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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ong321 于 2014-6-8 04:19 编辑
中国史书所称“抗日战争”在大多数语言的史书中称“第二次中日战争”,在日语和韩语中称“日中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称“朝鲜战争”。一个历史名词在不同语言中有不同称谓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无关紧要,但假如含有丝毫立场或主观意见的成分,就值得我们考虑:它是否需要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称谓统一,以表明对历史尽量做到客观、公允。
显然,战争名字中含“抗”、“反”(如“世界反法西斯战争”)都一定是从相对于挑战国的受战国角度提出的,虽然它的正义性可能没有争议,但在历史的长河中,一旦掺入立场,公正性可能在历史评论甚至史实陈述中受到损害,因此,与其从当前认为正义的一方提出有立场的名称,不如采用完全没有立场的、中性的名称。这也许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史书中仅用交战双方名称的简称、发生年代、某标志性事件等作为大部分战争的名称的原因,名称中不含“抗”、“反”、“保卫”等反映立场的词语。史书不可能完全免除立场,因为它毕竟是人--历史家--所写,但在用词上中立有助于还原历史真 相、增强史书的客观性。
语义学将词语或语句的意义分成三种:指称意义(如“桌子”指桌子)、社会意义(如网络用语暗示说话者可能是年轻人)、情感意义(如词语的褒贬义)。其中,情感意义在要求客观、公正的历史陈述中是需要摒弃的。由以上关于战争称谓联想,我们中国大陆的史书对某一群体、党派、或军队堆砌了无数的褒义词,而对它的对立面使用了大量的贬义词。“解放”之于“沦陷”是最典型的例子,正确的用词可以商榷,不妨是“占领”或“被xxx占领”(取决于原用词是否用于被动态)。如果没有较为中性的用词,如形容人不畏死必称“勇敢”,那么只要做到对冲突双方都使用同样的词,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如果对其中一方使用“英勇的”,它的冲突方同样值得使用这个形容词,正如“怯懦的”应该对双方适用一样。
的确,历史大多是胜利者所写,如果作者是胜利者的御用文人,他可能有义务为胜利者歌功颂德,好比律师必须为他的顾客服务。但如果作者不是御用文人,如果他仍然站在某个立场写历史,则说明他被周围的文化环境潜移默化,虽然作品仍然可能是优秀的,但他假如没有立场而写出该作品则会更优秀。本文不针对御用文人,而对那些被潜移默化的作者充满厚望,因为他们可能在自觉立场后摒弃它,达到更加中立的历史陈述和评述。
另一方面,鉴于大陆的宣传偏袒一方,作者很容易走到另一个极端,即我所称的“用洗 脑的方式反洗 脑”。反洗 脑是非常正确和必要的,但假如采用的方式是律师式的、而不是学者式的【注】,则将导致另一种偏执和无所创见的愤世嫉俗,同样不能培养独 立的人格和批判性的思维。因此,正确的写史不是简单地将“解放”改为“沦陷”(或在几十年前的台 湾史书中将“沦陷”改为“解放”),“牺牲”改为“死掉”但同时又把一些“死掉”改为“牺牲”,而是对全文进行审查,时刻提醒自己、有意识地将基于立场的用语改为中立的,或给予各方同样的褒贬,以使读者得到较为客观的了解,并自己做出判断。
总之,作史者不可偏爱冲突的一方,这样的历史才更有可能长久而不失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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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律师和学者或科学家都不可说谎,但律师可以明知对方有对于自己不利的证据而不提出,但学者不可,他必须在知道存在与自己观点相反的观点时主动对其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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