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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社会请罪现象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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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6 13: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摘自《东岳论丛》2009年第7期  作者:王兆立 于成宝  原题为:先秦社会请罪现象略论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国家,形成于先秦时期的礼仪制度更是我国古代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礼仪文化,不仅因其与民间风俗习惯休戚相关而流行于庶民百姓中,而且因其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而为历代王朝所提倡。先秦时期的请罪现象,即蕴含着浓厚的礼文化意味。如《吕氏春秋·顺民篇》所记的商汤请罪于上帝的故事:“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元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剪其发,厝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悦,雨乃大至。”汤王认为天久旱不雨是自己的罪过,于是不惜剪断自己的头发,拶起自己的手指,把自己的身体当作牺牲献给上帝,以祈求上帝的宽恕。这则传说反映了汤王为了人民的利益而不畏牺牲的精神,我们于此亦可见古代请罪礼仪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请罪”对先秦社会的政*治、军事、风俗等多方面发挥着影响,因此值得引起人们的注意。本文即对先秦社会的“为国请罪”和“为己请罪”两类现象略作梳理,分析其中蕴含的礼文化意义。
一、为国请罪
现在所知最早的为国请罪的举动,在武王伐纣时期。《左传·僖公六年》:“冬,蔡穆侯将许僖公以见楚子于武城。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经,士舆榇。楚子问诸逢伯。对曰:‘昔武王克殷,微子启如是。武王亲释其缚,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榇,礼而命之,使复其所。’楚子从之。”今天看来,这个请罪场面好像一场颇显滑稽的闹剧:许君把自己的双手反绑在背后,口里衔着璧玉,表示诚心受死之意,属下的大夫们都穿着丧服,士人们抬着棺材走在最后,好像准备在许君遭杀戮后随时人棺发丧似的。这阵势,使得楚王如雾里看花,不知所措,后来逢伯告诉他,这是许君模仿当年微子向周武王请罪的礼仪而向你表示诚心降服之意,楚王才恍然大悟。许君的请罪仪式,无形中把楚王比作周武王,楚王当然非常高兴,亦以周武王般大度的胸怀接受了许君的请罪,并且礼貌地把许君送回了他的国家中。在这一请罪活动中,显然是仿照丧礼的仪式来操作的。
古代国君为国请罪的活动,还采用“肉袒”的仪式。《左传·宣公十二年》:“十二年春,楚子围郑……三月,克之。人自皇门,至于逵路。郑伯肉袒牵羊以逆。”还有司马迁笔下所记的微子请罪,《史记·宋微子世家》曰:“周武王伐纣克殷,微子启持其祭器造于军门,肉祖面缚,左牵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于是武王释微子,复其位如故。”先秦时期,肉袒是有“左”、“右”之别的。《仪礼·乡射礼》曰:“司射适堂西,袒、决、遂,取弓于阶西,兼挟乘矢,升自西阶。”郑玄注曰:“袒,左免衣也。”贾公彦疏:“凡事无问吉凶,皆袒左。是以《士丧》王人左袒,此及《大射》亦皆袒左,不以吉凶相反。惟有受刑,袒右”。《仪礼·觐礼》曰:“乃右肉袒于庙门之东。”郑玄注:“乃右肉袒者,刑宜施于右也。凡以礼事者左袒人,更从右者,臣益纯也。告听事者,告王以国所用为罪之事也。”可见:微子、郑伯“肉袒”请罪的仪式是“右肉袒”,它表示一种受刑之礼。
这种受刑之礼,不是表示鞭笞之类的刑罚,而是意味着残酷的杀戮。请罪的国君要牵着羊,拿着茅草,正是暗示了其遭杀戮后被得胜的一方用作祭品的命运。从这个意义上说,肉袒请罪也带有丧礼文化的色彩。
二、为己请罪
为己请罪的举动,也是春秋战国时经常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吕氏春秋·直谏篇》记载了楚文王受笞的故事:“荆文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赠,数三月不返;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王之罪当笞。’王曰:‘不谷免衣襁褓而齿于诸侯,愿请变更而无笞。’葆申曰:‘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废也。王不受笞,是废先王之令。臣宁抵罪于王,毋抵罪于先王’。王曰:‘敬诺。’引席,王伏。葆申束细荆五十,跪而加之于背,如此者再,谓·王起矣’,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闻君子耻之,小人痛之。耻之不变,痛之何益?’葆申趣出,自流于渊,请死罪。文王曰:‘此不谷之过也,葆申何罪?’王乃变更,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鏳,放丹之姬。后荆国,兼国三十九。今荆国广大至于此者,葆申之力也极言之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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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6 13: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受荆笞而请罪于先王的行为,后来被发展为专门适用于士大夫阶层的请罪规范——肉袒负荆请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叙了廉颇不服相如位在其右,二人产生矛盾,最终因廉颇自我悔悟而负荆请罪的事:“廉颇闻之,肉袒负荆,因宾客至相如门谢罪。”我们发现:在士人之间的请罪仪式中,肉袒表示杀戮的含义被淡化了,而着重赋予了用荆条鞭笞的意味,这大概是受楚文化影响的原因。
《管子‘小匡篇》亦记载一种为已请罪的方式:“(管仲)至于堂埠之上,鲍叔祓而浴之三。桓公亲迎之郊。管仲屈缨插衽,使人操斧而立其后。公辞斧三,然后退之。公曰:‘垂缨下衽,寡人将见。’管仲再拜稽曰:‘应公之赐,杀之黄泉,死且不朽。’公遂与归,礼之于庙。”管仲的这种“屈缨插衽”的请罪方式,大概是先秦时有罪的大夫面见国君的一种请罪礼仪。我们先明确何谓“屈缨”:《仪礼·丧服》曰:“丧服,斩衰裳,苴经、杖、绞带,冠绳缨,营屦者。”贾公彦疏曰:“云冠绳缨者,以六升布为冠,又屈一条绳为武,垂下为缨。《通典·礼六十五》“丧礼杂制”条曰:“丧冠条属以别吉凶,三年之练冠亦条属,皆右缝。”杜佑注:“别吉凶者,吉冠不条属也。条属者,通屈一条绳若布为武,垂下为缨,属三冠,像太古丧事略也。”@何谓“插衽”?《礼记,丧大记》曰:“凡主人之出也。徒跣,扱衽,拊心,降自西阶。君拜寄公国宾于位。大夫于君命,迎与寝门外,使者升堂致命,主人拜于下。士于大夫亲吊,则与之哭,不逆于门外。”《通典·礼四十四》“始死服变”条曰:“周制,亲始死,笄丽,徒跣,摄上衽。”杜佑注:“衽,裳际也。扱于腰中,哭踊便也。”可见,管仲“屈缨插衽”的请罪方式,是仿当时丧礼的形式。
汉初的贾谊更是自觉地从礼的角度总结了先秦时期大夫的请罪现象。《汉书·贾谊传》曰:“故古者礼不及庶人,刑不上大夫,所以厉宠臣之节也……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闻谴何则白冠牦缨,盘水加剑,适请室请罪耳,上不执绋系引而行也。其有中罪者,闻命而自弛,上不便颈戾而加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摔抑而刑之也。曰:“子大夫自有过耳,吾遇子有礼矣。”关于“白冠牦缨,盘水加剑”的解释,郑玄曰:“白冠,丧服也。”如淳曰:“水性平,若已有正罪;君以平法治之也。加剑,当以自刎也。或日,杀牲者以盘水颈血,故示若此也。”可见,大夫“白冠牦缨,盘水加剑”的请罪方式,也是属仿丧礼系统的。
通过对以上两类请罪现象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先秦时期的请罪活动一般是模仿了丧礼的礼仪。对于面临灭国的诸侯国君来说,采用丧礼的形式,意味着把自己当作牺牲以祭祀即将倾覆的社稷。对于普通士大夫来说,在先秦森严的宗法制和等级制的条件下,“请罪”无疑表示他已经不能被社会所认同,在这个意义上,他已经死了,而仿丧礼的请罪举动,恰恰是实现自己“脱胎换骨”的一种形式。所以《周礼,春官,大宗伯》曰:“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
三、请罪现象的社会政*治文化意义
总观《左传》所记诸侯国君历次为国请罪的举动,都是在礼的范围内试图保全自己和国家的政*治手段,而且每次都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宣公十二年郑伯请罪,《公羊传》的记述是:“(楚)庄王伐郑,胜乎皇门,放乎路衢,郑伯肉袒,左执茅旌,右执鸾刀,以逆庄王曰:‘寡人无良,边陲之臣,以干天祸,是以使君土沛焉到敝邑,君如矜此丧人,赐之不毛之地,使帅一二耋老而绥焉,请唯君主之命。’庄王曰:‘君之不令臣交易为言,是以使寡人得见君之玉面,而微至乎此。’庄王亲自手旌,左右麾军,退舍七里,将军子重谏曰:‘南郢之与郑,相去数千里,诸大夫死者数人,厮役扈养死者数百人,今君胜郑而不有,无乃失民臣之力乎?庄王曰:‘古者杼不穿,皮不蠹,则不出於四方。是以君子笃于礼而薄于利,要其人而不要其土,告从,不赦,不祥。吾以不详道民,灾及吾身,何日之有?”从“君子笃于礼”中可见春秋时人们的礼法观念是多么根深蒂固,而为国请罪所带来的客观效果,就是减轻了战争给先秦人民生活带来的灾难和痛苦,在一定时间内维持了社会的稳定。为国请罪的举动绝不见于战国,其中原因,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已做了精辟的解释,卷十三“周末风俗”条曰:“如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有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此皆变于一百三十三年之间。”
至于为己请罪的仪式,更是调节先秦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简言之,管仲和齐桓公的一箭之仇是通过“屈缨插衽”的请罪方式才最终得以化解的,廉颇蔺相如之间的矛盾,只有通过“负荆请罪”才收到化干戈为玉帛的神奇效果。因为先秦时人的请罪方式是符合“礼”的规范的,它客观上起到了弘扬社会美德的作用,所以在当时即为人们所颂扬,为史官所记载。其中的许多故事至今还为人们所熟知,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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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7 01: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不错,有个小问题。既然《吕氏春秋·顺民篇》记商汤请罪于上帝,为什么“最早的为国请罪的举动,在武王伐纣时期”?难道商汤请罪不算为国请罪?

与本主题无关,算是增加一点花絮。据“汉典”
http://www.zdic.net/cd/ci/10/ZdicE8ZdicAFZdicB7339789.htm
“请罪”一词有多种意义。其中最早的直接见于《尚书·汤诰》:“敢用玄牡,敢昭告于上天神后,请罪有夏”。其中“请罪有夏”有译为“请求惩治夏桀”(http://baike.baidu.com/view/7503806.htm)或简单的“为有夏氏请罪”,也有“问 桀 ,百姓有何罪而加虐乎”(《孔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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