于笃信天道的墨家来说,败坏社会风气就是“大害”。


很多人呼吁中国建立诚信档案,我完全赞同。虽然可能造成一些隐私的问题(他改好了?),但其效果必然利大于弊。




危机意识:

墨家整天讲当今如何如何不太好,危机意识是比较强烈的。不过生活安逸下来,还有多少人有危机意识呢?美国是危机意识的范例,以美国的实力天下谁人能敌?可是美国人就是整天这样担心那样担心。没有危机,他也要制造一些危机。。呵呵。。墨家的危机意识在西汉比较安逸的生活中,恐怕不好引起共鸣。《我的团长我的团》,我最欣赏的就是那句话:安逸啊,安逸啊,中国人就喜欢安逸,在安逸中死亡。安逸大家都喜欢,可是没有危机意识,安逸不长久。这是个竞争的社会。墨家讲非命、志功为辩,自然承认社会竞争。没有竞争哪里来的进步?没有危机意识,能适应竞争吗?




节俭:

墨家在战国时代,主张节葬、节用、非乐,被其他各家骂得很惨。可是,如果我们明确一点:各家都是针对“王公大人”或者“为政者”发表自己的政见,那么结论就不那么对其他学派有利了。战国时代,战乱啊,生产力低下啊,老百姓生活苦啊。你王公大人门还骄奢淫逸是正确的吗?墨子还击缶而歌呢,并不是墨家不喜欢音乐不喜欢物质享受,只是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王公大人们没资格去享受罢了。墨家认为【贤必贵之】,认为贤者才有资格获得超出常人的享受。




不过,墨家当时这个主张还是过火。一个社会养不出一帮闲人是不可能有质的提高的。你看美国人开发的《模拟城市2005》,他的设计思路就是如果你的城市不能吸引一些闲人,那么你的城市就只能停留在机器工业水平,无法往高端发展了。而且你不能要求那些闲人,你闲了是吧?该你拿出成果了。不行,因为闲人之中也就凤毛麟角的极少数有创造。但这极少数的创造就把所有的成本收回了。西方中世纪天主教专制比中国古代的专制厉害多了,可是它抽的比中国通行的十一税高好几倍的税率恰恰养了一大帮闲人。有贵族有教士有给贵族帮闲的。地球文明质的变化恰恰从最黑暗的中世纪发端。墨家搞创造发明,难道不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资源?春秋战国时代,也是中国闲人比例最大的时代。


还好,墨家的学说最伟大之处就是其开放性。效果好的经验,就可以被墨家容纳。(请参考《墨家指要:开放性体系(十二)》)。今天的墨者还是要讲节俭,节俭什么呢?现在不是都在讲环保和绿色吗?




取:

【利之中取大,非大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于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大取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建立诚信档案,就是一个取的例子。净化社会风气,是大利。墨家对社会和人性(请参考《墨家指要:天道和人性(一)》)都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并不是理想主义者。所以墨家经常要讲到取。从一个人一个集体角度是取,从社会角度讲,用博弈一词更合适。当然,《墨子》的年代,人们还没有博弈这个词。




士损己,益所为:

单独看这句,可以理解为大公无私。可是看着满墨子的“利”、“利”、“利”,恐怕而且肯定不能理解为大公无私,而是大公有私。其实按墨家的思路,【士损己,益所为】属于取的实践。这里不多说了。在《墨家指要:超法律原则(二)》,“交相利”的部分说得够多的了。利人才能利己,依天道而行才是大利。【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中;己在所爱,爱加于己。伦列之爱己,爱人也。】,看看这一段,墨家放在《大取》篇。“士”的能力、地位比大多数人要高,需要比多数人更多的付出,要求是合理的。




贫见廉,富见义:

这句很有意思啊。我们在儒家和阶级论氛围里面长大,看到富就心里不顺,看到贫好像天然正义。可是墨家说,贫者也要自我反省。富者该干啥呢?义。富者该力以助人。同时,义也是利。经过几十年市场实践和歪曲的个人主义灌输(请参考哈耶克《真个人主义和假个人主义》),我们的社会有些混乱,也许是很混乱。有一段时间搞感恩教育,被几乎所有人鄙视了。可是从墨家的理路看,我们每个人都得感恩。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对富人来说,如果没有大家共同营造的社会环境,你能发挥你的才干赚大钱吗?别以为是那些官员给你们的机会,老百姓不爽大家一起完蛋。对穷人来说,你为什么穷得先自省。你想象一千种理由认为社会阻挠了你致富,那么为什么同样条件别人能致富?如果没有富人,谁开工厂、企业啊。要多想一想自己的生活是不是改善了,而不是自己还有什么欲望没有满足。所以,我们都要有感恩之心,不感恩别人对你的直接或者比较直接的助益,也要感恩大家一起维护的社会秩序。富者要回馈社会,穷者要反省和自强。兼爱自强互利,大家一起把社会秩序维护好。


当然,社会秩序不等同于天道,而且天道才是最能互利的社会秩序。已知的违反天道的行为,大家要一起反对和排除。【天之行广而无私】,【其利人甚于圣王】,构造一个天道的社会才能更好地共利。(怎么构造天道社会请参考《墨家指要:尚同和法治(十、十一)》)。当下中国天道法治未能通畅,富人尤其需要明白自己的社会责任。“先富起来”的政策,也规定了富人必须的责任,请不要失信于社会。




说了这么多,简单总结一下:

墨家的道德特点简单地说就是:要互利、要自强、而且可以自强、自强大大地有利;要信诺,而且非信诺不可!信诺大大地有利。当下的中国最缺少的就是这三样:互利、自强、信诺。墨家学说能产生在中国,是所有国人的运气。。【名不可简而成也,誉不可巧而立也,君子以身戴行者也】,按照墨家的标准来修身是很简单的事情,做到按自生的社会规则行事就达到了第一步的要求。更高的要求主要是向贤者(精英)提出的,就是能起到表率作用。。




墨家三字经注:

①非乐上第三十二:
【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

非命下第三十七:
【彼以为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故不敢怠倦。】

经上第四十:
【勇,志之所以敢也】

修身第二:
【战虽有陈,而勇为本焉】

②鲁问第四十九:
【子墨子曰:“未可知也,或所为赏与为是也。魡者之恭,非为鱼赐也;饵鼠以虫,非爱之也。吾愿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观焉。”】

经说上第四十二:
【合,平立反,中志功,正也。】

大取第四十四:
【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

③非命中第三十六:
【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将欲辩是非利害之故,当天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
【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

④兼爱中第十五:
【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

修身第二:
【君子之道也:贫则见廉,富则见义,生则见爱,死则见哀。四行者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

经上第四十:
【廉,作非也。】——自我反省

兼爱中第十五:
【子墨子言曰: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

经上第四十:
【“义,利也”】

经下第四十一:
【孝,利亲也。】

兼爱中第十五:
【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恶人者,人亦从而恶人;害人者,人亦从而害之。】

非攻中第十八:
【子墨子言曰:古者有语曰:君子不镜于水而镜于人。镜于水,见面之容;镜于人,则知吉与凶。】

⑤修身第二:
【行不信者名必秏】
【务言而缓行,虽辩必不听】
【君子以身戴行者也】

经上第四十:
【信,合于意也。】

尚贤下第十:
【有力疾以助人,有财勉以分人,有道劝以教人。】

兼爱下第十六:
【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无言而不行也。】

修身第二:
【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


⑥杂守第七十一:
【安则示以危,危示以安。】

辞过第六:
【富贵者奢侈,孤寡者冻馁,虽欲无乱,不可得也。俭节则昌,淫佚则亡。】


⑦大取第四十四:
【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
【利之中取大,非大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于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大取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⑧经上第四十:
【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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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4: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家指要:认识论和逻辑(七、八)

墨家指要:认识论和逻辑(七、八)




墨家三字经(七、八):

知也者,闻说亲。       (注①)
石之兼,盈坚白。       (注②)
上本天,考兴衰,
原群实,用中利,
言三表,本原用。       (注③)

夫辩者,明是非,
处利害,决嫌疑,
名举实,实正名。
辞抒意,说出故,
慕万物,比群言。       (注④)


说:

认知论方面,基本不关涉政治,国人研究得已经比较深入和成熟了。唯物还是唯心,这种二分法的思考很幼稚。唯物必有一真理,因为旗帜是被风吹动。唯心最终没有真理,因为不是旗帜在动而是心在动。墨家呢?认为那个东西是在那里,可是不可能完全认识,但可以实践、实证的方法接近认识。实践、实证的检验可以帮助认知的提高,而且是是与非的标准。下面主要谈一下墨家逻辑和认知论的特色的东西,和有助于理解本墨家指要三字经其他内容的东西。作为墨家爱好者泛泛地看《墨子》会有很多误解,非得搞清楚墨家的逻辑、认知论和各词语含义才能真正明白墨家的学说。


墨家认识论和逻辑被统称为“辩”。对于辩,《小取》篇开篇就讲把整个思路摆出来。【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墨家的辩,不单只是用嘴巴辩论,而是使用整套的方法和逻辑,最终达到明是非的目的。所以我们需要先谈一下墨家的认知论。


其实不可能全知:

墨家的知是【知,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若见】。也就是说知是指通过使用知的方法去貌物。貌物就是前面小取篇里的【摹略】,摹略是规摹略取。从主观能动来说是摹略;从客观被貌的结果来说是反映。【过物】是与物过从。联起来说墨家认为认知只是部分的认知,不是完全的认知。比如只是看到一块白石头,知道这块石头是白色,他不知道这块石头是坚硬的。又比如只是摸到石头,知道这块石头是坚硬的,他也不知道那石头同时也是白色的。即使一个人知道这块石头是白色的硬石头,他也不知道更多的关于这块石头的属性。此所谓“石之兼,盈坚白”。


怎么才是知呢?

【知,闻、说、亲。名、实、合、为】。知有闻知、说(推理)知、亲知。【传授之,闻也;方不障(广下一个章字),说也;身观焉,亲也】。闻知指听别人传授或者传说而来的认知;说知指通过推理得到的认知;亲知指自己亲眼看(实践)得到的认知。【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志行,为也】。名指概念;实指对象;概念和对象耦合,称为合;志行合,称做为。名实耦,才是真正的知识。【举,拟实也】。名举实,仅仅是拟实而已,不是实。如果名实不耦怎么办呢?那么就要以实正名。《经说上》云:名若画虎也。这是针对儒家的以名正实而说的。画老虎画成了狗,该怎么办?如果按儒家的办法,就要硬说纸上的那个狗是老虎了。而按照墨家的办法,老老实实把纸上那个东西叫做狗就是了呗。为字放在这段话的最后,是强调要在实践中验证认知。墨子最伟大的地方,我不认为是苦行、力行之类,而在《兼爱下》里面那句话:【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看看墨子的客观态度——如果不适用,虽然是我的主张,我也要否定。


理论认知的过程:

要明白【万物之然】,就必须研究万物的故。【故,所得而后成也】。【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若睨】。虑是求知,但求知却不一定有正确的认识,就好像从侧面看一样。看回《小取》【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这是一个求得理论认知的过程。先观察,再找到大家观察的共同点,用一些概念描述,用言辞表达出来,最后再加以推理。很完整的过程。后面以类取,以类予,是强调墨家独有的类逻辑。墨家逻辑总是希望找到事物的共同点,加以思考。其实这是人类思考的基本方法,比如狗熊和熊猫都是熊。只是墨家将其具体化、系统化了。


墨家还强调,考察事物要全面要多次重复。【故言,多方,殊类,异故,则不可偏观也】。多来源、不同类、不同原因,不能只观察一部分。【有指于二(不同),而不可逃。说在累】。要综合考察多次重复考察,才能更找到共同点。




一个重要概念:同

同字在《墨子》多次出现,甚至决定了对一些墨家主张的理解,比如《尚同》,所以不可不辨。墨家的类逻辑,也要求提取相同点,同的概念在墨家非常重要。【同:重,体,合,类】。墨家的同有89种之多,主要的有四种;重同,体同,合同,类同。或者说早期的墨家主要发现了这四种同,那么他们运用的也就是这四种同。其他的同请参考杜国庠(xiang)的书,本篇释义就几乎全部向他抄袭。。呵呵。。【二名一实,重同也。不外于兼,体同也。俱处于室,合同也。有以同,类同也】。两个概念指代的东西完全相同叫做重同。比如狗和犬,老鼠和耗子一码事。一个概念是另一个概念的一部分叫做体同。体就是部分的意思。比如狗头和狗的关系就是体同。狗头比狗身上的一部分。两个概念同属于一个范畴叫做合同。比如,顾是我的姓,如是我的名,同属于我的姓名范畴。有的人还有字,所以合同未必是全部。有相同的地方叫做类同。比如我和你都喜欢墨家是类同。给我们的相同点一个称呼就是墨家爱好者,墨家爱好者是我们共同的类。注意墨家逻辑是类逻辑,这个类同很关键。比如黑人、白人都是人。另外,请自行联系前面我讲到过的“义利重一”、“志功相从”。


与同的概念相反的是异。【异:二,不体,不合,不类】;【异:二(比较)必(毕),二也。不连属,不体也。不同所,不合也。不有同,不类也】。联系同的释义,异的释义很容易理解,不多说了。同异是一对反义词,要注意与“兼别”这对词语的区别。同异是两者不同,兼别是一个范围和范围之外的关系。所以“墨离为三,互为别墨”比“儒分为八”严重得多。他们相互间根本不承认对方是墨者啦。我认为是尚贤惹的祸,后面在《墨家指要:尚贤(九)》再说。


与同的概念相近的是比。比是比较、相同、同水平的意思。【论求群言之比】,可以推知:类同的两个概念,他们相同的那部分就是比。这个比字,可以引申为隐瞒、隐藏、结伙。




判断的方法:

前面那么一大堆繁琐详细的思维逻辑和认知论,怎么运用呢?墨家把过程归纳了一下,称为三表法。一种类似三段论的方法。【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三表法是墨家辨事的方法,分本原用三个部分。先看看历史和现在相同的情况考察历史规律兴衰(历史经验),再看看大家的观察(联系前面,论求群言之比最可靠),最后看看是否对大家都有利(大利)。墨家的三表法讲究经验、现实和效果三合(放到一起)一。是经验主义、是现实主义、也是实用主义。墨家不认为古代圣王跑到现代就能干得好。。呵呵。。(请参考《墨家指要:开放性体系(十二)》)




墨家的认识论在天道、现实面前是谦逊的,墨家的逻辑学在当时是无与伦比的。也许名家有其他一些逻辑学的发现,但墨家逻辑重实践为大利,他们是比不上的。当然,为学问而学问往往能补为实践而学问的不足,纯粹的学问其价值往往在一段时间以后被实践运用才显现出来。名家同样是国学的一朵奇葩。大家把自己的发现综合抽象一下能有更好的发展。可惜古代的墨家人士没有机会将他们的逻辑发展为数学逻辑了。墨家的书籍使用了一些自己的词汇概念,因为其他学派可能无法理解他们的逻辑学内容,导致我们今天的人往往不能理解墨家在讲什么。感谢各位前辈的努力,墨家的逻辑词汇已经能够通读,那么我们也要重新审查过去对墨家的误读,还墨家以真实。比如我们再不能说墨家“义利合一”了,正确的说法是“义利重一”。还有一个更可怕的误读是“尚同而不下比”,看过这一篇《墨家指要》的朋友,应该明白了。。呵呵。。




墨家三字经注:

①经上第四十:
【知,闻、说、亲。名、实、合、为。】

②经说上第四十二:
【盈,无盈无厚。于石无所往而不得。】

③非命上第三十五:
【然则明辨此之说将柰何哉?子墨子言曰:“必立仪,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

④小取第四十五: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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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4: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家指要:法治和尚同(十、十一)

墨家指要:法治和尚同(十、十一)




墨家三字经(十、十一):

法不仁,不为法,       (注①)
赏当贤,罚当暴。       (注②)
天有志,鬼神明,       (注③)
无贵贱,皆天臣。       (注④)
若而然,是为法。       (注⑤)

义兹众,交相非,
义尚同,不下比。       (注⑥)
同也者,以类行,       (注⑦)
谋合意,同于天。       (注⑧)
立政长,行法仪。       (注⑨)


说:

《墨子》除去前面三篇疑为窜入之外,第四篇即为《法仪》。所以法治是墨家社会方案的核心,这一点我们一定不可以不察。


墨家是法治派。在执法方面主张【古者圣王之为刑政赏誉也,甚明察以审信】【是以赏当贤,罚当暴,不杀不辜,不失有罪】的严格执法。其理路源自两个方面:


一、信是墨家第一道德,请参考《墨家指要:伦理、志功、非命(三~六)》。
认为为政者必须有信,为政者有信的表现首先就是要切实执法。法家商鞅变法之初,想了个法子证明自己有信。他立一根柱子,谁能扛到城门处赏十金。墨家腹朜为行明法,违抗秦王杀掉了自己的儿子。言必信、行必果,在法治方面的表现就是严格执法。作为为政者,如果执法不严,就会失信于民。而民也非善类(人性),就会按照自己理解行事。没道理,法律我愿意遵守,但是别人不遵守没有受到惩罚,我为什么要遵守?那么即使有法,【十人有十义】的问题就无法解决,社会秩序必然限于混乱。而且如果制定的法律无法执行,为政者有心无力,那么这样的法律也不可能成为信法。美国的禁酒令是历史上最著名的例子。人们喜爱酒类,不可能禁止。禁止会人为将酒类变为紧缺品。结果黑道猖行,其后果要用50年的时间不断努力才基本弥补。国内的城管之所以成为很大问题,其原因就来自立不可信之法和执法不信。国内市场还处于比较低级阶段,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没有足够的职位提供给他们。他们怎么办,他们选择自强,国人应该为之感动才是,而不是去禁止他们。立法禁止他们,就产生了不可行不可信之法。如果他们放弃自强,变为流民,那么就是双输全输的结局。另一方面城管本身的素质不高,不知道严格执法才是从他们的职责来说最大的公利。大多时候睁眼闭眼,有检查任务的时候才出手执法。那么就产生了执法不信的问题。这里面有不愿意负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因,也有同情的原因,也有街道也需要小贩创造的繁荣的原因,也有他根本不可能完成执法的原因。另外还涉及城管半掉揦子执法者的尴尬地位问题,和本篇无关就不说了。其实应该针对的是小贩把路堵住、把路弄脏行为,而不是简单化地不准摆摊。那样去收罚款,反而容易。你对这部分人执法,对那部分人不执法,不但有城管寻租的问题,不公平的执法还导致反抗。


二、墨家考察政策和法律是否合理——兼爱、兼利,采用三表法。
三表法第二部分“原”,讲求【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请参考《墨家指要:认识论和逻辑(三~六)》)。所以墨家的执法主张要求明察。要求明察就需要众人都要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自己的看法都表达出来。光靠为政者自己,没有能力达到这一点。从这个角度说,墨家是支持表达自由的。【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也说明墨家的法律和执法是为了全民大利,不是为了哪部分人。


法治包含立法和执法。墨家的法治不同于法家,最大区别在立法——法律的来源。不解决法律来源问题,而严格执法,那么那些不可行不可信之法就会混入其中成为定时炸弹。墨家为立法和执法提供了一个方法,集中体现在《尚同》篇。下面我们要认真地分析《尚同》篇,为了其深奥也为了一向以来的普遍误解。




为什么说《尚同》讲的是法治?

法律一向有民法和公法之分,与民直接相关的那部分是民法,其余的是公法。中国古代各地官员首要的任务是执法,是法官角色;而且前面说过中国古代山高皇帝远,“公”的东西和他们扯不上直接关系。所以中国古代的地方官员主要角色是民法官。《尚同》篇在讲各级官员如何产生和法律如何产生、如何执法,所以《尚同》篇讲的当然是法治的问题。以前之所以一直误解,是因为没有对古代各地官员的职责进行分析。而《墨子》的《尚同》篇恰恰是在分析的基础上对法治进行解读。其思维方式超越我们被儒家浸淫的脑子太多啦。在《尚同》篇里,官员的产生和法律的产生与儒家的主张差得太远,而且两者的产生路径又不相同。用儒家浸淫的脑子去理解,不作官员职责分析地去理解,只能是人治。因为先假定了人治,再去看其他理论,有相似的地方,也就被认为人治了嘛。先有结论,再从结论出发去论证结论,这种循环论证的错误在国内比比皆是!




为什么社会没有秩序?

【子墨子曰:“方今之时,复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盖其语。曰‘天下之人异义’。是以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其人数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相交非也。内之父子兄弟作怨雠,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至乎舍余力不以相劳,隐匿良道不以相教,腐臭余财不以相分,天下之乱也,至如禽兽然】。墨子说得很清楚,语言也比较好理解。社会没有秩序是因为众人不同义。注意墨子没有认为各个人的意识哪个是不正义哪个是正义,他没有这样说。他认为那些不同的意识都是义,但不同义会造成社会的失序。比如有个人认为走马路左边更合理,他真那么干,马上就是交通事故。所以,人们要合作,一定要有“同义”才行。也就是尚同。




为什么必须尚同于天?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则灾犹未去也】。墨家要求法律必须尚同于天,而不是仅仅尚同于天子。天道行广而无私,是最能利人的(请参考《墨家指要:天道和人性(一)》)。要兴大利除大害,就要行天道。法律也一样,必须尚同于天,【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毫无疑问。可是从墨家的认知论看,人们不可能完全认知天道,只能通过一些方法接近天道。那么行天道的关键就集中到用什么方法去接近天道。墨家和其他一些学派不一样,墨家没有狂妄地自称掌握了天道(请参考《墨家指要:认识论和逻辑(三~六)》),但是墨家又真诚地信仰天道,所以墨家就必须提出探寻天道的方法。




官员该如何产生?

墨家认为天子是要选的。【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以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这句话有三层意思:天子要选、天子是顶级的贤者、天子的任务是一同天下之义。天子怎么选,是老天爷选,是民选,还是上一代天子选。墨家只说【天明呼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看来是天选。可是天怎么选?还是离不开民选和上一代天子选两途。我看是上一代天子选,因为《墨子》全文没有明确支持民选的句子,可能让很多人失望了。反而从《尚同》篇描述的先古圣王的产生方法看,是上一代天子选和政变两种方式。墨家是经验论学派,没有前在的成功经验做样板,不见得会突破。不过,先古圣王选继任者,他不是自己一意孤行,他得看民意。这个请自行参考其他书籍。而且如果我们假定儒家写的历史有曲解,相信现代理论,先古部落联盟首领是推选,那么墨家就真支持民选了。当然,墨家未必理解得那么深。如果是政变途径,【子墨子言曰:“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那么更加说明天子是民意的结果了。。呵呵。。从墨子引用的这些话,我估摸墨子意识里的天子大概是:如果先王贤,那么由他选;如果先王暴,那么用民众支持的贤者去代替他。总之不能选到民众不满意的家伙。现代制度把首席执政官的选常态化,管他贤还是不贤,是更高明的做法。原因是贤者太多,而且所有人不同义。请参考《墨学指要:尚贤》,自己推理一下就明白啦。


天子选好了,那么天子就要选择自己的执政班子。三公、诸侯、乡、里,都是天子去选。墨家主张官员的产生是从上到下的。而且墨家主张这些官员必须都是天下或者当地的顶尖贤者。他们是【贤良圣知辩慧之人】,这是墨家《尚贤》主张的理路要求。墨家要求各地官员都是顶尖贤者,是要他们执法和起到示范作用(请参考《墨学指要:尚贤》)。墨家主张【不常贵,不终贱】,世袭的所谓天子,那是肯定反对的。不过,墨家还要执行天道的大义,为了社会秩序也为了推广自己的学说,他们可能不直接挑战当时的那些世袭诸侯之类。




法律如何产生?

前面说到天道才是法律的最终目标,但是天道不可能完全认识,那么探求天道的方法就成为关键中的关键。墨家解决不好这个问题,将与法家合流。看看墨家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扎根于当时又超越当时的精彩方案!


其实中国古代对民法都没有怎么立法(请参考其他书),在民法部分一直实行的是习惯法,但没有明确立法和积累法律文件又为法律的滥用提供了宽泛的可能。儒家也讲“法不仁不为法”,可是他没有为民法立法,他的那个仁法是对精英层滴!刑不上大夫——典型的实例,礼不下庶民——把精英层的准则和庶民的准则分开了。也就是法律方面的亲亲呗。没有为民法立法又导致执法不一的问题。荀子还说了一段很漂亮的话为之辩护,我们后面会谈到其荒谬。墨家讲兼爱,平等的爱,墨家不搞官民不同法,不搞执法不一。墨家经验论理路主张习惯法,【若而然是为法】,本来就该那么做,就是法律了。又认为法必须尚同以解决不同义之间的纷争。所以,墨家就从当时的社会组织情况入手总结出了从习惯法中产生法律的方法。


注意,墨家的官员产生顺序是从上到下,而在描述法律的产生时,次序变成了从下到上。《尚同》上中下三篇有些奇怪,上篇最短,中篇多出一块,下篇又多出一块,和其他篇不同。上篇只讲需要尚同的原因和官员产生的次序,中篇讲了墨家法治中的官员与恶例法制的不同,只有下篇讲到法律产生的次序。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待专家去考证,我们只要知道《尚同下》是完整的就行了。现在我们看墨家的法律产生的次序:【然则欲同一天下之义,将柰何可?故子墨子言曰:“然胡不赏使家君试用家君……家既已治,国之道尽此已邪?则未也……故又使家君总其家之义,以尚同于国君……国既已治矣,天下之道尽此已邪?则未也……故又使国君选其国之义,以尚同于天子……天下既已治,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这个次序是从下到上的!郭沫若他老人家批评墨家极权专制,大概没有看到这一段。国人能读懂的大概也不多,因为没有一个好的参照很难明白墨家的人为什么这样说。如果天子实行专制法律,那么该怎么说呢。必然是天子立了法,要求下面去执行。不可能像墨家这样的次序。战国时期的荀子之类光看书和听墨家的人议论,大概也搞不懂墨家的意思。毕竟这太大逆不道了,太颠覆了。


我们如果对普通法系(英美法系、海洋法系)比较了解,再来看这一段就完全不同。普通法系,我们大概只知道一个陪审团,可是不知道普通法系核心内涵是民众自己立法。普通法系的民法从哪里来?他不是君王,也不是专家,甚至不是老百姓举手就把法律定下来了。而是几百年(到现在)控诉双方、律师、法官法庭法律实践的积累——案例法。他们的法官、君王、现在来说是议会,只有权力从这些案例法中提取出认同度高适用性好的内容,订立明文的民法。国内经常批评案例法,说案例法不是一般人能懂的,法官和律师要从有如大海的案例中找到适用内容,导致法律行为的成本太高。有个现实的笑话:剑桥大学一个学生在考试的时候拍桌子,要监考老师给他倒咖啡。他的理由是百多年前有个案例,监考老师应该给考生准备咖啡。校方先给他倒上咖啡,然后赶快去查那些古老的卷宗——真是那么回事。但校方还是给那个考生开了一张罚款单,说两百年前剑桥规定考生必须穿着绅士、并佩剑参加考试。这种笑话还很多,有个美国的小城市(记不清)经查有一项法律:不准在火车上往下看女人。但是这种法律恰恰最符合墨家的理念:民立法,比不可靠的代议制好得多。而且法律在保持一贯性的同时还能保有动态性,发现某个商家的某种添加剂有毒,不用再等那些代议们立法了。每个案例的量刑要参照案例,而不由法官自己裁量,法律的执行也公平了。各地还可以不同法,这个地方认为让小偷挂牌游街更好,那么他们就让小偷挂牌游街吧;那个地方认为不人道就不允许让小偷挂牌游街呗。哪里需要专家们长篇大论发表一篇又一篇的关于小偷挂牌的论文呢。


法律只有两个方向,一个是自上而下,一个是自下而上。历史上直到今天大多法律都是至上而下的。即使议会的立法也属于自上而下的立法。也就达到《尚同中》的水平:官员是为政者的头脑耳目的延伸,立法需要充分考虑民众的诉求。欧洲历史上中世纪晚期有人模糊提出过自下而上的立法,旋即遭到基督教打压,直到启蒙之后才被明确提出。距离墨家提出自下而上的立法次序至少晚了1500年。为什么当时统治者包括中国的帝王和基督教庭都要打压这种思想呢?因为这等于否定了帝王的天子地位和教廷自称的与基督教上帝沟通的垄断地位。否则他们代理上天,哪里容得老百姓立法。


各地可以不同法,但还是需要尚同的。比如说广州人和潮州人打官司,就不能简单适用广州或者潮州的法律。这是就必须有一个尚同于广东的法律。同理,广东人和上海人打官司就需要尚同于全中国的法律。墨家的立法过程,就是这样一种从下到上的过程,层层尚同的过程。前面我们说墨家的逻辑是类逻辑,类就是提取两个概念的相同点。那么“尚同”里面的同的含义还不清楚吗?不就是取大家都同意的观点嘛!在提取大家相同的观点时,次序当然是从小范围到大范围层层取同了。结合墨家的逻辑和现实的经验,墨家的尚同就是从小范围到大范围层层取同,获取法律的过程。墨家主张最后法律要尚同于天道,也就是说大家无论多么立法自由,也不能搞出些有违天道的法律。而且也提示这样的法治才是治的天道,这样的立法过程就是探求天道的过程,探求天道的过程就是取同的过程。我们看尚同篇,字字不离法,明明讲的是法治嘛。【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尚同的同是类同,墨家的人讲得很明白了。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还能被那么多的研究者忽略掉。




自下而上产生的法律被为政者严格执行,在现代用什么名词表达?

这个答案太明显了,那就是宪政。宪政不宪政有两个关键点:一是为政者要依法办事;一是法律的来源要自下而上地产生,不能是为政者自己制定。为政者自己制定法律,严格执行,那是法家,不是墨家。经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墨子·尚同》篇恰恰讲的就是这两个问题。并且解释了为什么需要法治——【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立法要满足的超法律原则——【尚同于天】。《墨子·尚同》篇完整地阐述了墨家的法治观念和设计,用现代的名词来说就是2000年千的墨家完整地阐述了宪政的理念和制度设计思路。




至于郭沫若老人家批评,【天子之所是,皆是之,天子之所非,皆非之】是专制的证明。他是先漏看了尚同下,又漏看了这句话的前后。【言曰:‘闻善而不善。必以告天子。天子之所是,皆是之,天子之所非,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学天子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学天子之善行,则天下何说以乱哉】。完整的是这样,天子前面说了是天下的顶级贤者,他是个表率。墨家主张贤者就要富且贵,作为大家的表率。既然按墨家的设计,天子是表率,而且他执行的法律是民众层层取同而来的天道法。那么天子之所非皆非之有什么不对?。。呵呵。。其实墨家的这个设计还真有问题,这个问题是因为尚贤而不是尚同。参考《墨家指要:尚贤(九)》的解说。尚贤的潜在问题延续到这里,就产生了新的问题。这种贤者哪里找啊,还不如不要贤者,要个老老实实执法的人做天子好了。至于贤者富且贵,让市场去给他们。这个道理,我在《墨家指要:尚贤(九)》里面详细讲了。


墨家的天才设想太超越时代了,没有对社会的深刻理解,不可能有这么强悍的主张。没有实例,非墨家核心子弟不可能弄明白。墨家文化,是集大成思想,不是一般人能读得懂的。有丰富社会阅历的极少数高智商的人才能学习得了。比如墨家的逻辑\科学,以及由此推出的宗教信仰的重要性。和最深切的人文理想。这些是需要熟知各家思想的人,而且素质极高的人,才能领悟到。墨家思想的宣扬者,是工商业者。他们是流动性极大的人群。这样的人群,在农耕时代是少数。我们知道,人与人之间,首先要解决的是,我是谁。然后是我和他之间是什么关系。最后要解决的是,我和他如何相处?儒家理论的社会载体是宗族。宗族是缺乏流动性的载体。在宗族里,爱,是由近及远的,是以血缘来比较亲蔬的。但是在流动人群中,如何解决人们之间的伦理问题呢。只有爱、平等的爱,只有保证自由、个体的自由和独立,才可能和谐相处。对流动人群而言的,这是必须的。他们得先讲信用。所以到了现代,社会工商业大发展,流动人口成为了主流。这样的背景下,墨家思想复兴的时机到了。正确解读墨家思想的时机也到了,因为我们有了更多的经验和参照。


现在我们看一下儒教第三号大师荀子的一段似是而非的话:“不下比以闇上,不上同以疾下,分争于中,不以私害之,若是则可谓公士矣”。比在逻辑上是类同之中相同那部分,有隐藏的意思。不下比以暗上,墨家也支持。那个时代信息流通不容易,也确实需要一些获取信息的手段。不上同以疾下,不要求尚同以免折腾民众。我靠!多么伟大的认识啊!按他的说法,民众应该更加自由,连取同都不要了。我提一个标准:如果你看到他的话,感动超过1秒钟,那么你对什么是自由就认识不清。这些年来,国人用儒教浸淫的脑子去理解自由,就导致思想严重混乱。建议大家一定要看哈耶克的《真个人主义和假个人主义》。一个人离不开所处的社会、环境、文化、传统,如果没有对天道的共同遵守,【十人有十义】,那么必然是天下大乱。所以个人主义是遵循天道(社会规则)前提下的个人主义。天道才是个人自由的最佳保障。离开对天道的遵循,那么只有最强者的自由才能真正被实现,其他人的自由没有存在的空间。儒家社会下,确实没有成文法或者案例法折腾老百姓,但官员可以通过随意的执法折腾老百姓,因为标准在他心里啊,他说啥就是啥。折腾得更严重,他有这个随意的权力还能去换钱。不尚同以疾下的理想可能达到吗?墨家没有那么天真。荀子那个所谓“公士”在人性的指引下必然变成“公死”。这也是我们看到的中国古代的真实。然后“纷争于中”,结果就是为了和谐糊弄人呗。这是人治不是法治。


其实就我看,墨家的尚同是受了老子的启发。帛书老子:“圣人无恒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德信也。圣人之在天下,[翕心][翕心]焉,为天下浑心。百姓皆属耳目焉,圣人皆咳之”,是不是与尚同篇很相似?墨家尚同篇可以看作老子这一篇的入世化具体化。理解墨家的法治,前面提过的一句话可以作为钥匙:法,若而然是为法。法律应该是我们大多数人一看到就觉得:法律本来就该是那个样子。这种法律才是墨家的法律。有了这个法律基础,那么就需要严格执法(信法)。【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墨子用他自己的话对法治的重要性作出了阐述。法治是老百姓的最大利益所在,是大利也是大爱。

  


墨家三字经注:

①法仪第四:
【法不仁,不可以为法。】

②尚同中第十二:
【是以赏当贤,罚当暴,不杀不辜,不失有罪,则此尚同之功也。】

③天志上第二十六:(天志是墨家第一要义,这里只引用一段)
【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圜,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

明鬼下第三十一:(明鬼是天志补充,这里也只引用一段)
【是故子墨子言曰:“虽有深溪博林,幽涧毋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见有鬼神视之”。】

④法仪第四:
【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

⑤经上第四十:
【法,所若而然也。】

⑥尚同上第十一:
【子墨子言曰:“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 。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
【上同而不下比者,此上之所赏,而下之所誉也。】

⑦大取第四十四:
【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妄也。】
【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

⑧尚贤中第十二: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则灾犹未去也。】

天志第四: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

⑨尚贤中第十二:
【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以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天子既以立矣,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独一同天下之义,是故选择天下赞阅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置以为三公,与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天子三公既已立矣,以为天下博大,山林远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是故靡分天下,设以为万诸侯国君,使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国君既已立矣,又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一同其国之义,是故择其国之贤者,置以为左右将军大夫,以远至乎乡里之长与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

天志中第二十七:
【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之万民为文学出言谈也。观其行,顺天之意,谓之善意行,反天之意,谓之不善意行;观其言谈,顺天之意,谓之善言谈,反天之意,谓之不善言谈;观其刑政,顺天之意,谓之善刑政,反天之意,谓之不善刑政。故置此以为法,立此以为仪,将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与不仁,譬之犹分黑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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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4: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家指要:开放性体系(十二)

墨家指要:开放性体系(十二)




墨家三字经(十二):

尧善治,在诸古,       (注①)
而异时,说所义。       (注②)
用子言,墨学昌,
兴大利,除大害。       (注③)
行必修,国必治。       (注④)


说:

本段后三句是墨子的自信,也是墨家弟子和墨家爱好者的自信。就不多说了。
墨学昌,必然能达至“兴大利,除大害。行必修,国必治”的效果在于墨家有一套开放性的理论体系。


首先是墨家的天道观,作为道教的其中一个主要来源,墨家的宗教精神是真诚的。而不是“托天言志”。如果是托天言志,那么必然要有一个标的,有一个具体的目标。比如儒家的周礼之类。而墨家是没有一个具体的政治目标的,只有一个人文理想。墨家没有说天道是什么,只有基本原则,和认知论、道德、法治方面的探求天道的方法。托天言的什么志?当然,《墨子》里面也提到了宗教精神的重要性。没有宗教精神人们不敬规则,没有宗教精神人们无法形成法治秩序——法治之法最终是尚同于天道的。在春秋战国时期,甚至直到现在,国人一直都有宗教的精神,战国之前尤甚。当时刚出现一些质疑上天存在的思想,中国人一向有宗教精神,墨家有真正的宗教精神不奇怪,而且我们看到墨家的宗教精神尤其强烈。“上帝”一词本来指的是中国人的上天,是一个人格但没有人形的最高宗教概念,不知道由谁第一个把“上帝”送给西方那个噶德了。这么一送麻烦大了,中国人的上帝去哪里了?以后还是让噶德恢复他自己名字的好,顶多称他为圣父,不能再称之为“上帝”。


由天道行广无私,墨家推导出4大超法律原则。法治的尚同于天一方面指其来源要源于所有人,每个人都不能认识天道嘛,寻求大家的共识就接近天道了嘛。另一方面指法治之法不能违背这4大超法律原则。前面我们讲超法律原则(《墨家指要:超法律原则(二)》)只讲了3个:兼相爱、交相利、非攻。其实还有一个:志功相从。也就是说人的能力、努力之类有差等,应该获得不同的待遇。而且考察一个事情要志和功两方面考察,最终还是归于是否符合兼爱、交利的功。没有志功相从理念推不出尚贤、强之类理念,也无法比较两个事情哪一个才更符合兴大利除大害的标准。


宗教精神在认知论方面的反映是墨家的不可全知又可以探求接近的认知论。这是真正的谦逊,对自然对社会的谦逊。而不是仅仅作为一项道德,摆出来让大家看的谦逊。“谦受益,满招损”,如果没有对自然对社会的谦逊,仍然是狂妄的。【尧善治,在诸古】,不单只是说尧,而且是说所有的人。因为尧是中国远古的智慧、道德、才能的典范,既然连尧都只能知道他周围的事,何况其他人。墨子自己说:即使是我说的话,经不起检验也是错误的(请参考《墨家指要:认识论和逻辑(七、八)》)。请看波普尔《开放性社会》里面这段话:“当我们以为自己掌握了确定无疑的知识时,我们就变得自大起来。而这种自大如果使 我们觉得压制那些不同意的人也是正当的时候,就很危险了。如果某一政府整个被这种自大心态控制,危险就会急剧地放大了。由于此种确凿无疑的知识根本就是不 可能得到,那种自大也根本就没有根据”。与墨子同时代古希腊第一智者苏格拉底也有一句著名的话:“我一无所知”。只有具有极大智慧的人才能意识到这一点,墨子及他的一些弟子就是这种有大智慧的人。


如果我们有真诚的人类无知的自我反省,那么墨家其他的内容就顺理成章没有什么不好理解的了。由于人类无知,那么在探求公共知识的时候,就必然需要集合历史经验和更多人的共识。墨家三表法就是循这一理路的认识方法。墨家的法治(《尚同》篇)就是循这一理路探求天道法治的方法。墨家认识论是解读墨家的钥匙。不合墨家理路的看法,肯定是对墨家的误解。比如墨家支持专制,我们明白墨家的认知论以后,还会那么想吗?又比如平民有天然的正义性,那是儒家孟子之流主张的民粹思想。富人无知、平民就有知了吗?兼爱不兼爱富人?排除富人的共识不是天道,因为天道本身就支持贫富贵贱的回报。


节葬、节用、非乐数篇,是墨家根据当时生产力低下,而统治者需索无度的现实提出的对策。当时所有的学派,他们的论、辩对象都是为政者,这一点是无疑的。墨家也不例外,而且《墨子》里也清楚地说自己是【上说王公大人,次匹夫徒步之士】。根据墨家的尚贤理念,贤者是表率。他们针对当时的精英层下药也是合理的。如果针对全民来说,节用就要指向对资源的节约。现代科学发达,对资源的节约又不单只减少使用一途,而是有了更有效的手段:提高资源使用的效率。包括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对资源反复利用。垃圾分类、不使用一次性产品,可以被视为当代的节用。节约粮食则永远都会在节用的列表之中,因为土地资源实在有限,而产量已经不太可能大幅提高。


墨家的道德首先讲一个信字,在《墨家指要:伦理、志功、非命(三~六)》我们讲过。信不单只是言行一致、履行契约,而且是对个人职责、责任的履行。现代来说,就是要有权责对应的意识。不要以为权责对应指的是权力和职责的对应,这只是应有之义,只是权责对应的一部分。我们生活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必然在社会中获得一些权利。比如我们希望座公交车时先到先上,那么我们首先就要遵守次序。我们希望夜里睡觉不被别人吵醒,那么我们首先就要遵守11点以后降低音量、12点以后保持安静。我们希望减少犯罪,那么我们首先就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坐视不理,至少要及时报警;我们还要考虑资源的分配是否让一些人只能铤而走险。


我们先要求获得权利然后才履行责任是不对的,只有先把责任担负起来,才能保有一个好的环境,才能带动其他人一起维护社会环境。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就是墨家道德的第二个特点。墨家的人也是人,之所以当时的墨家要自苦,其理路就是以身作则。他们要求为政者、富人节用分利,墨家的人就先从自己做起。墨家道德的第三个特点是志功相从,贫见廉,富见义。努力自强,而又保持自省。理路也出自信字,穷人、富人、什么什么人,都从社会秩序中获益,都要维护好社会秩序。穷人不自省,富人不承担更多的责任,社会秩序如何保持呢。墨家的一个信字,概括了社会最需要的道德原则。墨家人当初是些工商业者,其道德的特点恰好适应当代工商业发达甚至主导社会的现实。按照责权对应的原则,获取社会资源越大的人,就有越大的责任。虽然墨家人也认为那是他们的本事,然而如果获取资源更多的人不担负起更多的责任,只能导致其他人也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那么有本事的人想正常从社会获得回报就困难了。甚至有本事的人找不到出头的机会。这就像一个股份公司,大股东不多负责任,散户难道会去负责任?散户的选择是撤出自己那一点投资。社会规则被破坏以后,只能是强者的世界,权力的世界。从墨家首义“信”出发,我们可以推理,互信能大大降低社会成本,破坏社会互信的行为是大害。比如有人闯红灯,那么就破坏了社会互信,人们在过马路的时候就无法以红绿灯作为标准,也就大大增加了社会成本。所以归结来说,普通人怎么实践墨家的道德呢?首先当然还是遵守各种契约、言行一致,然后就是要遵守自生的社会规则。之所以是自生的社会规则,我们可以看尚同篇,法律应该是从下往上求同的,社会规则何尝不是。这样的从下往上取得的共识,可以称为自生的社会规则。我们遵守这些社会规则,就是在践行墨家的道德。权责对应的意识必然在每一个墨家人心里,而且墨家的人会先行一步,不会等待其他人营造好社会环境,自己才跟从,才坐享其成。


【尧之义也,生于今而处于古,而异时,说所义】,【尧善治,在诸古,自古在之今,则尧不能治也】,这两句话非常厉害,表现了墨家人思维的穿透能力。时代在变,人们的意识在变,怎么能用一成不变的制度和政策适用当今呢。经验越来越多,可供参考的东西就越来越多,从中找到适合当今的东西或者精神就越容易。社会的发展有赖不同的人、人群进行的实践,不允许新的实践就没有社会的发展。墨家三表法在考察经验的同时,也强调考虑当今的情况,最后还要用效果作为检验。墨家的人性如湍水的人性观就很先进和现实,墨家没有把人理想化孔子,也没有把人看做一张白纸。而是正确地认识到人有欲望这一内在动力。由于这种内在的动力,那么就需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制度设计思路。


关于尧的这两句话意义还不止于此,墨家注重经验、现实和实效的思维方式,加上前面所说的墨家对自然和社会的谦逊——尊天道而不自言掌握天道,一起构成了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什么是开放的理论体系?那就是不具体指向某个理想的标的的理论体系,各个时代、各个人群的人都能加入进来一起讨论发展的理论体系。这与儒家形成鲜明对比,儒家的理想实际上在汉朝的时候已经达到了。像儒家那样理想化的人为设计标的的理论体系,一旦理想被实现,往往变为极端保守。所以我们考察历史,就发现儒家在春秋战国时期是到处都不待见的理想主义者,汉朝以后则一下子变成了极端保守主义。儒家的历史其实已经被他们的理论构造方法决定了。很不幸,中国也被儒家拖入极端保守的境地差不多2000年。而墨家的开放性体系,由于没有具体的社会政治标的,一般人不容易意识到墨家思想的深邃。如果儒家要新生,他们非重新从道德出发(儒家特点,没有这个特点不叫儒家啦)构建整套理论。现在的新儒们试图敲敲打打,还试图论证“原来孔子本来是好的”、“原来孟子本来是好的”、原来……原来……原来……那么多原来不如看看效果有多么坏。新儒他们还没有找到新生之路。和儒家不同,墨家的开放性体系需要的是结合现代经验、现实的重述。这就是开放性体系的优点,可以不断发展而永不掉队。我们过去将精力集中在解读墨家,现在应该已经具备条件,对墨家进行重述了。。。


用子言,墨学昌,兴大利,除大害。行必修,国必治。就用这句三字经结束本系列《墨家指要》系列吧……




墨家三字经注:

①经说上第四十二:
【在,尧善治,自今在诸古也。自古在之今,则尧不能治也。】

②经说下第四十三:
【尧,或以名视人,或以实视人。举友富商也,是以名视人也。指霍是臛(huo)也,是以实视人也。尧之义也,是声也于今,所义之实处于古。】

经下第四十一:
【宇域徙,说在长宇久。尧之义也,声于今而处于古,而异时,说在所义。】

③兼爱下第四十六:
【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④鲁问第四十九:
【王公大人用吾言,国必治;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行必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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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4: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家指要:墨家指要三字经

墨家指要:墨家指要三字经




天行广,明而久。育万物,始生民。
——上天广大而无边,恩德深厚而不自居,它明察无遗而永久。是上天繁育万物才有了人,每个人都是上天的子民。。(注:上天——昊天、上帝是中国人至高至能至善的神明。它生养和指导着天上、地下和天地之间的万物。天道可以说是所有绝对真理的集合。)

人之性,如湍水。决之东,则东流。
——人性就像湍急的流水,在东边开个口子就流向东边,在西边开个口子就流向西边。

东而润,顺天意。
——如果在错误的方向进行堵截,在正确的方向疏浚,就能顺天意而行事、流润人间。


天道行,人相利。天道孤,别相恶。
——人间施行天道,人们就会互相促进彼此的利益。人间不施行天道,人们就会对立和互相侵害。

视人身,若视己。兼相爱,不相攻。
——把其他人像自己一样看待。每个人都要像爱自己一样爱所有其他人,互不侵犯别人的利益。

交相利,天道成。
——当人们都能互相促进彼此的利益时,施行天道的社会也就成形了。


勤者富,惰者贫。勇者生,怯者哀。
——勤奋的人能够富裕,而懒惰的人只能得到贫穷。勇敢的人有生命力,而怯懦的人只懂得哀戚。

强必荣,弱必辱。虑者智,怠者愚。
——努力坚韧的人必然能够成长,而不努力和坚韧的人必然受到阻碍。勤于思考的人是智慧的,不勤于思考的人是愚昧的。

辨志功,非有命。
——明辨是非要抓住志向和结果两个要点。世事是人们努力的结果,也就是与志功相应的,而不是命运的安排。


不执弱,不侮贫。贫见廉,富见义。
——不奴役弱者,不欺侮贫穷的人。贫穷就要自我反省,富裕则不能忘记社会责任。


孝利亲,义利兼。利人者,人利之。
——孝敬双亲对亲人有利,坚守正义对所有人都有利。能够帮助别人、与别人合作的人,人们也会帮助他、与他合作。


镜于人,知凶吉。
——其他的人是自己的镜像,从其他人那里就知道自己的表现,从而也就知道自己的处境。

子之德,言行一。道以教,力以助。
——墨子的道德,最突出的是言行合一。他用天道教化世人,努力地帮助别人。

信为首,行为本。言必信,行必果。
——诚信是道德的核心内涵,行为是体现道德的根本。说话必须要有诚信,行动必须要践行承诺,而有所成。

志不强,智不达。
——志向没有努力和坚韧的支持,智慧也就不能发挥、不能通达。


安示危,危示安。节俭昌,淫佚亡。
——安逸之中预示着危险,危局之中也预示着未来的平安。社会有节俭的风气就会昌盛,而淫佚的风气盛行就会灭亡。

利之中,取其大。害之中,取其小。
——在有利的选择中,要选择其中最有利的。不得不进行有害的选择,要选择其中危害最小的。

士损己,益所为。
——有道德、有作为的人为了达到高尚的目的,往往需要克制自己和出让自己的利益。


知也者,闻说亲。石之兼,盈坚白。
——认知需要通过收集资料、辩论推理、亲身体验三个途径。但是必须意识到我们不可能认知事物的全部,好比石头的全部性质要比我们能认知的颜色、硬度多得多。(所以我们要保持对自然和社会、他人的谦逊。)

上本天,考兴衰。原群实,用中利。
——考察一件事情,我们要从已有的经验出发,考察经验的成败得失;要考察实际情况和众人的诉求;要考察是不是能够有益。

言三表,本原用。
——这就是墨家著名的三表法。三表法要把握本、原、用三个要点。


夫辩者,明是非。处利害,决嫌疑。
——墨家‘辩’的意思是明辨是非、处理利害关系、决断犹疑的事情。

名举实,实正名。辞抒意,说出故。
——用概念反映事物的真实,用事物的真实去纠正错误的概念。用言词表达思想,用逻辑推导揭示原因。

慕万物,比群言。
——为了探求事物本来的样子,需要找到各种不同主张相同的地方。


以故生,以理长。往知来,见知隐。
——事物都有其原因和规律。考察经验就能大概知道未来的情况,仔细观察和思考就能发现原来没有发现的东西。

无常贵,无终贱。任使能,以贤举。
——人们社会地位的高低不是而且不能是永久不变的。要让有道德、有才能的人能够发挥才能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

尚贤者,世之本。
——崇尚让各种各样的德能俱备的人发挥才能、权能责相对应,是人世间能够美好的根本。


法不仁,不为法。赏当贤,罚当暴。
——残暴的法律,不能作为法律。奖励要给予德能兼备的人,处罚要给予暴虐的人。

天有志,鬼神明。无贵贱,皆天臣。
——上天的意志是要人世间兼相爱,因此上天派遣鬼神满布人间。鬼神是上天明察的耳目,即使在空幽无人的山谷沼泽也有鬼神存在、监督人间。所有的人无论社会地位如何,都是上天的子民。在上天的眼里,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人,没有贵贱之分。(只有上天是人类的主宰,其他人不是)。

若而然,是为法。
——像这样的模拟天道的社会规则就是法律,也只有这样的法律才能是法律。


义兹众,交相非。义尚同,不下比。
——人越多,不同的意见(正义观念)也就越多。人们往往互相认为别人是错误的。所以需要寻找共识,有了共识人们就不需要结成团伙相互恶斗。

同也者,以类行。谋合意,同于天。
——墨家的同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在不同的事物、意见中提取相同的部分。社会规则的尚同就是要寻找共识,找到众人的共识就比较接近天道了。而且共识不能违反天道的基本原则(三大或者四大超法律原则)。

立政长,行法仪。
——(依照天道有了社会共识之后就可以)设立政府和官员,以执行法律——社会共识。


尧善治,在诸古。而异时,说所义。
——伟大的道德和才能的典范——尧,是适应上古时代的,也只能适应上古时代。现在时代不同了,我们要继承的是他能遵行天道。

用子言,墨学昌。兴大利,除大害。
——如果我们都接受墨子的理念,墨家学说能够昌行天下,努力使普遍、长远的利益得到繁荣,去除对普遍、长远的利益有害的东西。

行必修,国必治。
——那么人们的行为必然能够完善,国家必然能够有序昌盛。



叶定跃先生帮忙刻的墨家三字经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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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14: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是《墨家指要》全文:
墨家指要.rar (53.11 KB, 下载次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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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5 22: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顾如兄最好先介绍下
另外大讲坛主要是以文字形式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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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6 08: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内容在后面所附链接中
我已经将之编辑成本论坛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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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09: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顾兄其他链接帖子就不宜放在大讲坛中,大讲坛一个主题一般都是放在一个帖子下的,给兄移到适当版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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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夫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10-16 10: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请顾如兄将其他几章编辑到这个帖子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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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6 10: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老夫子你的占卜系列谈也可以整理一下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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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夫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10-16 11: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我把他移到周易版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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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6 12: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其他帖子就移走吧。。放一起让人看着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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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启正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12-7 16: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顾如是学习《墨子》的,
沾了墨气后 / 顾如颇有侠士风。
顾如是学习《墨子》的,
沾了墨气后 / 顾如有些认死理。

顾如么——
人耿直。
学术么——
有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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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20: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顾大侠怎么被禁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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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00: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比较好感有系统能力的人
墨家说他人是自己的镜像,确实不是虚言。。{: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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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0: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后二周,顾墨攀云梯攻城而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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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3 00: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比较好感有系统能力的人- M( x  w, N" m* @6 G2 A% x, J
墨家说他人是自己的镜像,确实不是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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