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4-4-21 10: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初吉”的意义
《徐王子䣄钟》云:“惟正月初吉元日癸亥”。“正月”即一月。“初吉”与“元日”并举,表明“初吉”即“元日”。“元日”是一日,在月首。这就是说,“初吉”也在月首,含义是月初的吉日。在63件年、月、月相、干支日四要素具全的铭文中月相名称为“初吉”的有30件,其中铭文与《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 ── 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以下简称《报告》)所拟西周金文历谱不合的有5件,约占全部“初吉”的16.67﹪。
由于以往“初吉”系于何种月相的问题没有解决。以至有些青铜器虽能确定所系的王世,却难与各家所拟定的西周纪年相合。如:
《三十七年善夫山鼎》:“隹卅又七年正月初吉庚戌”。
善夫山鼎“形制与三年颂鼎(《上铜》图49。厉王)及卅二年 攸从鼎(《大系》图上22。宣王)相似,应为西周晚期物。西周晚期周王在位三十七年以上的只有厉、宣二世,但不论用定点说或四分月说,此鼎铭文记载的月相与相应的厉、宣时期的月相均不相合”(1)。
在这里,我们就对“初吉”的意义重新作一番文献资料方面的考订。
传统的解说,“初吉”即是朔。
《诗经•小明》“正月初吉”。毛传:初吉,朔日也。
《国语•周语》“自今至于初吉”。韦注:初吉,二月朔日也。
《周礼•天官》“正月之吉”。郑注:吉谓朔日。
由上所述可知,在文献典籍中并未指明“吉”或“初吉”就是朔日。毛传释“初吉”为朔日,韦昭注《国语》“初吉”为朔日,郑玄解说《周礼》“吉”为朔日。这些只是汉儒对“吉”或“初吉”的理解。
汉儒的看法是否正确呢?
笔者认为:汉儒的看法并不一定正确。在西周月相名称中,除了“初吉”之外,尚有“既生霸”、“既死霸”。而汉儒对“既生霸”、“既死霸”的看法大相径庭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马融注《古文尚书•康诰》云:“‘魄’,朏也,谓月三日始生兆朏,名曰魄。”《白虎通•日月篇》曰:“月三日成魄”。《说文解字》曰:“‘霸’,月始生魄然也,承大月二日,小月三日。从月 声。〈周书〉曰:“哉生魄’。”魄、霸是同声通假字。
刘歆在《三统历•世经》中云:“死霸,朔也;生霸,望也。”孟康亦云:“月二日以往,明生魄死,故言死魄。”《伪古文尚书》不仅沿用其说,而且在《武成篇》中硬造了“哉生明”一词用以配“哉生魄”。《伪孔传》亦随其说,以“旁死魄”为月二日, 以魄生明死为在十五日以后, 以“哉生魄”为十六日。
上述两种见解,明显相互对立。既然,汉儒对“生霸”、“死霸”的看法无法取得一致,我们又怎么能肯定汉儒对“初吉”的解释是正确的呢?、
其实,在《春秋》经传中有“吉”日所系月相的明确记载。
《春秋经•闵公二年》云:“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
《左传•闵公二年》曰:“夏,吉。禘于庄公,速也。”
“禘”祭应在君主三年之丧后举行。闵公二年五月,庄公丧期未满就举行“禘”祭,不合于礼,故《春秋经》记以示讥。
以往“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大都断句为“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如此断句,于文于理皆不通。“禘”既为祭祀之名,根本没有必要在前面加上一个“吉”字。在《春秋》经传的其它与“禘”祭有关的记载中,“禘”祭前面都没加“吉”字。如:
《春秋经•僖公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
《左传•僖公八年》:“秋,禘而致哀姜焉,非礼也。”
僖公八年七月,为夫人哀姜而举行“禘”祭,同样不合于礼,《春秋经》亦记以示讥,此“禘”祭之前并没有“吉”字。
《左传•昭公十五年》:“春,将禘于武公,戒百官。……二月癸酉,禘,叔弓莅事,钥入而卒。去乐,卒事,礼也。”
昭公十五年,二月也举行了一次“禘”祭。这一次“禘”祭之前同样没有“吉”字。
《左传•定公八年》:“冬十月,顺祀先公而祈焉。辛卯,禘于僖公。”
定公八年十月,为了解决顺祀问题,以正昭穆之序,而在僖公庙举行了“禘”祭。在这次“禘”祭之前同样也没有“吉”字。
由上述与“禘”祭有关的记载可以看出,《春秋经•闵公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中的“吉”字与“禘”祭根本没有任何的关系。
那么,“吉”字在此作何种解释呢?
笔者以为,这里的“吉”和《周礼•天官》“正月之吉”的“吉”是一样的意思,即“吉日”的省称,是和乙酉日联系在一起的。“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应断句为“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意思是:在夏季五月乙酉这个“吉日”中,为庄公举行了“禘”祭。
也许有人会问:在上述与“禘”祭有关的记载,为什么其余的历日都不曰“吉”,唯独闵公二年夏五月乙酉日曰“吉”呢?
笔者认为, “夏五月乙酉,吉”与“夏六月辛未,朔”,无论是从文法上,还是从体例上看,都非常地一致。这表明,闵公二年夏五月乙酉日的“吉”与“朔”一样,是与月亮运行有关的月相名称,它就是西周金文和文献典籍中的“初吉”。
依据张培瑜先生编著的《春秋朔闰表》(以下简称《张表》)可以查出,在上述关于“禘”祭的记载中,与月相有关的共有三条。即:
《春秋经•闵公二年》云:“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
闵公二年五月朔日的日干支为己卯,乙酉日在己卯朔日之后六日,即“乙酉,吉”在上弦日。
《左传•昭公十五年》:“春,将禘于武公,戒百官。……二月癸酉,禘,叔弓莅事,钥入而卒。去乐,卒事,礼也。”
昭公十五年二月朔日的干支为己未,癸酉日在己未朔日之后十四日,也就是说在望日。
《左传•定公八年》:“冬十月,顺祀先公而祈焉。辛卯,禘于僖公。”
定公八年十月朔日的干支为庚寅,辛卯日正是庚寅朔日的次日,亦即朏日。
在上述与月相有关的三条关于“禘”祭的记载中,昭公十五年二月癸酉日和定公八年十月辛卯日都不曰“吉”,而只有闵公二年夏五月乙酉日独曰“吉”;这里就很清楚地告诉了我们,“吉”的月相既不在“朏”,也不在“望”,而是在“弦”。
《诗经•小雅•天保》云:“如月之恒,如日之升”,传:“恒,弦也”, 笺:“月上弦而就盈”。孔疏以《天保》为文王之诗,在周公制祭礼以前。此说虽然没有可靠的证据,但是,此诗作为西周前期的祭祖之诗却是无可怀疑的。将上弦之月与东升之日共同作为美好祝福的赞辞,实际上,这就是在告诉我们:“弦日”即是“吉日”。
不仅如此,“吉日”在“弦日”的习俗作为上古汉族文化的组成部分,还深深影响了周边的少数民族。
据白庚胜介绍:在纳西族的东巴神话《崇搬图》中,“对于男子而言,吉时大多与九联系在一起,而女子的吉时则与七有关。因为当崇仁利恩所生三子不会说话之际,崇仁利恩于初九、衬红褒白于初七行卜,终于得知必须去天界向孩子的外公外婆请教才能得到解决的道理。于是,他们夫妇遣狗与蝙蝠为使者赴天界,从子劳阿普神那里探知须行祭天礼之事。由于遵从不悖,三个孩子终于说出了藏、纳西、白三种语言。作为自然时间,民间以为十二月最好,其中又有三个不必行卜选择的吉日,它们分别是十二月初六、十二月初八、十二月二十四。酿酒、杀年猪、订婚、结婚、盖房等大都在这一个月,尤其是这三个不必行卜选择的吉日进行”(2)。从朔望月的角度来看,初六、初七、初八、初九、二十四这几个日子都在弦日的前后。
对照青铜器铭文中“初吉”出现的频率,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推测:“初吉”就是月初的弦日。这些绝对不是偶然的巧合。纳西族先民为古羌人一支,战国时期秦献公兵临渭首,征服西部北部地区的狄、豲戎,致使羌人首领忍季父卬“畏秦之威,将其种人附落而南,出赐支河曲西数千里”(3)。之后,纳西族一直居住在横断山脉深处,与高山大川为伍。这些山水虽然阻绝了她与外界的有效交流,但也保障了她的生存。不可否认,纳西族文化在发展的过程当中显然是受到了中原汉族文化的影响,其中很可能保存了相当的上古汉族文化的原始风貌,“吉日”在弦日附近的习俗应该就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殷周时期的“初吉”就是“吉”日,其所系的月相在弦日。也就是说,当时的历月月首在弦日而不是朔日。
注释
(1)、刘启益:《西周纪年》
刘启益:《西周纪年》397页
广东教育出版社2002年4月第1版
(2)、白庚胜:《东巴神话研究》
白庚胜:《东巴神话研究》237~238页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7月第1版
(3)、《后汉书》卷87
《后汉书》卷87
中华书局1965年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