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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宗师》(二)庄子也用“刑”和“礼”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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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1 15: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庄子·内篇·大宗师》(二)
【古之真人,其状义(1)而不朋,若不足而不承;与乎其觚而不坚也(2),张乎其虚而不华也(3);邴乎(3)其似喜也,崔(5)乎其不得已也,滀(6)乎其进我色也,与乎止我德也(7),厉乎其似世也(8),謷乎其未可制也(9);连乎其似好闭也(10),悗(11)乎忘其言也。】
(1)状:形容,样子。义:通“宜”。
(2)与:善,亲。觚():方。坚:固执。
(3)张:张开。华:浮华。
(4)邴(bǐng):畅然和适。
(5)崔:速貌。一说动貌。
(6)滀():水积聚。进:通“尽”,终止,竭尽。色:作色,指喜怒哀乐等各种情态。
(7)与:容与,悠闲自得的样子。止:心之所安。
(8)厉:同“励”,勤勉。
(9)謷(yào):《类篇》:“志远也”。制:遏制。
(10)闭:闭藏。
(11)悗(mèn):心不在焉。
古时候的真人,他的样子适宜但不结朋党,好象不足而不承受。友好和善,他方正而不固执;胸襟开阔,他虚空而不浮华。畅然和适,他看似喜悦;急急忙忙,他有不得已。深沉包容,他终止我作色;悠闲自得,他使我安于德。勤奋努力,他有如世人;心志高远,他不可遏制。连绵不绝,他似乎喜欢闭藏;心不在焉,好像忘了他要说的话。
【以刑为体,以礼为翼(1),以知为时(2),以德为循(3)。以刑为体者,绰(4)乎其杀也;以礼为翼者,所以行于世也;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以德为循者,言其与有足者至于丘也,而人真以为勤行者也。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
(1)翼:翅膀。
(2)知:认识。时:四季;这里代指自然变化。
(3)循:遵循,据。
(4)绰(chuò):宽缓。
(古时候的真人)把刑罚当作主体,把礼法当作辅助,用认识因应自然变化,把德当作依归。把刑罚当作主体,就能宽缓刑戮。把礼法当作辅助,才能把他的德推行于社会;用认识因应自然变化,是因为有不得已。把德当作依归,是说他帮助有脚的登上山丘,而人真以为是勤于行走的原因。所以无论是否喜欢,他都使万物相通为一。使万物相通为一是一方面,使万物不相通为一是另一方面。使万物相通为一,他就和自然为同类,使万物不相通为一,他就和人为同类。使自然和人不相对立,这就叫真人。
【死生,命(1)也,其有夜旦之常(2),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彼特以天为父,而身犹爱之,而况其卓(3)乎?人特以有君为愈(4)乎己,而身犹死之,而况其真(5)乎?】
(1)命:命运。
(2)夜旦:黑夜白天。常:恒常。
(3)卓:卓绝。
(4)愈,胜过。
(5)真:指道。
生死是命定的,有如黑夜和白天的永恒交替,是自然的规律。人是有不能干预的,这些都是事物的自身变化。人们都把天当作生命之父,而终身爱戴它,何况那卓绝的道呢?人们都以为君主超过自己,而舍身为他效忠,何况是本原的道呢!
【泉涸(1),鱼相与处于陆,相呴(2)以湿,相濡以沫(3),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夫大块(4)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5)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6)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
(1)涸():水干。
(2)呴():吐气。
(3)濡():沾湿。沫:吐沫。
(4)大块:大自然。
(5)佚:安逸,清闲。
(6)善:好事。
泉水干涸,鱼一起被困在陆地上,相互用嘴吐气,用吐沫相互沾湿,这不如在江湖里彼此相忘。与其赞誉唐尧而非难夏桀,不如把两者都忘掉而融化于道。自然给我形体,用生存使我劳作,用衰老使我清闲,用死亡使我安息。所以把自己的生存看作是好事的人,也因此把自己的死亡看作是好事。
解析:
庄子的政*治理想是使人相忘于大道,就像鱼相忘于江湖一样。其治理天下之法是:“以刑为体,以礼为翼,以知为时,以德为循。”
古今“大师”和“学者”们一看到“刑”和“礼”都大惊失色,认为庄子怎么会谈“刑”和“礼”呢?这不是儒家和法家的那一套吗?于是有的拐弯抹角地替庄子解释,有的干脆认为这段文字是衍文……殊不知如果不讲“刑”和“礼”,又如何治理天下?只是“刑”与“刑”、“礼”与“礼”不同罢了。且看庄子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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