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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唐宋时期是如何对医师进行考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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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5 22: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古代考核从医者由官府专门掌管医事的官员负责,他们的职称分为医生、府、史、徒。这里说的“医生”与后世泛指给人治病的医生不同,是管理医学领域方面的高级官员。
  唐代设“太医署”,清代设“太医院”,其职责是到了年终要对登记在册的从医者进行严格考核,并决定他们的俸禄待遇。考核的主要依据是从医者治疗病人的存活率。当时从医者治病的记录叫“医案”,它是医生所记的治病成绩。
  医工,唐代太医署的官名。按医术分为:上工,十全九;中工,十全七;下工,十全六。可见当时的医术已经相当高明了,即使是中下等级的医工,所经医治的病人也十有六七者能康复。宋代,杭州有一医院名“安济坊”,它是这样考核所辖从医者的:每年治疗人数1000个以上,十全八的,奖度牒一道;每年治疗人数500以上,十全八的,赏钱20贯;每年治疗人数1000人左右,十全九的,则有特别的奖。与此同时,管理“安济坊”的僧人,若三年内治愈1000人的,赐予紫衣和词部牒一道;从医者如以无病者冒充或杜撰病人而骗取钱米的,则给杖一百。
  再有,如从医者收取病人钱米或银两,一经查实,轻者给杖一百,取消全年俸禄,并取消从医资格,重者充军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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