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原始儒家对“人”有个基本要求,就是“明哲”,明哲加以德性化和神威化就能成圣。
【这句话应该如此说:明哲达到德性化和神威化就能成圣。】
王阳明曾引伸孟子的“良知”观念,称“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主张“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并认为正是这个“致良知”,才促成“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传习录》下)。显然,王阳明讲的“致良知”、“灵明”、“主宰”等,无非是一种夸大了的主观能动精神。就认识论而言,这种思想观念当然是片面的,易导致荒谬的唯我论,但在价值论、意义论上,那就另当别论了。所谓“主观能动主义”的名称即指此而言。
【王阳明“致良知”——即中庸。确实是天地鬼神的主宰——而不是一种夸大。】
从比较角度对这种主观能动主义作新的反思,我们不能简单否定其价值合理性。明清之际思想家王船山曾以“扩张”、“承担”、“宰制”等观念诠释过先秦延续至宋明的主观能动主义的内涵和意境,颇发人深思。他指出:“孟子言‘皆备’,即是天道;言‘扩充’,即是人道。”(《读四书大全说》)又指出:“所谓‘塞乎天地之间’,也只是尽天下之人,尽天下之物,尽天下之事,要担当便与担当,要宰制便与宰制,险者使之易,阻者使之简,无有畏难而葸怯者。”主要在说明人道的、人文的精神就是要人发扬“尽物”、“尽事”的能动性,要有“担当”意识和“宰制”能力,克服畏难消极情绪,积极去“扩充”天道,促使人在天地自然面前掌握到主动权。
【精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