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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儒法之争视域下的秦亡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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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9 17: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儒法之争的问题是一个老问题,曾经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改革开放后,儒法之争的问题很少为人们所关注,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承认儒家与法家各自所具有的意义了,随着学术研究的不断深入,老问题又以新的方式被提出,并且获得了新的观察视角。
  一、儒家的仁政思想及其命运
  春秋战国是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时代。面对剧烈的社会变革,诸子百家们也在这种变革的过程中展开了哲学的思辨,这种思辨也展现出了他们的社会理想,表证着他们对作为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的人与他人、个体与类的理想关系的向往与追求。
  儒家与法家也是在自身的这种情境下展开了各自的思考。儒家不像墨家那麽激烈,也没有法家那麽激进,但并不能说明儒家就不反思当时社会所出现的问题,在指责当时社会“礼崩乐坏”的同时,儒家根据回顾周文化提出了仁学的观点,虽然历代的儒家对仁的阐释都不尽相同,但人们至少可以透过他们的阐释中可以发现仁是一种每个人都天然先在本有的情感共通性,儒家创始人孔子认为“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中华书局,北京:1983:100]在这种观点下,孔子以后的儒家为仁的思想建立了心性论的前提,思孟学派认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此处之“天”不是宗教意义之天,也不是自然意义之天,这里的天乃是思辩义理意义之天,思辩义理之天不是一个顶礼膜拜的实体,也不是一个需要人类知晓的对象,而是先在意义之天,先在不是时间之先,而是当下见在的合理性前提。子思的这个思想在孟子那里就成为了后来的性善论,在孟子看来: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并不是人的四种心,而是心的四种情感形态,而这四种形态之“端”并不是儒家仁学的现成形式,而是其潜在可能,孟子不是从理性上反而是从人所共通的情感上承认了仁的前提性基础。儒家在这个前提下形成了其仁政学说,这里所说的仁政学说不知限定在孟子的思想当中,反观孔孟两代大儒的思想文本都可以发现他们的仁政思想,《论语》记载:
  “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中华书局,北京:1983:144]
  仁政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人口增殖,人口增值是人类自身发展的规律,也为人自身价值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所以,那种认为贫穷是因为人口众多的观点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贫穷是人的价值没有得到发现,人作为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与根本,以人多导致贫穷的理由去消灭所谓的多余人口甚至侵犯属于天赋人权之一的生育权也同样违背了孔孟的仁政学说,有些人既不见容于现代人权思想同样不被孔孟之道所容忍;然而人多并不等于人口财富,人实现其价值之一就是生活富裕,因此,孔子在回答学生冉有的提问后说,这麽多的人还需要使其富裕,富裕在儒家看来就是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得到改善与提高,富裕之后还必须对之施以教化,按照通常的观点,教化似乎就是教导人们要安分守己,遵纪守法,这未免太简单了,其实更进一步说,儒家所倡导的教化更是以文化塑造每个人的内涵,人素养以及气质,就像孟子后来说的“饱食而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
  为此,儒家从孔子开始就反对妨碍实现仁政的不合理制度,而当时阻碍人民生活富裕的制度就是社会变革中所出现的经济垄断,这种垄断也就是儒家所反对的“聚敛”,同样是孔子的这位学生冉有,《论语》记载:
  “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中华书局,北京,1983:127~128]
  春秋时期,公家衰落,私家崛起,季氏作为路过的权臣通过僭越鲁国国君的公权,指使、纵容、默许其家臣以巧立名目,巧取豪夺的手段横征暴敛,垄断鲁国境内的山林川泽江河湖泊迅速暴富,而冉有作为孔子的学生深知儒家反对导致人民贫穷的经济垄断,非但没有规劝季孙氏的垄断行为,反而与之沆瀣一气,从而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孔子自然接受不了这样的学生,甚至要将其逐出师门。由此可见,儒家从孔子这里就反对强宗豪族的垄断与聚敛。孔子之所以反对垄断除了垄断会导致贫富对立,人民生活穷苦之外,还会造成整个社会上释放物欲,追逐、猎取、占有财富的恶劣风气,从而导致社会的动荡,危及人自身的生活,所以,孔子才告诫人们:放于利而行,多怨。”一个社会如果把利——或者用现在的经济学语言说是资本——作为整个社会的文化导向、价值导向以及舆论导向的话,号召每个人都无限地释放追逐、猎取、占有资本的物欲,那麽,作为个体的人也就异化成为了以资本作为其灵魂的类的社会的奴隶,儒家一向所看中的“仁”也就异化成了肮脏的资本交易,仁自身的标准也就成了货币兑换。从指点来看,儒家的义利之辩思考的问题不是人应不应该谋利的问题,谋利也是为儒家所承认的,孔子自己就表示“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看来,他也渴望富裕,也并未把富裕想得那麽不堪,但儒家所要考虑的没有这麽简单,儒家更看中的是这种富裕要建立在什麽前提下,显然,季孙氏那种凭借经济垄断横征暴敛而一夜暴富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在孔子看来,合理的制度就是他所向往的周制。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周制也是儒家仁学之发端。儒家认同周制,但并未拘泥于周制,孔子自己就承认,“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因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亦可知也。”因革损益源自作为儒家五经之一《周易》的变化思想,既然作为周制的周礼是继承殷商礼制而有所改革的话,那麽后来继承周礼的朝代也会有所改革而通行下去。周制比较合理的方式就是礼乐政刑多种方式治理,刚醒与弹性多种层面管理,因而演变成了后来儒家的王道思想。而王道思想的核心就是德治。《论语》记载:
  “为政以德,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中华书局,北京,1983:53]
  在儒家看来,政治不是统治,也不是管理,作为政治主体的执政者固然需要执政方面的知识、方法与智慧,但更要的是执政者自身的道德品行,而这种道德品行又可以呈现为其自身的人格魅力,从获得其他人的拥戴。不仅周围的人,他治理下的黎民百姓会受到这种人格魅力的恩泽。所以,儒家对政治的理解更重视“政者,政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中华书局,北京,1983:138]按照儒家的观点,政治就是端正人心,啓发人心先在本有的善端,这本身就是德政的要求,也包含着儒家自身所主张的教化;这种政治的治理方式通过孔子对于德治与刑治的比较中得到了阐述。孔子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中华书局,北京,1983:54]众所周知,如果单独凭借法律的惩罚功能,人们只会因为害怕犯罪受到惩罚而不敢,内心深处并认为某种所犯之罪是恶的,而且,一旦法制松弛,先前被压制下去的犯罪欲望势必更加疯狂地宣泄出来危害社会;更何况,指望外在于人自身的某个对象来管束自己本身就是一种奴隶性心态。在儒家看来,无论制度多麽完善,法律多麽严密,政策多麽合理,都离不开人的制定与操作,不然虽有良法美意,也是实现不了它们的作用,只有激发出他们内心深入潜存的情感共通性,凝聚成为规范其社会行为的礼制,才可以让他们自觉意识到有作为与有所不为,形成健全的社会心态,成为一个人格健全的的人。
  德政的观点在孟子那里也得到了充分的展开。孟子不仅为仁政建立了人性的基础,还对此展开了多角度的论说。
  首先,孟子认为“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中华书局,北京,1983:238]仁政的实现在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他们体察到了人所先在本有的善端,他们也意识到自己作为执政者的责任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法律、政策啓发人们承认、培养、充盈、开显出来这个善端。从这点上来看,儒家的政治可以称为良心政治。
  其次,孟子主张与民同乐,梁惠王告诉孟子:
  “寡人有疾,寡人好货。对曰:‘昔者公刘好货。诗云:“乃积乃仓,乃裹糇粮,于囊于囊。思戢用光。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爰方啓行。’故居者有积仓,行者有裹粮也,然后可以爰方啓行。王如好货,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
  ‘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对曰:‘昔者太王好色,爱厥妃。诗云:“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中华书局,北京,1983:219~220]
  好货与好色是人的经济需求与生理需求所决定的,儒家对此并不否认,也不提倡禁欲主义的生活观念与生活方式,儒家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也承认“食色,性也”,但是禁止人的感官生理欲望的释放,不给其发泄空间固然是对人性的扭曲,容易导致人格的变态雨缺陷,但把感官生理欲望的需求看作人性的全部内容,把人性等同于动物的迷失与交配,显然模糊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本质性区别,也违背了儒家所倡导的人禽之辨,即便是觅食与交配这种动物性行为在人这里也发展出了人类种群所独有的饮食文化与爱情追求,并且成为人类文明的一部分。饮食与觅食的区别,男女与雄雌的差距,爱情与交配的分辨所体现的正是人禽之辨。
  在孟子看来,统治者作为人类种群的某个群体的领袖由于其高居统治地位,占有并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资源,决定着社会资源的分配,在自己的权力得不到制衡的的情况下很容易以权谋私,不顾与自己属于同一群体的黎民百姓的基本需求,从而制造同一个某个群体内部的人自身的分裂。孟子虽然没有从制度上通过制衡统治者的权力来思考这个问题,然而他从仁的普适性的角度来要求统治者以超越作为统治阶级的有限性,意识到自己也属于人类种群的一部分,通过反观自照自身的感官生理需求的合理性来想到黎民百姓的感官生理需求的合理性,从而促使社会资源可以满足每一个人的基本需求。
  再次,孟子实现仁政最基本的是重新测量土地,建立新的土地制度。作为生当战国时期的儒者,他面对激励的土地兼并所导致的贫富对立问题主张:
  “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録可坐而定也。”[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中华书局,北京,1983:259]
  重新测量土地,立定土地边界是建立土地制度的前提,建立了公平的土地制度纔可以分配土地,制定土地耕种者与土地所有者在国家生活中所享有的待遇。而在孟子看来,最公平合理的土地制度无疑还是周代的井田制,按照井田制的规定,中间的土地属于公田,四周的土地属于私田,农民完成了公田上的任务就可以耕种私田。这样在国民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前提下也得到了国家的经济收入,带动了社会经济发展。而这种制度能够公平实行的关键在于土地的测量,土地边界的厘定,更重要的是国家的赋税制度,如果国家的赋税制度超过了国民的承受力,井田制的公平性也无法得到保证的。孟子之所以这麽推崇井田制也是因为它所体现的公平性。不仅孟子,后来的宋明儒家张载也按照井田制的公平理念来改革当时的土地制度。
  在涉及土地制度的同时,孟子还关注了商业制度。从孔子反对季孙氏垄断到北宋丞相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所出现的问题,我们都可以看到贯穿其中的一个理由就是反对垄断的儒家主张某种类似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制度。这同样在孟子那里得到了印证,孟子与齐宣王展开了这样的一段对话:
  “王曰:‘王政可得闻与?’对曰:‘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録,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中华书局,北京,1983::218]
  孔孟之后的另一位儒者荀子也表示了相近的观点:
  “王者之等赋、政事,所以养万民也。田野什一,关市讥而不征,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 荀子:《荀子集解·王制篇第九》,中华书局,北京,1988:160~161]
  诚然,以孔曾思孟程朱陆王为代表的儒家不知道“自由经济”、“市场经济”这样的概念,也不是纯粹从经济学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的,更多的是作为其仁学思想的政治哲学外显的仁政思想的经济学诉求来思考的,但却不能否认这种思考的意义。虽然历代大儒们都没有使用诸如”自由经济”或“市场经济”这样的概念,然人们透过他们的论述可以看出儒家的一些经济学思想是从其实质上讲与现在的自由经济或是市场经济没有任何区别。儒家希望在仁政下,通过这种类似于自由经济或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能够做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鷄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飢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中华书局,北京,1983:212]现在看来,这虽然只是一个低水平的需求目标,远远不能满足现代人的生活需求,但如果置身于当时当地的生活情境中,就可以发现那时的很多诸侯国甚至根本没有达到儒家的基本要求,连最简单的薄赋敛、制民产、兴教化都没有做到,而儒家之所以这麽做则是因为“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中华书局,北京,1983:211]普通大众不是有文化有素养的石林阶层,在温饱得不到满足时还可以坚守良知,普通大众虽然也有良知,很有可能铤而走险,所以作为仁政的一项要求,执政者就必须根据公平合理的经济制度来维系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孔孟的儒家思想即便在今天也没有过时,甚至人们在今天加以改进还可以运用。但却在当时并没有被诸侯国的国君们所采纳。至于孟子所憧憬的以“不嗜杀人者”使天下“定于一”的社会理想也是在秦国的金戈铁马,血流漂杵下才得以实现,这无疑是对儒家仁政的一个嘲弄,以至于有很多人笑话儒家迂腐落后,从而欣赏铁血暴力的法家。那麽秦国信奉的法家思想又是什麽样的思想呢?
 二、法家的独裁思想及其命运
  在儒家在社会上倡导实现仁政的同时,与之相反的法家学派也在社会上展开了它的改革活动。经过李悝、吴起、商鞅的变法机器牺牲,法家学派也开始了自己的思想建构。透过法家思想,人们可以发现法家的功用及其问题。
  首先,法家提出了完全不同于儒家的人性论,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认为:
  “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妊,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 韩非:《韩非子集解·六反第四十六》,中华书局,北京,1998:455]
  按照儒家的观点,血缘亲情诗人与他人之间最本真的情感形态,人与他人的其他关系乃至人与社会的关系都建立在血缘亲情的基础上。然而,法家根本不相信这点,法家既不相信儒家所主张的人性向善论,也不相信儒家后期提出的化性起僞说,而是认为人性本恶,因为法家不像孔子那样认为人性先天相近,可以发现其共同性,只是由于后天习染而出现了差距;也不像孟子那样认为人类先在本有的善端就是人与禽兽之间最为微妙的区别,反而把人性界定为趋利避害,这样就否认了人自身走向完满的可能,也把人减低到动物性的水平上了。
  其次,韩非子在这种人性论的基础上以“法、术、势”实现其对社会的管控。他指出:“法者,宪令着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法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 韩非:《韩非子集解·定法第四十三》,中华书局,北京,1998:433]法律法规是官府制定的公布于世的规定,作为其功能的赏罚作用执行起来必须慎重,也必须符合社会大众的意愿,但法家之法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法,这种法制定出来只是要求臣民们予以遵守,对君主却没有制衡作用。君主不仅要立法,在立法之外还要掌握术。“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此人主之所执也。”[ 韩非:《韩非子集解·定法第四十三》,中华书局,北京,1998:433]如果法还可以为大众所熟知,并且有所依据的话,那麽术完全掌握在君主个人的手上,君主凭借权术来统治人们,按照权术的赏罚作用来决定臣民们的生杀予夺,这样,法所具有的公开性也就被破坏了。在韩非看来,赏罚是君主所掌握的二柄,君主一旦掌握了的它们,臣民们就会听命于自己的统治而不敢胡作非为。根据韩非子的人性论,赏罚正好符合人性趋利避害的特点,所以,赏罚完全可以唤起人的这种本质,以供驱使。君主顶礼法度,运用权术就为自己积累了势,势对于君主而言同样必不可少。关于势,韩非子这样阐述道:“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也,”[ 韩非:《韩非子集解·难勢四十》,中华书局,北京,1998:426]势虽然可以命名,但其自身却变化多端,无法把握其规律性,然而君主一旦掌握了它,就可以保证自己的统治不被推翻,从而通过任用臣民为自己效命达到维系自身统治的目的。
  再次,法家的社会结构没有儒家的社会结构的多样性。相比于儒家对于士农工商四民合理性的承认,法家只需要两种人,一种是农民,另一种是战士。从事秦国变法的商鞅就实行了耕战政策,他认为“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 商鞅:《商君书锥指·农战第三》,中华书局,北京,1986:20]农民可以为国家种植粮食,战士可以为国家效命疆场,而运用这种方法,就达到了“利出一孔”,垄断经济的效果,这样就把国家从平时体制转向了战时体制,集中全国的兵马钱粮来争霸。
  既然要争霸,法家就不能准许除了农民与展示以外的其他社会阶层存在,更不会考虑思想文化的意义;法家甚至认为他们都是社会的蛀虫。商鞅就认为“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会,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守。国以十者治,敌至必削,不至必贫。”[ 商鞅:《商君书锥指·农战第三》,中华书局,北京,1986:23]韩非子直接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韩非:《韩非子集解·五蠹第四十九》,中华书局,北京:491]法家自然然容不下作为社会公众良知的知识分子以及作为民监督力量的组织形式的墨家侠客,他们的存在在法家看来危及到了君主的统治,导致人们不再听命于君主的统治。这样,法家就建立了一个封闭、独裁、单调的社会结构,整个社会如同一架精密的机器,一座密封的铁屋子,每个人都只是这架机器上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齿轮,拥挤在这座铁屋子里的囚犯。
  最后,法家也非常敌视思想文化,无论是商鞅还是韩非子都主张“燔诗书以明法令”,人们不要学习什麽思想文化,他们一旦掌握了思想文化,君主就无法统治下去了,对于文化,人们只需要“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人们需要的只是服从而非思想。从这点上来看,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的背后其实是法家的反文化思想支配他去做的。即便没有李斯与淳于说在宴会上的辩论,他也不可能容忍知识分子议论时政,臧否人物,裁量公卿。从秦国信奉的法家思想来看,知识分子也难逃此劫。
  法家思想在现在看来确实是一种独裁思想,但不能否认其相对的合理性。一个直接的结果就是秦国任用法家出身的商鞅变法以后,秦国迅速走向富强,走出先前的落后状态,开啓了战争体制,集中全国的资源,消灭了东方六国,最终统一了全国,建立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国家。这不能不令人深思熟虑:为何完成华夏诸侯国统一为华夏民族国家的指导思想居然是法家思想而非儒家思想,这也加剧了某些人的反儒思想,认为儒家迂阔不切事情,但是以法家立国的秦帝国为何经过短短的十五年就覆灭了呢?代之而兴的汉帝国不仅继承了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度,更以儒家作为其主流思想,而建立这个帝国的民族以汉为自己命名,建构其文化心理认同的还是儒家,那麽以儒法之争的角度来看,秦亡汉兴的真正原因又是什麽呢?
  三、秦亡汉兴的重新思考
  秦亡汉兴是一个历史学的问题,但这个问题也不限定在历史学领域内。换一个学科视野看,秦亡汉兴固然是两个朝代的更替,但再次背后的问题却是两种思想文化的问题,甚至可以说,秦亡汉兴,儒家抑或法家关系到了华夏汉民族日后的命运走向。
  关于秦朝覆灭的问题,汉朝的知识分子们都就对此展开了反思。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汉文帝时期的青年政治家贾谊,他在其《新书》中的文章《过秦论》中认为:
  “然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贾谊:《新书校注·过秦上》,中华书局,北京,2000:3]
  秦国以周天子所封赐的岐山之地,凭借商鞅变法,奬励耕战,军功授爵,建立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调动全国各地的资源来完成争霸的任务,最终打败了东方六国,使华夏诸侯国合众为一,进而讨伐匈奴,开发岭南,修建长城,设立郡县,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度,统一度量衡与文字,为华夏民族的文化心理认同奠定基础,使中国从分封诸侯的封建国家演变成为华夏民族建立的民族国家;然而,秦朝在取得这些成就之后,并没有停下脚步,与民休息,也没有调整其政策,更没有实现从战时体制向平时体制的转变,根本没有意识到思想文化的意义,面对东方六国知识分子的反对意见,秦朝高层并没有虚心接受,认真反省,反而采取了为后世所诟病的焚书坑儒政策而非如同后世的隋唐一般在完成政治上的北方统一南方后,在思想文化上立即以先进的南朝指引久经外族入侵战火摧残的北方地区的文化重建工作,而秦国高层自己由于思想文化上的短板根本发展不出一个比东方六国先进的思想文化体系来,这就导致秦朝只能继续按照法家学派的思路统治下去,而法家学派本来就是敌视思想文化的,在他们看来,思想文化只能让黎民百姓不去服从君主的统治,掌握了思想文化的士林阶层只会夸夸其谈,无益于国家的强盛与君主的霸业,至于依靠思想文化建构华夏汉民族的文化心理认同更不是法家思想之所长反而是儒家思想之所长。
  秦朝覆灭之后,刘邦及其文臣武将经过三年反秦,四年反项的七年内战,才得以建立汉朝。经过高祖、吕后、文帝、景帝六七十年的战后恢复,战争的创伤才逐渐得以治愈,汉初高层信奉的黄老道学的无为而治发挥了它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的积聚,豪强黑恶势力的非法活动,汉初建立的分封制日益暴露出另立中央的弊端,从秦末就死灰复燃的匈奴人在冒顿的带领下建立了匈奴汗,以白登之围与书嫚之辱为标志,屡次进犯华夏边关,锅里残弱的汉帝国只能以公主和亲来赎买和平。无论是汉室君臣,还是士林阶层都认为这是国耻,贾谊表示过要“系单于之颈而制其命,伏中行说而笞其背”。这些都是黄老道学无为而治所无法胜任的,时代问题虽然以具体的政治、经济、军事的问题表现出来,但它们并不是时代的根本问题,每一个时代的具体问题都关系到时代的根本问题,而时代的根本问题就是整个主流意识形态的改变。新皇汉武帝下诏贤良文学方正之士,表示了自己的孜孜求治的迫切心情与困惑迷惘,人性问题、文质问题、有为无为问题都拷问着年轻的帝王。来自广川地区,研究春秋公羊学的儒生董仲舒回应人性乃是禀赋于天,由于禀赋不同而不完满,因此需要帝王设立太学以教化,夏朝尚忠,商朝尚质,周朝尚文都是大禹、成汤、文王武王承古萌新的结果,汉朝也可以借鉴前朝短命而亡的教训,稽古右文,改革变法,但“今之天下,亦是古之天下”,“天不变,道亦不变”,天道就是经过尧舜禹汤文武周公而由孔子创期的儒家思想,汉武帝从董仲舒的回应中意识到了改弦易辙的必要,接受了儒家大一统的思想,而儒家所主张的大一统不仅是政治上与国土上的大一统,更包括文化心理认同的建构。这种文化心理认同就是春秋公羊学的大一统本身所包含的华夷之辨,华夷之辨包括地域、民族、文化三个层面,即以中原为发祥地,以作为炎黄苗裔的华夏汉民族为文化创造主体,以汉文化为其精神内涵与载体而形成的一种血脉民族文化自觉意识,而这三个层面则是一个整体,这种自觉意识不仅使华夏民族演变成为汉民族,也使汉民族从一个自在的民族成为了一个具有自觉意识的民族,一个具有了自觉意识的民族自然不能容忍外族的侵略或征服,要求建立一起本民族为主体的国家。
  秦朝只从地理空间、政治制度上、文字上使华夏民族凝聚为一,汉朝在借鉴周制与秦制的基础上从文化心理认同上唤醒了华夏民族的自觉意识。可以说,华夏汉人的性格是汉朝奠定的。这也不难解释为什麽中国人称为汉人。汉朝以后,中国虽然历经晋、隋、唐、宋、明各代的统治,但无论是这些朝代的建立者,还是这些朝代治理下的黎民百姓,他们都是汉人祖先的后代;无论是它们的器物、制度还是文化,它们都属于汉文化。

  结论
  作为学术流派之争的儒法之争无论是对于儒家思想自身的演变,还是对于华夏汉人自身的民族认同感与中国文化自身的主体性的建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儒家之所以可以作为中国文化的主流思想并不是如同某些人的阴暗心理所揣摩的那样是知识分子与权力苟合的结果,更不能说先秦儒家是真正的儒家,后来的儒家都不是儒家,那样岂不破坏了儒家演变的系统性,否认了后儒对整个中国文化的贡献?儒家能够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思想是中国的思想家们、政治家们以及士林阶层共同选择的结果,这种选择又是他们对自身的文化问题的真切体认,而这种体认又是每个人的文化心理认同的凝聚与汇合,从而开啓了一个新的时代。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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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0 06: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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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学派学说,无论是儒、法、道、佛等,我认为要紧紧把握一个要点:存在与思维的历史逻辑史。孔子言:“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船山亦说:“乃唯造命者,而后可以俟命;能受命者,而后可以造命”。受命→造命→俟命,承前启后的文化环境(存在)演变路,也是学派学说(思维)的历史逻辑演变路。遵重历史逻辑演变,焉能止步孔孟学说去认识先儒体系?焉能止步于先儒体系去认识儒家学说?孔子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有格”;荀子提出礼治至善者,法治不善至者的礼法合治;船山则提出新理念:“天治者,神以依”,政制理论的历史逻辑演变路。孔子提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生民立心立命理论;为往圣绝绝学的张载提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船山的逻辑明义:理道定所定位定性。理在气中成就实践心(理)性的历史逻辑演变路。孔子提出仁礼概念的仁学体系,克己复礼为仁,倡扬仁心主持的仁礼概念,仁的概念明晰:仁心统同各正性命的天道酬勤,不是接轨于史前社会群居生产活动的合群概念?礼义明分的立命立心,不是接轨于史前社会群居生活的明分概念?群居时代的合群明分,逻辑演变成孔子论理学时代的仁礼概念。论仁礼,仁心主持;论仁政,其身正,其令从;应事待人之道:仁礼忠恕;克己复礼:“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仁统同的表现方式:性与天道。孔子仁学体系,历史逻辑数度变化,主要二点:一是则重仁心主持的仁学体系,转向义利理一的礼义规范方面:荀子以礼义质正仁心,质实仁义的实践实证理论。进而是船山论理因果事实所以然的实践实证理论:“利义之际,其为别亦大;利害之际,其相因也微”。实践实证理论的历史逻辑演变路。也许,我的注意力集中在“其相因也微”的利害因果事实方面:为什么孔儒仁礼体系会出现道德的“治世通行,乱世遗落”的历史事实?由此正论:孔孟之道并不是孔儒体系的完成阶段,完成阶段是荀学与《易传》。孔儒体系并不完善,有脉理传承。二是对孔儒脉理传承的认知。二千数百年的儒学史,从吾继周时代,王制分封诸侯时代的孔儒民本,走向秦汉后君主专制的君本,“秦之苛严”的法家法治,到“汉初之简略”的无为而治,“相激相反,而天下且成乎鄙倍”。方进入君本时代的独尊儒术。注意:不是诸子争鸣时代的民本儒学。独尊儒术,荀子儒术诚行重民生的儒家思想得以应用,孔子继周概念的礼有损益论得以应用,有道伐无道的王朝正常陵替,汉唐专制生长期的经世致用。船山言:“汉唐无今日之道”,汉唐专制生长期,走向宋明专制衰落期;王朝正常陵替走向汉夷王朝陵替;君本独尊儒术的儒术诚行,走向忠君报国的专制儒学;独尊儒术的儒道佛三教鼎立,走向儒道佛互补的治世道德(宋明理学)通行,乱世道佛通行。值得一提的是,阳明后出现百姓日用皆道的理论,由空谈心性的儒道佛文化,转变为实学文化理论,有正负向。正向就是明清之际的实学与启蒙思潮,“为往圣继绝学”的脉理传承:民本的独尊儒学,即张载学与船山学。孔子的仁礼忠恕,演变为船山仁恕天下理道定所的仁礼忠恕。船山言:存神以存诚御气。孔儒的仁礼忠恕,基本止步于存诚御气的形下器道研究,“通于人而未合于天,成于事而亏于道”,理论的因果事实是:道德的“治世通行,乱世遗落”。“为往圣继绝学”的张载学和船山学,完善道器层次矛盾理一的理念,一故神的性性存神,二故化的物物过化:存神以存诚御气,即《神化篇》的道器两层次。“物物为能过化”,形下器道四篇:《太和篇》与《天道篇》,《动物篇》与《诚明篇》。神導也四篇;性灵天则的《神化篇》与《大心篇》;天则的《中正篇》;性灵的《至当篇》。神化八篇,存神以存诚御气的义理大全。我现在撰写到《张子正蒙注》义理我解的《诚明篇》,还差神導三篇,即大心、中正与至当,八篇完成,该要认真归纳总结,明晰存神以存诚御气的船山理念。四书集注,有孔儒原著,也有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有船山的《读四书大全说》,精读三个不同时代的版本,基本了解儒学体系的历史逻辑演变路,即否定之否定规律性过程的原真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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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12 12: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质文刚柔 发表于 2020-7-30 06:49
陈述些看法与见解,与楼主交流,供楼主参考。
研究学派学说,无论是儒、法、道、佛等,我认为要紧紧把握一 ...

由于主题限制,本文聚焦于秦亡汉兴的意识形态变革,无法总论整个儒家思想的演变历程,但通过这个主题也可以发现儒法之别,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差别不是政策、法令、制度的差别,而是背后的理念的差别。法家崇尚独裁暴力,最后只能是身死国灭的下场,儒家根据其人道主义的前提虽然在当时只能提出认证的观点,但随着其自身的发展则可以演变出现代意义上的共和制度。综观整个儒家思想的演变历程,从汉代尊儒到宋明儒家思想的近代化,儒家思想自身正在向近代化和现代化方向演进。如果不是外族侵略,我们完全可以建立一个儒家的现代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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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3 04: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见解很传统,百年现代文化研究乱相路之传统,至今依然文化乱相,有过之而无不及。文化乱相,根本无法辨清传统优秀文化在何处,更不用说传承、创新与发展了。
儒法争端,根本的性质差殊:民本与君本。楼主是否想到,大一统的君主专制,实质是君本,非民本。
从三代世袭的王制分封诸侯,走向世袭的大一统君本专制,存有必然性:国家要完整统一,民族止于至善。这是古今不可易变的立国宗旨。
大一统君本专制,顺应了必然性的立国宗旨。但是,毕竟是君本,非民本,这是历史事实的客观存在。所以,君本专制两度变迁,从秦王法治到汉初黄老无为的文景之治后,事不过三进入到汉唐专制生长期的顺途:汉武有为的独尊儒术。儒术,沿用荀子的儒术诚行,重民生,非儒学民本重民生,而是君本儒术重民生。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论:“屈民以伸君”,君本;“屈君以伸天”,儒术诚行重民生。正因为重民生的君本儒术,其专制世袭与王制分封世袭相仿,三代有道伐无道的王朝正常陵替,同样在汉唐通行:孔子的礼有损益论,也同样在汉唐沿用生效。王朝陵替重启生机,汉唐的经世致用阶段,创造了盛唐辉煌。商品经济交易的空前繁华,带来时代的质变,这就是船山所说:“天下之变,皆顺乎物则者也”。顺乎物则的天下走势,预兆着社会经济、制度与文化都要变革,唐宋变革,顺乎物则的天下之变。正因为如此,汉唐时代有道伐无道的王朝正常陵替,要付出动乱的灾难代价而损伤元气,不利于顺乎物则的天下之变,要改变:终止有道伐无道的治乱循环。决不是等同宋后忠君报国的宣扬,视为乱臣贼子所为,乃人民正义。君本儒术变质为君本法治,汉唐的王朝正常陵替,走到宋后的汉夷王朝陵替。落后文化的夷族统治者,君本法家原形毕露:君师一体,治学一统。起点;宋代靠接法家专制的忠君报国。船山说;“汉唐无今日之道”,汉唐的专制生长期,到宋明的专制衰落期,接续是夷族统治者的专制衰亡期,君本专制的演变史。
不同于靠接法家专制的忠君报国。认为汉唐时代有道伐无道的王朝正常陵替,非乱臣贼子所为,人民正义,却不利于顺乎物则的天下之变,变革之道,务求政制质变上台阶,由孔儒的仁礼德治,质变为神導德治;孔子的仁礼忠恕,质变为天下仁恕。孔子的性与天道,质变为“始奏以人,中奏以天,终奏以物”的道体论。荀子的礼法合治,质变为“天治者,神以依”的礼法合治,势有轻重。乱世质野,法主礼辅;治世清明,礼主法辅。《易传》循物理事则的三道三才,船山精练为:“仁心大用因乎礼之体”。孔子礼有损益论流失异化,深化为会通古今通义的经世治用。……神導意蕴:神理明诚与神参明钦;神導的道器意蕴:存神以存诚(实明的诚道与诚信道)御气(至实至真的诚之者人之道)知化(穷神致化)。君相造命的神導德治,是否质变了君本儒术?是否逐渐过度为君权神導?质变为君权儒学?或君权民本?君相造命,丞相由君主指任,显然不会适全神導,将会出现什么变化,神预测!神導德治与君本法治根本两回事,有各自不同的意识形态,思想文理。君本儒术起点,也是对孔儒初度异变的汉儒:正其谊而不谋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君本法治原形毕露起点,对孔儒极度异化是宋明理学。变易以告人的天理浑然,事物定理的天命之谓理:变易以告人的人事当然,尊卑定理的以理杀人,存天理去人欲。传续宋明理学,会有完全的商品经济时代?中国特色?“从汉代尊儒到宋明儒家思想的近代化,儒家思想自身正在向近代化和现代化方向演进”?没有外强侵略,会成现实?存在决定思维,君本儒术的社会存在决定的汉儒,靠接法家忠君报国的社会存在决定的宋明理学,能“腐朽化神奇”?“向近代化和现代化方向演进”?从孔儒道德定律的“治世通行,乱世遗落”,到治世宋明理学通行,乱世道佛通行的儒道佛互补,到今天,儒道佛序变为佛道儒,耐人寻味。为什么阳明后出现百姓日用皆道的实学思潮,乃儒道佛空谈心性的极重必改,有正负向。现代社会重演,佛道儒思潮后,出现生活儒学的研究,同样有正负向。为什么五四运动后出现挺儒与反儒的世纪论战,至今依然激烈,有过之而无不及。二千数百年的传统儒学史一脉相承?君本专制的社会存在也不会改变的铁板一块?认真研读孔儒四书原著,再研读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与船山的《读四书大全说》,研读三个不同社会存在的文著,春秋战国的诸子争鸣时代;君本靠接法家时代;以及发生实学与启蒙文化思潮的明清之际。研读三个不同时代的文著,通经正经,会有收获。文化思潮先驱是张载,为往圣继绝学:正蒙,寓意深长。质变君本儒术的君权神導,实学与启蒙思潮先驱,“为往圣继绝学”的张载学和船山学。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化热,便有启蒙学派为昭明船山学呐喊,既然是古今文化转换的历史接合点,不仅为昭明船山学呐喊,更要为超越船山学而学思不懈,虚壹而静谓大清明。待到船山学昭明的山花烂漫时,传统优秀文化花落谁家,真正“向近代化和现代化方向演进”的历史接合点理论,可以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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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13 12: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质文刚柔 发表于 2020-8-13 04:49
楼主见解很传统,百年现代文化研究乱相路之传统,至今依然文化乱相,有过之而无不及。文化乱相,根本无法辨 ...

首先,大一统不等于专制,儒家宗周反秦就是维护大一统但反对专制,专制乃是秦制,秦制十五年而亡,不是常态乃是变态,不可能以此作为衡量中国古典社会的标准。其次,汉朝虽然借鉴了秦制的国家结构,但没有接受秦制的极权主义,汉代尊儒承认了皇权的合理性,但这个皇权本身就要受到天道的制衡,君主独裁,天降灾异以谴告之,不然,人们有权利进行革命。汉代儒家以天道的形上性来确认人的政治主体地位。再次,不知道你有何根据说宋代是法家治国,宋明儒学是法家思想,宋明儒学的概念、范畴、问题都是本原于先秦儒学而来,只是有感于佛老盛行,文化主体性面临危机,担当起重建中国文化主体性的使命,继承孔曾思孟以来的儒家道统。理学以天理认为道统高于政统,要求君主、大臣、百姓都必须遵守道统,心学以个体的主体性反对异化了的天理对人性的束缚,把天理的权威交付给每个人的良知,从而消解了异化了的本体对于主体的掌控,这是法家思想能够做到的?从先秦以来,儒家一向反对垄断,主张经济自由;反对独裁,推崇禅让(实质就是现代意义的共和制),即使无从实现,也要规训君主,使之符合儒家道统,认为人民幸福才是国家强盛的根本,重视文明教化,培养大中至正的人格品质,这本身就蕴含着现代思想的萌芽。法家利出一孔,消灭个体私营,垄断社会资源,独裁极权,消灭知识分子和民间自由团体,毁灭文明成果,以政统垄断道统,破坏人的血缘亲情,使其只知有皇帝不只有其他,为了国家强盛而贫民、病民、辱民、虐民,不顾民生、民产、民意、民心,从人性本恶出发而建造的这座敌视人、虐*待人、侮辱人的监狱与德意日法西斯与二十世纪极权主义有何区别?法家之法,独裁极权之法;现代之法,以人为本之法,名同而实异,事同而理不通。儒家自宋明一变而为现代新儒家,法家自秦一变而成马基雅维利主义、法西斯主义和极权主义,二者根本水火不容,没有任何结合的可能性。今天的现代化只有尊儒才能承古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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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4 04: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完整统一,民族止于至善,民本的大一统,继善成性的共由理道。君本也是法家专制的大一统。
君王也是人,九五之尊。君本模式不是固定不变,也体现着自然规律。从唯物角度,如楼主所说:天道制衡,毕竟民以食为天吧!
君本九五尊,也有过与不及。秦王法家专制赤裸裸,过极九五尊,极权独裁;汉初文景无为之治,因战乱惨裂而养民生息,一时之义,固态恒久必生祸患。文景无为,远不及九五尊。极过九五尊秦政,二世而亡;远不及九五尊,仅文景两朝。从秦政极权妄为,到汉景放任无为,不是极重必改的钟摆惯性,事不过三的自然规律,摆正君本中道:君本儒术的阳儒阴法。楼主认为汉尊儒,非法家?“伴君如伴虎”,君本,非法家?汉大儒董仲舒无端坐牢,难道不怯于“伴君如伴虎”的君王淫威,方有天人感应说辞?“屈民以伸君”,讨好君王;“屈君以伸天”,借天道災异征兆警言君子,护卫民生,远离是非旋涡,独善其身的一举两得。“伴君如伴虎”不是君本法治?法治,非民本天下法,而是君本私家法,君王说了算的专制法。为远离专制法,董仲舒绞尽脑汁为聪慧的天人感应论。延至唐贞观,魏征对太宗言,不要以臣为忠臣,愿为良臣。直谏著称的魏征,也会明哲保身,不是怯于“伴君如伴虎”的专制法?魏征不似董仲舒沉潜,李世民之“圣聪”非汉武所能及,“君舟民水,水能载舟覆舟”,成就李世民的千古之帝。再看宋代的忠君报国,宋儒如何“附和”。孟子言:“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此言,不利于忠君报国宣扬吧!看朱熹如此“缓冲”。“王勉曰‘斯言也,惟在下者有汤、武之仁,而在上者有桀、纣之暴则可。不然,是未免于篡弑之罪也”。船山又如何说:“君相之权藉大,士庶之穷通生死,治乱循环之数亦大”。有比较方有鉴别,民本与君本,儒家与法家,不是清清楚楚?从董仲舒天人感应说的君本儒术,到朱熹“未免于篡弑之罪也”的忠君报国说,再到满清专制的以理杀人,如戴震所说:“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谓之逆。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之同欲达之于上。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其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古之言理也,就人之情欲上求之,使之无疵之谓理;今之言理也,离人之情欲求之,使之忍之而不顾之谓理”。以理杀人,实质礼教食人!不是赤裸裸的秦王法政回朝?阳法阴儒起点,宋明理学尊卑定理的天命之谓理,以理杀人的礼教食人,存天理去人欲,不是“离人之情欲求之,使之忍之而不顾之谓理”?从汉唐专制生长期,独尊儒术的阳儒阴法,走到满清专制以理杀人的阳法阴儒,中介的驳接点,就是宋朝靠接法家专制的忠君报国,恶果就是汉夷王朝陵替。依愚洞观,自宋后,中华文明渐行渐退而失落。延至满清,“明亡之后无中华”,明清之际实学与启蒙思潮的文化理论“隐形”。正因为文明失落,才招来外侮入侵的历史灾难和文化倒*退。若胜于盛唐的继善成性,“富有而不吝于施,日新而不用其故”,谁能欺中华。
适应君本专制时代的意识形态是儒道佛。在第一次大动乱期的魏晋南北朝时代,外来佛教入世,开始儒道佛三教鼎立。到第二次大动乱期的五代十国时代,外则儒术,内则道佛,士大夫群不是入道,就是入佛。为恢复儒学道德内修位置,兴起儒学复兴的宋明理学,儒道佛互补的治世宋明理学通行,乱世道佛通行。无休止的治乱循环,引发的心性反应自然:谁当皇帝都一样,都要穿衣食饭。儒道佛空谈心性的极重必改,百姓日用皆道之实学,正向是实学与启蒙的文化理论,负向就是自扫门前雪的实惠私己。学术研究者,一是注重文理研究,明晰历史逻辑循序演变的理性思路,明晰承前启后的文化大环境;二是关注文理的应世效应,较正思维的理性思路。荀子所说“礼之隆”的“文理繁,情用省”;“礼之杀”的“文理省,情用繁”。值得深究。船山评说孔儒道体论:“通于人而未合于天,成于事而亏于道”,其文理效应的道德定律是:治世通行,乱世遗落。船山评说宋明理学的道体论:“合于天而不因乎物,执其常而不知变”。“守其常以为明,而不能芚愚之化”。宋明理学的道德固化,道之虚,佛之空,空谈心性的物极必反,百姓日用皆道有正负向。正向的实学与启蒙文化思潮被终结,文化理论被荒凉。负向的实惠私己自扫门前雪,恶性下滑:民族劣根性。船山的道体论:“始奏以人,中奏以天,终奏以物,均一之化备矣”。中奏天社会限定的效果体现,一是解决始奏人心性活力释放,顺乎物则的终奏物;二是解决人、天、物道体均一的自然之化,“乘乎气而不逐万物之变,生乎自然而不袭古今擬议之名”。当船山学昭明天下,看看船山论能否创新出商品经济时代的道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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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2 16: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看了一篇为宋明理学天理人欲观“正名”的文章,认为:“宋明理学所讲的‘存天理,去人欲’,天理就是指社会普遍的道德法则。当然,对这个法则的具体理解,每个时代的儒者受制于当时的历史文化的环境、条件,会有不同。而人欲在宋明理学中并不是指一切感性欲望,而专指和道德法则相冲突的那些感性欲望,因此去人欲并非是去掉人的所有的感性欲望。以孟子所言,人的感性欲望里边最主要的就是饮食男女——以食色为中心的本性的表现。就是要用天理所代表的理性法则来主导人欲,也即感性的发展。‘存天理,去人欲’的人欲并不是泛指人的一切自然生理欲望,而是特指与这个社会通行的道德法则相冲突的人的感性欲望”。所说的道德法则的天理,与之冲突的感性欲望的人欲,无非是鉴证正当与非正当,本份与非本份的是非善恶准则,这个准则是“每个时代的儒者受制于当时的历史文化的环境、条件,会有不同”。所谓“环境、条件”,其实就是物质经济现状与物欲需求现状的文明同步。正因为文明同步,正当与正当,本份与非本份的是非善恶准则,即是静态的准则,物欲需求条件取决于物质的经济现状,;又是动态的准则,物质经济发展,改变着物欲需求条件。鉴证天理人欲的是非善恶准则,即是现实,又是变动的。乃动静常变的理欲辩证。荀子的物欲观,“使欲必不穷于物”,天理;欲穷于物,人欲,静态准则;“物必不屈于欲”,动态准则的天理概念,若物屈于欲,逻辑连接“使欲必不穷于物”,是否就是宋明理学道德固化的天理人欲观!宋明理学所言的“事事物物皆有定理”,无极即太极,太极即无极;船山概括宋明理学的道体论:“合乎天而不因乎物,执其常以不知变”,能否逻辑鉴证宋明理学道德固化的天理人欲观。
理欲观取决于天道观。在孔孟时代,物质生产力的极端落后,“天道远,人道迩”,完善人道弥补天道缺失,孔孟的人文理道,其天道观与老子有共同点,主张无为自然。不同的是,老子主张人无为道无为,有无相生的道法自然,孔孟主张仁礼忠恕的性与天道。仁礼忠恕的理性基础,一是启情理的舍身取义,“情有不可而必可”;二是寡欲,“有诸己之谓信”的“可欲之谓善”。孔子的克己复礼为仁,孟子启情理的舍身取义,所明确的理欲观,明察庶物人伦,仁义行于非行仁义的“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仁礼忠恕。
盛唐过后的宋代经济走势,用船山的话:“天下之变,皆顺乎物则者也;天下之疑,皆允乎人心者也”,文理益质载道,顺应物则的天下之变,该顺应生民的物欲需求增长,“理有屈伸以顺乎天”,凝聚和释放心性活力,顺应物则的天下之变,促进物质经济发展与物欲需求增长的文明同步。面对唐宋变革的顺乎物则走势,为什么宋明理学提出存天理去人欲的观念,是释放心性活力顺乎物则,还是滞弱心性活力逆道物则?历史重演,经历改革开放后的物欲需求增长,出现利益抱团的官场腐败,实惠私己自扫门前雪的流俗质野。倡导宋明理学的天理人欲观,可以扭转流俗的质野心性?根本不可能的事!唯有倡扬船山仁恕天下的人道理欲观:“于天理达人欲,更无转折;于人欲见天理,须有安排”,与荀子物欲观有着脉理传承的船山人道理欲。
为了鉴证宋明理学道德固化的天理人欲观,不妨弄清其天道观与人道观的逻辑关联。朱熹言:“圆神,谓变化无方;方知,谓事有定理;易以贡,谓变化以告人。圣人体具三者之德,而无一尘之累。无事,则其心寂然,人莫能窥;有事,则神知之用,随感而应”。圣人体具三者之德,通过变易以告人,连接圆神的变化无方,无方者,真实无妄的天理本然,变易以告人的天理浑然,不是老子道学有无相生的道法自然,儒道合流。通过变易以告人,连接方知的事有定理,人事当然的诚之者真实无妄,变易以告人的天地之性,限定气质之性的理一分殊,如同佛理的月印万川。存天理的天地之性,理一;限定气质之性的去人欲,分殊。“无事,则其心寂然”,“圣人有心而无为”;“有事,则神知之用”,变易以告的人事当然,“随感而应”,变易以告人的天理浑然,“天地无心而自然化”。“尊德性,所以存心而极乎道体之大”,“不以一毫私意自蔽”,天理浑然的存天理;“道问学,所以致知而尽乎道体之细”,“不以一毫私欲自累”,人事当然的去人欲。“所谓二者修德凝道之大端”,变易以告人的天理浑然与人事当然,存天理,去人欲。孔儒两大学问道的尊德性与道问学,不知异化到何等程度,还存在有物质经济发展与物欲需求增长文明同步的天理人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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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4 10: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质文刚柔 于 2020-9-25 07:34 编辑

关于宋明理学性即理命题,文章言:“性就是人的本性。先秦两汉性与天道是孔子思想里面比较少谈的问题,因为这比较高深,不是人伦日用,但是性理、天道是从先秦到两汉儒学的重要的理论焦点,从孔子时代,经过七十子,到孟子、荀子,甚至到董仲舒、杨雄都是一个重要的课题。程颢从一个新的理性化的角度处理了天的概念的理解,程颐则解决了性的概念的理解:性也是理。如此一来,不仅把理贯穿到宇宙论中最高的本体,而且把它贯穿到了人的本性,使儒家的天理成为贯穿天人的统一原理,这是对儒家思想的理论体系的重要贡献。性即理这个命题对性善论提出了一个更加哲学化的支持。所以理学为什么叫理学,理学的体系就要表现‘理’这个概念能贯穿在整个体系的各个重要部分”。其实,孔子的性与天道逻辑,贯通到传统儒学的历史逻辑全程。孔子天道观殊异于老子道法自然的逻辑分途:性与天道。即人能弘道的天地人参。性与天道,在孟子的义理表述,反身以诚,尽心尽性的知天事天。《中庸》则言诚之者人之道与诚者天道;《大学》言格物致知;荀子言精于物者而物物;《易传》言仁义人道融入天道、地道的三道三才,有循物理两大事(理)则,阴阳天道的人事易简理得,刚柔地道心性能动理则的健顺五常;“为往圣继绝学”的张载气学,言“性性为能存神”的性之灵,“物物为能过化”的天之则,船山提出道体论:“始奏以人,中奏以天,终奏以物,均一之化备矣”。孔子性与天道的历史逻辑循序演变的原真理路。宋明理学也谈性与天道:“性者,人所受之天理;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体,其实一理也”。性即理,理通性与天道的“其实一理也”,根由,理在气先的“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即言定理,人参非天道,参人事当然的道德固化吧了!看船山如何理解:“神之有其理,在天为道,凝于人为性。易,变易也”。“天以神为道,性者神之撰,性与天道,神而已也”。弄清性与天道逻辑,《中庸》提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宋明理学的性即理,言天命之谓理,看朱熹的注释:“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率,循也。道,犹路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是则所谓道也。修,品节之也。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盖人之所以为人,道之所以为道,人之所以为教,原其所自,无一不本于天而备于我”。看船山如何理解:“所谓性者,中之本体也;道者,中和之大用也;教者,中庸之成能也”。“以天命不止为己性而有,率性而后道现,修道兼修其体用而教唯用”。看朱熹如何理解诚者天道与诚之者人之道。“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诚之者,未能真实无妄,而欲其真实无妄之谓,人事之当然也。圣人之德,浑然天理,真实无妄,不待思勉而从容中道,则亦天之道也。未至于圣,则不能无人欲之私,而其为德不能皆实”。看船山如何理解:“若未有用之体,则不可言诚者天之道”。换言之,诚之者人之道循物理两大事则的物物道,诚者天道。诚之者人之道,“天道之本然是命,在人的天道是性。性者命也,命不仅性也”,有天性命才。“才者性之才也,性不仅才也,惟有才,故可学”。“有是性固有是才,有是才则可以有是学,人之非无路以合乎天也。有是才必有是学,而后能尽其才,人之所当率循是路以合乎天也”。再看朱熹对格物致知的注释:“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其实朱熹对格物致知的注释,阐明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的意涵,因此有性即理的命题,即天命之谓理的命题。与船山论理天命之谓性意蕴的“天命不止为己性而有”,截然不同。“理化天也”,无有一极之无极;“事物人也”,无有不极的太极理道,事物范畴的止于至善,也是至善无止境的“理化天也”,无极而太极的事物范畴。《易传》言循物理两大事则,物理与事则分属不同范畴的两个概念,两者合一而成为本体论三要素之一,“事物,人也”的人能概念,人事运行的事物范畴,心性能动的事物范畴,太极理道。为什么朱熹认为:“物,犹事也”。天理浑然的“物”,“天地无心而自化,圣人有心而无为”;人事当然的“事”,圣人“随感而应”的“神知之用”,通过变易以告人串联,“其实一理”的事物定理,也是理一分殊,天地之性限定气质之性的性即理。“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的致知,“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的格物,性即理的定理至善。
孔子的性与天道,实学的理性逻辑连接仁礼忠恕,性的逻辑意蕴是生民立心立命,民可使的天命由之,不可使的气质知之,天道的实践心性是“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仁礼矛盾的礼义明分与仁心统同,心性环境客观实在的“道心惟微,人心惟危”,该如何践行克己复礼为仁?该如何端正道器层次礼义规范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子提出并进入重心的研究范围,乃民所共由理道具有根本意义的理论问题,也是后儒持续探究的理论问题。如果说孔子的性与天道逻辑,乃生民立心立命,性命、理气一物两体的实践心性;那么,船山神導的性与天道,“数数之,类应之”的“形气存乎神理”。其中的神气,理论理性導向性命、理气两体理一的实践理性,“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理道定所的性与天道。宋明理学的性与天道,天道是“天地无心而自化”,天理浑然变易以告人的“物”;圣人“随感而应”的“神知之用”,变易以告成的人事当然之“事”,变易以告人的事物定理,尊卑定理的天命之谓理,也是理一分殊,天地之性限定气质之性的性即理。其天道观,与老子道法自然有无相生的天道观同辙,儒道合流的“蔽于天而不知人”,“浑然与天地万物同体”的性与天道,人参非天道,乃人事当然的神知之用:变易以告人的人道观,道德固化的性即理。
发展到现代商品经济时代的性与天道逻辑,会是宋明理学变易以告人的事物定理,性即理的性与天道?根本不可能。古今文化转换的理论基础,是提升孔儒性与天道逻辑的实践心性,化一物两体为两体理一,“一故神,二故化”的神气明诚,实践理性的性与天道。凭什么理据给宋明理学定性?文章言:“宋明理学中理的概念贯穿在宇宙论、人性论、知识论、人心论中,所以这种叫法确实体现了这个理论体系的特征。我们对宋明理学的评价,应该在这样一个比较的视野下来展开。因此,如果在这个意义下重新评价定位宋明理学的话,我们应该跟以前的观点有所区别,以前我们是把宋明理学看做是封建社会走下坡路,封建后期没落的意识形态;但实际上,宋明理学恰恰是摆脱了中世纪精神的亚近代的文化表现,是配合、适应了中国社会变迁的近世化所产生的文化转向的一个部分”。所以如果我们抽象地就这个理论的思想体系来讲,要完整的、全面把握这个体系的各种逻辑发展的可能性和现实性,除了研究中国的宋明理学以外,还要了解韩国朝鲜朝的性理学,研究江户时代的朱子学、阳明学,才能对这个体系有更完整的、更全面的理解”。理的概念贯穿在宇宙论、人性论、知识论、人心论中,所以这种叫法确实体现了这个理论体系的特征”。宋明理学的体系特征,非传统儒学的体系特征。理有实明与浮明正义与非正义,即有古今之正义,也有一人正义与一时之大义,理道都有正负向效应。传统儒学的体系特征,形下器道是诚,诚通诚之者人之道与诚者天道,诚通天人诚道与天人诚信道。理道的义理精粹是诚,至实至真实明。形上導是神,神導德政,神理明诚与神参明钦,存神以存诚御气知化。存神以存诚,存在音容天决定着思维,思维也决定着存在音容天。那么,该要探究理论理性历史逻辑循序演变的原真理路,包括曲折反复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过程的三阶段,若不能从理论理性历史逻辑原真理路为理据去定性宋明理学,必有偏蔽,甚至会大错特错。既然存在音容天决定着思维,那么,该要探究承前启后文化大环境的历史逻辑循序演变的原真理路。存在音容天的承前受命,方有造命于世民的现实文化,然后有启后俟命的千秋功罪评说。注重研究而神明现实文化环境的存在音容天,必须要了解明晰承前文化环境的存在音容天;注重研究而神導致化于现实文化环境的存在音容天,方有功德圆满,启后俟命的存在音容天。若不能从承前启后文化大环境的历史逻辑循序演变原真理路为理据去定性宋明理学,必有偏蔽,甚至会大错特错。这就是船山理念:会通古今通义的经世治用。既然思维决定着存在音容天,有社会效应的因果事实吧:文理的社会效应。先言传统的历史事件,为什么孔子儒学出现道德定律的社会效应:治世通行,乱世遗落?为什么宋后出现治世宋明理学通行,乱世道佛通行?为什么在君主专制时代,第一次大动乱期的魏晋南北朝,出现儒道佛三教鼎足之势?在第二次大动乱期的五代十国,出现治乱世循环的儒道佛互补?为什么汉唐时代独尊儒术是王朝正常陵替,宋后易辙为汉夷王朝陵替?为什么阳明心学过后的极重而必改,出现实学的百姓日用皆道?正道的明清之际实学与启蒙文化思潮为什么被终结,文化理论被荒芜?负向的实惠私己的自扫门前雪,为什么心性下滑成民族劣根性?再言现代的历史事件,为什么五四运动拔根孔子儒学后,出现挺儒与反儒的世纪论战,至今依然激烈有加?为什么出现中西文化碰撞的两次论战:西化与国粹,西体中用与中体西用?为什么至今文化碰撞依然?为什么出现西方文化从话语、范畴、义理体系全面套解中国文化?为什么至今仍未改观?为什么传统历史事件的发生次序,在现代社会重演?该要从历史事件发生次序去研究文理的社会效应,能撇开文理的社会效应为理据去定性宋明理学。缺失三大理据,凭何依据说“宋明理学恰恰是摆脱了中世纪精神的亚近代的文化表现,是配合、适应了中国社会变迁的近世化所产生的文化转向的一个部分”?对内凭纯理论研究,可以任人打份?还要顾及外来的研究成效和文理效应,“所以如果我们抽象地就这个理论的思想体系来讲,要完整的、全面把握这个体系的各种逻辑发展的可能性和现实性,除了研究中国的宋明理学以外,还要了解韩国朝鲜的性理学,研究江户时代的朱子学、阳明学,才能对这个体系有更完整的、更全面的理解”。须知,文化的输出输入,都存在水土不服问题,文化环境的天,心性条件的人,天人文化的环境与条件,文化水土的保持与流失,不是存有南橘北枳的文化思虑?不是有中西文化碰撞的历史教训?阳明心即理的思想解放潮,传到日本后发生的社会效应:成就明治维新;中国本土的社会效应:实学的百姓日用皆道。输出的文化事件事例;日本的明治维新成功,传统中国的维新变化失败,输入的文化事件事例。难道凭据南橘北枳的文化事件,漠视本国历史事件的文理效应探究,放弃三大理据的研究,作纯理论研究?若道如此,对宋明理学的定性评说必入歧路,如荀子解蔽说,闇乎大理的蔽于一曲:“合乎天而不因乎物”,“过于文而不及质”的文史浮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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