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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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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8 15: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境界是什么?
     有这么一个传说很耐人寻味。有一次,楚悼王去打猎,把一张非常珍爱的弓弄丢了。左右的人十分着急,要去寻找。楚悼王却坦然地说道:“楚人失之,楚人得之。”叫左右的人不要找了。
     孔子听说这件事后,很不以为然,他这样说到:“何必要一‘楚’字,‘人失之,人得之’岂不更好?”
     没想到,老子听到这件事后,更厉害,他摇了摇头说到:“何必要一‘人’字,‘失之,得之’ 足矣。”
     故事里的这三个人,胸襟都很广阔,而且一个比一个广阔,这就是所谓的境界吧?对这三个人的评价,老子的境界最高,孔子次之,楚悼王更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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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8 18: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杨军康 于 2012-3-28 19:03 编辑

1# 古越中兴
中兴兄理解似有误。
中兴兄所谓传说当指《吕氏春秋 贵公》楚人失弓寓言。
     《吕氏春秋·孟春纪·贵公》: 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
楚王之言体现在楚国内人与人之平等。未超出楚国范畴楚人与他国犹有所分。
孔子“去其荆”,则荆人原话变为“人遗之,人得之,又何索焉”。体现孔子天下人与人平等之思想。有人与万物之分。
老子“去其人”,则荆人原话变为“荆遗之,荆得之,又何索焉”。体现了老子人与万物平等之思想。弓在楚地被丢失,在楚地被得到。丢弓者为人,得弓者未必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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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8 19: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是引“楚王失弓”百度百科而进行白话整理:
[道家的说法取自《吕氏春秋》:
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吕氏春秋·孟春纪·贵公》)   
荆,就是楚;老聃,就是老子。老子听到孔子的说法后,他提出更宽广的说法,那就是把人这个范畴也消除掉,应该说:“失弓,得弓”。在老子的心目中,人与天地万物也是一样的,都是造化和自然的平等产物。]
看来这《贵公》篇老子在楚悼王及孔子去词的基础上,最终浓缩后的文辞尚存争议。{: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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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8 20: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3# 古越中兴
吕氏春秋贵公篇原寓言后有“故老聃则至公矣。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被其泽、得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此三皇、五帝之德也。”。上下文通读,则原作者之意是老子改楚王语,非改孔子语——这样理解才能体现作者比较孔老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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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09: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改楚王语,非改孔子语——这样理解才能体现作者比较孔老之意。”推理在理。{: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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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16: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兴古越兄对国学的“悟”有境界,自成高格。
    生活中一说到境界就是爱的最高境界,服务的最高境界,时尚的新境界,懒人的新境界,车技的最高境界......
      我们不自觉的都在追求着一种境界。
    境界究竟为何物?  
   境界是指人的思想觉悟和精神修养相对于世界认识所处的水平阶段;
    它只在你我心中。
    境无苦乐,以意为先,从心所起;界有阔狭,达者为先,相投者趣。
    三界无别法,惟是一心动念而生一切境也;念不自生,境无自了;穷究念巢,欲神不死也。人恋境,境弄人,人失其正而发狂;情逐物,物引情;神离乎舍而成痴。念因境起,借心观境,见物生心;如此,虽居莽林孤岛都是尘劳。
    同一岳阳楼,先天下之忧者,忧!穷千里目者,更上层楼!神仙无别法,只生欢喜不生愁。
    非道德深厚者,难达此境界。
    人之本来,真净明虚,灵彻通眇,无异同,无分别,悟之则菩提岸,迷之则生死海。
    小儿未识父母谓之“朴”,能识父母谓之“痴”。痴者,心病也, 由是而生分别是谓“识”;领纳在心是谓“受”。思念在情是谓“想”,贪著是谓“行”,汗嘘体动是谓“色”。 见识一长是病,知此病者几人?如若降伏识神,莫如变识为智,何哉?识常逐境而忘返,智能了境而不著。逐境不了, 何智非知?了境不著,何识非智?眇要而言,止此一心,放去是识,收伏是智,但有分别,即堕情识,稍有攀缘,执迷境界。
故,俗理去失存得,儒理去非存是,禅理是非不着,道理是非两清。
     
    楚人失弓寓言所谓者,俗理,儒理,道理也。
   
    以上小文,兄自赏玩,喜乐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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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18: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境无苦乐,以意为先,从心所起;界有阔狭,达者为先,相投者趣。
俗理去失存得,儒理去非存是,禅理是非不着,道理是非两清。]
精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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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30 13: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6# 体用而已
      引: [小儿未识父母谓之“朴”,能识父母谓之“痴”。痴者,心病也, 由是而生分别是谓“识”;领纳在心是谓“受”。思念在情是谓“想”,贪著是谓“行”,汗嘘体动是谓“色”。见识一长是病,知此病者几人?如若降伏识神,莫如变识为智,何哉?识常逐境而忘返,智能了境而不著。逐境不了, 何智非知?了境不著,何识非智?眇要而言,止此一心,放去是识,收伏是智,但有分别,即堕情识,稍有攀缘,执迷境界。]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见素抱朴,少思寡欲,绝学无忧。”,浑全之朴,“众妙之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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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15: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6# 体用而已
兄之文意境界我已引用至我的外网投稿,特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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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4 10: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9# 古越中兴
古越兄客气了!{: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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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4 19: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改后的主题已改为《境界之度》,发至枢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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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4 19: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的观点再高端,也会有所侧重,哲人尤其如此。
从仁的实体而言,孔子无与伦比;从天地的境界高度看,仁,已无法攀越,唯道,老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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