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郑玄言;“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一也,不易一也”。 三义之一,变易。从易极变的象生数,天地万物已然条理未发幽微的天道始元:“事常变,易无体,神无方”,转入已发彰显的天道亨通运程,礼贞常的数成象:事变体易神有方。象生数,数成象再生象的象数互生,易极变礼贞常的易礼一体。神道“感而遂通”,弥纶天地道的易与天地准。也是失天地贞正致物极必反的循环往复,“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事物运程的自然与必然。《易传》论事物、体用与神導三位一体的变易义,概念逻辑古今沿流。当道体论的人天物之间关系发生变化,出现问题时,事、体、神的概念意函发生变化,易礼性质也发生变化。当神導失贞正于“通于人而未合于天,成于事而亏于道”,循环往复穷途变通的易礼自然而必然。当神導失贞正于“合于天而不因乎物,执其常而不知变”,易礼理道流入执持天理浑然的道法自然,事变体易神有方的主体刚健精神和创新能力失去,无事其心寂然,有事神知之用于人事当然的定理内修,易礼的逻辑意函变质了。“乘乎气而不逐万物之变,生乎自然而不袭古今擬议之名”。“始奏以人,中奏以天,终奏以物”,道体均一自然之化的易极变,未发幽微始元的“事常变,易无体,神无方”;已发彰显亨通运程的事变体易神有方,道体均一自然之化的礼贞常,实函斯活的神導有方:活之物则事理的“蕴之乃以絪緼之”;活之体的“流之乃以条理之”;活之用的“浑之乃以发挥之”。未发幽微(元)的象生数,已发彰显(亨)的数成象,“先此之理,待此而叙;先此之体,待此而固;先此之用,待此而兴”。兴的收获言知幽明,非言有无的精于物者与道者的物物道。利之大业富有,贞之盛德日新,天道元亨利贞全程的经验集成,转入新一轮天道元亨利贞的未发与已发,数生象、象生数的象数互生,神无方的知幽明道。无有不极之太极,无有一极之无极,无极而太极的易礼道,通经正经接着讲。《易传》弥纶天地道的易礼一体,船山实函斯活的易礼实学。古今通义辨识:变易。 三义之二,不易,世界上只有永恒变易是不可改变的客观法则。客观法则的不可改变,熊十力认为是体用,备体致用有着不可改变的客观法则,即应用和能动所蕴涵的客观法则。应用部分的客观法则,性命通贯天道酬勤的生民立命,正视命的客观条件,实践理性的习以性成,理在气中的心性认知,为生民立命的客观法则:心性唯物的经世致(治)用,于天理达人欲的更无转折。能动的客观法则,心统性情的为天地立心。性情相需的以性发情,情以充性,情有贞淫功罪的阴阳不测之几,显然理欲矛盾因果正负的多路向。“情有不可而必可,匡之以义以调之”。避离罪淫情的文史与质野,通往心性中庸的文质彬彬,体用中庸的社会质文。性命通贯天道酬勤,蕴涵人道诚信义理。能动部分的客观法则:心性辩证的古今义理会通,于人欲见天理的须有安排。违逆于天理达人欲的经世治用,治世道德的文史心性;违逆于人欲见天理的诚信人道,乱世道佛及流俗质野的世道人心不可收拾。从《易传》阐述的刚柔地道地曰示,矛盾辩证的因果事实:刚柔杂居吉凶见,刚柔相接相推的险阻生和吉凶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易传》论说事实因果的矛盾辩证,船山论理不可改变的两大客观法则,经世治用和古今义理会通,义理彰显的明晰古今。 三义之三,易简。易简是《易传》阴阳天道的人事理则,乾易知,坤简能。“易简而天下之理得”。“易简立本”成客体基础的阴阳天道,连接“易简之善配至德”的刚柔地道。易简理得的人事理则基础上,连接心性理则的“乾刚健与坤柔顺”。易简理得的生民立命,心性理则的生民立心,仁义人道融入的天地立心与生民立命。逻辑之元,易简理得。宋后出现张载为往圣继绝学的形上学命题: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续后有船山完整清晰的哲理,理道定所定性的为天地立心,理道定所定命的为生民立命。“天尊地卑,义奠于位;进退存亡,义殊乎时;是非善恶,义判于几;立纲陈常,义辨于事”。理道定所定位定性的理势相函,一定理道矛盾辩证的因果路。 后人将易简辞语倒置作简易解,简易即易简?客观法则并不复杂(“简易”)。“天地之道贞观者也”,即是说天地的道是以正示人的。天下人的行动,端正在一个“道”上,不是形上教条的当然之理?肯定是大道至简,以简御繁?须要辨析:辩证法?还是形而上学?易简逻辑为何成简易逻辑?历史与逻辑如何演变而成?教人深思而思究,易三义最值得商榷的问题:易简与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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