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历》(前69年)汉宣帝地节元年历谱重纂(第2章第17闰岁) 前069年汉宣帝地节元年。1月1日甲戌,十一月初五。冬至丁卯24分,十一月廿七日。 冬38.27腊07.70一37.32闰06.75二36.37三05.80四35.42 五05.04六34.47七04.09八33.52九03.14十32.57 ☆ 正月朔庚子。十九日“正月戊午夜,月食萤惑”,廿二日“辛酉,萤惑入氐中。” ☆ 闰正月朔己巳。 闰余17,闰在岁首第四月。 地节元年属第二章岁第17岁,岁初闰余17分,当闰。距满闰差2分,闰在岁初第4月(闰正月)。按推气,雨水戊辰20,正月廿九日; 春公己亥02,二月初一, 闰置正月后,己巳75,无中气。 ☆ 二月朔己亥。霍光病重,廿九日“二月丁卯,以霍禹为右将军”。 ☆ 三月朔戊辰。初三日“三月庚午,霍光卒”。 〇 诸史书均记霍禹任右将军及霍光卒年于地节二年。按二年、三年三月均有“戊辰日”。唯三年二月无“丁卯”日,且与霍光死后才能安顿的人事也显矛盾。若系元年,则问题迎刃而解。故本谱与余书*记法有异。元年,霍光老病侵寻痰喘交作,渐至迫危。弥留时上书愿意分封国三千户给霍去病的后人作遗祀。宣帝亦封霍山为乐平侯。既卒,右将军霍禹嗣爵博陵侯。 ☆ 四月朔戊戌。十一日“四月戊申,张安世为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 〇 光卒,御史大夫魏相恐霍禹权大专*制,乃请拜张安世为大司马、大将军,继霍光后。宣帝以去“大将军”三字允请。张安世小心谨慎,事不自专,悉听宣帝裁夺,于是宣帝始亲政。 ☆ 六月朔丁酉。初二日“六月戊戌夜,客星居左右间,东南指,长可二尺,白色”。三十日“丙寅,又见客星贯索东北,南行”。 ☆ 七月朔丁卯。初七日“七月癸酉夜,客星入天市芒焰东南指”。 〇 宣帝亲政,有志省刑,特升水衡都尉于定国为廷尉,令他决狱持平。定国字曼倩,东海郯县人。父于公,曾为郡曹,以清正谦称著,郡人曾为其建成生祠。称“于公祠”。于定国既任廷尉,都下传言云:“(文帝时)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为无冤”。(张释之事阅前175年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