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吴博君 于 2011-10-15 20:06 编辑
1、岁首:
“岁首”的概念来源于原始的祭祀,“岁”本身就是一种祭祀名称,“岁首”是新一轮祭祀的开始。祭祀是有周期的,祭祀周期一是根据季节,再是根据祀典长短,季节的周期性和祀典的周期性也就规定了“岁”的周期性。商朝的祀典记录非常发达,由于祀典周期与先王数量有关,所以是逐渐庞大的,直到商朝灭亡祀典才固定。祀典周期精度是以干支计算的,所以祀典的周期非常精确。商朝祀典周期用“祀”表示。商朝的“岁祭”是与求雨相关的,所以“岁祭”的季节性很强,季节性祭祀和祀典结合是季节与干支的结合,其周期自然可以用来纪年,秦汉时期就普遍使用“岁”作为纪年单位。用“年”、用“祀”、用“岁” 作为纪年单位是有概念区别的,在殷商后期 ,有三者同时出现在一片甲骨里的记录:“癸丑卜,贞今岁受年,弘吉。才八月,唯王八祀。”(《甲骨文合集》37849)“祀”在当时用于纪年,“年”在当时表示谷物成长周期,“岁”在当时是一种祭祀行为。总之,“年”与季节直接相关,“祀”和“岁”主要与祭祀周期相关。有一种影响广泛的观点认为,“岁”用于纪年是因为木星(岁星)周期与十二个回归年周期接近,这是没有可靠的历史依据和坚实的科学根据的观点。在《馬王堆漢墓帛書·五星占·木星》里可以证明,早在秦汉之际人们就已经观测到,十二个回归年约为十一个木星黄经周期。
现在的农历是从汉武帝时期开始使用的,自从汉武帝时期开始,“岁首”和“正月”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就在使用上就合而为一了,这对研究先秦历法的人造成了混乱,使得人们普遍认为这两个概念理所应当是一回事,并且历来如此。实际上汉人之前的秦人和楚人的历法,其“正月”和“岁首”是分离的,通过深入的研究得知,其实古人在秦汉以前是实行两套历法,一套是“民历”,另一套是“神历”,而“正月”的概念属于“民历”,“岁首”的概念属于“神历”。进一步地说,“正月”的全称是“春正月”,是春耕的开始,也是“民历”一年的开始;而“岁首”之月实际上是“冬正月”,是祭祀的开始,也是“神历”一年的开始。在西方的历法里,也有神历和民历共用的情况。用下表比较中西历法的神历和民历成份:
季节
| 楚历
| 英文
| 拉丁文
| 孟冬
| 冬亦
| 一月
| Janrury
| 守护神
| Januarius
| 仲冬
| 屈亦
| 二月
| February
| 洁净
| Februarius
| 季冬
| 遠亦
| 三月
| March
| 战神
| Martius
| 孟春
| 荆尸
| 四月
| April
| 开花日
| Aprilis
| 仲春
|
夏尸
| 五月
| May
| 生命神
| Maius
| 季春
| 享月
| 六月
| June
| 婚姻神
| Junius
| 孟夏
|
夏亦
| 七月
| July
| 儒略大帝
| Julius
| 仲夏
| 八月
| 八月
| August
| 奥古斯都
| Augustus
| 季夏
| 九月
| 九月
| September
| “7”月
| Septem
| 孟秋
| 十月
| 十月
| October
| “8”月
| Octo
| 仲秋
| 暮火
| 十一月
| November
| “9”月
| Novem
| 季秋
| 獻馬
| 十二月
| December
| “10”月
| Decem
|
诗经国风里有一首《豳风·七月》,这是至今发现最早的一部完整的历法记录,这里面是神历和民历并用,神历月份用“之日”表示,共记录四个“之日”;民历用一般现在通用的月份表示,从四月到十月共有七个月份记录。岁首从“一之日”开始,经过“二之日”到“三之日”,这种以“之日”为月名的历法,相对于《小正》(所谓《夏小正》①)历法来说,可以称这是《大正》②历法,也称“神历”;正月从“四之日”开始,正月和“四之日”同属一个月,从正月到十月属于《小正》历法,也称“民历”,其节气物候与《小正》一致。从十月开始又与“一之日”重合,十月和“一之日”同属一个月。《豳风·七月》所用历法,神历岁首从“一之日”开始,民历正月从“四之日”开始,冬至日在“三之日”所属月份,惊蛰在正月(四之日)。四个“之日”加上十个月份,两个“之日”与两个月份首尾重合,正好是一年十二个月。这种历法符合“民神杂糅”的传说,只是长期以来对此没有正确的理解和合理的解释。这种“豳历”的神历岁首起于冬正月,是《大正》历法,民历正月起于春正月,是《小正》历法。
豳历、楚历、秦历与《小正》物候比较表:
豳
历月序
| 《大正》历法
| 《小正》历法
| | 一
之
日同
十月
| 二
之
日
| 三
之
日
| 正月同四
之
日
| 二
月
| 蠶
月
| 四
月
| 五
月
| 六
月
| 七
月
| 八
月
| 九
月
| | 豳历物候
| 獻
豜
于
公
| 納
于
凌
陰
| 有
鳴
倉
庚
| 條
桑
| 秀
葽
| 鳴
蜩
| 食
郁
及
薁
| 食
瓜
| 剝
棗
| 授
衣
| | 于
貉
| 其蚤
| | 楚
历月序
|
01
楚
冬
亦
| 02
楚
屈
亦
| 03
楚
遠
亦
| 04
楚
荆
尸
| 05
楚
夏
尸
| 06
楚
享
月
| 07
楚
夏
亦
| 08
楚
八
月
| 09
楚
九
月
| 10
楚
十
月
| 11
楚
暮火
月
| 12
楚
獻
馬
| | 秦历
月序
| 十
月
| 十
一
月
| 十
二
月
| 正月
| 二
月
| 三
月
| 四
月
| 五
月
| 六
月
| 七
月
| 八
月
| 九
月
| | 小正物候
| 豺
祭
兽
| 王
狩
| 纳
卵
蒜
| 启蛰
| 有
鸣
仓
庚
| 摄
桑
| 秀
幽
| 良
蜩
鸣
| 煮
桃
| 湟
潦
生
苹
| 剝
棗
| 王
始
裘
| |
①清王筠《夏小正正义》曰:“传文‘小正’字凡四见,《竹书》亦云颂‘小正’,知此本以‘小正’名,‘夏小正’非书之本名。盖大戴以其书最古,特题‘夏’也。”
②《大戴礼记》:“南门者,星也。岁再见。壹正,盖《大正》所取法也。”
《豳风·七月》是春秋或西周时期的历法记录,但是其历法与《包山楚简》的楚历十分吻合,豳历冬季前三个月用《大正》月序,与楚历冬季前三月的月序相同;豳历后九个月的月序与《小正》前九个月的月序相同。并且豳历物候与《小正》物候基本一致,这说明从西周到战国,从北方到南方,这种历法是稳定长期和普遍使用的。
从上述“豳历、楚历、秦历与《小正》物候比较表”来看,楚历按照《大正》历法统一了豳历的两种月序,《小正》也用自己的月序统一了豳历的两种月序,可见《大正》楚历和《小正》的基础都来源于豳历。而且将《小正》的十月前移为岁首,就是秦历的月序,所以《大正》楚历、《小正》秦历都和豳历一脉相承。
《大正》历法和《小正》历法的依据都基本是“火历”和“参历”,传说火历来自商人,参历来自夏人。文献证明火历和参历是战国时期普遍使用的历法,周、晋、豳、楚都使用火历,说明先秦历法是统一的,只有《大正》月序和《小正》月序的区别。《大正》历以南门星(张星、天策)为正星,《小正》历以大火星(心、辰)为正星。如下表:
《大正》月序、《小正》月序比较以及各国对参历和火历的应用:(依据《小正》)
大正月序
| 01
楚
冬
亦
| 02
楚
屈
亦
| 03
楚
遠
亦
| 04
楚
荆
| 05
楚
夏
尸
| 06
楚
享
月
| 07
楚
夏
亦
| 08
楚
八
月
| 09
楚
九
月
| 10
楚
十
月
| 11
楚
暮火
| 12
楚
獻
馬
| 小正
月序
| 十
月
| 十
一
月
| 十
二
月
| 正月
| 二
月
| 三
月
| 四
月
| 五
月
| 六
月
| 七
月
| 八
月
| 九
月
| 晨时星相
| 晋语
鹑火中而旦
| 周语
火见而清风戒寒
|
| 周语
农祥辰正
|
|
| 昴则见
| 参则见
|
| 斗柄县在下则旦
| 参中则旦
| 辰系于日
| 昏时星相
| 初昏南门正北乡
*
|
|
| 初昏参中
斗柄县在下
|
| 参则伏
| 初昏南门正
| 初昏大火中
| 初昏斗柄正在上
| 豳
历
七月流火
| 辰则伏
楚历
暮火月
| 纳火
|
说明:
1、火、辰都是指大火心星,斗柄指向也在心星;参指猎户三星;南门指张星。
2、夏秋火历:四月出火昏见,五月升火昏冲,六月大火昏正,七月流火昏伏,八月暮火昏暮。九月纳火昏藏。
“见”180°,“冲”135°,“正”90°,“伏”45°,“暮”0°,“藏”-45°,“北乡” -90°。
(见附录四季星相示意图)
3、* “初昏南门见”与“织女正北乡则旦”或错位,或为“初昏南门正北乡”。
春季星相
夏季星相
秋季星相
冬季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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