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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漫谈伍子胥与楚国法典《离(鸡)次之典》(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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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5 07: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漫谈伍子胥与楚国法典《离(鸡)次之典》(七)

     《离(鸡)次之典》是一部什么典籍?


   《离次之典》是楚国的国之重器,其重要性与存国相若。”即离次之典》相当于楚国这个国家一样,它的存在,就是楚国的存在。
    这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典呢?我在《论<离骚>之“离与湖北潜江的劳动民歌——“鸡鸣歌”与“阳歌”》一文中,对“鸡”与《楚辞·离骚》之“离”进行过破案性的论述,认为《离骚》之“离”与《周易》的“离卦”是相通的,“离卦”的卦象是“鸡”,而“离卦”的本质为“火”、“太阳”,“公鸡”是“知时鸟”,又称“德禽”。古时人们的劳作,就是以鸡鸣来判断时间的;战国时的函谷关打开关门,就是以第一声鸡鸣为号,因此在函谷关,守关的将士专门养着一只报时的大公鸡,我戏称&#15920;叫“开关鸡”。证明“公鸡”与太阳、天时有关,“公鸡”这个“德禽”之“德与太阳的“德”也相通,因此,这部当时在潜江境内的《离(鸡)次之典》翻译过来,用通俗易懂的话说,这部法典可以叫《太阳法典》,也可以叫《公鸡道德法典》。
     我在《从潜江的地理纬度与地球人类早期文明的发展规律管窥潜江人祖先的活动轨迹》一文中,曾在《潜江人祖先的史前纺织与<南冠楚囚>典故服饰的相关追溯》中,用逻辑性的推理认为:“‘南冠的各项工艺流程涉及的各种工具、半成品、成品必然会进入相应的市场交流,同时也会形成价值估量的标准。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将制成南冠的所有工具、流程、工艺等等不依靠社会合作的情况下独立完成,这便涉及有社会分工、合作、市场、交易、语言、计算、文字、管理法律……等等、等等。由此看来,在当时潜江境内之楚国的这部法典形成,与这一带祖先的信仰、生活习俗、精神崇拜有直接的联系。这部法典的形成,也并非是一日之功可成。
   从楚国的这部法典叫《离次之典》,又叫《鸡次之典》来分析,这部法典应该是以“太阳的道德为人文行为规范”的法规,它相当于当时的《宪法》,也是当时楚人的行为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人与社会、政治、自然、经济之关系的规范条文。
    当时在潜江境内的楚国,为什么会有这种类似《宪法》的综合性《离(鸡)次之典》呢?在当时的中国地理环境下,潜江地域被概称为“南方”,楚人也自称为南方的“蛮夷”,但为什么中国的政治要“南面而治”呢?儒家文化为什么要以“南方”的乐音“徴”为“礼乐”呢?为什么《楚辞》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影响至深呢?当时潜江的方言“兮”为什么在中国古代文化中视为时髦普遍传颂呢?……这其中的疑问太多,但所有的疑问都有一个指向,就是“太阳崇拜”与天时,及与人类生存的关系。他们的递进逻辑关系,就是中国传统文化总结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离(鸡)次之典》就是“道法自然”的“太阳(或公鸡)道德”的“人文化”,太阳对天下万物自然照耀的“天下大同”、太阳以天下为公、太阳的大公无私、光明正大、浩然正气、朗朗乾坤、在人文上的光明政治,并通过自然的拟人化之“仁义礼智信”转化为人文的“仁义礼智信”,让人文道德与自然道德吻合起来,构成天、地、人文的“天经地义”之行为规范。这些应该是《离(鸡)次之典》要求楚人崇德守法的核心内容和条款章程。其中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祭祀等等全方位的内容,是一部宪法性、道德价值取向性、法律条文规定兼具的典籍。《离(鸡)次之典》的顾名思义:就是以太阳和公鸡的道德为榜样,涉及楚人生存、发展、壮大、称霸天下之诸多方面的行为规范典籍。
    因为中国人的“道”既是“教”,又是“法”。要说明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道法”之“法”非“法律”之法,而是“效法”之法,它落实在“道德”上,也落实在行为规范上,同时还落实在“礼、乐、刑、政”的政治方略上。因此,中国人的道德应该根据“五行”之性的不同,总结出五种“道德”规范出来。而这“五行”的五种道德行为规范,其实已经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从黄帝到秦朝一一展示了一遍。它们的展示,是以“五行相克”的形式出现的,战国时的阴阳家邹衍总结为“禨祥度制”,就是按上天降给人间的五行之某一种,根据它的德性制定相关的“替天行道”制度。它们的前朝被后朝之五行相克,构成的历史朝代顺序展示如下:
    黄帝是“土德”,其行为规范大致以《黄帝四经》为法律纲领;夏朝是“木德”,以“木克土”取代黄帝的天下,以更改的《连山》之《易经》为行为规范的纲领;商朝是“金德”,以“金克木”取代夏朝的天下,以更改的《归藏》之《易经》为行为规范的法律纲领;周朝是“火德”,以“火克金”取代商朝的天下,用更改的《周易》之《易经》为行为规范的法律纲领;秦朝是“水德”,以“水克火”取代周朝的天下,“水”为阴、为法,五色为黑色,故秦朝为“以法治国”的朝代,其法律条文与“水”的自然属性为“替天行道”的依据,其法律条文——《秦律》就是标准,老子的《道德经》和法家的理论体系是其理论基础,其本质就是一部综合性《水经》,而法家的著作,就是对道家在政治上的代言理论。因为道家是不入世的,所以法家就自然而然地成为道家在政治上的代言人。在五行与五个朝代的对应中,其中只有秦朝效法的“水”之“道德”历时最短,且在今后的中国历史长河中,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秦朝“唯法是举,以吏为师”的单纯“法治”现象。但在中国历史上,从古至今最长的就是周代的“火德”,他是中国人在五行中筛选出来的,通过历史检验的,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最终也是人类生存之必经之道的准则。这个准则的核心基础在于它是人心所向,它的标准是“天下大同”的“普世观”,即人人平等地享受生存权、精神权、世界物质权、文化权、人类命运共同权。
     这里有一个值得大家讨论的问题,也是当今部分中国人困惑的问题,即为什么中国不像西方的美国那样,建成一个纯粹的法制国家?为什么中国不能把美国的制度搬到中国来?我们为什么不像美国那样,也建立起一座“自由女神”的雕像,来代表我们的自由?

    我的理解,这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自然阴阳的认识和阴阳各自的理论体系、国情、历史文化有关。在中国的文化格式中,“阳”为“公”、为“德”、为“善”;“阴”为“私”、为“刑”、为“恶”。中国的历史悠久,且从未间断;美国的历史非常短,且是个移民国家,历史文化成分混杂。
    中国传统文化对“阴阳”的这个文化认识格式,至今仍然是不过时的真理。对现实而言,这种“阴阳对应”,世界上的代表只有中国和美国。中国传统文化的“阴阳观”,与当今的中国和美国之社会制度是相对应的:中国是SHZY制度,属于公有制,在对人性的认识上,公有制社会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但也承认人性有“性恶”的一面,即我们现在常说的“人性的一半是魔鬼”,因此国中的儒家特别地讲“教”,儒家在《三字经》上明确地指出:“苟不教,性乃迁”。人要学好不容易,但要学坏却非常容易,许多场合下,做到“公”就必须牺牲自己的利益,而要做到“私却是轻而易举,故古语说:“好字难得”,就是这个“道理”。中国的“教”就含在哲学性的“道理”中。
    有人说中国无宗教,其实中国的“礼”之“公”,就是通过“傧鬼神,考制度才形成的,是儒家通过“格物、致知”形成的哲学性宗教文化。而在国外和当今的部分理论中,认为哲学与宗教是对立的,是水火不容的。但中国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就是哲学与宗教相结合形成的,你说不相容,但儒家之“教”就是这么“牛逼”的形成了。黑格尔指出:“东方哲学是宗教哲学。”《哲学史讲演录》卷一可见,中国有自己独特的宗教,可以说是别具一格的哲学性宗教。故说中国没有宗教这种鬼话的,对中国人来说,是没有弄清自己的文化;如外国人来说中国没有宗教,有许多可能是不懂,但更多的则是别有用心的调侃,他们说此语甚至是出于污蔑、诽谤之目的,企图以此扼杀中国的传统文化,推翻中国的历史文化,打倒中国人的文化自信心。他们通过放大中国人的缺点,来证明中国人没有“教”,特别是没有他们所认为的“宗教”,是全世界极少有的“无宗教”国度,是道德混乱国家,是“邪恶”的“试验田”。殊不知,中国早有“天国”之称,国外那些宗教的“洋玩意”在封建时代,根本上不了我们祖先的法眼,连被正眼瞧的资格都没有。当然这是乎有点高傲或不对,但现在有些人用国外的理论来规范中国的文化,用他们的标准来否定中国传统文化,一副奴颜媚骨像,则错得更加离谱。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承认人性有善良的一面,故讲究“以德治国,以“礼乐刑政”并举的治国方略,在人们的三观与核心文化价值上,提倡的是“善、德”之道。因“火”、“太阳”与光明有关,故中国人用四个字形容这种政治制度,叫“光明政治”,或叫“清明天下”,儒家简称为三个字——“世有道”(的“天下大同”)。
    美国是资本主义制度,属于私有制,讲究以单纯的法律,即唯法是举的“以法治国”方略。对人性的认识上,认为人性是“恶”的,人是没有“善良”之“性”的,由于人性的本质性认识为“恶,故“恶人”只有用法律来规范,人的一切行为,均以法律为准则,只讲*法律,不计其它,这就叫“唯法是举”。所谓的法治国家,相当于我国的秦朝。在秦朝,人们的行动自由是被限制的,禁止郊游、禁止夜晚的娱乐、禁止人群的聚集和迁徒,禁止众多的人在一起议论或交谈。秦朝只提倡不犯法,不提倡人们善良行为,认为所谓的“善举”都是别有用心的,所以法家商鞅在《靳令》一文中明确地说:“以刑治,以赏战,求过不求善。”意思是:以刑法来治国,用赏赐来鼓励农战,只追究人们的罪过,不提倡人们的伪善行为。所谓的“求过不求善”,就是看你是否犯罪,其它的则不在政治、法律的视线范围,别用你在做善事辩解,因为你的善良是虚伪的,别有用心的。由于法家对人的定性是“恶”,“善”便被贴上“伪”的标签。在这种背景下,法律控制一切,管制多人的聚集,主张人与人的“不相往来”,故人性处于被扭曲的状态,过着十分压抑的生活。由于五行之“水”的五色定为“黑色”,故人们总结这种社会政治,也是四个字,叫“黑暗统治”。所以法家同道家一样,反对儒家的“礼”。“礼”就是“公”,从极端的角度说,主张“私”者反对“公”,主张“刑”者反对“德”。故极端“阴”者反对“阳”,同时也反对人们有聚集性的“礼尚往来”,鼓励人们“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以“小国寡民”为理想社会。中国的分家制度,就是在秦朝时用法律规定下来的,不分家就是犯法。如若在当今的世界里,用这种理念,走这条社会道路,无疑是亡国亡族,自寻死路的决择。
需要说明的是,我在这里不是在批判道家文化,我认为这是“水”之“道性”决定的。例如“水”不规范,则会自由散漫,甚至泛滥成灾,这便是通过对“水”进行“格物、致知”后,形成人文“法规”的本源。是“形而上之谓道,形而下之谓器”的关系,法家的法律条文和对人“性本恶”之质的认识,只是“器”的表现。我认为,道家理论不能单独实施,必须同儒家文化相结合,共同治理世道。同时,道家文化是我国国学中的精粹,是我国道学理论的瑰宝,传统文化的半壁江山。道家之所以能以“道”命名,就是因为称为“太一”的“道”藏在“水”中,出土的竹简有《太一藏于水》的专文。古代的人在此竹简中说,“道”不知如何解释才能让人明白,便用“水”打比喻,说明“道”的表现就像“水”一样,于是便有《太一藏于水》之文章。从某种角度看,“水”之“道”比“火”之“道”要强盛,所以虽然都是各自有“道”,但儒家却只能用“儒家”命名,而“道家”则可以“道”来命名。但在人文上,却有“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方向性区别,这种区别构成了儒家的“有为”、“向上”和道家的“无为”、“每况愈下”。而作为人来说,不可能像“水”一样过每况愈下的生活,因此,与人的本性有出入,只能成为少数人的生活向往和追求,却不能代表大多数。
    在美国的资本主义社会里,没有我们国家的“太阳道德”理念,也没有这种悠久的人文历史积淀,所以也没有什么道德自律,违背良心之类的儒家文化成分。更没有什么“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多行不义必自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历史经验总结与认识。他们几乎没有形成“镜子”的历史,所以他们也没有“以史为镜”的资格谈论历史。
    但他们现在在学习中国的传统文化:或在偷偷地学,或在公开地学,或在认真地学,或在“知己知彼”地学,或在别有用心地学。当我们国内的部分人在狠狠地批判儒家文化时,在美国却在大量地开办“孔子学院”,而且“孔子学院现在正在全世界遍地开花,已然达到数百所学校之多,且正在向千位数进发。2008年9月,从华尔街刮起的金融风暴,充分暴露了美国模式的缺陷。美国不得不对国家模式作出急剧调整。美国政府不仅出面干预金融市场,并且将部分濒临破产的银行实行“国有化”。于是,竟然有人表示,美国应该将国名改写为“美利坚SHZY合众国”。反之,美国总统尼克松曾写下这样一本书,叫《不战而胜》,是用孙子兵法的理论为指导写出来的。他在书中这样说:“当有一天,中国的年轻人,已经不再相信,他们老祖宗的教导和他们的传统文化,我们美国人,就不战而胜了……”美国在预谋,在和平演变中国,结果我们的某些崇洋媚外之人,甚至包括部分学者中招了,他们没动一枪一炮,就把我们的一部分人打败了。这说明,美国的预谋,在中国已经有了部分的成功。他们对付中国文化的策略是:针对中国文化形成的特点,以“阴”破坏“阳”,以“私”毁掉“公”,以“恶”攻克“善”,以“女”控制“男”,以“家”侵蚀“国”。让中国人的“阴阳失调”,失去阴阳平衡,变得“道路不明”,贪腐成风,社会风气浮燥,进而又指责(国内人则怀疑)这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导致中国出现了全方位的问题,你看我们美国是移民国家,没有历史传承,没有历史累赘,没有那么多的精神负担,这就是美国国家强大的根源,所以你们中国必须更改,丢掉传统文化,走西方的“法治道路”方可“辉煌腾达”,于是“公有制”变成“私有制”,“大国”变成“小国”。到时候,他们就可轻而易举地任意宰割中国,成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局面。
    除此以外,在此意识形态领域,有些国家是有专门的机构,专门的智囊团,并组织专门的写手,通过灭偶像(如杜撰《新华网自爆雷锋照片大多为补拍》、《焦裕禄的事迹是两个人拼凑起来的》)、换祖宗(将中国人的祖先崇拜的形象悄然地换成外国人,例如《中国人在德国吃饭被训斥》,外国人成了劝学、劝善、劝俭的圣人。)、灭自尊(如《中国人丢人丢到国外去了》,对中华民族进行整体抹黑。)、反智识(如撰文《断子绝孙核电站》)、唱衰你(如《中国不敢公开大数据》、《中国即将崩溃》在网站首页、高端论坛上传播中国的沉船学说。)、亡其史(宣传“洋人是解放中国的天使”,总之是欲亡其国,先亡其史。)、污政府(对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有专门的人从事定点抹黑。)、散鸦片(神话美国体制,丑化中国体制)等手段,日夜在侵蚀着中国人的民族自信心。
    所以,不要以为有些国家对我国指手画脚地在叫嚷自由、民主,以为他们会带你走上“幸福生活”的道路。“谎言重复一千遍既是真理”,这是二战时期德国宣传部长戈培尔说的话,因此称“戈培尔效应”,这个效应被美国应用后,让世界上许多国家“中招”,看看伊拉克,还有许多类似的国家,人民生活在长期战乱的痛苦之中,他们衣不遮体,食不裹腹,居无片瓦,朝不保夕,随时会丢掉性命,随时会有亲人一去便永不复返。于是他们开始怀念过去的幸福、安宁,但可惜的是这些一旦失去,将永远也找不回来了!我们看看当今的世界,有多少前车之鉴!珍惜呀!爱我们的国家!爱我们的人民!爱我们的历史文化,爱我们的党,爱我们的SHZY制度,爱我们来之不易的“站起来”,正在走向辉煌的中国吧!!!!
    上述的这些,又是一个专门的议题,我们不在此停留,还要慢慢地转回我们的主题。沿着中国的五行文化,通过中国历史舞台的社会实践,追溯到《离(鸡)次之典》上来,进而剖析它的“离”与太阳、“德禽”之“鸡”的内容与儒家文化的关系,推测这部法典里可能会有什么东西或内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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