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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鸿雁"一词,是国人最喜爱的用词之一。然"鸿雁"一词是在误解中诞生的,很多人至今还不知这是一个错词。原本一个错词不足为论,
况乎,已使用了两千多年。但知其错在什么地方,我们还是应当了解,否则,文史就无须研究了。"鸿雁" 一词若视其为"鸿"与"雁"的组合词,
那就沒什么可错的,然而,事实不是这样。把鸿与雁合二为一后,国人心目中就只有雁了,对经典的理解就大错而特错。<易经.渐>曰:" 鸿
飞沿陆,其羽可用为仪,吉"。周公为小成王解释曰:"先王所谓其羽可用于仪之吉,意思是不可乱用也"。而易学界解 "鸿"为"雁",就添乱了。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周人以鸿羽用于祀仪和军仪,而不用雁羽。在周,鸿不可射猎,雁则可射猎。只有用于王事礼仪,方可射猎天鹅而取
用其羽。在周,鸿丶鸠丶鹤谓之"君之三禽",猎之犹如弑君,三百篇的作者们皆用"君之三禽"指代君子。正因为不解"鸿"之文化基因,古今经
学家误解多多。连郭沫若先生和闻一多先生两位大家,也误解<齐长姬与父简书>。其简书曰:
新台临沚 河水弥弥 燕婉婚求 虾蟆寡鲜
新台泪洒 河水浼浼 燕婉婚求 虾蟆暴殄
魚网已设 鸿本远离 燕婉婚求 遭此淫施
齐长姬孟姜嫁与卫公子伋,不料卫宣公好色而抢建新台行宫于齐卫必经要道,拦截儿媳并淫施。孟姜含泪写此信与君父齐僖公,哭诉
自己不幸遭遇。信中"魚网已设,鸿本远离"既埋怨其父之词。当然,齐僖公这只鸿,完全不知癞虾蟆想吃天鹅肉,实属寃枉。而郭老不解信
中 "鸿"之指代,误译此句谓之"架起魚网想打魚,谁知打得个癞虾蟆"。与齐长姬简书原义,相距甚远。把"鸿"误解谓之"虾蟆",实在令人匪
夷所思。鸿非雁,雁非鸿,鸿更非癞虾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