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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古代婚嫁原是哀痛的事 新郎家三日不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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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23: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周朝到春秋都有专门做媒的官吏,官名“媒氏”,专职负责使男人有妻子,女人有丈夫,向他们配给田宅,以使其能安身成家。当时的男人结婚三年后才可以被国家征用外出作战或做工,叫“赴国役”。
  今天,人们的婚嫁是喜事,远古时候却恰好相反。迎亲只能在夜里,车马服饰都必须是黑色。这种习俗起源于古人引阴气入家门,黑色是配合着阴的。黑夜黑马黑车黑衣人,车前置两枚火烛,在黑夜试探前行,就是去娶亲的了。
  按《礼记》中记录,嫁走了女儿的人家,三个晚上不熄灭火烛,似乎女儿还能回来,似乎女儿还能看到娘家的光。而娶了新人的男家,三天内不能有丝竹乐器的响声。婚嫁是一件哀痛的事儿。
  现代女人出嫁有哭的,有依依惜别的,多数只是做姿态。终究习俗变了,嫁人是张灯结彩浩浩荡荡欢天喜地的事情。而古人说,不对婚礼表示祝贺,是规矩道理。婚事,当时都写成“昏事”。
  到了汉朝,有皇帝诏书说,禁止民间嫁娶备酒食相贺。按汉律,禁止三人以上结群喝酒,但可以印证,民间嫁娶已经饮酒聚众庆贺了。由周到汉的大约千年,娶亲已经从只能趁黑夜进行的坏事变成了好事,由汉到今天,再没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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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6: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周《礼记》的记载,婚礼礼制中,要求男方先到女方的家庙拜祭其祖先,然后在用车接女方到男家,要举行夫妇同器共餐、饮交杯酒等仪式,才算完成结婚之礼。这些制度性的形成,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史上影响甚为深远,历经多少朝代,但一直相传至今。
      男家去女家迎亲仪式均在夜间进行,《仪礼·士昏礼》谓:“昏礼下达。”(郑玄注曰:“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又云:“主人爵弁、 裳、缁 ,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要求迎亲的人均穿黑衣,车马也用黑色。
      那时对刚入门的新娘的仪姿也颇有讲究,《吕氏春秋》曰:“惠子出,白圭告人曰:‘人有新娶妇者,妇至,宜安矜烟视媚行。’”,安者,从容;矜者,谨慎;烟视者,眼波流动不直睨;媚行者,动止羞缩柔媚安徐也。
      此俗与后世以白天迎亲、穿红色服饰的婚俗,迥然不同。自唐代开始,始将迎亲的时间改为早晨。据唐·段成式的《酉阳杂俎》记载:“礼,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而阴来也。今行礼于晓。”晓即拂晓。此后相沿至今。但新娘的仪姿风俗一直未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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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9 01: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amel39 于 2013-4-19 01:43 编辑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姓,母系部落的徽标,男子出门走婚称氏而不可称姓,子女袭姓母家。
宗庙祀农村母系庶民,祖庙祭城堡父系强人。庶民供养强人以求安居。
农村通婚合两姓之好。城乡通婚为各取所需。男子走婚通常不会落户。
君子,君王士大夫走婚散落在母系部落的子,无继承权只能自强不息。
南方西部至今仍有走婚习俗,男子昏睡棲息在女方只能在黄昏和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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