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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卦文物例示兼转董珊:《论新见鼎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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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9 17: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4-3-29 18:58 编辑

論新見鼎卦戈

董 珊 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
原文来源: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董珊:論新見鼎卦戈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207

2005年5月,我在杭州看到晝錦堂收藏的一件銘文有數字卦的銅戈,對於探討易學史具有重要意義,所以在此介紹,並試作初步討論。

一、器物與銘文的真僞
由於此戈不是發掘品,可能會令人對資料的真僞産生懷疑。爲了確保資料可靠,這裏先談有關該戈鑒定的問題。
此戈銅鏽的分佈情况非常特殊。戈援及胡的正、背兩面(圖一,圖二。以下爲討論方便,均以戈援前鋒向右的一面作爲正面)都遍佈藍綠色的重鏽,而背面欄側四穿孔附近基本無鏽,戈內僅在縛柲處有少許鏽跡,戈內的其餘部分基本無鏽。其表面光滑處皆呈灰綠色。
經仔細觀察原器鏽蝕狀况,有兩個值得注意的現象。首先,原戈的藍綠色重鏽之上,尚保存一些與戈內表面類似的灰綠色光滑表層,這說明銅鏽自表層下面産生,向上層迭而起,導致原表層剝落;其次,細察戈內背面,可見表層有些微小裂紋,這說明水份是通過這些裂紋才得以滲入表皮下層,並引起鏽蝕。
據此,銅鏽的特殊分佈情况可以有兩點解釋。首先,該戈的光滑表層原應是高錫層,高錫層中的銅分子含量低,不容易起鏽,但由於熱脹冷縮,高錫層表面出現裂紋,之後水份就由此滲入底層,並與銅分子發生化學反應,形成自下而上的銅鏽。其次,銅戈不同部位的保存條件不同。我們知道,古代某些銅戈是有鞘的。從鏽蝕位置上看,此戈的援、胡處原應有保護鋒刃的漆木夾鞘,因此容易或乾或濕,導致鏽蝕,底層銅鏽向上膨脹,遂將表層拱起,形成層層剝落;但戈內部分無保護,背面欄側四穿孔處與戈鞘的開口處未貼緊,都形成了較爲乾爽的保存環境,因此不易起鏽。
據上述,首先是戈表面的高錫層因溫度作用而出現裂紋,之後是水份借助於戈鞘的位置而導致鏽蝕。
幸運的是,銘文位於戈內,得到很好的保存。觀察戈銘,銘文是鑄出的。字口兩側深峻垂直,略微呈現銅器鑄銘常見的“口小底大”的狀態,其底部深度較爲一致,有些字口裏還能看到有微小砂眼。這些特徵,都不是作僞所能辦到的。
上述情况說明,此戈器、銘均不僞。

二、形制與年代
該戈前鋒呈三角形,長援,援的上、下刃綫基本平行,中脊隆起,脊綫達於援本近欄處。中胡,有四個長方形穿,側欄較寬,無上欄齒,下欄齒略呈斜角。長方形戈內,內上一圭形穿,內後緣下角有小缺,內近欄端有8條陽綫加強筋。全戈通長23、欄高11.8、援至欄長16、內長6.8、內寬3.4、援寬3.5厘米。
這種三角鋒的戈,已有很多發現。適合舉例比較的有(圖三):
1、曲沃北趙M1:025戈。此墓屬西周晚期,一般認爲是晉釐侯墓。釐侯十四年,周宣王初立。釐侯十八年而卒。因此該戈晚不過周宣王。
2、中國歷史博物館藏“仲山父戈”。此戈屬周宣王時代。
3、1990年河南三門峽上村嶺M2001出土14件戈,在發掘報告所劃分的長胡四穿戈,有M2001:517、519兩件,與本文所論的這件戈形制比較相近。
4、曲沃北趙M93戈2件。此爲晉文侯墓,屬春秋最早期。
5、古越閣舊藏“晉公戈”。此器稱“晉公”,應屬春秋時代。
6、1956年-1957年在三門峽市上村嶺墓地出土的“虢太子元徒戈”等23件戈。
這種兩周之際的三角鋒戈,李學勤、孫華二位先生都有討論。李學勤先生認爲,虢國墓M2001所出14件戈、北趙M1戈、仲山父戈、晉公戈,均屬於戈援上、下刃微微內收的形式,是年代稍早的標誌;至於稍晚的虢太子元徒戈,上下刃內收已經不明顯。虢國墓M2001的年代,發掘報告推定在“西周晚期晚段(即宣、幽時期)”。李學勤先生說:“我個人的意見,墓的年代可能再晚一點。”孫華先生認爲,這類戈“西周時期的戈援都較長,援與胡之間的夾角較〈小〉(大)。尤其是援的三角鋒幾乎與援等寬。”從西周中晚期至春秋早期的發展,是援、胡之間的夾角逐漸變小,援的中部變窄。他認爲晉公戈應是晉武公時器。
這裏討論的這件戈,特點是上刃已基本平直;胡部較寬,與晉公戈相似;戈內與欄的連接處有數道加強筋,不見於其它的例子。對於兩周之際三角鋒戈的斷代標準,學界還沒有一致的意見。本文目前也沒辦法詳細討論,只說這件戈的年代屬兩周之際,便已足夠。至於屬於周王朝或哪一個諸侯國家,就更難以討論。

三、戈銘釋讀
戈銘在戈內正面,其讀序自戈內上穿孔下緣起,繞經內後緣,轉至內上緣。銘文共22字(圖四、五、六、七):
一六一一一六,曰:鼑(鼎)止(趾)眞(顚);鼑(鼎)黃耳,奠止(趾)。五六一一五八,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5162.png。
根據張政烺先生所說奇數變爲陽爻、偶數變爲陰爻的原則(關於這個原則,我們放到後面去談),將兩個數字卦的筮數“一六一一一六”、“五六一一五八”分別轉換爲陰陽爻卦,則得到相同的兩卦,都是巽☴下離☲上,在今本《周易》爲下經第50卦之鼎卦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7284.png。今本《周易》鼎卦的卦、爻辭:
鼎:元吉,亨。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能我即。吉。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可見,戈銘“曰”字下的文字與鼎卦初六、六五兩爻的爻辭密切相關。戈銘“鼑止真”,當讀爲“鼎趾顛”,與初六爻辭之“鼎顛趾”意思相同,但語序不同。戈銘“鼑黃耳”,當讀爲鼎卦六五爻辭“鼎黃耳”。
從古文字學的角度來說,戈銘文字有如下一些特點。
兩個數字卦中都出現數字“六”。第二卦中的數字“六”寫法正常,但第一卦中的兩個“六”的收筆都向上挑出,較爲特殊。
爻辭中兩次出現的“鼑”字,都用爲“鼎”字。“鼑”即“貞”字,裘錫圭先生曾指出,“鼎”、“貞”古音相近,“貞”字本从“卜”、“鼎”聲,“貞”字後出,殷人是借“鼎”爲“貞”的。殷代卜辭罕見“貞”字,凡“貞”字,均借“鼎”字爲之。
與早期借“鼎”爲“貞”相反,從西周早期開始,出現了借“貞”爲“鼎”的用字習慣。可參看四版《金文編》第493-494頁。一直到春秋戰國時代,“鼎”字都常見寫爲“鼑(貞)”的情况。《說文解字》小徐本“鼎”字下說:“古文以貞爲鼎,籀文以鼎爲貞字”,也部分反映了貞、鼎二字早晚互相借用的情况。
江陵王家台秦簡《歸藏》中與《周易·鼎》相當的卦名,整理者隸定爲“鼒”,其簡文曰:
鼒,曰︰昔者宋君卜封□,而攴(枚)卜巫蒼=(蒼。蒼)占之曰:吉。鼒之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8292.png=(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876.png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7357.png),鼒之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7353.png=(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6234.png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7197.png),初有吝,後果述(遂)。    簡214
歐陽修《藝文類聚》卷九十九祥瑞部下:“《歸藏》占曰:鼎有黃耳,利得鱣鯉。”(清馬驌《繹史》卷十四引作“鼎有黃耳,利取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29089.png鯉”。見中華書局2002年排印本第一册192頁)“鼎有黃耳”句與《周易》鼎卦六五爻辭“鼎黃耳”略同。南宋李過《西溪易說》引《歸藏》卦名亦作“鼎”。這似可說明簡本《歸藏》卦名仍是“鼎”,不是“鼒”。今據戈銘,可以猜想,秦簡本《歸藏》卦名原可能寫作“鼑”或“貞”而應讀爲“鼎”,但被整理者將“鼑”誤認做形近的“鼒”字了。
在戈銘文中兩見“止”字。甲骨文“止”像足形,是“趾”的本字。“鼎止”在鼎卦爻辭中指鼎足。“奠止”之“止”字也應該讀“趾”。
“真”字位於戈後緣下角處,从“貝”、从“丌”、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6491.png”聲(《說文》“殄”字古文)。 “貝”旁寫法比較簡化,近似於御正衛簋銘(《集成》7·4044)“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28545.png(賞)”字所从,並且方向轉了九十度而橫置,這可能是行款變化的緣故。另一方面,這個“貝”旁的寫法像“五”,而在商周數字卦中,“五”也有橫、竪兩種寫法,戈銘“真”字橫寫的“貝”旁,與“五”的字形變化也可以類比。
據《周易》鼎卦初六爻辭注疏,“鼎顛趾”意思就是鼎覆而鼎足倒過來向上。據王弼注、韓康伯疏,鼎卦初六的爻象,是顛覆鼎趾而傾出不善,其意義爲吐故納新,因此無咎。戈銘“鼑(鼎)止(趾)真(顛)”語序與今本不同,意思還是一樣的。
戈銘“鼎黃耳”之“黃”字筆劃有簡省,單拿出來,也不易辨認。好在“鼑”讀爲“鼎”以及“耳”字是確定的,跟《鼎》卦六五爻辭相比勘,“黃”字之釋無可疑。
“奠”字从“酉”在“丌”上,“酉”兩側的筆劃,像是加兩手旁繁化,也可能表示酒尊之兩耳。“止”讀“趾”,說已見前。“奠止(趾)”不見今本《易經》鼎卦爻辭,這裏提出一種可能的解釋。
因“奠止”與《鼎》卦六五爻辭相並列,或可理解爲早期六五爻辭的一部分。“奠”常訓爲“定”,郭店簡《性自命出》簡1“心亡奠志”,即“心無定志”。《說文》“奠,置祭也。从酋,酋,酒也,下其丌也。《禮》有奠祭者。”奠字本意就是陳設、停放器物。因《鼎》卦、爻取象於鼎,“奠趾”意思可能是“奠定鼎足”,就是把鼎停放妥當,相當於文獻中的所見的“定鼎”。《左傳》宣公三年:“成王定鼎於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鼎須貫其耳而舉,而後能遷行,而後能定置妥當,所以“鼎黃耳”後接“奠趾”。
戈銘末字寫法簡單,僅有三筆。因爲該戈銘文字多是反書,此字若也是反書,則左右鏡像翻正,其寫法是在“又”字上加一指示短橫。這個字在甲骨文、金文中常見,近年陳劍先生考釋此字,認爲:
甲骨金文舊釋為“尤”的“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3198.png”字,是意爲“大拇指”的“拇”和“敏”字的表意初文;殷墟卜辭的絕大部分“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8536.png”字,可能跟後代常用於卜筮場合的“吝”字表示的是同一個詞;西周金文中的“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0254.png”字和絕大部分相關諸字,跟金文“亡敃”的“敃”表示同一個詞,相當於古書裏意爲“憂”、“病”的“湣”、“閔”等字。
據此,戈銘的“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0989.png”字,有可能讀爲卜筮場合的“吝”。秦簡本《歸藏》鼎卦占辭:“初有吝,後果述(遂)”,或可作“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1927.png”讀“吝”的證據。“吝”的意思是有小疵,《周易·繋辭上》:“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
綜合上述,戈銘所見兩卦筮數有異同,得卦則同是《鼎》。第一個鼎卦“曰”字下爲鼎卦兩陰爻之爻辭,意思分別是“鼎足顛倒”和“鼎有黃色的鼎耳,奠定鼎足”的意思。第二卦下面的字讀爲“吝”,意思是有小疵,是這次占筮的總占辭。

四、戈銘所命筮之事
戈銘筮例僅有數字卦、爻辭、占辭,未明言是爲何事占卜。本節討論這個問題,也就是回答此筮的“命辭”是甚麽。
此戈銘出現數字卦,雖很特殊,但並非孤例。在洛陽北窯村西龐家溝西周早期墓葬中,曾出土三件有數字卦“一六一”的戈(M210:23、25。M203:15)。
我認爲,在戈上鑄卦,應當跟鑄器之前舉行占筮的迷信有關。過去在安陽孝民屯、陝西周原莊李、河南洛陽北窯、山西侯馬等地的商周鑄銅作坊遺址,都曾發現卜甲或卜骨。趙振華先生指出,“洛陽西周甲骨多出自周王室直接控制的鑄銅作坊遺址,鑄造銅器與占卜甲骨也許有一定的內在聯繫”。林澐先生在《商代卜辭中的冶鑄史料》一文中曾經指出,《金璋所藏甲骨卜辭》第511版:“王其鑄黃呂,奠血,叀今日乙未利?”(《英國所藏甲骨集》2567),是爲鑄造銅器舉行牲血祭祀,卜問哪一天吉利。由此可見,既然鑄器可以用卜,則用筮也不奇怪。數字卦也常見於安陽出土的殷代陶範上,就是鑄器先筮的情况。
將占筮結果鑄於器物上,還有卦象方面的原因。《周易·繋辭上》:“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韓康伯注:“此四者存乎器象,可得而用也。”孔穎達疏:
以制器者尚其象者,謂造制形器,法其爻卦之象,若造弧矢,法《睽》䷥之象;若造杵臼,法《小過》䷽之象也。
與此相類,戈銘所見的數字卦也是取法卦、爻之象。洛陽北窯墓地出土的三件戈的數字卦,轉爲八卦都是☲即《離》卦。《易傳·說卦》說《離》的的卦象“爲甲胄,爲戈兵。”這恐非巧合。戈銘《離》卦,應取離卦之象戈兵。而《鼎》卦爲“巽下離上”,《說卦》巽爲木,離爲兵戈,卦象正是在木柲上縛戈兵之形。
又《易傳·雜卦》:“《革》,去故也。《鼎》,取新也。”鑄器自然是“取新”之事。猜想當時爲鑄戈進行占筮,所得兩卦都是鼎,其卦象與器形相合,所筮之事又與鼎卦取新之意相合,這可以說特別少見,因此被視爲大吉之事,就鑄銘以爲紀念。
因此,戈銘占筮命辭,應該是問鑄此戈是否吉順。其占辭雖爲“吝”即有小疵,也無妨被視爲特異少見的筮例。同時,這個筮例的解讀,與鼎卦的卦象和意義都密切有關。下文我們討論筮法,也會再涉及此點。

五、關於戈銘所見筮法的探討
這一節談這個筮例是用何種筮法來解讀的。
戈銘所見的筮法極爲特殊。首先,雖然兩卦的筮數不同,而轉換爲陰陽爻,則同爲鼎卦。援用《左傳》、《國語》中筮例的術語來講,這可稱爲“遇鼎之鼎”或“貞鼎悔鼎”。天星觀簡筮例有“遇剝之剝”,可見筮得相同的兩卦,並不是孤例,文獻中也有單舉一卦之名爲占的例子,詳下。
其次是戈銘文爻辭均屬於鼎卦陰爻。兩陰爻即據以占筮之爻,根據《左傳》、《國語》所見的筮例來看,所錄爻辭應即據以占筮之辭。戈銘所見的占筮,可以理解爲是以陰爻爲占。這可稱爲“遇鼎之八”。
從以上兩點來看,我認爲戈銘所見筮法屬於《歸藏》或《連山》(爲稱引方便,以下或合稱《歸藏》與《連山》爲“二易”),而非今天熟悉的《周易》。下面分四個小節來試著論證這個問題。
(一)《連山》、《歸藏》的特徵
從古書*記載來看,《連山》、《歸藏》有一些與《周易》相區别的重要特徵。
首先,《歸藏》以坤卦爲首。《禮記·禮運》:“孔子曰:我欲觀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徵也,吾得《坤乾》焉。”鄭玄注:“得殷陰陽之書,其書存者有《歸藏》。”《正義》:“先言坤者,熊氏(安生)云:殷《易》以坤爲首,故先坤後乾。”王應麟《困學紀聞》卷一:“《越絕外傳》范子曰:道生氣、氣生陰、陰生陽。愚謂先陰後陽,即《歸藏》先坤之意,闔而闢,靜而動也。”先坤後乾,即先靜後動,先陰後陽,在占筮上是以不變之卦、靜爻、陰爻爲占測依據。這是《歸藏》的要旨。
第二,《周禮·春官》“大卜”職賈公彥《疏》:“夏殷易以七、八不變爲占、《周易》以九、六變者爲占”;《左傳正義·襄公九年》:“《周易》以變爲占,占九、六之爻,《傳》之諸筮,皆是占變爻也。其《連山》、《歸藏》以不變爲占,占七八之爻。二《易》並亡,不知實然以否。”九、六是老陽、老陰,皆是可變動之爻,此即《周易》以變爲占;“八” “七”爲少陰、少陽,皆爲不變之爻,此即《連山》、《歸藏》用七、八不變爲占。
二易以不變爲占,可以包含三層意思:1、以不變之卦爲占;2、以靜爻爲占;3、因爲陰爻靜,可推論又以陰爻爲占。相反,《周易》以乾卦爲首,以之卦、以動爻爲占,都是我們熟悉的。根據這些特點,我們可以將文獻筮例中的《周易》筮法與二易筮法區分開。
(二)文獻筮例中的二易筮法
杜預、孔穎達注疏《左傳·襄公九年》“穆姜始往東宮而筮之遇艮之八”之筮例,均認爲此例最初不是用《周易》筮法,且是並用三易爲占。孔穎達說:
世有《歸藏易》者,僞妄之書,非殷易也。假令二易俱占七八,亦不知此筮爲用《連山》、爲用《歸藏》。所云“遇《艮》之八”,不知何意所道。以爲先代之易,其言亦無所據,賈鄭先儒相傳云耳。先儒爲此意者,此言“遇《艮》之八”,下文穆姜云“是於《周易》”,《晉語》公子重耳筮得“貞《屯》悔《豫》皆八”,其下司空季子云“是在《周易》”,並於“遇八”之下,別言“《周易》”,知此“遇八”,非《周易》也。
這是根據“別言‘《周易》’”和“遇八”不是《周易》的術語來辨別二易筮法。我認爲,傳世先秦文獻所見的筮例,還有一些用二易筮法的例子未被確認。下面來討論這個問題。
遍檢傳世先秦文獻所見筮例,《左傳》19例、《國語》3例,又《穆天子傳》卷五載1例,共23例。其中,純引證《周易》論人事的有6例,其中引爻辭的例子,都是以“在A之B”的形式以代舉爻題,觀A、B兩卦變動之爻,可知其所謂何爻;餘17例爲實際占筮。這17個筮例中,爻變情况如下:
六爻皆不變:4例
一爻變:10例
二爻變:無
三爻變:2例,皆見《國語》
四爻變:無
五爻變:1例
六爻皆變:無
一爻變的10例中,除《左傳·閔公二年》季友之筮“遇《大有》之《乾》”及《昭公七年》衛元之筮“遇《屯》之《比》”2例有些疑問,其餘8個筮例,從筮法和占辭都可以確定爲純用《周易》。反過來說,純用《周易》的筮例都是只有一爻變動。
剩餘爻變特異的7例以及一爻變的季友、衛元兩筮(這兩例詳後文),歷來都在筮法上有些疑問。下面先看無變卦的4例。
1、《穆天子傳》卷五:丙辰,天子南游黃□室之丘,以觀夏后啓之所居,乃□於啓室,天子筮獵苹澤,其卦遇《訟》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8707.png,逢公占之,曰:《訟》之繇,藪澤蒼蒼,其中□宜其正公,戎事則從,祭祀則憙,畋獵則獲。□飲逢公酒,贈之駿馬十六,絺紵三十篋。逢公再拜稽首,贈筮史狐。□有陰雨,夢神有事,是謂重陰,天子乃休。
郭璞注︰“疑此言太室之丘嵩高山,啓母在此山化爲石,而子啓亦登仙,故其上有啓室也。皆見《歸藏》及《淮南子》”。按《歸藏》又有《啓筮》篇,輯本及秦簡本《歸藏》所見筮例,夏后啓的筮例有8個,穆天子筮例有2個,皆可證《歸藏》與夏后啓、穆天子都有某種密切關係。由此來看,逢公及筮史狐在啓室爲穆天子占筮,其所用筮法爲《歸藏》,似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歸藏》有《訟》卦,見《西溪易說》;且《穆天子傳》所錄《訟》之繇辭不見於別本,這很可能就是《歸藏》另一佚文。基於上述推斷,來看其筮法。“其卦遇訟”而不說變卦爲何,這很可能是占筮得到兩個《訟》卦。
2、《左傳·成公十六年》晉楚鄢陵之戰,戰前晉侯占筮勝敗:“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復》䷗,曰:南國蹙,射其元王,中厥目。國蹙王傷,不敗何待!’公從之。”
3、《左傳·僖公十五年》秦穆公伐晉:“秋……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車敗。詰之,對曰:‘乃大吉也。三敗必獲晉君。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夫狐蠱,必其君也。《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歲云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實落材亡,不敗何待!’三敗及韓……”
4、《國語·晉語四》秦穆公納晉公子重耳,“董因迎公於河,公問焉,曰:吾其濟乎?對曰‘……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今及之矣,何不濟之有?……”
上述四例,《復》、《蠱》兩卦繇辭皆不見今本《易》。“得《泰》之八”一例,雖“亨,小往大來”句與今本《易》卦辭相同,但也可能是先以《歸藏》筮法得筮數,以《泰》卦上三陰爻爲占,再引《周易》或《歸藏》爲參證。因爲《周易》以卦、爻之變爲占,又因爲“之八”並非《周易》術語,所以,“得泰之八”應該是《歸藏》占筮法的結果。
這三條與戈銘筮例都是六爻不變,懷疑均屬同類的占筮。
下面分析三爻變的兩個筮例。
5、《國語·晉語四》:“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閉而不通,爻無爲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
此例先不明說爲何種筮法,從後文“是在《周易》……”,可確定筮史所用占筮方法不是《周易》。此卦有三爻動,不動之爻,乃《屯》、《豫》兩卦的第二、第三與第六這三個陰爻,在兩卦都有陽爻橫於第二、三與六爻之間,爲閉而不通之象,所以筮史說“閉而不通,爻無爲也。”“爻無爲”是指陰爻無爲。可見此乃以陰爻的爻位、爻象爲占。
6、《國語·周語下》:單襄公告頃公晉公子周將得晉國:“成公之歸也,吾聞晉之筮之也,遇《乾》之《否》,曰:‘配而不終,君三出焉。’……其卦曰:‘必三取君於周。’”
此例之卦《否》的爻序與上引董因之占“得《泰》之八”正相反。《泰》爲坤上乾下,《否》爲乾上坤下。《泰》卦象爲“天地交”,此例著眼於《坤》卦的三陰爻在乾下,乾上坤下,即“配而不終”;三陰爻,即“君三出焉”(與“三取君於周”同意,韋昭注:“三爻有三變,故君三出于周也。”)。因爲本卦的《乾》卦無陰爻,這裏是以之卦的陰爻爲占。
下面分析五爻動的一例。
7、《左傳·襄公九年》:“遇《艮》之八䷳(杜預注:“《周禮》:‘大卜掌《三易》。’然則雜用《連山》、《歸藏》、《周易》。二《易》皆以七八爲占。故言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杜注:史疑古《易》遇八爲不利,故更以《周易》占,變爻,得《隨》卦而論之),隨,其出也(杜預注:史謂《隨》非閉固之卦)。君必速出。姜曰:亡!是於《周易》曰……”
按“《艮》之《隨》”所標舉的爻位是第二爻。兩卦中唯第二爻的陰爻不變,其餘五爻皆變。照此看法,此例是獨以不變的第二爻陰爻爲占,而不是用《周易》以變爻爲占的角度來認爲這是五爻變動。
據杜預注,此例“遇《艮》之八”的表述已說明前所用筮法非《周易》。“《艮》之《隨》”是更以《周易》筮法,以之卦即隨卦爲占,但穆姜指出,據《周易》卦象來看,這也是不吉。穆姜“是於《周易》曰”一語仍表明前“遇《艮》之八”所用不是《周易》。所以此例是用二易先占爲凶,再用《周易》解釋兩次,史認爲吉,穆姜認爲凶。
這七個筮例的共同特點,是變爻雖特殊,但解說中都不引用本卦變爻或之卦變爻的爻辭。其前4例雖不說之卦爲何,在當時也應是兩次揲筮而無變動,即以本卦爲占;第5、6兩例可以解釋爲以陰爻爲占,第7例的焦點也應在不變之陰爻,這些情况,符合《歸藏》或《歸藏》“以不變爲占”的特點,即前所述“不變”應包含卦不變或卦爻不變兩個方面。據《歸藏》以陰爻爲占的推論,以上七例,稱“八”的有3例,均是以陰爻爲占;不稱“八”的諸例,第6例可以解釋爲以陰爻爲占。
戈銘的兩卦,所見筮數雖不同,但得到的卦未變,與上述無變卦的前4例相類,結合上一節所說鼎卦象戈兵卦象及制器“取新”的意義,那就是以本卦爲占;又以兩陰爻爲占,與後3例相類。若我們認爲上述7例都用二易筮法的看法不錯,則可證戈銘占筮所用的筮法,也是二易而不是《周易》。
(三)三易卦爻辭的異同
若戈銘確是用二易筮法,還需要解釋戈銘鼎卦爻辭爲什麽能與《周易》相合。
王家台秦簡《歸藏》在卦名之後“曰”字之下,所錄都是筮例與占辭,並且沒有各爻的爻辭,其性質與周易的卦爻辭並不相同。《歸藏》的爻辭,可以看馬國瀚輯本《歸藏》中的“遺爻”部分引李過《西溪易說》:“今以《周易》質之《歸藏》,不特卦名用商,卦辭亦用商。”李過舉了四例:
《屯》之“屯膏”。今本《屯》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
《師》之“帥師”。今本《師》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師,貞凶。”
《漸》之“取女”。今本《漸》無“取女”,“取女”見《蒙》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咸》卦辭“咸,亨,利貞,取女吉”及《姤》卦辭“姤,女壯,勿用取女”。
《歸妹》之“承筐”。今本《歸妹》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此外,輯本《歸藏》中所見與《周易》爻辭雷同的還有:
《明夷》“垂其翼”。今本《明夷》初九爻辭“明夷於飛,垂其翼。”
《僕(剝)》卦:“良人得其玉,小人得其粟”。 馬驌《繹史》卷十四引作“君子得其粟。今本《剝》卦上九爻辭“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鼎》卦“鼎有黃耳,利得鱣鯉”。今本的《鼎》六五爻辭:“鼎黃耳、金鉉,利貞”。
可見,已知《歸藏》卦的爻辭雖然不多,與《周易》的爻辭相似之處卻還不少。所以,戈銘兩條爻辭雖見於《周易》,卻可能剛好是二易和《周易》相重的内容。
(四)關於三易並占
先秦筮例,對同一筮卦可用不同的筮法來解釋。這是所謂“三易並占”。三易並占的制度,在文獻中有記載:
《尚書·洪範》:“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孔《傳》“夏商周卜筮各異,三法並卜。從二人之言,善鈞從衆。”《正義》:“三法並卜,法有一人,故三人也。”
《周禮·春官·筮人》:“掌三易,以辨九筮之名,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疏》:“若卜用三龜,此筮人用三易”。
三易並占在筮儀中也有反映。《儀禮》之《士冠禮》筮日、《士喪禮》筮宅、《特牲饋食禮》及《少牢饋食禮》筮日所見的筮儀,皆大同小異。以《儀禮·士冠禮》爲例,在主人命筮之後:
“筮人許諾,右還,即席坐,西面,卦者在左(鄭玄注:卦者,有司主畫地識爻者)。卒筮,書卦,執卦以示主人,主人受眂,反之(賈疏:此筮訖,寫所得卦示主人,主人受得省視,雖未辨吉凶,主人尊,先受視以知卦體而已。主人既知卦體,反還與筮人,使人知其吉凶也)。筮人還,東面旅占(鄭玄注:旅,衆也,還與其屬共占之)。卒,進告吉。
其中“旅占”的環節,即三易並占。上引筮儀說明,筮人與其屬吏所占的卦體相同,不同的只是分別用三易來解釋。並不是諸位筮者各自揲筮起卦,再各自解釋。
在上文我們討論的七個筮例中,《左傳·襄公九年》穆姜之筮“遇艮之八”、《國語·晉語四》重耳之筮“貞屯悔豫,皆八”兩例,都是有吉、凶相異的占斷,且都是後面的占斷明言所據爲《周易》,是此兩例可以視爲先用二易,後用《周易》。《國語·晉語四》董因之筮“得泰之八”的表述方式是二易,其占辭“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見《泰》卦辭和彖辭,若非《歸藏》與《周易》同辭,則是暗用《周易》而未明言”。
論易諸家或以爲,非一爻變的筮例,當總論彖辭。例如《左傳·襄公九年》孔穎達《正義》:“《易》筮皆以變者爲占,《傳》之諸筮皆是也。若一爻獨變,則得指論此爻。遇一爻變以上,或二爻、三爻皆變,則每爻義異,不知所從,則當總論彖辭。故姜亦以彖爲占。”《易乾鑿度》:“易一陰一陽,合而為十五,之謂道。陽變七之九,陰變八之六,亦合於十五,則彖、變之數,若之一也。”鄭玄注:“彖者,爻之不變動者。《連山》、《歸藏》占彖,本其質性也;《周易》占變者,效其流動也。”《晉語四》的兩例,惠棟、吳曾祺均以爲是二易筮法。惠棟注重耳之筮,說:“鄭康成《乾鑿度注》:‘《連山》、《歸藏》占彖’,是雖用《周易》,而仍占彖,夏殷之法也。故穆姜艮之隨,亦以彖爲占。” 惠、吳之說可從。
宋儒沙隨程迥在《周易古占法》中,曾爲“古之筮者,兼用三《易》之法”舉出另外兩個筮例:
衛元之筮遇《屯》而曰“利建侯”,是《周易》或以不變者占也。季友之筮遇《大有》之《乾》曰:“同復於父,敬如君所”,此固二《易》之辭也。既之《乾》,則用變矣,是《連山》、《歸藏》或以變者爲占也。
按《左傳·昭公七年》孔成子以《周易》筮立衛元,卦爲遇《屯》之《比》,高亨先生認爲《屯》、《比》的卦辭都有“元”,又《屯》卦辭及初九爻辭都有“利建侯”之語,所以立元吉。此占以本卦《屯》之卦爻辭爲主,因此程迥認爲《周易》或以不變者占。我認爲這是明用《周易》而暗用二易筮法。而對於《左傳·閔公二年》“季友之筮”,程迥的理解可能有誤。此筮“遇《大有》䷍之《乾》䷀”,只是標舉爻位的方式,即《大有》之第五爻,此爻正是卦中唯一陰爻,占辭“同復於父,敬如君所”又不屬《周易》,所以懷疑其筮法屬於二易,其並非以變爲占,而是以陰爻爲占。
上述是我所認爲三《易》並占的5個筮例。若總結上文,則純以《周易》筮法爲占的筮例,均爲一爻動,並占辭涉及變爻、之卦;而那些以二《易》占筮的情况,動爻情况不定,但占辭卻常常不涉及變爻和之卦,若有所涉及,那也僅是標舉陰爻的情况。所以,要分辨二《易》筮法,必須抓住二易以不變爲占的特徵,在分析上不能拘泥於三易卦爻辭的異同,還要瞭解三《易》並占的情况,才可能能得到符合事實的結論。

六、結語
根據上述,我們做些總結,並略爲引申。
因爲戈的年代在兩周之際,這是目前已知年代最早的卦名和爻辭。以往無論是出土文獻還是傳世文獻,卦名和爻辭都晚至春秋或戰國時代。
戈銘所見的兩條鼎卦爻辭,無卦名,無爻題,無爻辭中的占斷之辭,爻辭只有取象之辭,相當於今本《周易》或輯本《歸藏》鼎卦爻辭的一部分,並且也不盡相同。這些異同,對於探討《周易》或《歸藏》文本的形成過程,乃至其年代和性質,無疑有重要的意義。
本文又指出,戈銘鑄有鼎卦,與“制器者尚其象”的思想有關;又認爲戈銘筮例以本卦爲占、以陰爻爲占,其所用的筮法,有可能是二易。這對於理解先秦筮法,可能會有所幫助。由此可以申說關於“陰陽爻卦”與“數字卦”的問題。
自從1979年張政烺先生解釋了數字卦與易卦的關係,學界基本上都同意張先生的看法,即數字卦是筮法的記錄。當時,張先生將數字卦的奇數變爲易卦陽爻、偶數變爲易卦陰爻,從而轉寫爲《周易》中的卦,這在當時並未加以論證。
後來,李零先生在《跳出周易看周易》一文中,將筮法分爲“十位數字卦”(即數字卦)和“兩位數字卦”(即陰陽爻卦),並懷疑數字卦未必是《周易》之卦,可能是《連山》、《歸藏》卦,也或許是三《易》以外的別的甚麽筮法。
近年,吳勇、梁韋弦、宋華强三位先生先後明確指出,數字卦和陰陽爻卦是功用不同的兩種符號,前者用來記錄實際筮占所得之卦,而後者是“筮占工具書”中的專用符號。陰陽爻(卦畫)是根據奇、偶性質對筮數的抽象提煉。
我認爲,吳、梁、宋三先生的看法是正確的。從數字卦抽象爲陰陽爻的過程中,還應有有一個用“八”與“七”、“六”與“九”標舉爻性的階段,如下表所示:

董图一.JPG


從出土發現來看,三易筮例都用數字卦表示,三《易》經文都用陰陽爻來表示抽象的一卦,這是術數之書與實際占筮應用之間的差異,並非三易之別。我們在研究古代術數時,要分清理論和實占。
三易的最大區別在於占筮法(解釋系統)。從文本看,三易的最大差別不在卦與爻,而是在於卦序。不同卦序形成不同的理論,對陰陽動靜的關注不同:《連山》、《歸藏》稱陰、陽爲八、七,以不變爲占;《周易》則稱六、九,以變爲占。對於同一筮例,三易占筮法的因關注點不同,從而形成不同的解釋。
現在這件戈的銘文中的數字卦,按陽奇、陰偶的原則轉爲《鼎》卦以後,占辭又與《鼎》卦卦名、爻辭若合符節,並且其以本卦之卦象、陰爻爲占,與文獻所見的用二易占筮諸例多有類似。如果我們的解釋是正確的,就說明張政烺先生提出的奇數爲陽爻、偶數爲陰爻的原則適用於三易,並不限於《周易》。同時,也給李零先生認爲數字卦中可能有《連山》、《歸藏》卦的看法提供了一個支持。
最後想說的是,材料的發現早晚與我們的認識階段常常不能同步。張政烺先生最初將數字卦與周易卦相關聯,李零先生主要根據歸藏簡的發現,指出數字卦中也可能有《連山》、《歸藏》卦,並進一步拓展了思考的背景。這種認識是由新材料引發出來的。設若戰國《周易》簡和秦簡《歸藏》在1979年以前出現,相信張政烺先生必然會考慮到數字卦與三易的關聯,不會局限於《周易》了。

2005年6月7日起草
2011年6月17日改定
原刊於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与古文字研究(第四輯)》,2011年12月。
附圖目錄
圖一 鼎卦戈正面
圖二 鼎卦戈背面
圖三 三角鋒戈的比較
圖四 鼎卦戈全形拓本
圖五 鼎卦戈銘文拓本
圖六 鼎卦戈銘文照片
圖七 銘文分割大圖

图一

图一
圖一 鼎卦戈正面

图二

图二
圖二 鼎卦戈背面
董图4.jpg


圖三 三角鋒戈的比較
董图5.jpg

圖四 鼎卦戈全形拓本
董图6.jpg
圖五 鼎卦戈銘文拓本




圖六 鼎卦戈銘文照片

董图8.jpg



圖七 鼎卦戈銘文分割

有关注解:
1、關於高錫層的形成,有鑄造冷凝時錫向表層偏析、鑄後鍍錫等不同工藝。華覺明《中國古代金屬技術》190頁說:“按青銅器表面富錫層的形成有多種可能性。除人爲的鍍錫處理和反偏析外,高錫青銅器鏽蝕時,由於存在選擇性腐蝕,富銅的α固溶體首先變質,(α+δ)共析體相對增多,也可使表層富錫並呈銀白色。”大象出版社,1999年。參看孫淑雲、李曉岑、姚智輝、韓汝玢《中國青銅器表面鍍錫技術研究》,《文物保護與考古科學》 2008年1期。 此承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陳建立先生指教,謹致謝忱。
2、 參看董珊《讀珍秦齋藏吳越三晋銘文札記》之5“廿七年頓丘戟”,《珍秦齋藏金——吳越三晋篇》,澳門基金會,2008年,293-295頁。
3、 北京大學考古系、山西省考古研究所《1992年春天馬——曲村遺址墓葬發掘報告》,《文物》1993年第3期,17頁,圖一,1~3。
4、中國歷史博物館保管部編《中國歷史博物館藏捐贈文物集萃》,青銅器第15號,長城出版社,1999年。
5、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門峽市文物工作隊《三門峽虢國墓》第一卷(上),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79-85頁、第528頁。
6、北京大學考古系、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天馬——曲村遺址北趙晋侯墓地第五次發掘》,《文物》1995年第7期,32頁圖四八,1~2。
7、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上村嶺虢國墓地》19頁,科學出版社,1959年10月。
8、參看李學勤《再論“晉公戈”及其曆日》,《陝西歷史博物館館刊》第10輯。收入李學勤《中國古代文明研究》,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4月,346-349頁。
9、孫華《古越閣藏先秦兵器札記三則》,《商周青銅兵器暨夫差劍特展論文集》,臺北“國立歷史博物館”,1996年,第81-95頁。據其圖示,是西周戈援、戈胡夾角較大,後期逐漸變小,其圖示所標角度以及正文表述似均有誤。
10、參看裘錫圭《釋“勿”、“發”》82頁注釋15;又《談談學習古文字的方法》655-656頁,皆見《古文字論集》,中華書局,1992年。
11、較早的一例,見1984-1989年山西曲沃縣曲村西周早期墓葬出土的伯雍倗鼎(M6195.34,見鄒衡主編《天馬——曲村(1980——1989)》,科學出版社,2000年;又見鍾柏生、陳昭容、黃銘崇、袁國華編《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937號,藝文印書館,2006年)。
12、大徐本《說文》脫去“古文以貞爲鼎”六字。
13、王明欽《王家台秦墓竹簡概述》,北京大學新出簡帛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收入艾蘭、邢文主編《新出簡帛研究》,文物出版社,2004年,26-49頁。
14、裘錫圭先生在《釋“勿”、“發”》82頁注釋15說:“《金文編》把借作‘鼎’的‘貞’字釋作‘鼒’,是錯誤的” ,此誤見三版《金文編》(科學出版社,1959年9月) 391頁;裘先生又在《談談學習古文字的方法》655-656頁說:“可是過去卻有學者把金文中借爲‘鼎’的‘貞’字釋爲‘鼒’,直到今天仍有一些人襲用這種誤釋”,此文最初發表在《語文導報》1985年第10期,此時四版《金文編》(中華書局,1985年7月)剛出版,已基本上改正了三版《金文編》中的這個錯誤。
15、在商周数字卦中,橫置的“五”形多見,本文所論鼎卦戈銘文中就有;寫作“五”的,只見於召中卣(《集成》05020)一例。
16、陳劍《甲骨金文中舊釋“尤”之字及相關諸字考釋》,《甲骨金文論集》,綫裝書局,2007年4月,59-80頁。
17、洛陽市文物工作隊《洛陽北窯西周墓》102頁圖五六,10、11;104頁圖五七,1、2、3,文物出版社,1999年4月。
18、趙振華《洛陽兩周卜用甲骨的初步考察》,《考古》1985年4期,371-379頁。
19、林澐《林澐學術文集》,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12月,44頁。
20、古稱內卦爲貞,外卦爲悔;又稱本卦爲貞,之卦爲悔。前者見《洪範》“曰貞、曰悔”,例見《左傳·僖公十五年》說蠱卦爲“貞風、悔山”;後者見《國語·晉語》“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也。”說參高亨《易卦之貞悔》,《高亨著作集林(第一卷)》,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35-36頁。
21、引自張政烺《易辨》,《張政烺論易叢稿》,中華書局,2010年12月,52頁。
22、顧炎武《日知錄·卷一》:“《連山》、《歸藏》非《易》也。而《周官》云三《易》者,後人因《易》之名以名之也。猶《墨子》言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齊之《春秋》。周、燕、宋、齊之《史》非必皆《春秋》也,而云《春秋》者,因魯《史》之名而名之也。”
23、據鄭注,《歸藏》是《坤乾》類殷陰陽之書之一種。
24、《連山》以艮卦爲首,取艮止之意。《周易下經·艮》之《彖》傳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此亦以不變爲占之意。
25、《周易》爻題稱“九”、“六”而不稱“七”、“八”,這是爻題與以變爻爲占的思想相配合的産物。《乾》之“用九”、《坤》之“用六”,皆是說《周易》用九、六為占。《周易》經卦爻辭通篇無抽象意義的“陰”、“陽”兩字(《中孚》九二爻辭“鳴鶴在陰”之“陰”借爲“蔭”)。“六”、“九”是《周易》中表示“陰”、“陽”概念的術語。在《歸藏》、《連山》稱“八”、“七”。而“陰”、“陽”又是對“六”、“七”、“八”、“九”四數的抽象。在《周易》,“九”指筮數爲奇數的陽爻,其筮數可以是“九”,也可以是“七”。在二《易》,以“七”兼指七與九。二易中的“八”、《周易》中的“六”情况相同。今《玉函山房輯佚書》輯自明黃佐《六藝流別》的《連山》爻題稱“上七”、“初七”、“初八”,若《六藝流別》不是僞書,即二《易》用“八”、“七”爲術語來表示陰、陽爻的文獻學根據。
26、 其中《左傳》、《國語》引《周易》例,均已詳見高亨《〈左傳〉、〈國語〉的〈周易〉說通解》,《高亨著作集林(第一卷)》,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491-592頁。
27、又晚期有六爻皆不變兩例:1、見《呂氏春秋·慎行論·壹行》:“孔子卜,得《賁》,孔子曰:不吉。”以及《說苑·反質》、《孔子家語·好生》:“孔子常自筮,其卦得《賁》……在《周易》,山下有火謂之《賁》。”2、《周易乾鑿度》:“仲尼,魯人,生不知易本,偶筮其命,得《旅》,請益於商瞿氏。曰:子有聖智而無位。”
28、又晚期有一爻變例見《論衡·卜筮篇》:“魯將伐越,筮之,得《鼎》折足,子貢占之以爲凶。何則?鼎而折足,行用足,故謂之凶。”
29、 參看王明欽《〈歸藏〉與夏啓的傳說——兼論台與祭壇的關係及鈞台的地望》,《華學》第三輯,紫禁城出版社,1998年。穆王筮例兩條:1、“昔穆王天子筮出於西正”條,見《太平御覽》卷八十五及秦簡本《師》卦,與“昔穆王子筮卦於禺强(《莊子釋文》,王應麟《漢藝文志考》卷一、《莊子·大宗師》釋文,《路史·後紀》五)”合爲一條。2、“穆王獵於戈之墅”條,《太平御覽》卷八百三十一。
30、《連山》首艮在於“止”,《歸藏》在於“靜”,都以不變爲占。所以解釋這類以二《易》爲占的筮例,最好不用“卦變”、“爻動”之類的術語。
31、《歸藏》與《周易》的卦名頗多相同,參看李零《跳出〈周易〉看〈周易〉——“數字卦”的再認識》,《中國方術續考》,東方出版社,2000年10月,318頁。
32、黃奭《黃氏逸書考》之《易緯》卷二《易乾鑿度鄭氏注》,十三頁,影印本見上海古籍出版社《諸子百家叢書》第三輯《易緯·詩緯·禮緯·樂緯》第11頁,1993年4月。又見安居香山、中村璋八《緯書集成》上冊14頁,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
33、見《四庫全書·經部·易類一》,宋 程迥《周易古占法》九頁。這段話在“古之筮者,兼用三《易》之法”前面還有:“《連山》、《歸藏》宜與《周易》數同而其辭異,先儒謂《周易》以變者爲占,非也;《連山》、《歸藏》以不變者占,亦非也。”此語是矯枉過正之辭,不能否定“《周易》以變者爲占”和“《連山》、《歸藏》以不變者占”的論斷。
34、商周數字卦有“曰”字下的內容,可能是命辭,也可能存在有待解釋的卦名或爻辭。
35、高亨先生曾指出,“《周易》每卦爻之筮辭,以其性質分之,可得四類,曰記事之辭,曰取象之辭,曰說事之辭,曰占斷之辭。”,據高亨先生所分的四類,鼎卦的爻辭無說事之辭。爲了下面討論的方便,這裏將鼎卦爻辭列表引用如下:

董图9.JPG


戈銘的都屬於爻辭中的取象之辭,而無其它三類。若再加區分,記事與取象兩類內容,這可以說是占筮比興的對象;清胡煦《卜法詳考》卷三:“夫繇辭之占,托物以興。”說事與占斷之辭是對前二者的解釋,是占筮結果。據此情况可以猜想,早期《易》經可能只有比興的對象,不附占筮結果。占筮結果是在流傳中逐漸增益的。
35、張政烺著、李零等整理《張政烺論易叢稿》中所收李零《寫在前面的話——讀〈張政烺論易叢稿〉》,中華書局,2010年12月,20頁。參看饒宗頤:《上代之數字圖案及卦象以數字奇偶表示陰陽之習慣》,收入《選堂集林·史林》(香港,1982年)。
36、李零《跳出〈周易〉看〈周易〉——“數字卦”的再認識》,《中國方術續考》,東方出版社,2000年10月,306-320頁。
37、宋華强《楚簡數字卦的再討論(稿)》,簡帛研究網,2006年8月17日。宋華强《新蔡葛陵楚簡新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3月,185-313頁。38、宋華强先生提到,吳勇《從竹簡看所謂數字卦問題》,《周易研究》2006年4期,43頁“摘要”、45頁、梁韋弦先生所撰《關於數字卦與六十四卦符號體系之形成問題》,《周易研究》2007年1期,也有類似的觀點。
39、二易與《周易》的揲筮法即成卦法也可能不同,但此問題無法討論。高亨先生所復原的周易揲筮法(見《周易筮法新考》,《高亨學術集林》第一册),對動爻、變卦解釋仍有疑點,有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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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9 18: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4-3-29 18:49 编辑

该卦是历数数字卦,还是巫术数字卦,请郭志成先生、郭顺红先生和书童检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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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9 18: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是粘过来的,文字有些变形,原文,上面附有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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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9 18: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4-3-29 21:39 编辑

该文爻辞已能与《周易》联系,这正是探讨《周易》成书时间的极好材料。文中认为“ 這件戈的年代屬兩周之際”,笔者曾云,《周易》成书应在幽王之后,因此,笔者断此器,应为春秋早期器。具体年代,还没有断,但如为历数数字卦,当可断出其绝对年代,我也是今天刚刚注意到这篇文章。

为什么学者们断其为两周之际呢?因为该器一方面还存有西周晚期长援的特点,另一方面,多少也有变化,比如内不内收而平行,胡角较小,这是西周时期所不具备的。故断为两周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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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9 18: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4-3-29 18:49 编辑

刚才没有看到最后一爻的变化,经初步检验,此数字卦非历数数字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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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9 20: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4-3-29 21:48 编辑

BC672年,即鲁庄公22年,《周易》已经有爻辞。“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是观卦ls爻辞。因此,《周易》成书应在此年之前。

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癸丑,葬我小君文姜。陈人杀其公子御寇。夏五月。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冬,公如齐纳币。左传:齐侯使敬仲为卿。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後,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与京。’”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後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後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宣、幽王之世,《周易》应尚未完书。幽王末年为BC771年,《周易》成书应在此后,大约当在平王东迁之后。《周易》应著于BC771年至BC672年这百十来年间。

鼎戈数字卦的出现,表明鼎戈时,已出现《周易》爻辞,该器是两周之际的物件,这又将《周易》的成书时间进一步前推缩短,即在距平王东迁不会太久就应该出现了。以笔者的初步估计,应该在BC750年前后,西周周王历法发生改变之际,因著写《周易》爻辞之人尚通西周历法,而周王历法可能在BC750年前后发生了变化,西周历法到那个时期恰好到了一个阶段,小周期,而周王历法从那个时期发生了改变,再也没有一年两个闰月的现象了。据清华简,周平王东迁,正是这个时侯。平王东迁前,是平王和携王二王并立时,有必要改历。《周易》如果在此后,因为历法变了,周易卦爻辞不应该与卦序所体现的西周历法有对应关系了,而《周易》卦序却与卦爻辞仍有对应关系。

这样,我们根据周易内容及出土文物,大致能把《周易》成书的时间缩在平王东迁前后。以前曾做过这样的推导,苦于没有较硬的证据,此器的发现,算是添了一个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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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9 20: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好材料。
内涵如何,我实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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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15: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个铜器,有下述疑问要请教楼主:
1、非考古发掘,这已经说清,但是收藏时间、流转过程等信息一点也没有。。。
2、铜器界有谁认定?
3、鼎卦的两套卦画同时出现是何意?
4、卦名、卦画、爻辞三者,与传本多处相同,说明“太先进”,这是西周铜器?
5、“六”字像个八字胡,谁见过六字的这种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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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16: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转过来供大家参考,提出自己的意见,其它方面,也无法提供更多的信息。

第三条:是不是筮了一卦,是数字卦,然后,转为符号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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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17: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条:是不是筮了一卦,是数字卦,然后,转为符号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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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坤先生这个理解,是认为当时就有两套易卦系统,并且可以互相转换。若真是这样,则是6的6次方组卦(46656),转换为2的6次方组卦(64)。这个转换一定是发生过,问题是时间点,是在西周?或是在秦?还是在西汉?《系辞》上有转换的规定:“天一 地二 。。。。。。。。”,《系辞》在阜阳汉简未出现,但在马王堆帛书有见,我认为这是有意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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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17: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秦先生是不是想证明早在很早以前就有过超过64卦的八卦系统呢?

打一比方,不一定恰当。一个月30天,可以用干支日表示,干支系统是60个,我们似不应以月份用过60个干支日说成每月60天。

我想,这可能是“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把十进制的奇数相合,把偶数相合,所成64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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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17: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秦先生的想法也不是一点儿道理没有,汉代扬雄不就是构建了81首的太玄符号系统么,早在汉前的古人是否也有类似思想,也不能确定,只是考证起来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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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17: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4-3-30 17:50 编辑

从理论上讲,加一倍法,可以产生很多卦的。是可以超出六爻卦的。也许有四爻卦或五爻卦,商代是有类似这样的符号的,起一个名字就是,只是现代没见过更多的案例。但是,商周时期有互卦,即四爻卦的思想,这是可以想象的。五爻卦,实在不知有什么用处,但它可能是建构六爻卦的一种方法。

以前还真没这样想过,现在经秦先生这么一贴,倒也应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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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17: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乾坤客 发表于 2014-3-30 17:38
我看,秦先生是不是想证明早在很早以前就有过超过64卦的八卦系统呢?

打一比方,不一定恰当。一个月30天 ...

十进制数字卦是确实在使用,这种卦的组合数是大于64的。但是,数字卦在实际使用的有多少?不知道,或许比64还少。

当使用两个符号的易卦时,其组合数只有64。

数字卦和易卦的转换也是现实的,问题还是时间点,我们费劲把货探究历史,就是要找事情发生的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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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17: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4-3-30 18:03 编辑

数字卦现在比较可以确定的,应是马家窑文化时期的,大约四千年前。但其中间多了两个数字,也难于十分肯定就是卦。那个什么七、八千年前的,早已被张政烺先生自已给枪毙了。更多的,是商代晚期。此外,最早的要数商代四盘磨的,货真价实,就是这个,也有学者考证,说是周人有商或带过来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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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18: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乾坤客 发表于 2014-3-30 17:44
从理论上讲,加一倍法,可以产生很多卦的。是可以超出六爻卦的。也许有四爻卦或五爻卦,商代是有类似这样的 ...

从理论上讲,加一倍法,可以产生很多卦的。是可以超出六爻卦的。也许有四爻卦或五爻卦,商代是有类似这样的符号的,起一个名字就是,只是现代没见过更多的案例。但是,商周时期有互卦,即四爻卦的思想,这是可以想象的。五爻卦,实在不知有什么用处,但它可能是建构六爻卦的一种方法。

以前还真没这样想过,现在经秦先生这么一贴,倒也应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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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些误会。

我说的都是六爻卦,我强调的是:有两种六爻卦,一种是用十进数的(一、五、六、七、八、九),这是所谓“数字卦”;另一种是用阴阳符号的(∧、—)或(--、—)。

“数字卦”的最多组合数是46656,阴阳卦的组合数是64;数字卦转换成阴阳卦才方便使用,我是要找转换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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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18: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讲,有数字卦时,当有阴阳爻组合,理论上找这个转换点,应为找最早的数字卦产生时间。考古上找,我现在找到的阴阳爻,即横平阴阳爻符,确定为阴阳爻符的,是三星堆盘,但非科考出土物,而三星堆文物真伪辩很难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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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18: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乾坤客 发表于 2014-3-30 18:16
理论上讲,有数字卦时,当有阴阳爻组合,理论上找这个转换点,应为找最早的数字卦产生时间。考古上找,我现 ...

理论上讲,有数字卦时,当有阴阳爻组合,理论上找这个转换点,应为找最早的数字卦产生时间。考古上找,我现在找到的阴阳爻,即横平阴阳爻符,确定为阴阳爻符的,是三星堆盘,但非科考出土物,而三星堆文物真伪辩很难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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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是阴阳六爻卦出现很晚,而数字卦至少四磨盘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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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18: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4-3-31 00:13 编辑

现在,因为三星堆盘,我们虽不能肯定阴阳爻出现很早,但也不便冒然否定,该器是经张如柏教授介绍出来的。

现已发现的后天八卦实物其材料是蛇纹石玉,呈灰黑—墨黑。深色是因为玉石中有磁铁矿包裸*体。该八卦实物是 2 个半圆弧构成。拼接起来之后,其直径为 125cm ,中间大极阴阳鱼直径为 50cm ,厚度 2~2.5cm 。正面的八卦图的每个卦位下面,有 3 个浮雕古蜀文字(共 24 个)。这在古代文献和现今流行八卦图中都是从来未曾见到过的。字体大小为 4×6~5×7cm 不等。反面有 12 个古文字,为阴刻线条的象形字(图 4 ,图 5 )。本文公布的民间三星堆玉器后天八卦,每一个卦位都有 3 个古蜀文字。这在古代文献中提供的八卦图中从来都未发现过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文字学家、彝族的学者去破译和研究。

这件后天八卦实物,决非现代人所能雕刻的。据收藏人告知,后天八卦共发现 2 件,其正面完全一样,所不同者是一件反面有 12 个古蜀文字(本文报道)。另一件反面有图画(乡村小路、房屋、树林等等),图画旁边有阴刻的古蜀文字。





三星堆八卦盘.jpg

乾坤客案:这上面的古蜀文字,现在还无法完全破译。但广汉一带的三星堆玉器,上有很多古蜀文字,假如有朝一日,研究有所突破,这上面的文字在其他文物中也存在,而且有合适的解释,那么,可能说明这件器物不假。

类似的文字,在宋代似乎出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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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21: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吴博君 于 2014-3-30 21:36 编辑
乾坤客 发表于 2014-3-30 18:53
现在,因为三星堆盘,我们虽不能肯定阴阳爻出现很早,但也不便冒然否定。

{:soso_e114:}这是什么?快别拿这个说事!这和三星堆没有一毛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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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22: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4-3-30 22:56 编辑

呵呵,我知道先生会这样说的。说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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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23: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乾坤客 发表于 2014-3-30 22:55
呵呵,我知道先生会这样说的。说说理由。

这是俺的产品,就这理由。。。工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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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23: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没法评论。只不过,我认为可以存疑,但先不着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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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23: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矿物学家张如柏:玉器上的古蜀文字里寻找三星堆之谜的“钥匙”
来源:四川日报 > 新地理(14版)

1986年,考古工作者在三星堆发现了两个祭祀坑,出土了大量青铜器,三星堆自此“一醒惊天下”。其实,早在1927年,三星堆最先被世人知晓的,却是400余件窖藏玉器。
日前,成都理工大学矿物学教授、中国宝(玉)石协会理事张如柏出版的《三星堆玉器上的古蜀文字》一书,更引发了玉器的神秘谜题。
□本报记者 陈四四 孙琪
三星堆玉器石材产自龙门山?
上世纪80年代初,当时三星堆还未进行大规模发掘,广汉市文管所请广汉某地质队鉴定一些三星堆玉器。地质队则邀请了张如柏帮忙。“当时我就想,玉器的材料就是矿物或岩石,能不能用研究矿物的方法去鉴别、研究古玉器?”张如柏说。
20多年来,他一直跟踪三星堆玉器,三星堆博物馆、四川大学博物馆、成都送仙桥古玩市场都去看过,甚至只要听到哪位民间收藏家手中有,他也要去一看究竟。
张如柏通过红外光谱仪、拉曼光谱仪、X射线断层扫描仪、扫描电镜等对三星堆玉器进行鉴定,辨别其矿物成分。“三星堆玉器的石材98%以上是产自龙门山。”他的根据是,这些玉器的石材主要是透闪石、蛇纹石、汉白玉等,是四川龙门山地区特有的。而从当时的交通条件看,三星堆玉器不可能采用和田玉、蓝田玉等。尽管和田玉也是一种透闪石,但是呈白色。而龙门山地区的透闪石产自龙溪乡,是带淡黄*色、淡绿色或黄绿色。“这是因为成因和物理性质不同”。
三星堆古蜀国是伏羲王朝?
巨大的玉太阳轮、玉圆缸……张如柏给记者展示一张张照片和拓片,三星堆玉器和玉器上的文字令人惊讶。“书中收录的古蜀文字有4000多个。”张如柏说,但据他统计,目前发现的约有2万多个。这些文字与巴蜀图语有些相似,有的可用古彝文去解读,但绝大多数不能辨认意义,更不知读音。从这些文字的形态看,有单体字、复合字和草书字三种类型。
按国际惯例,文明时代的到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城市的出现、高度发达的青铜技术和文字的应用”。张如柏认为,在三星堆已经发现了城墙遗迹、青铜器,那么玉器上这些奇怪的文字应该是古蜀文字。
在众多的玉器上,张如柏发现了类似“H”的文字,“这是‘风’字。”他告诉记者,伏羲姓“风”,在三星堆大大小小的玉器上雕刻有“风”,很可能说明伏羲并非神话人物,而是真实存在的三星堆古蜀国统治者。
在一张8米长的玉板上,雕刻着这样一幅图画:太阳轮部落和鸟部落的人在打仗。张如柏推测,最初在巴蜀大地上有两个大部落,太阳轮部落和鸟部落。经过战争和融合,最终伏羲领导的太阳轮部落统一了古蜀国。
三星堆玉器流落在民间?
根据张如柏多年追踪和研究,散落在民间的三星堆玉器约有2000多件。这些玉器大多造型奇特,且体型巨大。
有不少专家提出,民间的三星堆玉器是造假,那些文字也不真实。但张如柏认为,玉器是否造假可以通过科学仪器鉴定,文字则可通过痕迹学原理进行识别。
张如柏说,从玉器反映的图画看,当时古蜀国人已会制造铁器。玉器上的文字,是用比玉石更坚硬的金属在玉器上雕刻而成。这种工具是一种锥形具,类似今天的锥子,也可以是宽窄不同的有凹槽的刮刀。用这种工具雕刻文字或图案,会有不同粗细的线条。放到双目显微镜下观察,他发现古蜀文字细线条宽度在0.2-0.4毫米之间,粗的有0.3-0.7毫米甚至0.8毫米不等。在与线条平行的方向有更细的平行纹,或深浅不一的线条状,线条状边缘出现港湾状。“如用现代的电动锯刀,则线条坚直,从起刀到终刀有由浅到深前进,最终出现弧形。”
“出版《三星堆玉器上的古蜀文字》这本书的目的不是去解读玉器上的文字,而是实事求是、原封不动地把它公布出来,交由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去研究。”张如柏表示,如果把民间的三星堆玉器好好研究,有可能揭开一些谜题,也可能改写中华文明的起源。目前,他已将收集到的三星堆树木等地质资料样品送到剑桥大学做分析,以确定三星堆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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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23: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矿物学家张如柏为三星堆解未解之谜

   来源:人民日报 

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西南富饶的四川盆地,一项著名的考古发掘遗址将中华民族的历史向前推到了3800年前,这就是三星堆。
三星堆文明是我国长江流域早期文明的代表,也是迄今为止我国信史中已知的最早的文明。因为这项遗址的发掘和大量文物的重现天日,考古学家才可以骄傲地说,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不是因为传说中的炎黄二帝,不是因为夏、商、周,而是因为三星堆。三星堆古遗址是迄今在西南地区发现的范围最大、延续时间最长、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古城、古国、古蜀文化遗址,被称为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考古发现之一,被誉为“长江文明之源”。
三星堆不断发掘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挑战以往考古成就和历史判断的过程。人们也许并不知道,三星堆遗址不仅仅以青铜器著称,它的惊世发现其实始于当地农民燕道诚于1929年车水淘沟时偶然发现的一坑玉石器。“三星堆的价值不仅与青铜器,更与玉石器息息相关。”成都理工大学教授、矿物学家张如柏说。早在国家三星堆正式考古前,张如柏就已经对三星堆玉器给予关注,长期追踪探索蜀中高古玉材料,对三星堆玉器进行高科技鉴定,对其相关文化、历史、收藏、真伪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四川成都民间收藏爱好者经过10余年努力,收藏了不少于2000件三星堆玉器,品种多,造型优美,做工精湛。据张如柏研究证明,在三星堆民间收藏的玉器上,有1000多个文字出现,有炼铁、打铁、打兵器、犁田、筑城墙、做陶器、祭祀等图像。散落在民间收藏家手中的玉器,更全面地反映了当时古蜀国在政治、军事、民俗等方面的全貌。
张如柏认为,玉器的本质材料是矿物或者岩石,而矿物学、岩石学是整个地质学的基础。古玉器埋在地下数千年甚至更长时间,表面会产生次生变化,即在不同的地下水文地质条件下,玉器表面会发生一种次生变化,形成一种新的次生矿物。“利用形成后的次生矿物,一方面可以确定古玉器的真伪,另一方可以确定构成古玉器原先矿物的种类。”他说。
身为矿物学家的张如柏首先对出现的实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鉴定,取得数据来判断真伪,再去查历史文献,以期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他自费出版了《三星堆玉器上的古蜀文字》一书三册,展示了民间三星堆玉器藏品,其中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首次公布了民间收藏带有文字的玉器藏品实物照片。有学者对此观点给予赞同,他们认为出现在这些玉石器上的文字,是一种较成熟的文字,有的可以在甲骨文、彝文中找到。
“出版《三星堆玉器上的古蜀文字》这本书的目的不是去解读玉器上的文字,而是实事求是、原封不动地把它公布出来,交由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去研究。”张如柏说,“要集中多学科的科研工作者,吸收官方的、民间的专家,组建一个跨学科的‘三星堆断代工程’,深入研究包括民间收藏文物在内的已经发掘出的三星堆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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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1 08: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乾坤客 发表于 2014-3-30 18:53
现在,因为三星堆盘,我们虽不能肯定阴阳爻出现很早,但也不便冒然否定,该器是经张如柏教授介绍出来的。
...

乾坤客案:这上面的古蜀文字,现在还无法完全破译。但广汉一带的三星堆玉器,上有很多古蜀文字,假如有朝一日,研究有所突破,这上面的文字在其他文物中也存在,而且有合适的解释,那么,可能说明这件器物不假。

类似的文字,在宋代似乎出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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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伊人按:井盖工艺{: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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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1 09: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至少我是不能定论,我也只能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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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1 10: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剪.jpg 裁剪_2.jpg 裁剪_3.jpg 裁剪_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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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堆博物馆的介绍中,没有一条说三星堆遗址发现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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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1 14: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4-3-31 16:36 编辑

段渝:巴蜀古文字的两系及其起源

一、学术源流回顾
    古代巴蜀,作为我国先秦时代西南腹地一个灿烂的古文明中心,曾经在农业、冶金术、青铜器制造、城市、建筑、商业贸易、生产专门化以及知识水平等若干文化领域中,取得过重大的进步和辉煌的成就,这在我国考古事业不断发展的今天,已经很少有人怀疑了。然而,如此灿烂的巴蜀文明,是否曾产生创制过它自己的古文字呢?如果有,它又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呢?无论在考古、古文字还是历史学界,这仍然是一个有相当争议的问题。毫无疑问,古代巴蜀文字的研究,已成为巴蜀文化研究以至先秦文化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为了正确理解巴蜀文字研究的情况,有必要对其学术源流予以简略回顾。
    早在汉、晋历史文献中,对于巴蜀是否有其文字,就已存在重大争论。旧题西汉扬雄所著《蜀王本纪》首倡蜀无文字之说,其文云:“蜀王之先名蚕丛、柏濩、鱼凫、蒲泽、开明。是时人萌椎髻,左言,不晓文字,未有礼乐。” 东晋成汉史家常璩则对此说提出质疑,所著《华阳国志·叙志》云:“而世俗间横有为蜀传者,……又言蜀椎髻左衽,未知书,文翁始知书学。……则彭祖本生蜀,为殷太史。夫人为国史,作为圣则,仙自上世,见称在昔。及周之末,服事于秦,首为郡县,虽滨戎夷,亦有冠冕。故《蜀纪》曰:‘大人之乡,方大之国’也。至于汉兴,反当荒服,而无书学乎?《汉书》曰:郡国之有文学,因文翁始。若然,翁以前齐、鲁当无文学哉?……惟智者辨其不然,幸也。”常璩之意,是蜀有文字。是后,历代学者多据《蜀王本纪》,遂使蜀无文字之说几成定论。
    从汉、晋以迄于近代,对于巴蜀文字的问题,不论学者主张其有还是主张其无,不过都是凭藉臆断,皆无确切证据以成其论。这一重大课题,直到20世纪40年代以后,由于巴蜀青铜器的不断发现和巴蜀考古的逐渐深入 ,才开始获得解决的生机,进入科学研究的轨道。
    1940年代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随着巴蜀考古工作的进展,资料日益丰富,学术界据此并参照文献记载和人类学材料研究巴蜀文字,已有相当的进展,形成了不同的学术观点。各种观点及其主要分歧如下:
    第一,巴蜀有文字。卫聚贤于1942年发表的《巴蜀文化》中称巴蜀青铜器上的各种符号为“巴蜀文字”。1960年,四川省博物馆在《四川船棺葬发掘报告》中指出,巴蜀文字有两类,一类是“符号”,有的“与铜兵器上的铸文相同”,另一类是“似汉字而又非汉字者” 。童恩正先生于其1979年出版的《古代的巴蜀》中,认为后者无疑是巴蜀文字 。李学勤先生进一步将巴蜀文字分作甲、乙两种,并指出巴蜀文字甲既有表音符号,又有表义符号 。
    第二,巴蜀无文字。一种意见认为巴蜀青铜器等上面的符号是带有原始巫术色彩的吉祥符号,不能单个予以宣读,只能成组进行解释 。邓廷良先生认为巴人铜器上的符号是巴人及其有关部族图腾的徽纹 。李复华、王家祐两先生则主张巴蜀符号是巴蜀人或巫师借以表意的“巴蜀图语” 。
    第三,是巴有文字还是蜀有文字。徐中舒先生主张巴蜀青铜器上的绘画图像是巴人的文字“巴文”,与蜀无关 。蒙文通先生则根据史籍考订蜀有文字,与中原的区别只是存在部分相异的方言和新字 。李复华、王家祐两先生则指出,蜀有不同于中原甲骨文和金文的方块象形字 。
    第四,古蜀文字是一种比较发达的拼音文字,属于音素——音节文字体系,其产生时间可上溯到公元前15世纪殷代甲骨文时期,与甲骨文并行产生和发展,甚至更早 。
    以上各种意见分歧的焦点,直接涉及对三个基本问题的估计和理解:第一,有关巴蜀文字产生与否的社会背景即社会发展水平的估计;第二,有关文字和符号资料的发现和积累;第三,有关符号性质的判定。后两个问题将在后面随文解说,值得重视的是第一个问题,它往往为人们所忽略,实际上却是理解全部材料的基础。《蜀王本纪》和《华阳国志》对蜀人有无文字的争论,关键不在有无蜀人的古文字材料,因为其作者均未曾见过任何巴蜀的古文字,而在于对蜀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总体认识的差异。《蜀王本纪》之所以提出蜀无文字,依据在于“(蜀人)椎髻,左言,未有礼乐”,经济文化落后。《华阳国志》之所以认为蜀人必有其文字,依据亦在于蜀得天文地理之利,精英辈出,经济文化发达。以此言之,古代学者的争论,是建立在对社会发展水平的认识基础之上的,而不是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之上。在考古学取得重大进步的今天,这种争论应该结束了,因为考古工作已经充分提供了古代巴蜀社会发展水平的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彻底否定了蜀无礼乐之说 。就此而论,巴蜀产生文字的条件已经具备。尽管世界上并非没有无文字的古文明,如南美秘鲁的印加文明,虽已建立了国家,但却没有文字的使用,中美洲文明的文字也主要用于历法,与一般意义上的文字在使用上有明显不同 。但这不是普遍原则,仅为特殊的例外,与旧大陆各古文明存在区别。并且,正如对于古代埃及文明有无城市的争论一样,其中还存在一个认知标准的问题。因此,只有在排除了古代巴蜀没有达到文明社会的歧见,并且不先入为主地认为巴蜀没有发明使用文字的条件,才能比较正确地认识和解决问题。
   
二、巴蜀方块字——表意文字
    学术界对巴蜀方块表意文字的认识,基本上是从20世纪70年代才开始的。1972年,四川省博物馆在郫县独柏树发现一件中胡三穿青铜戈 ,戈援后部至内两面均各铸一虎纹,胡的两面均铸有巴蜀符号,援脊下侧两面各铸有巴蜀符号一行四个,其中一面援脊上侧有古文字一行约十余字。1973年,重庆市博物馆在万县新田发现一件中胡三穿青铜戈 ,在胡侧近阑处,有两个巴蜀符号,略似殷周金文“弓”字。援脊下侧有巴蜀符号一行三个,援脊上侧有铭文一行。另据资料,除此两戈外,在四川新都出土的一件中胡三穿戈的胡上,有古文字一行;在郫县张家碾出土的一件中胡三穿戈的胡上,也有古文字一行,此两戈的内上均铸有巴蜀符号。此外,早在1959年,湖南常德26号战国墓曾出土一件中胡三穿青铜戈,内的两面各铸有巴蜀符号,援末近阑侧至胡两面均各铸铭文一行。以上诸器上的铭文均未获解读。据分析,这五件青铜戈上的铭文,共有五十余字 ,其字形结构相同,可以断定属于同一个古文字系统。
    那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古文字系统呢?有两个基本证据,足以使我们得出它是巴蜀古文字的确切结论,这就是青铜戈的形制以及其上的纹饰和符号。
    从形制分析,这五件戈都是巴蜀青铜戈常见的形式。郫县独柏树出土的一件和万县新田出土的一件,均直援中胡,近阑处二穿,援上角另有一稍小的方或圆穿,胡的末端均有一后突的牙,与新都三合场 、成都南郊战国墓 、四川省博物馆旧藏 、成都百花潭中学 出土的巴蜀戈形制基本相同,冯汉骥先生曾将此种戈划为蜀戈分式的第ⅴ式 。郫县张家碾、新都、湖南常德出土的三件,均中胡三穿,援微弧,胡上昂,与新都战国木椁墓 、峨眉符溪 、成都市博物馆收集 的青铜戈相类,亦属冯汉骥先生关于蜀戈分式的第v式。我认为,蜀戈当按李学勤先生的意见进行分式 。以上五件有铭戈应为李学勤先生分式的第ⅳ式,但包含两个亚型,郫县张家碾、新都、湖南常德出土的三件,当为ⅳa型;郫县独柏树和万县新田出土的二件,当为ⅳb型。五件有铭青铜戈均为巴蜀地区流行戈的典型形式,故为巴蜀制作和使用无疑。
    五件有铭青铜戈最富于巴蜀戈特征的是其上的纹饰和符号。援后部凸起铸成浅浮雕虎头作为装饰,内和胡上铸各种巴蜀特有的符号,均为巴蜀戈区别于其他青铜戈的显著标志。因此,这五件有铭青铜戈确为巴蜀戈无疑。勿庸置疑,五件巴蜀戈上与巴蜀纹饰和符号一同出现的铭文,也就不可能是别的,只能是巴蜀古文字。
    就五件青铜戈上的铭文五十余字的字形和基本结构分析,巴蜀古文字与汉语古文字有着明显区别。从其方块字形来看,这种文字“似汉字而又非汉字” ,但其“基本偏旁结构和汉字有别” ,无论与殷周甲骨文、金文,还是与四川涪陵小田溪3号战国墓出土的“武二十六年”戈上的秦篆 ,新都马家公社战国木椁墓出土的“邵之食人鼎”文字 ,均不相同。诚然,从殷周到春秋战国,属于汉语古文字系统的各国文字在字体风格上并非雷同,“言语异声,文字异形” ,但构字方法和基本偏旁并无二致,且万变不离其宗,都根源于商代甲骨文,因此用同样规律和方法可以释读。但上述巴蜀古文字却不能运用汉语古文字的方法予以解读,这也就反过来说明它是不同于汉字的另一古文字系统。由于这种巴蜀古文字出土数量不多,缺乏进一步比较研究的材料,故对其结构规律等还无从做出结论,自然对已出土的五十余字亦暂不能解读。
    关于这种巴蜀古文字的特征,童恩正先生曾指出:“这种文字是方块字而非拼音字,是直行而非横行。它与汉字一样,应属于表意文字的范围,而且还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发展历史,完全脱离了原始的象形阶段。” 细审这种文字,我们认为,它已是一种相当进步的方块表意字。
    首先,五件戈铭的字体,均已达到简化、省略、定型、单位小的水平,大多数看不出其所象形的事物,显然不是直观绘写,“画成其物,随体诘诎”的象形字,已经发展成为象形字的符号。在字形笔划构成的总体水平上,也基本上达到了直笔化和线条化,即以直笔取代了圆笔,以线条取代了实体,比直观的象形字前进了一大步,不能不说是较为成熟的表意文字。
    其次,从五件戈铭分析,巴蜀方块字的行款,是从上到下直行排列,即所谓“下行”。郫县独柏树出土戈上的一行铭文,从援本向援锋的第四字,是一兽的侧面抽象表现方式,此字兽脚朝向援锋,双立耳朝向援本,显然其上下朝向就代表着这行铭文的行款方式。因此,此行铭文可确定为从上到下直行排列。以此例之,其余四戈铭文行款亦应如此。在这一点上,它与汉语古文字的行款大体一致,但五件巴蜀戈上的铭文均为单行,对其双行以上铭文的行款,目前尚难推定,但估计当为并行排列。五件戈铭行款的一致,也说明巴蜀文字已进化到较高水平。
    最后,从五件有铭青铜戈的分布看,不仅在成都平原蜀地,而且在川东巴地和湘西山地均有发现,又充分说明巴蜀文字在一定范围内既经约定俗成,得到认可并推行使用,成为一种通行的文字。
    关于五件有铭巴蜀青铜戈的年代,据分析,其上限可早到春秋晚期 ,下限则在战国末叶秦统一巴蜀以后 。但这一年代体系并不就是戈上巴蜀文字的年代体系。从字形的发展演变规律出发,巴蜀方块字既已简化、进步到如此程度,其起源必定会早得多。通观迄今为止的考古资料,我认为,至少在商代晚期,巴蜀方块字不但已经产生,而且趋于成熟。对此,广汉三星堆遗址和成都十二桥遗址考古所得古文字资料,为我们提供了确凿无疑的证据。
    第一,在广汉三星堆遗址出土的一些陶器上,发现有刻划符号 。例如,在一件ⅰ式小平底罐肩部,刻划有x形符号。一件ⅰ式高柄豆的圈足外壁,有一形符号。一件ⅰ式小平底罐的肩部,有三枚成组、两组对称的形符号;在一件ⅱ式陶盉的裆间,也各有一形符号。另据林向先生披露,三星堆遗址陶器上的“刻划文字符号”,有x、、、、……等等 。这些陶器上的刻划符号,显然不是偶然的刻划痕迹。同一种符号出现在不同的器物上,这一现象说明,这些符号及其含义已经固定化,约定俗成。其意义,正如大汶口陶器上的刻划符号一样,均代表着较早期的古文字。x符号可能具有计数的意义、符号亦然。这两种符号,均与西安半坡、临潼姜寨 ,以及二里头夏代遗址 和侯马东周遗址 所出土的陶器符号,有相同的意义。、两字意义不明。符号,原《报告》称为“贝纹”。从这个字的形体分析,确象贝形,显然是一个象形字,当释为“贝”。字的形体,象以一绳并列悬系两串贝之形,当释为“朋”。此字与甲骨文朋字作形近似。联系到三星堆1、2号祭祀坑所出土的大多数海贝均有穿孔的情况,释为贝,释为朋,当有根据。符号,酷象人眼之形,为眼眶,中间小圆为眼球,此字当释作“目”。与河南舞阳贾湖遗址所出龟腹甲上的目字作形相较 ,三星堆遗址的目字更突出两眼角罢了。
    第二,广汉三星堆2号祭祀坑内出土的一块牙璋(k2③∶201附4)的射部和柄部,两面各阴刻两组图案,每一组包括五幅图案,其第二幅图案的“两山中间,刻有一个形符号”。这个符号不仅在年代上远远早于后来的巴蜀符号(春秋战国),而且在迄今所见的全部巴蜀符号中无从查找,它显然不是其中的一种。从这个符号的方块化、抽象化和线条化等特点来看,与春秋战国时期巴蜀青铜戈上的方块表意字有异曲同工之处,应当说是文字而不是纹饰或符号。从结构分析,此字大约是合体字,由和口两个独体字构成。口象器皿之形,象器中所盛物之形。此字在结构上已简化到看不出所象事物的程度,且以两个独体象形符号形成会意,与汉语古文字中“比类合宜,以见指扌为” 的会意字属于同一原理,与埃及古文字中会意字的构成原理亦同 。这个字的意义,由它所在牙璋图案中的位置可以看出,应与祭祀有关,有可能是祭名,但其具体意义和读音不详。
    第三,在与广汉三星堆2号祭祀坑年代大致相当的成都十二桥商代木结构建筑遗址的第12层内,出土的一件陶纺轮(it22∶3),腰部刻有两字。这两个字与三星堆2号坑牙璋上文字一样,也是抽象化、线条化了的方块表意文字。此两字必非偶然的刻划符号,从字形结构分析,颇似汉语古文字中的指事字。其横笔、直笔和折笔是基本的象形结构,中间的小圆点·和两旁的小圆··则是其所指明的事物要点。估计这两个字的字义与城市布局和作坊所在地的关系有关,但尚不能确定。此类“象人为的事物之形”的构字方法具有普遍性。如汉语古文字中“井”字或作“井”,井象四周围栏之形,当中的小圆点·则指水井 。又如,甲骨文中“亦”是人的正面形象,在其腋下分别加上一个小点,两小点即示其两腋所在。可见,陶纺轮上两字确为文字无疑。因此,年代与之相仿并且属于同一文化系统的三星堆陶器上的刻划文字和牙璋上的文字,亦是文字。
    成都十二桥陶纺轮上的两字是否属于甲骨文系统呢?在字形上,两字确与甲骨文形似,颇似汉字的“丹”,但与甲骨文“丹”字又有区别。并且,不能说凡是以象形字为基础发展而来的表意字都是甲骨文系统。与中国文字毫无关系的古埃及、古苏美尔文字,最初无一不从象形字发展而来,都先后经历过从象形到会意的发展过程,这也是文字初创不久必经的阶段。再往后看,春秋战国时期巴蜀青铜戈上的方块表意字,在字形结构上也类于商代晚期成都十二桥陶纺轮上的文字。因此,毋宁说,商代晚期成都十二桥、三星堆的文字,与春秋战国时期巴蜀青铜戈铭文,是一系相传的古文字,前者正是后者的上源,它们是不同于中原文字的另一古文字体系。有学者提出,前述湖南常德26号墓所出巴蜀青铜戈上的铭文“属于一种较早期的楚文字”,而“巴族青铜戈上铸造楚文字,已有例可援,如上海博物馆所藏的‘ ’戈,湖南发现的‘楚公’戈都是在巴蜀青铜戈上铸造楚文字的。” 此说似可商榷。首先从文字的年代看,目前已知最早的楚文字是西周晚期楚公钟、楚公戈和楚公逆镈诸器上的铭文 。此三器铭文固然早于春秋战国时期巴蜀青铜戈铭文,却晚于商代晚期蜀地的文字,而蜀文至少在春秋晚期已推行到巴地,成为巴蜀共同使用的文字。春秋战国时期巴蜀人在其青铜戈上同时铸刻自己的文字和富于特色的纹饰、符号,并不奇怪。常德26号墓出土青铜戈在一面铭文的第一字上方和第四、五字之间铸太阳状巴蜀符号,也可说明铭文与符号是同时铸就的,并非铭文由楚人补铸。并且,此戈铭文无法释读,而楚文字可以释读,两者不属同一文字系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不是楚文字,而是巴蜀文字。其次,从地域上看,湘西曾是古代巴人活动之地,历年来在湘西考古中发现巴人器物十分丰富,而史籍中所称的“巴黔中”,实际上也正是指楚威王在其地设置“楚黔中郡”以前的巴人故地 。因此,在湘西出现带有巴蜀铭文的巴蜀青铜戈是不奇怪的。可见,既然巴蜀有其早于楚、并且一系相传的古文字,并且常德26号墓所出青铜戈不论形制还是铭文字体均雷同于川西蜀地和川东巴地发现的青铜戈及其铭文,那么我们就有充分理由确信此戈铭文是巴蜀文字,而没有理由认为是“楚人获得后铸刻上去的楚文字”。
   
三、巴蜀符号——象形文字
    所谓巴蜀符号,即铸刻在巴蜀青铜兵器、乐器、礼器、生活用器以及铜、石等印章和其它器物上的各种非纹饰、图案的符号。除开其中一些暂不能识别的外,巴蜀符号大体可按其形态特征分为两类。一类是直观象形、比较繁复的符号,暂称巴蜀符号ⅰ;一类是不易看出象形、经过简化的抽象符号,暂称巴蜀符号ⅱ。两类符号各包括一系列独体单符和由独体单符所组成的复合符号。各类符号在器物上有时单独出现,有时重复出现,有时成组出现,有时交叉出现。不论出现在哪一件器物上,每一类符号的基本形态均较一致,因此是已经定型化的符号。
    据初步统计,巴蜀符号的单符已发现100余种,成组的复合符号已发现200余种 。其中巴蜀符号ⅰ有下列五型单符:
    ia型:动物,或动物躯体的某一部份。如虎、豹、龙、蛇、鸡、犬、龟、鸟、鱼、蚕、蝉、角,等等。
    ib型:植物,或植物的某一部份。如树、树丛、草、草丛、花、花蒂,等等。
    ic型:器物,如兵器、乐器、礼器、生活用器、舟船、建筑物,等等。
    id型:日月星辰、山川河流等自然景观。
    ie型:人物,或人体的某一部份。如单髻人、双髻人、裹中人、尖帽人、披发人、光头人、直立人、跽坐人,人首、人手、人耳,等等。
    可以看出,以上各型均采用全体象形和局部象形两种手法。
    巴蜀符号ⅱ包括若干种独体单符,其特点是笔划或直或曲或圆,形体均经简化,不易识别其所象之形。
    巴蜀符号是不是文字?这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
    众所周知,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传达语言和思想的工具。但在文字起源时代,其最初目的和功能却主要在于记事和表达某种思想,直接目的还不在于记录语言。由于事物需要通过语言来表述或传达,所以在记事的同时,实际上也就记录了语言。如古苏美尔泥版上刻划的牯牛头、三角形等各种文字,是神庙祭司们为了记忆的方便、管理的需要而创制的,最初不是为了读,而是为了记。但由于牯牛头、三角形等均有读音,因此它们也就同时具备了形、音、义三要素。古埃及象形文字、我国大汶口文化陶文,均是如此,它们都具有形、音、义,故无一不是文字。文字成为语言的符号,是在文字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需要。世界文明初期,古苏美尔、古埃及、克里特文字等,一开始都纯为直观象形的表形文字,后来才逐渐将繁复的图画文字加以精简和省略,除用以表示事物和观念外,同时又用来表示语音,于是发展成为象形字的符号。但这时还不是更后来的表音文字,而属于表意文字范畴。我国商代甲骨文已是比较成熟的文字,但其中仍保存了许多直观写实的象形字。为许多学者公认的作为甲骨文上源的大汶口陶器符号,其象形文字的特征更加突出。由此可见,无论是古苏美尔、古埃及、古克里特文字,还是我国大汶口陶器文字和商代早期的甲骨文,都与巴蜀符号有着基本的共同点,因此不能说巴蜀符号不是形、音、义皆备的象形文字。
    在巴蜀符号ⅰ中,有的是独体象形字(单符),有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复合构成的合体字(复合符号)。无论独体字还是合体字,字形均基本固定,变化甚小,达到定型化水平。由于定型化,就不能随意勾勒字形,不能随意解释字义,每一个字形及其含义也就获得了区别于其它字形和字义的统一的标准。
    目前所见巴蜀符号ⅰ中有相当多的合体字。这些合体字似亦有规律可寻。例如,合体字所由构成的单体字,在同一个合体字中一般不重复出现,而多数合体字中几乎总是包含有一个或几个巴蜀符号ⅱ,如此等等。合体字的大量存在以及所形成的某些构字规律,表明它已不是早期的纯粹一字一形的图画文字,开始向会意的表意字发展。比如,不论巴蜀符号ⅰ的独体字多么直观象形,当它一旦成为某个合体字的一部份即所谓偏旁时,事实上就成了这个合体字的构成要素之一,也就是一个象形的符号,不再是它作为独体字的自身。而合体会意字本身,由于是借用几个独体字符号会以另一个新的字义,因此它也不是一个象形字,而是象形的会意符号。不论独体字还是合体字,都各有读音,不过早已湮没,无迹可寻罢了。
    巴蜀符号ⅱ大多抽象程度较高,经过相当简化,有的尚可稍辨其原形,有的则难以识别。但可以肯定,巴蜀符号ⅱ均从巴蜀符号ⅰ简化而来。例如,巴蜀符号ⅱ中常见的“王”字和重复组成的“王王”字,就有可能脱胎于巴蜀符号ⅰ中的虎字。因为“王”字绝少与虎纹共存。以“王”字代替虎字,实际上是以局部象形代替全体象形 ,符合字形简化的一般规律。又如字和重复组成的字,则较易看出前者是一枝花蒂的简化,后者是花蒂丛的简化。另有许多巴蜀符号ⅱ,作为独体字不易辨认,但与巴蜀符号ⅰ组成合体会意字时,则可稍辨其字义。例如,符号ⅱ的=≡、,单独出现根本不识,但与符号ⅰ中的草分别组成合体字,就较易看出表示土地之意,其上的符号ⅰ则分别是草丛、林木、山脉等象形。前三字的字形、字义颇类于甲骨文中的“封”字,但在巴蜀符号—象形文字中作何意义,还不能确定。至于完全抽象化的巴蜀符号ⅱ,则难以辨其原形,其字义亦完全不知。
    与巴蜀符号ⅰ相比,巴蜀符号ⅱ不仅简化、抽象,而且在笔划上绝大多数形成直笔和线条化,圆笔者仅为少数,如花蒂(释为“心”),立体者则完全没有。说明符号ⅱ的进步程度比符号ⅰ更高。
    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是,在由两类符号所构成的合体字中,符号ⅱ究竟发生什么功能,是什么性质。它仅仅作为偏旁,还是进一步具有表音的功能 ?假定它仅仅是偏旁,那为什么不把同样是作为偏旁的符号ⅰ予以简化,而仅仅简化全部符号中的某些种?显然,从符号ⅰ中简化出某些字,使其成为纯粹的象形符号,是有目的、有意识地进行的,其意图并不仅是使其成为一个个简化的偏旁。比较一下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楔形文字的演进程序 ,和商代甲骨文的进化(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我们认为,巴蜀符号ⅱ完全有可能是作为声符,从巴蜀符号ⅰ中逐渐进化产生出来的。巴蜀符号ⅱ本身也可能包含两个组,其中那些高度简化、抽象的符号为一组,即所谓声符;另一部份可以看出其原来象形并易于与巴蜀符号ⅰ会意的为一组,则兼具意符与声符两种功能,颇类于汉语古文字六书中“会意而兼形声” 的“亦声”。例如,为学者们释为“心膂股肱之意”的字(卫聚贤称为“心手纹”),左边字是常与巴蜀符号ⅰ合体构字的符号ⅱ,从花蒂进化而来,或可引伸为心,其本身是一独体字,在合体字中就可能起“亦声”的作用,兼具意符和声符两种功能。否则,对这个字又常与其他字构成合体的情况,就无法解释。
    目前所发现的巴蜀符号,绝大多数的年代是在春秋晚期至战国以至秦统一巴蜀以后。但巴蜀符号显然已不是最初的内涵单一的文字画,它不仅有象形字,而且有会意字以至形声字,证明它业已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发展演化时期,达到足以用不同形态的符号表示各种复杂事物和观念的阶段。因此,其起源时期决不是春秋战国,应当大大提前。
    从现有资料考察,商代晚期有可能是巴蜀符号的滥觞期。广汉三星堆2号祭祀坑出土的青铜大立人雕像,衣襟前左侧和后右侧,从上到下各有一直行 。细审这两行纹饰,实由两种符号按一定方式间隔组合而成。在青铜立人雕像方座上层的四边,也同时出现这两种符号。这两种符号,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巴蜀符号中均为常见之形,只不过商代晚期的略显粗陋,春秋战国时期的则较规整,显示了年代早晚的内在发展演变关系。我们推想,既然春秋战国时期的巴蜀方块表意文字已在晚商时期的广汉三星堆和成都十二桥找到了渊源,那么春秋战国时期的巴蜀符号与晚商时期广汉三星堆完全相同的符号,其间也就有可能是一种一脉相承的源与流的关系。早于三星堆年代的巴蜀符号,目前绝无发现,因此将商代晚期作为巴蜀符号的滥觞期,看来并非不可能。
   
四、关于巴蜀符号性质的几点辨证
    学术界对巴蜀符号的性质,长期存在不同看法,分歧很大。李复华、王家祐两先生称巴蜀符号为“巴蜀图语” ,认为其单符的象形直接提供了“看图识字”或“望文生义”的直觉感,所谓图语,即是“图象的语言”。然而,既是象形,又能生义,又能以语诵之,实质上所起到的就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的作用,它也就是文字了。
    相反的意见,是把巴蜀符号当作宗教、巫术或图腾的标记,也有人称其为“图腾艺术”,否认它是文字。对此,有必要稍加辨析。
    先看“图腾艺术”说。我们知道,图腾产生并盛行于人类的史前时期,有着丰富的内容。就其艺术而言,大体可分为文学、雕刻、图画、装饰、音乐、舞蹈等形式。即以图画而论,大多是石(洞、崖)壁绘画,所绘内容与史前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直接相关。图腾图画虽有表现方式的不同,但其主要功能与所谓文字(象形文字)有相当的联系,其中一些图画还是象形字的直接来源之一。正如岑家梧先生所指出:“其代表图腾动物之存在,或记录图腾传说之用途则一,如取广义的解释,此等图画,当为图腾民族的文字无疑。” 但这类文字,属于孳乳阶段的文字,纯为象形,至多是图画文字或文字画,没有会意字,更无形声字。而巴蜀符号显然不是这种正在形成的初等文字,因此根本谈不上会是所谓“图腾艺术”。
    “图腾艺术”说的致命弱点,在于混淆了图腾崇拜与青铜时代的前后关系。史前时期盛行的图腾崇拜,在进入文明时代前后,都先后经历了一个转形期,从动、植物或其他形式演变为半人半神或人神为标志的祖先崇拜。古代巴蜀即令有过图腾崇拜,但在其全面进入青铜时代以后,无论从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上都不可能再维持其先民的图腾崇拜,必然转化为祖先崇拜。《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所载巴氏子廪君死化白虎,巴人奉为先祖而祀之的传说,不是虎化人,而是人化虎,这就不是图腾崇拜,而是祖先崇拜的显著例证。广汉三星堆1.2号祭祀坑出土的大型青铜人物雕像群,更是祖先崇拜的铁证。青铜时代纵然会保有一些图腾遗风,也是微乎其微,不占主导地位,一般仅能够在礼仪性艺术形式上表现出某些风格罢了。因此,决不可能有什么以青铜时代为母题的图腾艺术,也不可能有什么以青铜器作为史前图腾艺术的主要载体的情况。因此,将巴蜀符号作为图腾艺术,此说不能成立。
    有人认为,巴蜀符号因其数量不多,故不成其为文字。这种看法未免牵强,不符合文字起源、发展的一般规律。从世界各大文明区文字起源的情况看,任何古文字的产生,都绝非突然之间大批量地被发明创造出来,总是根据各种实践活动的需要,逐渐地、不断地发明创造,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约定俗成,取得公认,加以通行。古代爱琴海克里特早王宫时代的文字,最早起源于印章上的一些符号,数量不多,后逐渐增多,演变为线形文字a、线形文字b。我国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出土的距今八千多年的甲骨文 ,数量极少。大汶口陶器刻划文字亦为数不多 。至殷虚时期,经数千年发展,文字已近成熟,甲骨文单字达到数千个。秦汉字书,如李斯《苍颉篇》,赵高《爰历篇》,胡毋敬《博学篇》,以及汉代诸儒所撰,据许慎《说文·叙》云:“凡《苍颉》已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书所载,略存之矣。”许氏《说文》则收录九千三百五十三字。直到清初康熙年间编纂集文字大成之《康熙字典》,增到四万余字。今徐中舒先生主编的八卷本《汉语大字典》,也就是四万多字。文字起源、发展的历史充分说明,文字起源阶段,其数量是极少的,后来才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地、逐渐地增多,这就是我国古代学者所说的“孳乳而又浸多”。文字发展的“孳乳浸多”,实为带规律性的总结,乃不易之论。我国先秦甲、金文直至战国诸子百家书中,每有所谓转注、假借,竟成“六书”之两种,正是因为上古字少,不得不“音近相通”、“形近相通”的缘故。即令古代苏美尔和古代埃及,在其文字发明产生二千余年后,苏美尔楔形文字的单字也只六百到一千,埃及象形文字和僧侣用字亦只五百左右 。于此可见,不能以为当前可知的巴蜀符号不多,就轻率地否定它是文字。何况,即以现有巴蜀符号而论,独体字已近二百,合体字稍多,总数并不算很少。因此,从数量多少的角度来否定巴蜀符号是文字,其方法是不科学的。
    另有一种意见,认为巴蜀符号是图腾标记,而不是文字。关于图腾,前面已经证明,于巴蜀符号不通。那么,从“标记”这一角度来理解,是否可能成立呢?如果孤立地从某件器物来看,此说似有一定道理。但巴蜀符号分布范围如此广泛,从川西平原到川东平行岭谷以至湘西山地的连续性空间内呈连续性分布状态,同一种符号往往同时见于其分布范围内的各个地方,这种情况就决定了图腾标记之说难以成立。无论古代文献还是考古材料,均说明巴蜀境内分布有若干不同的族类,其来源不同,族属有异。仅广汉三星堆1、2号祭祀坑内所出青铜人物雕像群,就存在发式、衣式、冠式、人物脸型等方面的重要差别,充分显示了蜀国范围内众多不同族属的民族共存的情况。《华阳国志》中的《巴志》、《蜀志》等篇则明确提到了巴蜀境内众多来源不同的族类。即令从图腾角度出发,根据古代史和文化人类学的通例,史前各民族的图腾标记也大多不同,每一族类总有其自身特定的图腾。即使从同一部落中分化出来的氏族部落,各支系之间也使用不同的图腾标记,仅基本氏族、胞族或部落袭用其原先图腾。至于复合图腾,其标记也不是单一而是复合的。就是进入了文明时代的古代民族,为了区别其子孙所自分、祖先所自出,也有必要使用不同的氏族标记。如殷商为子姓,但从王族中分化出来的子族、多子族,亦是名号各异而均与王族不同。当然,不排除偶然的巧合,但这种巧合在同一时期的某一有限空间内却发生甚少。假如认为巴蜀符号是图腾标记,那么对于同一种符号同时分布在川西、川东以至湘西,就只能理解为某一族系中的某一基本支系广布在这一较广阔的空间内。而这种解释显然违背人类学常识,同时也显然是违背巴蜀古史记载和考古材料的。
    其实,巴蜀符号广泛的连续性分布,这一现象本身就显示了它作为文字的性质。因为任一个形、音、义皆备的符号,只要被一个地域内人们公认为某种记事符号并按约定俗成原则通行于这一地域,表示同一意义(当然读音可以不同),这个符号就具备了文字的功能,成为文字。巴蜀符号广泛地被巴蜀境内各不同民族所接受,得以通行,正说明它已被公认为文字。事实上,巴蜀符号并不只有某一种或某几种通行巴蜀全境,几乎所有符号以及它们之间各种复杂的组合群均在全境通行,这也恰能说明它们不是图腾标记。
   
五、巴蜀古文字与道教符箓
    李膺《蜀记》说张陵在蜀“得咒鬼之术书,为之,遂解使鬼法”,这种所谓咒鬼之术书,当即五斗米道符箓的来源,因用巴蜀古文字写成,与汉字不同,故须破解才能行使。《后汉书·刘焉传》载,张陵“学道鹤鸣山中,造作符书,以惑百姓”,“符书”即符箓之书,乃是张陵学道得来,应当就是李膺《蜀记》所说的“咒鬼之术书”。从考古发掘的情况看,东汉墓中出土的道教符箓,有许多是似汉字而又非汉字的文字,且多有日月星辰等图像。这种文字不论在形体还是行款上,都同巴蜀古文字十分类似,而且日月星辰等图像也是巴蜀文字、符号中最常见的几种,它们应当就是先秦至西汉中叶巴蜀文字(又称巴蜀符号、巴蜀图语)的遗留。虽然道教符箓可能有着多元性来源,但作为以三张(陵、衡、鲁,又称三师)为首的道教符箓派,既然在蜀之鹤鸣山“得咒鬼之术书”,“造作符书”,那么就与其他地区的符箓有不同的来源。考古发现的东汉时的早期道符 ,分为不同的几种类型,恰能证明这一点。而东汉时早期道符中的“符篆式”和“符书式”两种,当即从巴蜀文字演化而来,即三张一派的道符。
    五斗米道崇奉“天、地、水三官”,有“三官手书”请祷之法作为其宗教仪式。三国时人鱼豢《典略》记载:五斗米道“请祷之法,书病人姓名,说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谓之三官手书。” 如果分开来看,天地水三官中的任何一种宗教仪式都可以在不同的文化区见到,其间并无一般意义上的区别。如《礼记·觐礼》载:“祭天燔柴,登山丘陵升,祭川沉,祭地瘗”,几种宗教仪式在不同文化的各个区系都可以见到。但是道教的三官不能分开来看,因为它并非三种不同的仪式,不是用三种不同的物质载体来分别举行三种不同的仪式,而是用同一载体来举行三次仪式,是同一种仪式的三道程序,它与《礼记》所记载的中原祭仪显有区别,也与秦、楚、吴、越的祭祀仪式迥然不同,所以不能如有些学者那样在《礼记》中去寻找三官的来源。道教三官的来源,实应在它的发源地去探寻,那就是古代的巴蜀。
    仔细分析巴蜀文化的各种材料,不难发现将天地水汇为一体的材料至少在三星堆古蜀文明时就有所体现。三星堆1号祭祀坑出土的金杖,中端线刻2个戴高冠的人头像,上端刻有2组鱼、鸟纹饰,每组一鱼二鸟,一枝羽箭将其串连在一起。金杖图案的文化内蕴在于,鸟能登天,鱼能潜渊,它们是图案中人物肖像蜀王的通神之物;而能够上天入地,交通于人神之间的,是蜀王自身 ,这恰是天地水融为一体的表现。三星堆2号祭祀坑出土的青铜神树,是“众帝(按:即众神)所自上下” 的“建木” ,亦即天梯,神树上有铜制立鸟、悬龙、贝、铃等,既具登天的功能,又具潜渊的功能,它与金杖图案具有相同的涵义,均可谓天地水一以贯之。2号坑出土的一件“祭山图”牙璋上的图案,也表现了天地水一以贯之的宗教仪式及观念。发掘者认为,2号坑是一次祭天、祭地、祭山等重大综合祭祀活动的遗存 ,颇有道理。从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物来看,其宗教仪式的物质载体主要有金、铜、玉、石、海贝、象牙等物,分别取自山上、地下和水中,所举行的仪式也是连续性的。以天地水为主的祭祀对象,不仅与其仪式所用物质材料相符合,而且也与仪式所体现出来的宗教观念相符合。巴蜀文化对于天地水一以贯之的这种宗教崇拜及其仪式,在春秋战国延及西汉的巴蜀青铜器上的文字(符号)以及巴蜀印章上也能见到。这表明,作为同一种宗教仪式的三道程序,对于天地水一以贯之的崇拜,在巴蜀文化中是自成传统而源远流长的。汉末张陵在蜀创五斗米道,对于天地水三官一以贯之的崇拜,以及由此而来的“三官手书”这种形式,显然就采用并进一步发挥了巴蜀文化的类似观念和形式,至少可以认为是从巴蜀文化的类似形式中衍生发展而来的。由此可见三星堆文明强烈的历时性辐射力和历史穿透力。
   
六、巴蜀古文字的两系及与汉语古文字的关系
    巴蜀文字按其特点分为两系,一为方块表意文字,一为符号象形文字。巴蜀方块字的起源可上溯到商代晚期,但考虑到广汉三星堆、成都十二桥出土文字的进步程度,其滥觞还应予以提前。巴蜀符号的起源晚于方块字,目前只能将滥觞期追溯到商代晚期。两系巴蜀文字均源远流长,春秋战国时期大量使用,成为巴蜀境内并行不悖的两大系列文字。由于西周时期巴蜀的考古发掘存在大量缺环,资料匮乏,故此期的巴蜀文字材料尚付阙如,需要今后考古发掘予以提供,弥补这一缺环。
    巴蜀方块字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文字,它以象形为基础,发展出了指事、会意形体结构,其水平接近于商周甲骨文和金文,与年代稍早或相差不远的西亚鸟加里特文字、小亚细亚赫梯文字、胡里特文字、卢维象形文字,以及克里特线文a、线文b等相比,丝毫也不逊色。巴蜀符号作为象形文字,主要是其符号ⅰ基本还是直观的象形体系,但符号ⅱ则已形成一系列象征性符号,可能是声符。因此,巴蜀符号也已开始了由表形文字向表意文字的过渡。
    巴蜀文字的两系显示出了其发明创制者的不同族属和文化背景。巴蜀方块字最早出现在广汉三星堆陶器、牙璋和成都十二桥陶纺轮上,这些器物的形制特点表明均为典型蜀文化产物,因而其上的方块字无疑是蜀人的发明创造成果。巴蜀符号固然最早也是出现在广汉三星堆,但青铜立人雕像与1、2号坑出土的青铜人物雕像群,则因在早期蜀文化的范围内找不到其文化渊源,因而有可能属于某种成都平原本土文化以外的文化因素与蜀文化相结合的产物(而早期蜀文化本身,其实也是复合性文化),其上的符号即与此有关。两大文字系列起源的情况表明,它们分别是由不同文化背景的族系所发明,而后来(目前所见资料为春秋战国时期)两者并行应用,则反映出民族交流以至融合的情况及其对相互间语言文字的处理方式。
    无论川西平原蜀地还是川东巴地和湖南常德,目前所见的巴蜀方块字和巴蜀符号,均发源于川西平原蜀地。所谓巴蜀文字和巴蜀符号,如从其起源看,其实是蜀的方块字和符号(顺便指出,所说“蜀”,不是一个单一的族类,而是族属复杂的民族集团;不是血缘概念,而是地缘概念)。川东巴人使用蜀的文字和符号,当与西周春秋时期蜀地农耕文化向巴地的传播有关。据《华阳国志·蜀志》:“后有王曰杜宇,教民务农,一号杜主。……巴亦化其教而力务农,迄今(按:此指东晋)巴蜀民农时,先祀杜主君。”杜宇王蜀的年代,当从西周初年到春秋早期 。蜀地农耕文化向川东巴地传播,当在此期以内,文字和符号的传播则应稍晚于农耕。而巴国从汉水流域大巴山地区向川东辗转移徙,其年代也大致在春秋战国之际。巴国入川的年代与川东巴蜀文字和符号出现的年代基本吻合,说明关于巴人应用蜀人文字和符号这一推论,是有根据的,可谓信而有征。
    过去学术界认为巴蜀符号是巴文,主要依据在于巴蜀符号常与虎纹同见于巴蜀青铜器上,因《后汉书·巴郡南郡蛮传》记载巴氏先祖“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故而将铜器上的虎纹与廪君化白虎联系起来,从而认为虎纹为巴人所特有,故巴蜀符号是巴文。但考古材料却说明,蜀地出土的带有虎纹的器物,不仅多于巴地,而且年代早得多 ,分布范围也广得多。而商代中晚期广汉三星堆祭祀坑就已有纯金模压而成的金虎和青铜制作的虎,则更能说明问题。因此无论从哪一方面看,与虎纹同时出现在巴蜀器物上的巴蜀符号,并不起源于巴,而是起源于蜀,它们不是巴文,而是蜀文。至于巴蜀方块文字,则更由考古资料证明是蜀的古文字,是巴人借用蜀文,而不是相反。
    综上所述,巴蜀方块表意文字和巴蜀符号象形文字都是文字,但其间存在体系上的区别。这种区别,不仅表现为两者进化程度的不同,而且从其起源看,当巴蜀方块字早已达到表意文字水平时,巴蜀符号才开始其滥觞。因此毫无疑问,两者确属两个系列的文字,其关系也绝不是草书、异体或奇字的同源异流关系。
    但是,从广义上说,两系巴蜀文字又都同属于象形文字系统,均从具有形、音、义三要素的象形文字发展而来。这与世界文明初期任一个古文字系统基本相同,殷虚甲骨文亦是如此。但巴蜀文字从其起源一直到战国时代,经上千年的发展演变,其基本形态不变,仍属象形文字系统,这一特点又明显地区别于古苏美尔、古埃及等文字,而与汉语古文字具有相当共性,“即使是形声字,也还是要借用字形来表达其音,而不必另制音符,所以汉字完全属于象形文字系统。” 巴蜀方块字脱胎于象形字而存其风骨,巴蜀符号ⅰ则完全是象形字,符号ⅱ作为声符亦是从符号ⅰ演进而来。这都是巴蜀文字与汉字的共性所在,也是区别于其他任何文字系统的显著特征。对此,或许也可借用徐中舒先生的推断:巴蜀文字与汉字在文字构成条例上,具有一定的共同基础,但它们的分枝,则应当是远在殷商以前徐中舒:《巴蜀文化初论》,《论巴蜀文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7页。。正因如此,两者才在上千年的发展演化中,始终保持了象形文字的基本特征,而未向表音文字方向发展。也正因如此,蜀中才可能在统一于中原王朝后不久,很快涌现出如象司马相如、扬雄等享誉全中国的大语言文字学家。
    巴蜀文字的研究,丰富了巴蜀文明的内容,证明古代巴蜀文明与华北商周文明和世界大多数文明一样,是拥有文字的灿烂的古文明。同时进一步证实了巴蜀地区是中国古文明的又一个起源地。而巴蜀文字与汉语古文字的关系,则是对中国古代文明“多元一体结构框架”的极好证明。
    秦灭巴蜀后,巴蜀文字仍继续使用、流传。秦始皇推行文字统一制度,但直到汉初,巴蜀文字仍屡有所见,直到汉中叶后,作为一个文字体系,才归于消失,但在民间仍有流传,汉末张陵在蜀之鹤鸣山所得“符书”,即是巴蜀文字的孑遗。
    商周至战国,巴蜀在使用自己的文字时,也使用中原文字,这在荥经、新都、青川以及其它地点出土的巴蜀青铜器、漆器和印章上均有明确证据,一方面反映了中原文化对巴蜀的影响,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巴蜀文化具有开放性,决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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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1 16: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乾坤客 发表于 2014-3-31 14:18
李学勤:巴蜀古文字的两系

一、学术源流回顾

乾坤先生:
  用李学勤:巴蜀古文字的两系”检索网上,有大量图文,但没有指出文章的出处(是什么刊物登出),也没有指出器物的出土过程。所以,这种“资料”不是讨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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