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常玉芝、宋镇豪等先生通过对甲骨卜辞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殷代一个全日包括一个白天和一个夜晚;
2、殷代是先计白天,后计夜晚。即把白天作为一日的前一段,夜间作为一日的后一段;
3、殷代纪时制度中白天的始点就是日界所在。据甲骨文,旦为新一日开始,夙为上一日终结。
在《尚书大传·甘誓》中说:“夏以十三月为正,色尚黑,平旦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色尚白,鸡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色尚赤,夜半为朔。”。朔为始。《尚书大传》始见于陆德明《经典释文》和《晋代.五行志》,为后学追记。其所述殷代日始与甲骨卜辞不合。以甲骨为是。
古人计时的工具有日晷和漏箭,从现在的材料推测,殷代和周代大概还是白昼观日,夜晚察星的分段计时法来确定时刻,另外就是依靠鸡鸣。但日有阴晴,月有圆缺,漏箭也很简陋,所以古人的计时还很不准确和细致。其时这也和古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节奏相适应。其时间的分段也极不均匀,白天细密、夜晚疏阔。《周礼·冬官·匠人》所谓:‘昼参诸日中景,夜考之极星’”。在《逸周书·周祝》有云:“鸡鸣而人为时”等。
据专家研究,“至春秋战国时期,似乎已进入比较均匀的分段纪时的阶段。秦汉以来,是中国古代分段纪时之制的鼎盛期,形式为十六时制,纪时精密,时间恒定,间距均匀,无论内地还是边陲地区,时称基本一致,沿用年代也较长。”(宋镇豪语)。《论衡·说日》:“五月之时,昼十一分,夜五分;六月昼十分,夜六分……岁日行天十六道”。可为一证。
晋代至六朝,是分段纪时制向十二时制的过渡期,起源于秦汉之际十二时辰制,至此得以形成主流。晋杜预以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夜半、鸡鸣等十二时,解说《左传》昭公五年“日之数十,故有十时”,反映了晋代十二时制的流行情况。
六朝到唐代时已经是十二时制与十二时辰之制结合并用。唐代敦煌曲白侍郎作十二时行考文云:“夜半子,鸡鸣丑,平旦寅,日出卯,食时辰,隅中巳,正南午,日昃未,晡时申,日入酉,黄昏戌,人定亥”,即是一份十二时制和十二时辰之制的对照表,十分规范。
我们从古代计时制度的流变之中,可以看到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思想状况的演变,当然这是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天文历法的不断精确分不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