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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再谈《老子》的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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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14: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古越中兴 于 2015-3-27 14:24 编辑

再谈《老子》的逻辑思维

笔者的《中国,“脑残思维”与“论语文化”》文帖出后,反响很大。有正面的肯定,也有反面骂娘的。反对的多出于“儒家”传承者,或盲目的人云亦云于前人,啃他人鸡肋者。反对归反对,能否定文中例证者几近沒有。有人给笔者扣个大帽子:什么亵渎“圣人”、什么泼污水于“圣人”动机不纯等。并说《易》《老》与《论语》一样,对中华文典谈逻辑思维,是脑瘫、是狂人、是痴人说梦!今天,就以《老子》的第一章,谈一下老子的逻辑思维。
人类为了相互交流,才产生了语言。正常的语言分为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不管是口头语言或书面语言,都要具备以下要素:为什么说话、话语的表达方式、表达清楚的条件、要达到的说话的目的。现在论说文体,提出立论(论点)、论据与结论三要素,古人提出“起、承、转、合”四要素,都是正常人的语言逻辑思维,否则达不到语言作为交流工具之效能。那么,老子的“论文”是怎样的逻辑思维呢?我们试分析第一章,原文是经过多版本校对的。

【原文】:(以古人起、承、转、合而分,以色彩区分)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
名可名也,非恒名也。無名,萬物之始也;有名,萬物之母也〔承
故恒無欲也,以觀其眇;恒有欲也,以觀其所徼转〕
兩者同出,異名同謂。玄之又玄,眾眇之門

“道可道也,非恆道也”
(撰写此文的总起,提出问题)
“名可名也,非恆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回答问题,为什么会“非恆道也”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如何认识问题:对“无名”中的“无”、“有名”
中的“有” 如何去认识,并指出认知的不易。此句是倒装句:“恆无欲、恒有欲”可倒为:欲无恒、欲有恒)
“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眇之门”
(对问题的总结。对无名的“物质”与有名的“物种”的定性,奠定了后面多章节谈万物生化之理论)


译文:为了便于与原文对照,用括号分开。
所谓的,就是通常对事物称为规律或法则的东西。这些规律与法则,并不是长久不变的,它是随着环境不同,社会发展而演变的。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因为现有的事物都有其形状、类属和称谓,并有与其相适应的名子,这些称谓和名子也不是长久不变的,他(它)取决于物类的死亡与化生。物种死亡,其物质不灭,物质成份的再组合而形成新物。新物其形、其貌、其性能都发生了变化,称谓和名子也就不一样了。(所以作为事物的“道”也变了)】
在自然界,看不见的事物为物质,它无类属,无称谓,它是万物的原始状态;有类属,有名称的事物为物种或物器,他(它)是经过天地氤氲阴阳结合而化生的。这些存在于自然界中物种各自为母体,自身繁衍不止,(物器为结合),世上万物都是这样繁衍而存在的。
因此,欲知看不见摸不着的事物永久存在的这道理,用观察得其真谛的人并不多,必须去领悟,它关系到阴阳结合,周而复始的生化之理;欲知世上知名的物种有形、有貌,又非常稳定的道理,就要细致地从头到尾观察每种事物,才能从中看出其存在的端倪。
【自然界无形、无名与有形、有名的两种事物叫法不同性质却一样,两者同是一样的物质成份。它相互转化的道理,奥妙而深远,世上的人,很少有人理解,很少有人得知他(它)相互转化的窍门。


老子在此章的思路:所谓的“道”,就是事物规律,欲知事物规律,必须知道何为事物;欲知何为事物,必须知道事物的形成;知道形成的事物都有名有归属,那么没有形成事物的是什么呢,是太极中看不见“万物之始”的物质。于是说了知道“万物之始”的物质永久存在于自然界的人很少;要知道现有物种为什么能常久存在于自然界,研究者必须从头到尾去观察该物种。最后老子结论:无形无名与有形有名的两种事物叫法不同性质却一样,两者同是一样的物质成份(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相互转化的道理,奥妙而深远,世上的人,很少有人理解,很少有人得知他(它)相互转化的窍门(玄而又玄,众眇之门)而结束本章。为《老子》万物化生之“道”
作了基奠。

《庄子》为此撰写了《齐物论》《天道》等篇,在理论上进行了细化。
从以上的分析中,能非常清楚《老子》的思想是严谨的,层层递进的逻辑思維是毋庸置疑的。

(欢迎质疑,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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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14: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古越中兴 于 2015-3-27 14:24 编辑

道无论如何都解不成规律
【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规律只是其中之一,而且是不那么抢眼的之一。
无为是不是规律?是不是道的规律?
道是无为,还是道包含无为?
如果将道解为规律,就矛盾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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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19: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将《老子》之道等同于规律者,均是不懂《老子》者,在这样的基础上谈什么都与《老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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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信者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1-21 22: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古越中兴 于 2015-3-27 14:25 编辑

至少顾如、青竹大哥还是学识与日俱进的两位,我看天山先生是不可救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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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7 12: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古越中兴 于 2015-3-27 14:25 编辑

“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谄谀我者,吾贼也。”
以此为座右铭,那先生“谄谀”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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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16: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以《道德》而出辩证法思维,是个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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