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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讨论] 岳飞之死与秦桧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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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22: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5年1月2日《重庆商报》登载魏信德先生一篇《多则无益》的文章,其中说:1930年,德国出了一本批判相对论的书,书名叫《一百位教授出面证明爱因斯坦错了》。爱因斯坦知道后,耸耸肩说道:“一百位?干吗要这么多人?只要证明我真的错了,哪怕一个人出面也足够了。”从而魏先生得出:“证明某理论、某件事、某个人的对与错、好与坏,不在人多,而在于你拿出来的证明站得住站不住脚。拿秦桧来说,纵然有一千个人、一万个人来证明他是对的,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在下以为魏先生的结论是对的,但是举出秦桧这个例子,正好使自己陷入悖论。在中国历史上,“秦桧害死岳飞”早有“定论”,无论官家还是民间都一致认为,岳飞之死,秦桧罪在不赦。何止千万人骂秦桧是叛徒、内奸、卖*国*贼,在杭州岳坟前,人们用无辜的白铁铸出无辜的秦桧夫妇向岳飞谢罪的跪像。千年来,每时每刻都遭受人们的唾骂、尿浇和扔砸拍打。这种仇恨人、不尊重人,可以随意凌*辱他人的野蛮和残忍,延续到我们这一代,更是史无前例地发展到上干校、下牛棚、进劳*改、火烧炮打、残酷迫*害,造成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空前的浩劫。这种打*倒在地踏上一万只脚,永远开除,永世不得翻身,古往今来的众口一词,都是站不住脚的。用魏先生的结论来衡量,也不能说明真理在握,都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在王朝专*制下的中国,掩盖了多少历史真*相,歪曲了多少历史事实,所谓“中国历史”,基本上把失败者、前朝说得荒淫无道、十恶不赦;为胜利者当朝统治者涂脂抹粉、歌*功*颂*德。很多事实证明:盖棺也不能定论。例子朝朝代代都有,例如纣王残暴,例如白脸奸臣曹操,例如卖*国*贼秦桧……都是被妖魔化的。反面意见也有,如孔门高徒、目光犀利并具有求实精神的子贡就说过:商纣王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坏,所以人怕倒台,一倒台,什么坏事都推到他身上。只是这种观点被万众一词的“纣王残暴”所掩盖。为曹操不平的人已经很多,他在历史上的地位,他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和诗人的身份也日益被肯定。其中有一件事令人十分感动:曹操在大败袁绍之后,查到书信一束,皆是自己军中诸人与袁绍暗通之书。此时左右人建议:“可逐一点对姓名收而杀之。”曹操却说:“当绍之强,孤亦难保,况他人乎?”于是命人将书信全部烧毁,不予追究。如此之胸怀,如此之人文关怀,后世有几人能拥有?远的不说,看看近代的蒋介石“宁可错杀一千,不肯放过一个”,现代的反右、WG等政*治运动中我们都做了些什么,惭愧!正像合肥曹操教弩台旧址的一副对联所说:“莫道忠奸成定论,须有历史辨愚贤。”近年来为秦桧不平的人也渐多,人们对岳飞之死的元凶不断提出质疑。
  我们得静下心来,耐心地打开尘封的历史,理智地辨别事实的真*象,冲破孔老夫子设定的“为尊者违,为亲者违,为贤者违”的藩篱,客观地评价历史人物和事件。

                                摘自http://bbs.jguo.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94&fromuid=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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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 22: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秦桧的罪状,主要有三条,一是卖*国,二是主和,三是杀岳飞。说秦桧卖*国,冤枉他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有什么资格卖?大宋是赵家天下,所以只有赵构才有资格卖*国,物权在他手上。实事求是地说,主和是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形势,在赵构领导下所定的国策。(岳飞出兵前,赵构明白他与其他将领只守不攻的作风不同,特地下手诏,告诫他只需收复伪齐所夺之地,千万不要领兵北上,触犯金人,否则就算立下战功,也定要严惩。)秦桧作为当朝宰相只不过是积极的推行者,如有错,也不能算是秦桧的罪名。何况后来很多少数民族都融入中华民族的大家庭。历史上文成公主进藏、昭君出塞是最著名的和边政策,至今人们仍在传颂。就是当下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策也是主和的,我们反对战争,主张和谈协商解决争端,我们的口号是和平崛起。所以秦桧何罪之有?

  说秦桧杀岳飞,秦桧更是冤枉的,这不用太多的考证、分析,是仅凭常识就可以得出的结论。他不可能有这个权力。对一个取得节节胜利、战功显赫的高级将领,一个大臣就能把他杀了?只有皇帝宋高宗赵构才能有这个权力,而且赵构杀岳飞有足够的动机。
  赵构是在徽、钦二帝先后被掳的“天赐良机”之下登上皇帝宝座的。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会知道,无论古今中外,皇帝宝座的争夺都是极其残酷的“刀影斧声,千古之谜”,既有异姓的觊觎,更有同室的操戈。赵构突然拣了个这么大的便宜,在惊喜之余肯定时时担心失去,而岳飞却不合时宜地提出:“直捣黄龙,迎回二圣。”高宗听了能不恼火?“徽钦既返,此身何属!”那怕回来一个,他往哪儿摆?封建王朝的中国,面对异族的入侵,无论朝野主战还是主和,与所谓民族大义无关,都得从属于当朝帝王的核心利益。那金朝却深知厉害,时不时地放言要“送回二圣”,以威胁赵构。赵构必然心中不满:这是串通好了跟我过不去,凭这,岳飞就死定了!

  当岳飞几次北伐取得大胜之后,因功勋太大,难免有震主之威,自己却浑然不觉。而且在岳家军已有十万兵马,占全国兵力四分之一强的情况下,还多次要求增添兵力,赵构总是予以拒绝,说:“宁可缩小防区,也不能添兵”,要防止“尾大不掉”。

  再有,岳飞大概是出于忠心,当面建议赵构:“早立皇储。”这时正是赵构独子已亡,他又在扬州溃退时受了惊吓,失去了生育能力,但赵构时年才30岁,内心仍抱有生育希望,此时立皇储,在他看来无疑是向天下暴露其难言之隐。赵构大为不满,说:“武将不能干预朝政”,认为岳飞有异志。立太子本是皇家私事,聪明人不会冒然进言,能说的也是顺着皇帝的意思,无论是摸准还是暗通,只能迎合圣上。这足以说明,岳飞军事上有天才,政*治上却是弱智。直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当梁漱溟提出宪法上不宜写入接*班人名字时,不也被人认为是“放毒”吗?本来就忐忑不安的赵构必然心怀愤恨:好你个岳飞,又要迎回二圣,又要增兵,又要请立太子,根本就不把朕放在眼里。产生杀岳飞之心是顺理成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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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 22: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保住皇位,他就不能把仗打得太大,“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只怕中原复”。
  所以赵构用金字牌发出12道诏书,催促岳飞搬师回朝,旋即削去岳飞的兵权。

  自古以来,为了服人,杀人都要有理由,很多时候真实的理由是说不出口的。韩世忠对岳飞之死愤愤不平,却不敢直面“圣上”,只好质问秦桧。秦桧说,岳飞谋反之事,虽然没有真凭实据,但事体“莫须有”。南宋时期古汉语的口语“莫须有”的意思就是“也许有”,属于“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一类。而历史学家李敖的解释是“难道没有吗?”秦桧并没有为了开脱自己,说赵构一定要杀他。

  “莫须有”其实也是说得过去的,除了一些小人,或为升官或为被*迫诬告岳飞外,一个前方将领经常不听调动,曾经擅离职守,私上庐山以及借口感冒、缺粮等没有及时增援淮西,以至用十二道金牌才能召回!显然是有令不行。现如今我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所执行的三大纪律第一条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米国西点的22条军规第一条也是:无条件执行。所有古今中外的各种军队都是如此,军队的天职就是执行命令,走错路、开错枪,那是统帅部应当承担的责任。解放战争时期,林彪率第四野战军解放了东北,因为打得很苦,部队十分疲惫,需要休整,需要补充兵员、给养和武器弹药,不顾最高统帅部即刻入关作战的命令,想休整一些时日。在最高统帅连发三封急电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入关作战。这事后来成了林彪的一大罪状:不听指挥,破坏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如果非得下“十二道金牌”,当时就得查办。

  说岳飞不是秦桧杀的,还有二个佐证,一个是有个叫胡铨的编修,反对议和,上奏说,我与秦桧等人不共戴天,并请斩下秦桧等三人的脑袋,悬挂在稿街上。秦桧也没把胡编修怎么样,大概也不是不想杀胡,只能是他没有这个权力。另一个是太学生陈东于两宋之交屡次上书讨论时政,曾风光一时。最后,竟上书请高宗亲征以迎二圣,治众将不进兵之罪,以振士气。结果因此次上疏而被斩首。有权力杀岳飞、胡铨、陈东的只能是赵构。于绍兴十一年(1141)十二月二十九日,赵构亲自下旨,以毒酒赐死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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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 22: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宋代历史上,对秦桧的评价就曾经经过两次比较大的反复,他在被“追夺王爵,改谥谬丑”后,宋代皇室又曾恢复过秦氏家族的光荣。对岳飞的评价,实际上也反映了中国由来已久的积习。在元朝为当局所不容;明朝时又成了民族英雄;清朝时期重在宣传岳飞的“忠君报国”;晚清的革*命党人又将岳飞纳入反满兴汉谱系。在中国历史上,这种各取所需,为我所用的事例,随处可见。
  在那非白即黑,忠奸分明,缺乏理性,更残缺人性的时代,在下也曾到过“江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的岳庙、岳坟,秦桧夫妇屈辱的铸像可怜兮兮地跪在岳坟前。现今有人建议把秦桧夫妇的跪像撤走(见葛红兵《秦桧汪精卫在中国》2005年1月12日《博客中国》),说法国的贝当充当了希特勒统治法国的帮凶,还曾受到:“贝当元帅在法国历史上,所经历的某些部分仍然是光荣的。”法国人对“法奸”尚能有如此评价,而我国的秦桧还没有落到“汉奸”的地步,而且并无大错,却遭千年声讨唾骂,似乎有些不公。过去,曾对鲁迅所说的“中国少有抚哭叛徒的吊客”很不理解,疾恶如仇的鲁迅怎能说出这种话来?尤其是我们在红旗下酿成的“样板戏情结”,革*命和反革*命,好和坏,那是天壤之别,一个是不能有任何污点,一个是没有丁点可取之处,这种背离客观事实,随意编造、篡改的思想方法和恶劣文风该结束了。正如陈丹青先生所说:“历史早该从我们的陈腔滥调中解放出来。”

  最近,有网名叫“闻声”的博主,发表了一篇《年终考古大发现:秦桧政*治遗嘱出土》。说“秦桧在该份遗嘱中表明自己坚信对金议和是当时的‘国情’下保全国家的唯一出路。激烈指责士大夫空言误国,以为慷慨激昂就能救国救民,政府一提出韬光养晦就会被指卖*国,只要与金议和,就会被指媚外。而战争需要大量积累,需要‘暂息兵戈勤稼穑’与民生息。至于自己事后为皇帝分谤,从公议而言,高居相位责无旁贷,为江山社稷只好牺牲自己的令名。从私情来说,高宗于他有‘知遇之恩、信任之专’,只能为知已者死。所以,教诲子孙,高宗在位或可保秦家富贵,而高宗百年后秦家必将被清算。他感慨,‘生逢乱世国家颠沛’,总想做点经世济国的实事,但‘为实事者均不见容于当下’,岳飞难以见容于皇帝,而他必将更难以见容于言官史册,会让他‘羞万年’。”同时,他说:“是高宗决定杀岳飞的,他只是代高宗受过,他已尽全力至少保全岳云和张宪,但高宗指示全杀,他亦无奈。”

  这份“遗嘱”只能是一篇文学作品,却基本上反应出历史的真实。而秦桧是状元出身,不仅博学多才,而且在书法上造诣很深,我们如今常用的“宋体”字,实际上是由秦桧所创,这是绝对真实的,虽然很少有人提起,却是从古至今没有疑义的。只是我们为“尊者”讳缺点的同时,也为“卑者”讳优点。所以,历史上有颜体、柳体等,而将应称为秦体的字改称为宋体。

  有人说,当秦桧跪在地下,中华民族就没有资格屹立在世界。在下同意这个观点。现在是21世纪了,而我们又提出了建立一个和谐社会,这需要做的事情很多,正视历史,还秦桧一个公道,也是应有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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