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手源】【攴部】 攴:說文部首。甲骨文。 敗:甲骨文。 枚:甲骨文。 玫:後起字。 文四。
攴 【說文】:小擊也。从又卜聲。凡攴之屬皆从攴。 【時間】:甲骨文。 【字形】:指事。从又持丨。此丨者,指持杖之事。 【本義】:小擊也。 【造字義】:小擊也。 【辯證】:攴、父,二字,甲骨文一字也。 以父字造字,皆上下結構,父于字上;以攴字造字,皆左右結構,攴于字右。 从攴字,今多寫作从攵。 攴者,从又持丨。指事。 又者,象右手形。手執也。此又字之本義也。以又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此丨者,指持杖之事。 故,攴者,小擊也。 攴者,小擊也。此攴字之本義也。以攴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敗 【說文】:毀也。从攴貝。敗賊皆从貝,會意。贁,籒文敗从賏。 【時間】:甲骨文。 【字形】:會意。从貝从攴。 【本義】:毀也。 【簡化】:败。 【辯證】:敗者,从貝从攴。會意。 貝者,象海貝形。貨也。此貝字之引申義也。以貝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攴者,小擊也。此攴字之本義也。以攴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敗者,謂擊而毀貝也。 故,敗者,毀也。
枚 【說文】:幹也,可爲杖。从木从攴。《詩》曰:施于條枚。 【時間】:甲骨文。 【字形】:會意。从木从攴。 【本義】:杖也。 【辯證】:枚者,从木从攴。會意。 木者,樹木也。此木字之本義也。以木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攴者,小擊也。此攴字之本義也。以攴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枚者,謂擊之所用之木也。 故,枚者,杖也。
玫 【說文】:未錄。乃錄其本字,玟。玟,火齊,玫瑰也。一曰石之美者。从玉文聲。 【時間】:金文。 【字形】:會意。从玉从文。 【本義】:玫瑰也。 【辯證】:玫字,訛字也。其本字,玟也。 玟者,从玉从文。會意。 文者,紋飾也。此文字之本義也。以文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玉者,象三玉相連之形。玉石也。此玉字之本義也。以玉字造字皆出此義也。 玟者,謂有紋飾之玉也。 故,玟者,玫瑰也。 玫瑰者,玉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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