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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乾坤客

[西周] 清华简中的郑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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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9 08: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秦襄公、文公年代事迹考

作者:程平山

《历史研究》2013年05期

由于司马迁撰写《史记·秦本纪》时主要以“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的《秦记》为资料基础,遂使汉代以降利用《史记》研究秦襄公、文公问题者的意见存在诸多分歧。这些分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秦襄公与秦文公的身份。《秦本纪》载秦襄公乃秦庄公次子,秦文公乃秦襄公之子。王雷生认为秦襄公当为秦景公,乃秦庄公第三子;《国语·郑语》所谓“取周土”的“秦景、襄”当为《秦本纪》所载“取周土”的秦襄公、文公;周平王二十一年杀携王之后,护送平王东迁的是秦文公。

二是秦襄公伐戎救周的立场。《秦本纪》载秦襄公救周幽之难。蒙文通认为秦先攻幽王,后平王命秦攻戎。王玉哲认为秦襄公救周,与平王及申、戎人对立。晁福林认为秦襄公先支持幽王,后转而支持平王。


三是平王东迁与秦获封。首先,平王东迁与秦的关系。《周本纪》、《秦本纪》载平王东迁,避戎寇。王玉哲认为周平王东迁乃避秦非避戎。王雷生认为平王是受晋、郑、秦强迫而东迁。其次,秦襄公是否护送平王东迁。《秦本纪》载襄公以兵护送平王东迁,获封国赐土。王玉哲认为秦襄公是平王的敌方,护送平王东迁子虚乌有。王雷生认为秦文公护送平王东迁。最后,秦襄公获得的土地是岐西还是岐、丰。《秦本纪》载平王赐秦襄公以岐西之地与秦文公归周以岐东。《汉书·地理志》则记载襄公“赐受岐、丰之地”。汉以来学者为此争论不止。郑康成的观点与《汉书·地理志》同,孔颖达赞同郑康成说,并论证《秦本纪》不可信,王应麟从之,王玉哲亦赞同此说。欧阳修等据《史记》质疑郑康成说。晁福林讽刺《史记·秦本纪》周赐秦襄公以岐、丰之地与秦文公归周以岐东土地属于“空头人情”。王雷生认为周赐秦襄公以岐、丰之地存在赐命与实封的矛盾,秦文公归周以岐东土地是要以土地换取诸侯头衔。


以上问题说明《史记·秦本纪》所载秦襄公、文公事迹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本文拟利用新近公布的清华简《系年》,结合古本《竹书纪年》、《国语》等文献,对秦襄公、文公年代及事迹等问题予以讨论。


一、《秦本纪》载秦襄公、文公年代事迹校正

清华简《系年》:

曾(缯)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白(伯)盘乃灭,周乃亡。邦君者(诸)正 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立廿又一年,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 邦君者(诸)侯焉始不朝于周,晋文侯乃逆坪(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 徙,止于成周。


关于“周亡王九年”,整理者认为“应指幽王灭后九年”,那样,则平王东迁在周幽王灭后12年。但是,这种意见受到许多学者的质疑与否定。刘国忠、陈剑、董珊、黄人二等都主张“周亡王九年”当是“周无王九年”,指携王灭后九年,则平王东迁在周幽王灭后33年。我们认为“周亡王九年”解释为“幽王灭后九年”与简文存在诸多不合之处。第一,如果“周亡王九年”应指“幽王灭后九年”,遂成为:“周幽王与伯盘灭,诸侯立携惠王,周幽王死后九年,诸侯不朝于周。”实际上,诸侯立携惠王,自然就会朝周,不会产生诸侯不朝于周的问题。因此,整理者的推测与简文相矛盾。第二,《史记索隐》:“《汲冢纪年》日:‘(夏)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无王”是相对于“有王”而言,幽王、携惠王的统治是周“有王”状态,携惠王被杀至平王被立为周王期间正是周“无王”时期。第三,清华简《系年》每章都是按照年代顺序叙述事件始末,因此,清华简《系年》“周无王九年”应发生于携惠王二十一年晋文侯杀携惠王之后,即周幽王灭后22  30年间。周幽王灭后30年,晋文侯立平王,三年后平王东迁。所以,我们认为平王三十三年东迁。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史记》关于晋文侯、郑武公、秦襄公、卫武公的年代记载存在问题,整理者为了与《史记》的记载相一致而采用“幽王灭后九年”,遂致与简文文意不合。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秦襄公元年当为周幽王五年,秦襄公十二年为平王五年,亦与整理者采用的“幽王灭后九年”说不合。为此,一些学者解释“则是平王被(申国)拥立为天王期间的事,虽未正式被众诸侯认可成为周王,然而因秦有功.对秦行使封侯还是可能的,毕竟平王最后成功成为了周王。”清华简《系年》:

周室既卑,坪(平)王东迁,止于成周,秦中(仲)焉东居周地,以守周之坟墓,秦 以始大。秦襄公在平王东迁以后仍然在世,这是整理者与一些学者所忽略的。所以,不宜以《史记》来曲解清华简《系年》。清华简《系年》平王三十三年东迁时秦襄公仍在,则此时秦襄公已经在位40年。

《史记·秦本纪》:

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郦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难,东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日:“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襄公于是始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生文公。文公元年,居西垂宫。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四年,至沂渭之会。日:“昔周邑我先秦赢于此,后卒获为诸侯。”乃卜居之,占日吉,即营邑之。十年,初为廊畸,用三牢。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化者。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

第一,《秦记》的纪年始自秦仲(襄公)。《广弘明集·对傅奕废佛僧事》日:“《史记》、《竹书(纪年)》及《陶公年纪》皆云:秦无历数,周世陪臣。故隐居列之在诸国之下”、“《竹书(纪年)》云:‘自秦仲之前,本无年世之纪。’”《史记·六国年表》日:“太史公读《秦记》,至犬戎败幽王,周东徙洛邑,秦襄公始封为诸侯。”秦国独立纪年的历史始自秦襄公,也就是说自秦襄公之时秦才开始有史官作《秦记》。《史记·秦本纪》“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此条与《秦记》、古本《竹书纪年》的记载相印证,明显属于秦襄公(仲)事迹。

第二,《史记·秦本纪》记载秦襄公致力于伐戎,未竟而卒,而文公在元年至十年并无伐戎作为,既不符周宣王以来秦人奉王命伐戎的记载,又与当时亟需伐戎的大势不合。《史记·秦本纪》载秦文公十六年才致力于伐戎,谬误显见。事实应当是秦襄公完成伐戎,至文公之时无戎患,于是元年至十年不书伐戎,如此才合乎情理。

第三,关于清华简《系年》所载平王东迁时间,尽管学者有“平王十二年”与“平王三十三年”之争,但至少平王十二年秦襄公仍在世。所以,《史记·秦本纪》、《十二诸侯年表》关于秦襄公在位时间尽平王五年的记载是错误的,与《史记·六国年表》“太史公读《秦记》,至犬戎败幽王,周东徙洛邑,秦襄公始封为诸侯”的记载亦相违背。《秦本纪》以秦文公“四年”相当于周平王九年,秦文公追述秦襄公获赏国,而依据清华简《系年》秦襄公于时健在,则此秦文公“四年”其实并非周平王九年。所以,《秦本纪》之错乱显而易见。秦文公四年,文公追溯先代已“获为诸侯”,《秦记》记载秦获封为诸侯是秦襄公时事,此四年的确是秦文公四年事迹。所以,《秦本纪》所载秦文公元年至十年事迹确属秦文公,而“十三年”、“十六年”事迹则当属秦襄公,《秦本纪》“(襄公)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的记载有误,秦襄公当时未卒。《秦本纪》秦襄公十二年至“十三年”之间窜入秦文公元年至十年的事迹,当源于错简或传抄讹误。所以,《秦本纪》“十三年”以后的事迹值得斟酌。周平王初期,戎人势大难敌。《毛诗序》:“《小戎》,美襄公也。备其兵甲,以讨西戎。西戎方强,而征伐不休。国人则矜其车甲,妇人能闵其君子焉。”此“十六年”已经取得伐戎战争的最终胜利,所以该年应非周平王九年,此“十三年”、“十六年”应相当于周平王“十八年”、“二十一年”,实际上是秦襄公“二十五年”、“二十八年”。秦襄公二十五年才有史官记事,此前秦人事迹根据周史记或他国史记。秦襄公常年在岐与戎人作战,本来是秦襄公十二年至岐伐戎至二十五年有史官记事之间存在年数与事迹的空白,后填充秦文公元年与十年事迹,秦襄公二十五年以后事迹遂排成为秦文公十三年以后事迹。所以,秦襄公在位年数当不少于28年。《史记·秦本纪》、《十二诸侯年表》所载秦襄公在位12年、秦文公在位50年之说,实质是将秦襄公、秦文公在位年数混淆了,事实应当是秦襄公在位50年、秦文公在位12年。

《史记·秦本纪》记载周宣王、幽王时期,秦庄公“长男世父……让其弟襄公。襄公为太子”,后来即位。前引同书《十二诸侯年表》载秦襄公元年当幽王五年,尽平王五年。《国语·郑语》载幽王九年,郑桓公与周太史史伯问对:“(郑桓)公日:‘姜、赢其孰兴?’(史伯)对日:“夫国大而有德者近兴,秦仲、齐侯,姜、赢之隽也,且大,其将兴乎?’”幽王九年史伯所言“将兴”的秦仲,就是《史记》幽王五年继位的秦襄公。但《国语·郑语》又日:“及平王之末,而秦、晋、齐、楚代兴,秦景、襄于是乎取周土。”韦昭注:“‘景’当为‘庄’。庄公,秦仲之子、襄公之父。取周土,谓庄公有功于周,周赐之土。及平王东迁,襄公佐之,故得西周丰、镐之地,始命为诸侯。”秦庄公值宣、幽之世,此既言“及平王之末”,则“景”不得为庄公,庄公只是奉周命伐戎,无取周地事。“景襄”当作“襄公”,襄公即秦仲,其取周土的时代被描述为平王之末。周平王在位51年,其末当在平王二十六年以后,此时秦襄公犹在“取周土”,其在位当不少于33年。所以,《国语·郑语》同样证明《史记·秦本纪》、《十二诸侯年表》秦襄公在位12年、秦文公在位50年的记载有误,事实当是秦襄公在位50年、秦文公在位12年。


总之,由清华简《系年》、《史记·秦本纪》的校正、《国语·郑语》可以得出秦襄公在位年数以50年为宜。所以,秦襄公的元年当幽王五年,尽平王四十三年;秦文公元年当周平王四十四年,尽周桓王四年。


根据以上结论,可以对《史记·秦本纪》秦襄公、文公事迹加以重新整理:


襄公元年,以女弟缪赢为丰王妻。襄公二年,戎围犬丘,世父击之,为戎人所虏。岁余,复归世父。七年春,周幽王用褒姒废太子,立褒姒子为适(嫡),数欺诸侯,诸侯叛之。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郦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误,未卒]。(十三年)[二十五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化者。(十六年)[二十八年],(文)[襄]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襄]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十九年)[三十一年]得陈宝。(二十年)[三十二年],法初有三族之罪。[三十七年,晋文侯立周平王于晋。](二十七年)[三十九年],伐南山大梓,丰大特。[四十年,]周避犬戎难,东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日:“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襄公于是始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乃用聊驹、黄牛、羝羊各三,祠上帝西畴。[五十年,卒,葬西垂。]生文公。文公元年,居西垂宫。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四年,至淠渭之会。日:“昔周邑我先秦赢于此,后卒获为诸侯。”乃卜居之,占日吉,即营邑之。十年,初为鄢畴,用三牢。(四十八年)[十年],文公太子卒,赐谥为诤公,诤公之长子为太子,是文公孙也。(五十年)[十二年]文公卒,葬西山。诤公子立,是为(宁)[宪]公。

二、秦襄公伐戎历程

依据前文对《史记·秦本纪》秦襄公、秦文公事迹重新整理的结果,秦襄公伐戎的相美事迹当为:


(襄公)七年春……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郦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十三年)  [二十五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化者。(十六年)[二十八年],(文)[寰]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襄]公遂收周余民有之。


关于秦襄公救周伐戎的立场,学者持不同观点。蒙文通认为:“谅其实秦亦攻幽王。自犬戎既去,二王并立,而戎夺周地。携王既衰,然后平王命秦攻戎。”王玉哲认为“秦襄公很明显是站在周幽王一方,而与太子宜臼即后来的周平王处于敌对地位”,并认为“史称秦襄公以兵送平王,纯属子虚”。晁福林认为:“《史记·秦本纪》所述襄公救周事确乎有之,率兵送平王之事亦有之。……由支持幽王和伯服,随形势变化转而支持平王。”戎人乃秦人之世仇。《后汉书·西羌传》日:“厉王无道,戎狄寇掠,乃人犬丘,杀秦仲之族,王命伐戎,不克。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为戎所杀,王乃召秦仲子庄公,与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却。”唐章怀太子注:“并见《竹书纪年》。”《秦本纪》:“秦仲立三年,周厉王无道,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灭犬丘大骆之族。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为大夫,诛西戎。西戎杀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有子五人,其长者日庄公。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复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骆地犬丘并有之,为西垂大夫。庄公居其故西犬丘,生子三人,其长男世父。世父日:‘戎杀我大父仲,我非杀戎王则不敢入邑。’遂将击戎,让其弟襄公。襄公为太子。”秦人忠于周王室,非只忠实于周幽王一人。戎人攻杀周幽王,乱于岐、丰,秦人承周宣王以来的王命以及与戎人的世仇,怀着对戎人的刻骨铭心的仇恨,秦襄公致力于伐戎。


秦襄公伐戎,自七年(周幽王十一年)春始,至二十八年(周平王二十一年)止,共计22年。前引《毛诗序》日:“《小戎》,美襄公也。备其兵甲,以讨西戎。西戎方强,而征伐不休。国人则矜其车甲,妇人能闵其君子焉。”戎人势力很大,所以戎祸非短期所可解决者。《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孔颖达等疏:“《汲冢书纪年》云:……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侯所杀。”清华简《系年》:“曾(缯)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白(伯)盘乃灭,周乃亡。邦君者(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立廿又一年,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携王一直居住在虢地的临时都城,天下动荡不安,没有精力与时间定都,同样可以证实自周幽王十一年至周平王二十一年戎祸延续22年。

伐戎并非秦人能够独立完成的,周人参与其事并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周人敌忾戎人,周人势力有参与伐戎者。虢国既立携王,新政权就承担了伐戎的责任,于是率诸侯与戎人作战。《史记·卫康叔世家》曰:“四十二年,犬戎杀周幽王,武公将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后汉书·西羌传》戎人攻杀幽王,“秦襄公攻戎救周。后二年,邢侯大破北戎”。其次,虢国所立携王政权,与戎人讲和。虽然讲和之后,“戎成不退”,即有部分戎人仍停留在关中一带;亦有部分戎人获得利益而“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戎人的经济以游牧为主,决定了其游动性。《后汉书·西羌传》描绘他们:“所居无常,依随水草。地少五谷,以产牧为业。……其兵长在山谷,短于平地,不能持久。”戎人必须迁徙,否则就会有“终岁不迁,牛马半死”的后果。但是,戎人势力很大,对周王室的危害严重,虽然一时退去,却可能随时袭来。所以,周人、秦人对他们采用分化政策。一方面通过和谈使一部分戎人却走,对于其余部分则以武力驱逐。
秦襄公二十八年即周平王二十一年,襄公伐戎大获全胜,戎败走,秦收周余民而有之,地至岐。秦人伐戎大业完成。同年,晋文侯杀携王于虢,并载于古本《竹书纪年》、清华简《系年》。周人的内讧当缘白外患既除,各种势力为拥立不同王位继承人而展开厮杀,于是有晋文侯帅诸侯攻杀携王之举。可见,周平王二十一年发生的两件大事(秦襄公伐戎大捷与晋文侯杀携王)之间有着内在关联。由于戎人的游动与周人的内讧,秦人在这场周人、秦人与戎人的战争中最终取得关中的最大利益,不仅占据广大岐、丰地区,而且收聚众多周余民。

三、秦襄公受封的疆土

《史记·周本纪》载平王东迁,避戎寇。钱穆认为:“犬戎助平王杀父,乃友非敌,不必避也。”王玉哲认为秦襄公是平王的敌方,护送平王东迁子虚乌有,并认为周平王东迁乃避秦非避戎。晁福林认为秦襄公“率兵送平王之事亦有之。……由支持幽王和伯服,随形势变化转而支持平王”。王雷生认为存在“犬戎由平王之友变为敌邦,秦、晋等诸侯由敌视弑父之平王到转变态度拥立平王”的过程。笔者认为,王雷生所说近于事实。平王先受幽王追杀,后蒙受犬戎祸害,所以平王对晋文侯说“汝多修,扦我于艰,若汝,予嘉”。《史记·六国年表》日:“太史公读《秦记》,至犬戎败幽王,周东徙洛邑,秦襄公始封为诸侯。”同书《秦本纪》载秦襄公护送平王东迁,获封国家与土地。《吕氏春秋·慎行论》:“平王所以东徙也;秦襄、晋文之所以劳王劳而赐地也。”可见秦襄公护送平王东迁而获得封国赐土乃事实。清华简《系年》揭示周幽王灭后33年平王东迁。平王东迁是大事,必宣告天下,诸侯助迁,秦襄公获赏国封土,缘于秦襄公助平王东迁。由此可见,平王三十三年当为秦开国元年。

《史记·秦本纪》载平王东迁,赐秦岐、丰之地,日:“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又说秦人赶走戎人,“岐以东献之周”。《史记》将先后次序颠倒,事实是周平王二十一年秦人赶走戎人,三十三年平王东迁。《秦本纪》记载秦将“岐以东献之周”,不仅与班固、郑康成的观点不同,亦与其他文献相矛盾,所以受到学者质疑与批评。《汉书·地理志》:“襄公将兵救周有功,赐受岐、酆之地,列为诸侯。”《毛诗序》:“《终南》,戒襄公也,能取周地,始为诸侯,受显服,大夫美之,故作是诗,以戒劝之。”郑康成《毛诗谱·秦谱》日:“秦仲之孙襄公,平王之初,兴兵讨西戎以救周。平王东迁王城,乃以岐、丰之地赐之,始列为诸侯。遂横有周西都宗周畿内八百里之地。其封域东至迪山,在荆岐终南悖物之野。”孔颖达疏:“如以郑言,横有西都八百里之地,则是全得西畿,言与《本纪》异者。案终南之山在岐之东南,大夫之戒襄公,已引终南为喻,。则襄公亦得岐东,非唯自岐以西也。即如《本纪》之言,文公收周余民,又献岐东于周,则秦之东境终不过岐,而春秋之时,秦境东至于河,襄公已后更无功德之君,复是何世得之也。明襄公救周即得之矣。《本纪》之言不可信也。”王应麟《困学纪闻》引孔疏,删去“襄公已后更无功德之君,复是何世得之也”。王玉哲赞扬王应麟眼光极为犀利,乃有识之论。一些学者因《史记》秦襄公、文公事迹错乱,怀疑郑康成说。欧阳修《诗本义》据《史记》质疑郑康成说。晁福林认为,《史记·秦本纪》周赐秦襄公以岐、丰之地与秦文公归周以岐东土地属于“空头人情”。王雷生认为周赐秦襄公以岐、丰之地存在赐命与实封的矛盾,秦文公归周以岐东土地是要以土地换取诸侯头衔。清华简《系年》:“周室既卑,坪(平)王东迁,止于成周。秦仲焉东居周地,以守周之坟墓,秦以始大。”平王被立与东迁之时,已经基本上消除了戎乱,才能够将岐、丰之地赐秦,命秦看守岐、丰以周王陵为代表的周人墓。秦襄公二十八年(周平王二十一年)以后没有伐戎的记载,而平王东迁之年当秦襄公四十年,此后秦襄公在位仅十年,而秦文公并无伐戎事迹,若戎真盘踞岐、丰之地,仅凭秦人的力量非短短十年可以肃清。所以,清华简《系年》的记载与汉代学者班固、郑康成的认识相一致,孔颖达、王应麟亦得之,而《史记》之错误显而易见。

《史记·秦本纪》:“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四年,至淠渭之会。曰:‘昔周邑我先秦赢于此,后卒获为诸侯。’乃卜居之,占日吉。即营邑之。”秦襄公四十年获封,秦文公四年就可以到沂渭之会,定都于此,亦证实秦襄公受封以后秦国国土广大,而秦文公乃居国之中,岐、丰必襄公时所获封土。

周失岐、丰之地,秦人伐戎复得之。岐、丰已在旱灾、饥馑与戎祸的多重蹂躏下变成难以居住之所,又随时可能遭到戎人攻击,周室东迁,平王就赐命襄公。秦本居西垂(今甘肃省礼县一带),周平王将岐、丰赐予秦人,秦仲东居周地,看守以周王陵为首的周人墓葬。在西安地区发现有春秋早期的秦人墓,证明春秋早期秦人势力及此。


所以,清华简《系年》、《毛诗·秦风·终南》、《秦本纪》文公迁居淠渭之会与考古发现一致证实,除了旧居西垂之外,秦襄公获封时受赏赐岐、丰之地。


四、结 语

由于错简或传抄讹误,《史记·秦本纪》所载秦襄公、文公年代与事迹错乱,遂致学者长期以来对有关史实先后顺序与因果关系困惑不解。利用清华简《系年》、古本《竹书纪年》等校正《秦本纪》所载,可知秦襄公在位50年,秦文公在位12年。幽王十一年,秦襄公伐戎。平王二十一年,秦襄公赶走戎人。秦襄公伐戎先后经历了22年。平王三十三年,秦襄公帮助平王东迁,获赏封国,得到岐、丰之地。平王四十七年,秦文公迁都于淠。秦襄公既有强壮的军队,收聚众多的周余民,又设置史官,颁布法令,大兴宗教,国家之体完备。秦既受封岐、丰之地,国土广大,秦文公遂由西垂迁居沂渭之会。这才是秦襄公伐戎,秦襄公、文公营建秦国之真*相。
附识:感谢廖名春教授提供资料并审阅、修订本文。感谢两位匿名审稿专家为本文提出宝贵修改意见。

[作者程平山,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天津  300071]

(责任编辑:晁天义  责任编审:李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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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30 11: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30 20:49 编辑

 及武王伐商,羌、茅率师会于牧野。尚书》曰:“庸、蜀、羌、茅、微、卢、彭、濮人。”孔安国注曰:“皆蛮夷戎狄也。”至穆王时,戎狄不贡,王乃西征犬戎,获其五王,又得四白鹿,四白狼,见《史记》。王遂迁戎于太原。夷王衰弱,夷王,穆王孙,名燮也。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师伐太原之戎,至于俞泉,获马千匹。见《竹书纪年》。厉王无道,戎狄寇掠,乃入犬丘,杀秦仲之族,犬丘,县名,秦曰废丘,汉曰槐里也。王命伐戎,不克。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为戎所杀,王乃召秦仲子庄公,与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却。后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后五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后二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二水名。戎人灭姜侯之邑。明年,王征申戎,破之。后十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并见《竹书纪年》。其年,戎围犬丘,虏秦襄公之兄伯父。时幽王昏虐,四夷交侵,遂废申后而立褒姒。申侯怒,与戎寇周,杀幽王于郦山,周乃东迁洛邑,秦襄公攻戎救周。后二年,邢侯大破北戎。


从《后汉书》来看,秦襄公之兄伯父之被虏,确在废申后之前,这就说明,秦襄公确于幽王废申后前即位。秦襄公在位如不过十三年,则“周亡王”即当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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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31 11: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31 11:37 编辑
乾坤客 发表于 2016-5-18 18:46
子居先生之《清华简解析》提出:降于西戎的曾人,很可能就是秦人。

此说很有道理。[11] 见《古字通假会 ...

如果曾即秦,倒是能解说一下幽平之史的。

幽王初年,秦奉幽王命伐戎,兵败,伯世被俘,秦襄公可能投降了西戎,以至于把妹妹嫁给了丰王。幽王当然不愿意,又命桓公伐秦。幽王围西申,申、秦和西戎攻幽王。这样自幽王一开始,秦与平王就有是友非敌的关系。所以,襄公要兵送平王。

戎成不退,晋文侯与郑武公迎之。秦襄公是自西而送,晋郑居东而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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