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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第二章(七)“万物与我为一”的整体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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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0: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教的生命观还强调持行者务必审慎对待宇宙万物及关注在修养上的三种境界。即:树立“天人合一”、“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宇宙万物相生相利的整体协合观念。
       正确对待自我内在心性修养,达到清静自正的境界;正确对待尘世社会的欲海烦扰,达到精神超越的境界;正确认识客观外在自然环境,顺应自然,维护自然和谐,达到修持与天地造化同途的境界。
        陶弘景《养性延命录》中说:“《道机》曰:人生而命有长短者,非自然也,皆自由身不谨,饮食过差,淫泆过度,忤逆阴阳,魂神不守,精竭命衰,百病萌生,故不终其寿。”又说:“《仙经》曰:我命在我不在天,但愚人不能知此道为生命之要,所以致百病风邪者,皆由恣意极情,不知自惜,故虚损生也。”认为禀气含灵,惟人为贵,人之所贵在于生。生为形之本,形乃神之具,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弊,“若能游心虚静,息虑无为,候元气于子后,时导引于闲室,摄养无亏,兼饵良药,则丰年耆寿是常分也。如恣意以耽声色,役智而图富贵,得丧萦于怀抱,躁挠未能自遣,不拘礼度,饮食无节,如斯之流,宁免夭伤之患也?”
       《道德经》更是教谕世人从心性上完善自我,“自知者明”,“自胜者强”,“揣而锐之,不可常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重积德则无不克”,用尊道贵德阐明了“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道教生命观的主要观点是:
         精气神三义论;本原元气论,形质真实论;生命自我主宰论;重人贵生论;生道合一论;神仙实证论;齐同万物论;道法自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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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1: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只是一些理论上的东西,施展起来没有度也是妄行,如何才是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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