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919|回复: 32

[西周] 清华简中的郑国记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3 18: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12 20:45 编辑

1、《鄭文公問太伯》:

子人成子既死,太伯当邑。太伯有疾,文公往问之。

君若曰:“伯父,不谷幼弱,闵丧吾君,譬若鸡雏,伯父实被覆,不谷以能与就次。今天为不惠,又爰然与不谷争伯父所。天不舍伯父,伯父而□□□□□□□□□□不谷。”

太伯曰:

“君,老臣□□□□毋言而不当。古之人有言曰:‘为臣而不谏,譬若馈而不弍。’

昔吾先君桓公后出自周,以车十乘,徒三十人,敷其腹心,奋其股肱,以协于庸偶,接胄被甲,擭戈盾以造勋。战于鱼丽,吾乃获函、𨚖,覆车袭沝,克郐朝食,汝容社之处,亦吾先君之力也。

世及吾先君武公,西城伊、涧,北就邬、刘,萦轭蔿、邘之国,鲁、卫、鄝、蔡来见。

世及吾先君庄公,乃东伐齐酄之戎为彻,北城温、原、隤、陉、向、絺,东启随、汋,吾逐王于葛。世及吾先君昭公、厉公,抑天也,其抑人也,为是狸鼠不能同穴,朝夕斗阋,亦不失斩伐。

今及吾君,弱幼而孽长,不能慕吾先君之武彻庄功,浮淫媱于康,获彼荆宠,为大其宫,君而狎之,不善哉。

君如由彼孔叔、佚之夷、师之巨鹿、堵之俞弥,是四人者,方谏吾君于外,兹詹父内谪于中,君如是之不能务,则譬若疾之无医。君之无问也,则亦无闻也。君之无出也,则亦无入也。戒之哉,君。吾若闻夫殷邦,汤为语而受亦为语。”


2、《鄭武夫人規孺子》:

鄭武公卒,既肂,武夫人規孺子曰:“昔吾先君如邦將有大事,必再三進大夫而與之偕【1】圖,既得圖,乃為之;毀圖,所臤(賢)者焉申之以龜筮,故君與大夫宛(怨)焉,不相得惡。區區鄭邦【2】望吾君亡,不盈其志?於吾君之君己也,使人遙聞於邦,邦亦無大䌛䝵(敷)於萬民。吾君陷【3】於大難之中,處於衛三年,不見其邦,亦不見其室,如毋有良臣,三年無君,邦家亂巳(已)!【4】自衛與鄭,若卑耳而謀。今是臣臣,其可不寶?吾先君之常心,其可不遂?今吾君即世,孺子【5】女(如)毋知邦政,屬之大夫;老婦亦將糾修宮中之政,門檻之外毋敢有知焉。老婦亦不敢【6】以兄弟、婚姻之言,以亂大夫之政;孺子亦毋以埶(暬)豎、卑(嬖)御、勤力、射馭、媚妬之臣,躬恭其顏色【7】,掩於其巧語,以亂大夫之政。孺子女(如)共(恭)大夫,且以教(效)焉。如及三歲,幸果善之,孺子其重得良【8】臣,使御寇也,尃(敷)圖於君。昔吾先君使二三臣,抑早前後之以言,思(使)群臣得執焉,[吾]【9】臣、四鄰以吾先君為能敘。如弗果善,㰷(尸)吾先君而孤孺子,其罪亦足數也。邦人既盡聞之,孺子【10】或(又)誕告吾先君,如忍(念)孺子之志,亦猶足吾先君,必將相孺子,以定鄭邦之社稷。”
孺子拜,乃皆臨。自是【11】期以至葬日,孺子毋敢有知焉,屬之大夫及百執事人,皆懼,各共(恭)其事。
臱父規大夫曰:“君共(恭)而【12】不言,加重於大夫,汝慎重。”
君葬(喪)而久之,於上三月小祥,大夫聚謀,乃使臱父於君曰:“二三老【13】毋交於死。今君定,龏(恭)而不言,二三臣使於邦,遑遑焉=(焉如)宵昔(措)器於巽(選)贓之中,毋措手止(趾),殆於【14】為敗,胡寧君?是有臣而為埶(設)辟,幾(冀)既臣之獲罪,或(又)辱吾先君,曰是其藎臣也。”
君答臱【15】父曰:“二三大夫不尚毋然!二三大夫皆吾先君之所付孫也。吾先君知二三子之不二心,甬(用)歷受(授)之【16】邦;不是(啻)然,或(又)稱起吾先君於大難之中。今二三大夫畜孤而作焉,幾(冀)孤其足為勉,抑無如【17】吾先君之憂何。”【18】


3、《子仪》释文:

既败于殽,恐民之大放,移易故职,欲民所安,其亶不更。公益急,三谋辅之,靡土不饬。耄幼在公,阴者思阳,阳者思阴。民恒不寘,乃毁常各务。临上品之,辨官相试,乃有见功,公及三谋,庆而赏之。乃券册秦邦之贤余,自蚕月至于秋令备焉。聚及七年,车轶于旧数三百,徒轶于旧典六百,以示楚子仪于磻会。公曰:“仪父,不谷繻左右絙,繻右左絙,如权之有加挠也。君及不谷专心戮力以左右诸侯,则何为而不可?”
乃张大侯于东阿之外,礼子仪舞,礼随会以竷。公命穷韦、升琴奏镛,歌曰:“迟迟兮委委,何徒介所游,或止里謱謰也。”和歌曰:“湋水兮远望,逆视随会。汧兮灖灖,渭兮滔滔。杨柳兮依依,其下之浩浩。此愠之伤恸是不攼,而犹恸是尚求?戚惕之怍,处吾以休,赖子是救。”乃命升琴歌于子仪,楚乐和之曰:“鸟飞兮渐永,余可缯以就之。远人兮离宿,君有寻言,余谁使于告之?强弓兮挽其继也,缯追而缉之。莫往兮何以寘言?余畏其忒而不信,余谁使于协之?昔之编兮余不与,今兹之编余又不与,夺之绩兮而愤之织,纴之不成,吾何以祭稷。”

翌明,公送子仪。公曰:“仪父,以不谷之修远于君,何争而不好?譬之如两犬沿河啜而狺,岂畏不足?心则不裕。我无反覆,尚端项瞻游目,以𥅝我秦邦。不谷敢爱粮?”公曰:“仪父,归,汝其何言?”子仪曰:“臣观于湋澨,见独𪈿踦济,不终,需𪈿,臣其归而言之;臣见二人仇竞,一人至,辞于俪,狱乃成,臣其归而言之;臣见遗者弗复,翌明而返之,臣其归而言之。”公曰:“君不尚望郦方诸任,君不瞻彼沮漳之川,开而不阖,繄助人之楷也。”公曰:“仪父,昔羁之行,不谷欲列求兄弟,以见东方之诸侯,岂曰奉晋军以相南面之事?先人有言曰:‘咎者不元’,昔羁之来也,不谷宿之灵阴,厌年而见之,亦唯咎之故。”公曰:“仪父,嬴氏多丝,缗而不续, 给织不能,官居占梦,渐永不休。台上有象,櫾枳当榞,竢客而谏之。”子仪曰:“君欲乞丹、黄之北物,通之于殽道,岂于子孙若?臣其归而言之。”
20160420205236656001.jpg
20160420205236107002.jpg
20160420205236824003.jpg
20160420205236248004.jpg
20160420205236360005.jpg
20160420205236260006.jpg
20160420205236458007.jpg
20160420205236992008.jpg
image001.jpg
image002.jpg
image003.jpg
image004.jpg
image005.jpg
image006.jpg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分享到: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3 19: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17 10:30 编辑

客以为:

1、昔吾先君桓公後出自周,以車七乘,徒丗(三十)人,故(鼓)亓(其)腹心,奮亓(其)股肱,以   20160420205236656001.jpg (協)於    20160420205236107002.jpg (庸)    20160420205236824003.jpg (偶)

此记郑桓公寄孥事。

2、䉅(攝)胄擐甲,擭戈盾以造勛。戰於魚羅(麗)

此记郑桓公助幽王攻戎死于戏事。魚羅(麗)应即鱺,可能为文献中的骊也,要之,魚羅可能是一个地名。

《尔雅释畜》释马: 一目白瞯,二目白鱼。
《诗鲁颂駉》:有驔有鱼。毛传释曰:“二目 白曰鱼”。

马可能写为鱼字的。

公序本作“丽山戏水”之“丽”并无偏旁。


3、吾[乃]雘(獲)函、𨚖(訾),輹車    20160420205236248004.jpg (襲)   20160420205236360005.jpg ,克   鄶    20160420205236260006.jpg    20160420205236458007.jpg (迢迢),女(如)容 20160420205236992008.jpg (社)之凥(處),亦吾先君之力也。

此记郑武公事。郑武公之功,实有赖于郑桓公之铺垫也。“亦吾先君之力也”,如果这些事儿为桓公亲做,只须继写桓公如何如何即可,用“乃”“亦”二字,只能说明这些事是前者的结果,是后有的,与先君有关,但非必先君所为,应是归功于先君之有远见也。

郑桓公寄孥于郐、虢,为郑武公伐之打下了师出有名的基础。郑桓公与戎死战于戏,打的是西戎;但平王之一派,也不愿“戎成不退”;郑武公、卫侯、晋侯、秦襄公也战于西戎,护平王东归。郑氏父子都是与戎大战。西戎本与平王同派,但不退即成周之敌矣。故只要与戎作战者,皆有功于周矣。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3 19: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12 17:58 编辑

吾君陷於大難之中,處於衛三年,不見其邦,亦不見其室。

此记郑武公于桓公死后,三年不在其邦。

其邦、室何在?“拾”或“十邑”也?郑父之丘也?其邦室可能为“拾”之寄地,因虢、郐献十邑之地,做为其邦,武公可能被寄于此地,孥即妻子也。郑父之丘何在?在几内附近之“鄫“(即缯,与申联合之缯),”鄫、鄶”形近而非郐也。郑桓公可能早于死前就迁居于拾也。郑桓公与戎死战,戎成不退,郑丘安有桓公之子武公的君位,不跑何待?故只有处卫三年。

缯申何以联合反幽,皆因郑桓公曾攻缯并取缯之郑丘也,戎成不退,郑丘即为戎人所占。新居之地,为新郑也。

为什么郑武公会处卫三年?按理说,郑桓公与幽王同派,携王不当找郑武公的麻烦。但肯定有人找他的麻烦,在邦中待不住了。很有可能是怕虢、郐要回寄地,加害于已,所以跑到卫避难去了。

当迎回平王侯,因晋郑交好,又有平王之助,找个借口,比如虢立携王等原因,就灭亡了虢 、郐。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3 19: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3 19:49 编辑

郑武公处卫三年,适于晋文侯三年迎天王东迁事相照应。故可断:平王东迁应在BC769至BC767年间。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3 19: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3 19:52 编辑

如此看来,秦襄公七年,当幽王八年;秦襄公十二年,兵送平王,归后即死矣。郑武公处卫三年,当指770、769年、768年。BC769年该年是秦襄公十二年。但史书也载“襄公十三年”,如此,则BC768年,是襄公十三年。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3 19: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3 20:27 编辑

由易经考之,秦襄公受命年只可能在BC772、BC769年或BC766年。BC766年失之过晚,如真为此年,则秦襄公七年,断非《国语》所云幽王废立太子之年。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3 20: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襄公二年,戎围犬丘,世父击之,为戎人所虏。岁馀,复归世父。

后十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其年,戎围犬丘,虏秦襄公之兄伯父。

其年,也可能是“朞年”,即一年后。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3 20: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3 20:21 编辑

真实的情况倒底如何呢?

还有一个更大胆但更切近更圆满,甚至还能找出秦历更元依据的新说。这一新说可以整合古本与易经,也可以整合史记与清华简。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3 20: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3 20:30 编辑

如果《后汉书西羌传》的这一段记载确实是源于古本纪年的话,新说即:幽王、晋文侯、秦襄公同年即位。这是古本的记录。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4 09: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武公处卫三年中,当不可能伐郐灭虢,三年后,迎平王于东,又二年可能伐郐,四年可能灭虢。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4 09: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4 10:53 编辑

《纪年》曰:“晋文侯二年,晋文侯同王子多父伐鄫(即缯,今合阳县),克之。乃居郑父之丘(泾西棫林,今礼泉),是为郑桓公(开始称郑)”。《世本》曰:“桓公居棫林(郑地礼泉),徙拾(虢、郐间十邑)”。《秦本纪》曰:“秦军走,晋兵追之,遂渡泾,至棫林(在泾西)而还”。郑父之丘是邰东礼泉、兴平一带。
幽王八年左右,郑桓公寄孥虢、郐间十邑。
幽王十一年,郑桓公战死于邰城,礼泉之地为犬戎占领。

朱熹《诗集传》曰:“郑本在西周咸林之地,武公得虢、郐之地,始徙封而施旧号于新邑,故曰新郑”。

因为“鄫、鄶”形近,所以“晋文侯同王子多父伐鄫”被误解成了“伐郐”,加之后来者居上,这样“郑父之丘”就从泾渭之间误解到了新郑。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4 11: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虢郐寄孥”是子虚乌有么?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4 13: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鄫与鄶确实很容易混淆,所以尽管湖北的古曾国遗址、重器频出,山东人还是一口咬定“曾氏出于山东兰陵”。那么到底山东之鄫国是因为鄶国之误呢?还是山东鄫国是西岐畿内缯国的残部呢?是不是西缯国与西申国联络犬戎参与周室夺嫡,最后引火烧身,反遭犬戎祸害,其残部被郑武公收编,一起东迁至豫东鲁西一带,也就是《左传》记载的“去邑为曾”的子国!?不然曾氏祖训为何一再强调“天下一曾无二曾”呢?是否曾氏本属一源,商代就在江汉地区,是商王朝派驻南国之师的左师(殷墟卜辞:”立事于南,右比我,中比舆、左比曾“。随州的三大商周古遗址一字横排,叶家山恰恰处在左边的位置)。商末鄂侯与九侯遭诛杀以后,曾氏被尊为“南公”,与“西伯”姬昌是一个故事。后来南公适与西伯姬昌结盟,为文王师(领军主帅),三分天下有其二,再后来就是牧野决战,攻陷朝歌,商朝灭亡。此后曾氏一分为二,一支在畿内为卿士,是为”南仲“,一支继续在汉东为侯,是为”曾侯“。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09: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16 19:29 编辑

公羊传:

秋七月,葬郑庄公。九月,宋人执郑祭仲。

  祭仲者何?郑相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以为知权也。其为知权奈何?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而野留。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然后有郑国。古人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

这个先郑伯本在留地,为取郐国而通于脍公夫人。此郑伯何人呢?郑桓公还是郑武公呢?

这个留,即河南陈留县,是取脍之前先郑伯所居之地,并非关中之原郑地。故不得言为“郑父之丘”。因此,可以肯定是郑之寄地,是伐脍之前的先郑伯之家室所在。

清华简云:“世及吾先君武公,西城伊、涧,北就邬、刘,萦轭蔿、邘之国,鲁、卫、鄝、蔡来见。”看来,刘,即留也。武公就刘,看来大致无误。郑恒公先寄地,以留为都。伐脍之前必居于此,则,寄孥之事当为实矣。
《左传隐公十一年》:“王取邬、刘、功蒍、邗之田于郑”,与《清华简》之”北就邬、刘,萦轭蔿、邘之“相照应。可知,刘,即留也。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09: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12 09:54 编辑

《左传》昭公十六年:

子产对曰:“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丐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今吾子以好来辱,而谓敝邑强夺商人,是教弊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诸侯,必不为也。若大国令,而共无艺,郑,鄙邑也,亦弗为也。侨若献玉,不知所成,敢私布之。”韩子辞玉,曰:“起不敏,敢求玉以徼二罪?敢辞之。”


客案:

郑桓公与商人出自周,庸次比耦(共同奋斗)。庸次比耦:庸,通“佣”,劳动。次,更代。比,比肩。耦,并耕。

这与清华简“昔吾先君桓公後出自周,以車七乘,徒丗(三十)人,故(鼓)亓(其)腹心,奮亓(其)股肱,以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協)於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庸)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偶)”完全照应。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10: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语   卷二 周语中

富辰谏襄王以狄伐郑及以狄女为后      

    〔原文〕      

    襄王十三年①,郑人伐滑②。王使游孙伯请滑③,郑人执之。王怒,将 以狄伐郑④。富辰谏曰⑤:“不可。古人有言曰:‘兄弟谗阋、侮人百里。’ 周文公之诗曰⑥: ‘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若是则阋乃内侮,而虽阋不 败亲也。郑在天子,兄弟也⑦。郑武、庄有大勋力于平、桓⑧;我周之东迁, 晋、郑是依;子颓之乱,又郑之由定。今以小忿弃之,是以小怨置大德也, 无乃不可乎!且夫兄弟之怨,不征于他,征于他,利乃外矣。章怨外利,不 义;弃亲即狄,不祥;以怨报德,不仁。夫义所以生利也,祥所以事神也, 仁所以保民也。不义则利不阜,不祥则福不降,不仁则民不至。古之明王不 失此三德者,故能光有天下而和宁百姓,令闻不忘。王其不可以弃之。”王 不听。十七年,王降狄师以伐郑。      王德狄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不可。夫婚姻,祸福之阶也。 由之利内则福,利外则取祸。今王外利矣,其无乃阶祸乎?昔挚、畴之国也 由大任⑨,杞、缯由大姒⑩,齐、许、申、吕由大姜(11),陈由大姬(12), 是皆能内利亲亲者也。昔■之亡也由仲任(13),密须由伯姞(14),郐由叔妘 (15),聃由郑姬(16),息由陈妫(17),邓由楚曼(18),罗由季姬(19),卢由 荆妫(20),是皆外利离亲者也。”      王曰:“利何如而内,何如而外?”对曰:“尊贵、明贤、庸勋、长老、 爱亲、礼斩、亲旧。然则民莫不审固其心力以役上令,官不易方而财不匮竭, 求无不至,动无不济。百姓兆民,夫人奉利而归诸上,是利之内也。若七德 离判,民乃携贰,各以利退,上求不暨,是其外利也。夫狄无列于王室,郑 伯南边(21),王而卑之,是不尊贵也。狄,豺狼之德也,郑未失周典,王而 蔑之,是不明贤也。平、桓、庄、惠皆受郑劳,王而弃之,是不庸勋也。郑 伯捷之齿长矣(22),王而弱之,是不长老也。狄,隗姓也,郑出自宣王,王 而虐之,是不爱亲也。夫礼,新不间旧,王以狄女间姜、任(23),非礼且弃 旧也。王一举而弃七德,臣故曰利外矣。《书》有之曰(24): ‘必有忍也, 若能有济也。’王不忍小忿而弃郑,又登叔隗以阶狄。狄,封豕豺狼也,不 可厌也。”王不听。      十八年(25),王黜狄后(26)。狄人来诛杀谭伯(27)。富辰曰:“昔吾骤 谏王,王弗从,以及此难。若我不出,王其以我为怼乎!”乃以其属死之。 初,惠后欲立王子带(28),故以其党启狄人。狄人遂入,周王乃出居于郑, 晋文公纳之。      

    〔注释〕

    ①襄王十三年:公元前639年。②滑:周同姓诸侯国,其都邑在今河南偃师之南的缑氏城。韦 昭注云“先是,郑伐滑,滑人听命,师还,又叛即卫,故郑公子士、泄堵寇帅师伐滑也”。③游孙伯: 周大夫。④狄:此指当时活动在陕西东北部的隗氏之狄(属赤狄别种)。晋文公重耳从晋国出奔时曾 到该部族避难,参本书《晋语》有关篇章。⑤富辰:周大夫。⑥周文公之诗:以下诗句引自《诗•小 雅•常棣》,相传此诗为周公所作,故云。⑦兄弟也:郑始封于周宣王时,其国君是周宣王之弟姬友, 因此富辰说郑是周的兄弟之国。⑧郑武、庄指郑武公(名滑突,公元前770至前744年在位)、郑庄 公(名寤生,公元前743至前701年在位)。平、桓:指周平王、周桓王(名林,公元前719至前697 年在位)。韦昭注云:“幽王既灭,郑武公以卿士夹辅周室。平王东迁洛邑,桓王即位,郑庄公为之 卿士,以王命讨不庭,伐宋,在鲁隐十年。”⑨挚、畴:任姓诸侯国。挚之都邑在今河南汝南,畴之 都邑在今河南平顶山市西南。大任:周文王之母。⑩杞、缯:姒姓诸侯国。杞之都邑在河南杞县,缯  (亦作鄫)之都邑在河南方城。大姒:周武王之母。(11)齐、许、申、吕:姜姓诸侯国。齐之都邑在 今山东临淄,许之都邑在今河南许昌之东,申、吕之都邑分别在今河南南阳市之北、西。大姜:周先 王王季(即周文王的父亲)之母。(12)陈:妫姓诸侯国,其都邑在今河南淮阳。大姬:周武王的长女。 据记载,武王灭商后,访得舜的后裔,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并封为诸侯,即陈国。(13)■:亦作 鄢,妘姓诸侯国,其都邑在今河南鄢陵西北。东周初年为郑武公所灭。仲任:■君的夫人。(14)密须: 亦称密,商时姞姓诸侯国,其都邑在今甘肃灵台西南。商末为周文王所攻灭。伯姞:密须国的女子。 (15)郐:妘姓诸侯国,都邑在今河南新郑西北。东周初年为郑武公所灭。叔妘:韦昭注云“同姓之女 为郐夫人。”据《公羊传》,郑武公灭郐是利用了“善乎郐公者通于夫人以取其国。”(16)聃:姬姓 诸侯国,都邑在今河南平舆北。春秋时为楚所灭。郑姬:韦昭注云“郑女,为聃夫人。”(17)息:姬 姓诸侯国,都邑在今河南息县西。春秋时为楚所灭。陈妫:韦昭注云“陈女,为息侯夫人。”(18)邓: 曼姓诸侯国,都邑在今湖北襄樊市附近。春秋时为楚所灭。楚曼:韦昭注云“邓女,为楚武王夫人, 生文王。文王过邓而利其国,遂灭邓而兼之也。”(19)罗:熊姓诸侯国,都邑在今湖北宜城附近。季 姬:韦昭注云“姬氏女,为罗夫人而亡其国也。”(20)卢:妫姓诸候国,都邑在今湖北襄樊市西南。 荆妫:韦昭注云“卢女,为荆夫人。荆,楚也。”(21)南:韦昭注引贾侍中说云“南者,在南服之侯 伯也。”(22)郑伯捷:指郑文公,公元前672至前628年在位。(23)姜、任:韦昭注云“姜氏、任氏 之女世为王妃嫔也。”(24)《书》:指《尚书》,此处所引不见于今本。(25)十八年:周襄王十八年  (前634年)。(26)黜狄后:韦昭注云“狄后既立而通王子带,故王废之也。”(27)谭伯:周大夫, 其封地在谭 (今山东历城东),故称。(28)惠后:周惠王王后,襄王的继母。王子带:惠后所生的儿 子,周襄王的异母弟弟。      

    〔译文〕      

    周襄王十三年,郑国讨伐滑国。襄王派大夫游孙伯替滑国说情,被郑人 扣留。襄王发怒了,准备利用狄去讨伐郑国。大夫富辰劝阻说:“不能这样 做。古人有言道: ‘兄弟之间虽受挑拨而争执,但仍一致抗御外侮。’周公 的诗说: ‘兄弟相争在家内,对外一致抗强*暴。’如此说来,兄弟不和是内 部的冲突,虽有争执不影响手足之情。郑君与天子有兄弟之亲。郑武公、郑 庄公为平王、桓王立过大功,我们王室的东迁也依靠过晋国、郑国,子颓作 乱又是郑国帮助平定的。现在由于一点忿恨就遗弃郑国,就是因小怨而忘大 德,恐怕不行吧!况且,兄弟之间的纠纷不必牵扯外人插手,否则,利益就 会外泄。暴露内怨而让外人得利,是不义;疏远亲族而和狄人来往,是不祥; 以怨报德,是不仁。蕴生利益靠义,奉侍神祇靠祥,养护民众靠仁。不义则 利不丰厚;不祥则福不降临;不仁则民不归顺。古代的英明君王没有失去这 三种德行,所以能有广大的疆域,使百姓和睦安宁,美好的名声至今使人不 能忘怀。您不能背弃这些德行啊!”襄王不听劝阻。十七年,襄王用狄人的 军队去讨伐郑国。      襄王感激狄人,打算娶狄人的女子为王后,富辰劝谏说:“不能这样。 婚姻是滋生祸福的土壤。因此而有利于自己的是福,让外人得益则有祸。现 在您使外人得益,这不是招引祸害吗?从前挚、畴因为大任而得福,杞、缯 因为大姒而得福,齐、许、申、吕因为大姜而得福,陈因为大姬而得福,这 些都是能使自己获利而和睦亲族的例子。过去■因仲任而亡,密须因伯姞而 亡,郐因叔妘而亡,聃因郑姬而亡,息因陈妫而亡,邓因楚曼而亡,罗因季 姬而亡,卢因荆妫而亡,这些都是使外人得益而离弃亲族的例子。”      襄王问:“怎样才是使自己获利,怎样才是让外人得益呢?”富辰答道:  “尊重贵族,表彰贤人,起用功臣,恭敬长者,友爱亲族,礼待宾客,亲近 故旧。这样,百姓没有不齐心竭力听从上面指挥的,官府不必变更常道而财 用不致匮乏,要求没有达不到的,办事没有不成功的。平民百姓人人都将利 益奉献给王室,这就是使自己获利。如果以上七件事做得不好,民众就会怀 有二心,大家都为自己谋利,国家的要求达不到,这就是让外人得益。狄不 是王室的封侯,而郑却位在男服,陛下却瞧不起他,这是不尊重贵族。狄人 的所为是豺狼之德,而郑国没有违背周室的典制,陛下却蔑视它,这是不表 彰贤人。平王、桓王、庄王、惠王都受过郑国的好处,陛下却离弃它,这是 不起用功臣。郑文公年纪已经大了,陛下却把他作为年轻人那样来对待,这 是不恭敬长者。狄是隗姓,郑却是宣王的后裔,陛下却苛待它,这是不友爱 亲族。根据礼制,新的不可以取代旧的,陛下以狄人之女取代姜氏、任氏为 王后,这不仅不符合礼制,而且是抛弃故旧的行为。陛下的一个举措就使七 德都丢弃,所以臣认为利为外人所得。《尚书》中说:‘有所忍耐才能有所 成功。’陛下不能容忍小忿而离弃郑国,还要娶叔隗为后招引狄人。狄像野 猪豺狼一样,是不会满足的。”襄王不听。      十八年,襄王废黜了狄后。狄人兴师问罪,杀了大夫谭伯。富辰说:“以 前我屡次劝谏,陛下不听从,所以遭此祸难。如果我不去抵御狄人,陛下可 能要认为我有怨气了。”于是率领自己的部属出战而死。原先,惠后想立自 己的儿子叔带为王,所以叔带让他的党羽借襄王废黜狄后之机引来了狄人。 于是狄人攻入了周都,襄王逃到郑国住了下来,后来由晋文公接纳护送回 国。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10: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毛诗正义 -> 卷四·四之二

◎郑缁衣诂训传第七
2         ○陆曰:郑者,国名,周宣王母弟桓公友所封也。其地,《诗谱》云:「宗周圻内咸林之地,今京兆郑县是其都也。」《汉书·地理志》云「京兆郑县,周宣王弟郑桓公邑」,是也。至桓公之子武公滑突,随平王东迁,遂灭虢、郐而居之,即史伯所云「十邑之地,右洛左济,前华后河,食溱、洧焉」。今河南新郑是也,在荥阳宛陵县西南。
3         郑谱。初,宣王封母弟友于宗周畿内咸林之地,是为郑桓公,今京兆郑县是其都也。○正义曰:《汉书·地理志》云:「本周宣王母弟友为周司徒,食采于宗周畿内,是为郑桓公。」郑据此为说也。《春秋》之例,母弟称弟,系兄为尊,以异于其馀公子。僖二十四年《左传》曰「郑有厉、宣之亲」,以厉王之子,而兼云宣王,明是其母弟也。服虔、杜预皆云「母弟」。《郑世家》云「宣王庶弟」,皇甫谧亦云「庶弟」。又《史记·年表》云:「郑桓公友,宣王母弟。」《世家》、《年表》同出马迁,而自乖异,是无明文可据也。《地理志》云「京兆郑县,周宣王母弟郑桓公邑」,是桓公封京兆郑县,故云京兆郑县是其都也。其地一曰咸林,故曰「咸林之地」。不先言郑国所在,而本宣王封母弟者,以郑因虢、郐之地而国之,而郐亦有诗,既谱郐事,然后谱郑,故先言有郑之由,而后说得郐之事。又云为幽王大司徒,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问于史伯曰:「王室多故,馀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正义曰:自此以下,尽「可以少固」,皆《郑语》文,谓得西周之众,与东土河、洛之人心也多,故谓多难,惧祸难及己也。
4         史伯曰:「其济、洛、河、颍之间乎?是其子、男之国,虢、郐为大。虢叔恃势,郐仲恃险,皆有骄侈怠慢之心,加之以贪冒,君若以周难之故,寄帑与贿,不敢不许,是骄而贪,必将背君。君以成周之众,奉辞罚罪,无不克矣。○正义曰:谓济西、洛东、河南、颍北,是四水之间,其子、男之国有十,惟虢、郐为大。叔、仲皆当时二国之君字也。势谓地势阻固,险谓境多厄塞。若克二邑,鄢、蔽、补、丹、依、畴、历、华,君之土也。修典刑以守之,惟是可以少固。○正义曰:八国皆在四水之间,与虢、郐为邻。若克虢、郐二邑,则其馀八邑自然可灭,为君之土也。修典法以守之,惟有是处可以少固,馀方不可入也。虢、郐实国,而言邑者,以国邑相对为异,散则国亦为邑。《殷武》云「商邑翼翼」,《左传》每言「弊邑」者,皆公侯之国而称邑也。
5         桓公从之,言:「然。」之后三年,幽王为犬戎所杀,桓公死之,其子武公与晋文侯定平王于东都王城。○正义曰:《郑语》又云:「公悦,乃东寄帑与贿,虢、郐受之。」是桓公从之也。《郑语》云:「幽王八年,桓公为司徒。」《郑世家》云:「桓公为司徒一岁,问太史伯曰:『王室多故,馀安逃死?』」是为司徒一年乃问也。问史伯在九年,至十一年而幽王被杀,是言然之后三年也。《世家》又云:「犬戎杀幽王,并杀桓公。郑人立其子掘突,是为武公。」《地理志》云:「幽王败,桓公死,其子武公与平王东迁。」是其事也。卒取史伯所云「十邑之地,右洛左济,前华后河,食溱、洧焉」。今河南新郑是也。正义曰:此谓武公卒取之。知者,以史伯之言,皆信而有征。隐元年《左传》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桓十一年《公羊传》曰:「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郑见处虢、郐之地,明是武公灭虢、郐,则其馀八邑亦武公取之可知。故云「卒取十邑之地」。案《郑世家》:「史伯云:『虢、郐之君,贪而好利,百姓不附。今公为司徒,民皆爱公,公诚请居之,虢、郐之君见公方用事,轻分公地。公诚居之,虢、郐之民皆公之民也。』桓公曰:『善。』于是卒言于王,东徙其民于洛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如《世家》,则桓公皆自取十邑,而云死后武公取者,马迁见《国语》有史伯为桓公谋取十邑之文,不知桓身未得,故傅会为此说耳。《外传云》「皆子、男之国,虢、郐为大」,则八邑各为其国,非虢、郐之地,无由得献之桓公也,明马迁之说谬耳。桓公虽未得虢、郐,既寄帑贿,臣民亦从而寄焉,故昭十六年《左传》子产曰:「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翟而共处之。」是桓公寄帑之时,商人亦从而寄,至武公遂取而与居之也。史伯言「子、男之国,虢、郐为大」,设令十邑皆方百里,开方除之,尚三百有馀。郑当侯爵而为伯者,《周礼》五等封疆,言大法耳,其土地不可一如其制度。《春秋》之叙郑伯在邢侯之上,曹伯在许男之下,是不可以爵之尊卑计其地之大小也。「右洛左济,前华后河,食溱、洧焉」,亦《郑语》文也。韦昭云:「华,华国也。食,谓居其土而食其水也。」《郐谱》云「居溱、洧之地」,此云「食溱、洧焉」,则郑都在郐地,故服虔云:「郑,东郑,古郐国之地。」是郑虽处其地,不居其都。僖三十三年《左传》称文夫人葬公子瑕于郐城之下。服虔云:「郐城,故郐国之墟。」杜预云:「郐国在荥阳密县东北,新郑在荥阳宛陵县西南,是郑非郐都,故别有郐城也。」若然,昭十七年《左传》曰「郑祝融之墟」,《郐谱》亦云「则郐、郑同地」,而云郑非郐都者,正以郑国别有郐城,决知郑国之都非郐也。但二城不甚相远,故于郐言祝融之墟,见郑因国其地,言其境界所及,非谓郑居郐都也。郐在东周畿外之国,隐元年《谷梁传》曰:「寰内诸侯,不正其外交。」然则畿内之国,非正南面之君,政教禀于天子,善恶归于其上,无假风谏,不当有诗。郐国见有变风,不在畿内明矣。郑因虢、郐之国,自然亦为畿外。郑《发墨守》云:桓公国在宗周畿内,武公迁居东周畿内者,以郑于西周,本在畿内。西都之地,尽以赐秦,明武公初迁,亦在东周畿内,故历言之也。及并十邑,郁成大国,盟会列于诸侯,灼然在畿外,故《缁衣》传曰:「诸侯入为天子卿士。」是畿外之君称入也。郑虽非畿内,不过侯服。昭十三年《左传》曰:「郑伯,男也。」贾逵以为,郑伯爵,在男畿。郑距王城三百馀里,而得在男畿者,《郑志》答赵商云:「此郑伯男者,非男畿,乃谓子男也。先郑之于王城,为在畿内之诸侯,虽爵为侯伯,周之旧俗皆食子、男之地,故云『郑伯,男也』。」是郑意与贾说异。
6         武公又作卿士,国人宜之,郑之变风又作。○正义曰:《缁衣序》云:「父子并为周司徒。」则桓公之死,武公即代为司徒,故得辅平王以东迁。是先为卿士,后并十邑。但郑先说得国之由,故云「又作卿士」。其实作卿士在并十邑之前也。序又云:「善于其职,国人宜之,故美其德。」是国人宜之而作变风也。对上《郐风》已作,故云「又作」。案《左传》及《郑世家》,武公生庄公。庄公娶邓曼,生太子忽,是为昭公。又娶宋雍氏女,生公子突,是为厉公。又生公子亹、公子仪。《春秋》桓十一年夏五月,庄公卒,而昭公立。其年九月,昭公奔卫,而厉公立。桓十五年夏,厉公奔蔡。六月,昭公入。桓十七年,高渠弥弑昭公,而立子亹。十八年,齐人杀子亹,郑人立公子仪。庄十四年,傅瑕杀子仪,而纳厉公。厉公前立四年而出奔,至此而复入。至庄二十一年卒,前后再在位,凡十一年。厉公卒,子文公踕立,四十五年卒。此其君世之次也。《诗·缁衣序》云「美武公」,则武公诗也。《将仲子》、《叔于田》、《大叔于田》序皆云「刺庄公」,而《清人》之下有《羔裘》、《遵大路》、《女曰鸡鸣》。《遵大路》序云「庄公失道」,则此三篇通上《将仲子》等六篇,皆庄公诗也。《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蘀兮》、《狡童》及《扬之水》皆云「刺忽」,则《褰裳》、《丰》、《东门之墠》、《风雨》、《子衿》在其间,皆为昭公诗也。忽于桓十一年以太子而承正统,虽未逾年,要君于其国。《有女同车序》云「至于见逐」,则为被逐而作,是忽前立时事也。《山有扶苏》、《蘀兮》、《狡童》刺忽所美非贤,权臣擅命。忽之前立时月既浅,则此三篇盖后立时事也。《褰裳》「思见正」,言突篡国之事,是突前篡之事,国人欲以邻国正之。《春秋》之义,君虽篡弑而立,已列于会,则成为君。案突以桓十一年篡,十二年公会郑伯,盟于武父。自是以后,频列于会,则成为郑君,国人不应思大国之见正,《褰裳》宜是初田事也。《丰》、《东门之墠》、《风雨》、《子衿》直云「刺乱世耳」,不指君事。或当突篡之时,或当忽入之后,其时难知。要是忽为其主,虽当突前篡时,亦宜系忽,故序于《扬之水》又言忽以明之。《扬之水》言「无忠臣良士,终以死亡」,经云「终鲜兄弟」,则兄弟已争,是后立之事。《出其东门序》云「公子五争」,《野有蔓草序》云「民穷于兵革」,《溱洧序》云「兵革不息」,三篇相类,皆三公子既争之后事也。公子五争,突最在后得之,则此三篇,厉公诗也。《清人》刺文公,文公诗也。郑于左方中皆以此而知。文公,厉公之子,《清人》当处卷末,由烂脱失次,厕于庄公诗内。所以得错乱者,郑答赵商云:「诗本无文字,后人不能尽得其弟,录者直录其义而已。」如《志》之言,则作序乃始杂乱,故《羔裘》之序从上《大叔于田》为庄公之诗也。
7         《缁衣》,美武公也。父子并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国人宜之,故美其德,以明有国善善之功焉。父,谓武公父,桓公也。司徒之职掌十二教,善善者,治之有功也。郑国之人皆谓桓公、武公居司徒之官,正得其宜。○缁,侧基反。
8         [疏]「《缁衣》三章,章四句」至「功焉」。○正义曰:作《缁衣》诗者,美武公也。武公之与桓公,父子皆为周司徒之卿,而善于其卿之职,郑国之人咸宜之,谓武公为卿,正得其宜。诸侯有德,乃能入仕王朝。武公既为郑国之君,又复入作司徒,已是其善,又能善其职,此乃有国者善中之善,故作此诗,美其武公之德,以明有邦国者善善之功焉。经三章,皆是国人宜之,美其德之辞也。「以明有国善善之功焉」,叙其作诗之意,于经无所当也。○笺「父谓」至「其宜」。○正义曰:以桓公已作司徒,武公又复为之,子能继父,是其美德,故兼言父子,所以盛美武公。《周礼·大司徒职》曰:「因民常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茍;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暴;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是司徒职掌十二教也。祀礼,谓祭祀之礼,教之恭敬,则民不茍且。阳礼,谓乡射、饮酒之礼,教之谦让,则民不争斗。阴礼,谓男女昏姻之礼,教之相亲,则民不怨旷。乐,谓五声八音之乐,教之和睦,则民不乖戾。仪,谓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之属,辨其等级,则民不逾越。俗,谓土地所生习,教之安存,则民不愉惰。刑,谓刑罚,教之中正,则民不残暴。誓,谓戒敕,教之相忧,则民不懈怠。度,谓宫室衣服之制,教之节制,则民知止足。世事,谓士农工商之事,教之各能其事,则民不失业。以贤之大小,制其爵之尊卑,则民皆谨慎其德,相劝为善,以功之多少,制其禄之数量,则民皆兴立功效,自求多福。司徒之职,所掌多矣。此十二事,是教民之大者,故举以言焉。此与《淇隩》国人美君有德,能仕王朝,是其一国之事,故为风。苏公之刺暴公,吉甫之美申伯,同寮之相刺美,乃所以刺美时王,故为雅。作者主意有异,故所系不同。
9         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缁,黑色,卿士听朝之正服也。改,更也。有德君子,宜世居卿士之位焉。笺云:缁衣者,居私朝之服也。天子之朝服,皮弁服也。○敝,本又作「弊」,符世反。朝,直遥反,下同。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适,之。馆,舍。粲,餐也。诸侯入为天子卿士,受采禄。笺云:卿士所之之馆,在天子宫,如今之诸庐也。自馆还在采地之都,我则设餐以授之。爱之,欲饮食之。○馆,古玩反。粲,七旦反,飧也。飧,苏尊反。庐,力于反。饮,于鸩反。食音嗣。
10         [疏]「缁衣」至「粲兮」。○毛以为,武公作卿士,服缁衣,国人美之。言武公于此缁衣之宜服之兮,言其德称其服也。此衣若敝,我原王家又复改而为之兮,原其常居其位,常服此服也。卿士于王宫有馆舍,于畿内有采禄。言武公去郑国,入王朝之适子卿士之馆舍兮,自朝而还,我原王家授子武公以采禄兮,欲使常朝于王,常食采禄也。采禄,王之所授,衣服,王之所赐,而言予为子授者,其意原王为然,非民所能改受之也。○郑以为,国人爱美武公,缁衣若弊,我原为君改作兮。自馆而还,我原授君以饮食兮。爱之,原得作衣服,与之饮食也。郑以授之以食为民授之,则改作衣服亦民为之也。○传「缁黑」至「之位」。○正义曰:《考工记》言染法,「三入为纁,五入为緅,七入为缁」。注云:「染纁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则为緅,又复再染以黑乃成缁。」是缁为黑色。此缁衣,即《士冠礼》所云「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韡」是也。诸侯与其臣服之以日视朝,故礼通谓此服为朝服。美武公善为司徒,而经云「缁衣」,明缁衣,卿士所服也。而天子与其臣皮弁以日视朝,则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衣,故知是卿士听朝之正服。谓既朝于王,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言缁衣之宜,谓德称其服,宜衣此衣,敝则更原王为之,令常衣此服。以武公继世为卿,并皆宜之,故言「有德君子,宜世居卿士之位焉」。○笺「缁衣」至「弁服」。○正义曰:退适治事之处,为私也,对在天子之庭为公。此私朝在天子宫内,即下句「适子之馆兮」是也。《舜典》云「辟四门」者,注云:「卿士之职,使为已出政教于天下。」言四门者,亦因卿士之私朝在国门,鲁有东门襄仲,宋有桐门右师,是后之取法于前也。彼言私朝者在国门,谓卿大夫夕治家事,私家之朝耳,与此不同。何则?《玉藻》说视朝之礼曰:「君既视朝,退适路寝。使人视大夫,大夫退,然后适小寝,释服。」君使人视其事尽,然后休息,则知国之政教事在君所断之,不得归适国门私朝,明国门私朝非君朝矣。《论语》「冉子退朝」,注云「朝于季氏之私朝」,亦谓私家之朝,与此异也。《玉藻》云「天子皮弁以日视朝」,是天子之朝服皮弁,故退适诸曹服缁衣也。定本云「天子之朝,朝服皮弁服」。○传「适之」至「采禄」。○正义曰:《释诂》云:「之、适,往也。」故适得为之。馆者,人所止舍,故为舍也。「粲,餐」,《释言》文。郭璞曰:「今河北人呼食为粲,谓餐食也。」诸侯入为天子卿士,受采禄,解其授粲之意。采谓田邑,采取赋税。禄谓赐之以谷。二者皆天子与之,以供饮食,故谓之授子粲也。○笺「卿士」至「饮食」。○正义曰:《考工记》说王官之制,「内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注云:「内,路寝之里。外,路寝之表。九室如今朝堂诸曹治事之处也。六卿三孤为九卿」。彼言诸曹治事处,此言诸庐,正谓天子宫内,卿士各立曹司,有庐舍以治事也。言适子之馆,则有所从而适也。言还授子粲,则还有所至也。既为天子卿士,不可还归郑国,明是从采邑而适公馆,从公馆而反采邑,故云「还在采地之都,我则设餐以授之」。传言受采禄者,以采禄解粲义也。笺言还在采地之都者,自谓回还所至国人授粲之处,其意与传不同。虽在采地之都,原授之食,其授之者,谓郑国之人,非采地之人。何则?此诗是郑人美君,非采地之人美之。且食采之主,非邑民常君,善恶系于天子,不得曲美郑国君也。郑国之人所以能远就采地,授之食者,言爱之,原饮食之耳,非即实与之食也。易传者,以言予者郑人自授之食,非言天子与之禄也。饮食虽云小事,圣人以之为礼。《伐柯》言王迎周公,言「我觏之子,笾豆有践」,奉迎圣人,犹原以饮食,故小民爱君,原饮食之。
11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好,犹宜也。笺云:造,为也。
12         [疏]笺「造,为」。○正义曰:《释言》文。
13         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14         缁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兮。席,大也。笺云:作,为也。○席音席,《韩诗》云「储也」,《说文》云「广多」。
15         [疏]传「席,大」。○正义曰:《释诂》文。言服缁衣,大得其宜也。
16         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17         《缁衣》三章,章四句。
18         《将仲子》,刺庄公也。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谏而公弗听,小不忍以致大乱焉。庄公之母,谓武姜。生庄公及弟叔段,段好勇而无礼。公不早为之所,而使骄慢。○将,七羊反,下及注皆同。胜音升。祭,侧界反,后放此。听,吐丁反。好,呼报反。
19         [疏]「《将仲》三章,章八句」至「大乱焉」。○正义曰:作《将仲子》诗者,刺庄公也。公有弟名段,字叔。其母爱之,令庄公处之大都。庄公不能胜止其母,遂处段于大都,至使骄而作乱,终以害其亲弟。是公之过也。此叔于未乱之前,失为弟之道,而公不禁制,令之奢僭。有臣祭仲者,谏公,令早为之所,而公不听用。于事之小,不忍治之,以致大乱国焉,故刺之。经三章,皆陈拒谏之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是小不忍也。后乃兴师伐之,是致大乱大也。○笺「庄公」至「骄慢」。○正义曰:此事见于《左传》隐元年。传曰:「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不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他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二,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不与,则请除之。』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大叔出奔共。」是谓共城大叔。是段骄慢作乱之事也。《大叔于田序》曰:「叔多才而好勇。」是段勇而无礼也。
20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将,请也。仲子,祭仲也。逾,越。里,居也。二十五家为里。杞,木名也。折,言伤害也。笺云:祭仲骤谏,庄公不能用其言,故言请,固距之。「无逾我里」,喻言无干我亲戚也。「无折我树杞」,喻言无伤害我兄弟也。仲初谏曰:「君将与之,臣请事之。君若不与,臣请除之。」○折,之舌反,下同。杞音起。骤,仕救反,服虔曰:「数也。」「君若与之」,一本「若」作「将」。岂敢爱之?畏我父母。笺云:段将为害,我岂敢爱之而不诛与?以父母之故,故不为也。○「段将」,此一将字如字。与音馀。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笺云:怀私曰怀。言仲子之言可私怀也。我迫于父母,有言不得从也。
21         [疏]「将仲子」至「可畏」。○正义曰:祭仲数谏庄公,庄公不能用之,反请于仲子兮,汝当无逾越我居之里垣,无损折我所树之杞木,以喻无干犯我之亲戚,无伤害我之兄弟。段将为害,我岂敢爱之而不诛与?但畏我父母也。以父母爱之,若诛之,恐伤父母之心,故不忍也。仲子之言可私怀也,虽然父母之言亦可畏也。言庄公以小不忍至于大乱,故陈其拒谏之辞以刺之。传「里居」至「木名」。○正义曰:里者,民之所居,故为居也。《地官·遂人》云:「五家为邻,五邻为里。」是二十五家为里也。「无逾我里」,谓无逾越我里居之垣墙,但里者,人所居之名,故以所居表墙耳。《四牡》传云:「杞,枸檵。」此直云木名,则与彼别也。陆机《疏》云:「杞,柳属也,生水傍,树如柳,叶粗而白色,理微赤,故今人以为车毂。今共北淇水傍,鲁国泰山汶水边,纯杞也。○笺「祭仲」至「除之」。○正义曰:哀二十年《左传》云:「吴公子庆忌骤谏吴王。」服虔云:「骤,数也。」笺言骤谏,出于彼文。序不言骤,而笺言骤者,若非数谏,不应固请,故知骤谏也。以里垣之内始有树木,故以里喻亲戚,树喻兄弟。既言骤谏,以为其谏非一,故言「初谏曰」,以为数谏之意。案《左传》此言乃是公子吕辞,今笺以为祭仲谏者,诗陈请祭仲,不请公子吕,然则祭仲之谏多于公子吕矣。而公子吕请除大叔,为谏之切,莫切于此。祭仲正可数谏耳,其辞亦不是过。仲当亦有此言,故引之以为祭仲谏。○笺「怀私」至「得从」。○正义曰:《晋语》称公子重耳安于齐,姜氏劝之行,云:「怀与安,实病大事。《郑诗》云:『仲可怀也。』」引此为怀私之义,故以怀为私。以父母爱段,不用害之,故畏迫父母,有言不得从也。于时其父虽亡,遗言尚存,与母连言之也。
22         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墙,垣也。桑,木之众也。○垣音袁。岂敢爱之?畏我诸兄。诸兄,公族。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23         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园所以树木也。檀,强韧之木。○檀,徒丹反,木名。强,其良反,一音居良反。忍,本亦作「刃」,同而慎反。依字韦旁作刃,今此假借也。沈云系旁作刃为是。案糸旁刃,音女巾反,《离骚》云「纫秋兰以为佩」,是也。
24         [疏]传「园所」至「之木」。○正义曰:《大宰职》云:「园圃,毓草木。」园者圃之蕃,故其内可以种木也。檀材可以为车,故云「强韧之木。」陆机《疏》云:「檀木皮正青滑泽,与檕迷相似,又似驳马。驳马,梓檎。故里语曰:『斫檀不谛得檕迷,檕迷尚可得驳马。』檕迷一名挈橀,故齐人谚曰:『上山斫檀,挈橀先殚。』」
25         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26         《将仲子》三章,章八句。
27         《叔于田》,刺庄公也。叔处于京,缮甲治兵,以出于田,国人说而归之。缮之言善也。甲,铠也。○缮,市战反,善也。说音悦。铠,苦爱反。
28         [疏]「《叔于田》三章,章五句」至「归之」。○笺「缮之」至「甲铠」。○正义曰:《世本》云:「杼作甲。」宋仲子云:「少康子名杼也。」经典皆谓之甲,后世乃名为铠。笺以今晓古。
29         叔于田,巷无居人。叔,大叔段也。田,取禽也。巷,里涂也。笺云:叔往田,国人注心于叔,似如无人处。○巷,学绛反。大音泰,后「大叔」皆放此。○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笺云:洵,信也。言叔信美好而又仁。○洵,苏遵反。
30         [疏]「叔于」至「且仁」。○正义曰:此皆悦叔之辞。时人言叔之往田猎也,里巷之内全似无复居人。岂可实无居人乎,有居人矣,但不如叔也信美好而且有仁德。国人注心于叔,悦之若此,而公不知禁,故刺之。○传「叔大」至「里涂」。○正义曰:《左传》及下篇皆谓之大叔,故传辨之,以明叔与大叔一人,其字曰叔,以宠私过度,时呼为大叔,《左传》谓之京城大叔。是由宠而异其号也。此言「叔于田」,下言「大叔于田」,作者意殊,无他义也。田者,猎之别名,以取禽于田,因名曰田,故云「田,取禽也」。《丰》曰「俟我乎巷」,谓待我于门外,知巷是里内之途道也。○笺「洵信」至「又仁」。○正义曰:「洵,信」,《释诂》文。仁是行之美名,叔乃作乱之贼,谓之信美好而又仁者,言国人悦之辞,非实仁也。
31         叔于狩,巷无饮酒。冬猎曰狩。笺云:饮酒,谓燕饮也。○狩,手又反。猎,力辄反。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32         [疏]传「冬猎曰狩」。○正义曰:《释天》文。李巡曰:「围守取之,无所择也。」
33         叔适野,巷无服马。笺云:适,之也。郊外曰野。服马,犹乘马也。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笺云:武,有武节。
34         [疏]笺「郊外」至「乘马」。○正义曰:《释地》云:「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是野在郊外也。《易》称「服牛乘马」,俱是驾用之义,故云服马犹乘马。夹辕两马谓之服马。何知此非夹辕之马,而云「犹乘马」者,以上章言无居人,无饮酒,皆是人事而言,此不宜独言无马,知正谓叔既往田,巷无乘马之人耳。○笺「武,有武节」。○正义曰:文武者,人之伎能。今言美且武,悦其为武,则合武之要,故云有武节。言其不妄为武。
35         《叔于田》三章,章五句。
36         《大叔于田》,刺庄公也。叔多才而好勇,不义而得众也。○「而勇」,本或作「而好勇」,「好」衍字。
37         [疏]「《大叔于田》三章,章十句」至「得众」。正义曰:叔负才恃众,必为乱阶,而公不知禁,故刺之。经陈其善射御之等,是多才也;「袒裼暴虎」,是好勇也;「火烈具举」,是得众也。
38         叔于田,乘乘马。叔之从公田也。○「叔于田」,本或作「大叔于田」者,误。「乘乘」,上如字,下绳证反。后句例尔。执辔如组,两骖如舞。骖之与服,和谐中节。笺云:如组者,如织组之为也。在旁曰骖。○组音祖。中,竹仲反。叔在薮,火烈具举。薮,泽,禽之府也。烈,列。具俱也。笺云:列人持火俱举,言众同心。○薮,素口反,《韩诗》云:「禽兽居之曰薮。」袒裼暴虎,献于公所。袒裼,肉袒也。暴虎,空手以搏之。笺云:「献于公所」,进于君也。○袒,本又作「袒」,音但。裼,素历反。搏音博。「将叔无狃,戒其伤女。」狃,习也。笺云:狃,复也。请叔无复者,爱也。○将,七羊反,请也。毋音无,本亦作「无」。狃,女九反。复,符又反,下同。
39         [疏]「大叔」至「伤女」。○毛以为,大叔往田猎之时,乘驾一乘之马。叔马既良,叔之御人又善,执持马辔如织组。织组者,总纰于此,成文于彼。御者执辔于手,马骋于道,如织组之为,其两骖之马与两服马和谐,如人舞者之中于乐节也。大叔乘马,从公田猎。叔之在于薮泽也,火有行列,俱时举之,言得众之心,故同时举火。叔于是袒去裼衣,空手搏虎,执之而献于公之处所。公见其如是,恐其更然,谓之曰:请叔无习此事。戒慎之,若复为之,其必伤汝矣。言大叔得众之心,好勇如此,必将为乱,而公不禁,故刺之。○郑唯以「狃」为「复」,馀同。○传「叔之从公田」。○正义曰:下云「袒裼暴虎,献于公所」,明公亦与之俱田,故知从公田也。○传「骖之」至「中节」。○正义曰:此经止云「两骖」,不言「两服」,知骖与服和谐中节者,以下二章于此二句皆说「两服」、「两骖」,则知此经所云,亦总骖、服。但马之中节,亦由御善,以其篇之首先云御者之良。既言「执辔如组」,不可更言两服,理则有之,故知「如舞」之言,兼言服亦中节也。此二句言叔之所乘,马良御善耳,非大叔亲自御之。下言「又良御忌」,乃云叔身善御。○传「薮泽」至「具俱」。○正义曰:《地官序·泽虞》云:「每大泽大薮,小泽小薮。」注云:「泽,水所钟。水希曰薮。」然则薮非一,而此云「薮,泽」者,以薮泽俱是旷野之地,但有水无水异其名耳。《地官》薮泽共立泽虞掌之。《夏官·职方氏》每州云其泽薮曰「某」,明某是一也。《释地》说十薮云:「郑有圃田。」此言「在薮」,盖在圃田也。此言「府」者,货之所藏谓之府,薮泽亦禽兽之所藏,故云「禽之府」。烂熟谓之烈,火烈嫌为火猛,此无取烂义,故转烈为列,言火有行列也。火有行列,由布列人使持之,故笺申之云「列人持火」。此为宵田,故持火照之。具,备,即偕俱之义,故为俱也。○传「袒裼」至「搏之」。○正义曰:「袒裼,肉袒」,《释训》文。李巡曰:「袒裼,脱*衣见体曰肉袒。」孙炎曰:「袒去裼衣。」《释训》又云:「暴虎,徒搏也。」舍人曰:「无兵,空手搏之。」○传「狃,习」。○正义曰:《释言》云:「狃,复也。」孙炎曰:「狃伏前事复为也。」复亦贯习之意,故传以狃为习也。笺以《尔雅》正训,故以为复。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10: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韩非子内储说下

△说六

文王资费仲而游于纣之旁,令之谏纣而乱其心。
荆王使人之秦,秦王甚礼之。王曰:“敌国有贤者,国之忧也。今荆王之使者甚贤,寡人患之。”群臣谏曰:“以王之贤圣与国之资厚,愿荆王之贤人,王何不深知之而阴有之。荆以为外用也,则必诛之。”
仲尼为政于鲁,道不拾遗,齐景公患之。黎且谓景公曰:“去仲尼,犹吹毛耳。君何不迎之以重禄高位,遗哀公女乐以骄荣其意。哀公新乐之,必怠于政,仲尼必谏,谏必轻绝于鲁。”景公曰:“善。”乃令黎且以女乐二八遗哀公,哀公乐之,果怠于政。仲尼谏不听,去而之楚。
楚王谓干象曰:“吾欲以楚扶甘茂而相之秦,可乎?“干相对曰:“不可也。”王曰:“何也?“曰:“甘茂少而事史举先生。史举,上蔡之监门也,大不事君,小不事家,以苛刻闻天下。茂事之,顺焉。惠王之明,张仪之辨也,茂事之,取十官而免于罪,是茂贤也。”王曰:“相人敌国而相贤,其不可何也?“干象曰:“前时王使邵滑之越,五年而能亡越。所以然者,越乱而楚治也。日者知用之越,今忘之秦,不亦太亟忘乎?“王曰:“然则为之奈何?“干象对曰:“不如相共立。”王曰:“共立可相,何也?“对曰:“共立少见爱幸,长为贵卿,被王衣,含杜若,握玉环,以听于朝,且利以乱秦矣。”
吴政荆,子胥使人宣言于荆曰:“子期用,将击之;子常用,将去之。”荆人闻之,因用子常而退子期也,吴人击之,遂胜之。
晋献公伐虞、虢,乃遗之屈产之乘,垂棘之璧,女乐二八,以荣其意而乱其政。
叔向之谗苌弘也,为书苌弘,谓叔向曰:“子为我谓晋君,所与君期者,时可矣。何不亟以兵来?“因佯遗其书周君之庭而急去行。周以苌弘为卖周也,乃诛苌弘而杀之。
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豪杰、良臣、辩智、果敢之士,尽与姓名,择郐之良田赂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场郭门之外而埋之,衅之以鸡豭,若盟状。郐君以为内难也而尽杀其良臣。桓公袭郐,遂取之。
秦侏儒善于荆王,而阴有善荆王左右而内重于惠文君。荆适有谋,侏儒常先闻之以告惠文君。
鄴令襄疵阴善赵王左右。赵王谋袭鄴,襄疵常辄闻而先言之魏王。魏王备之,赵乃辄还。
卫嗣君之时,有人于县令之左右。县令发蓐而席弊甚,嗣公还令人遗之席,曰:“吾闻汝今者发蓐而席弊甚,赐汝席。”县令大惊,以君为神也。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11: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语卷第十六(韦昭注)

  郑语

 1 桓公为司徒〔一〕,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二〕 ,问于史伯曰:“王室多故〔三〕,余惧及焉,其何所 可以逃死?”史伯对曰:“
王室将卑,戎、狄必昌,不可逼也〔四〕。当成周者 〔五〕,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 〔六〕;北有卫、燕、狄、鲜虞、潞、洛、泉、徐、蒲 〔七〕;西有虞、虢、晋、隗、霍、杨、魏、芮〔八〕 ;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九〕;是非 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一0〕、戎、狄之 人也〔一一〕。非亲则顽,不可入也〔一二〕。其济、 洛、河、颍之间乎〔一三〕!是其子男之国,虢、郐为 大〔一四〕,虢叔恃势,郐仲恃险〔一五〕,是皆有骄 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君若以周难之故,寄孥与 贿焉,不敢不许〔一六〕。周乱而弊,是骄而贪,必将 背君,君若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一七〕 。若克二邑〔一八〕,邬、弊、补、舟、依、(黑柔)〔一 九〕、历、华,君之土也〔二0〕。若前华〔二一〕后 河,右洛左济〔二二〕,主芣、騩而食溱、洧〔二三〕 ,修典刑以守之,是可以少固〔二四〕。”
〔一〕 桓公,郑始封之君、周厉王 之少子、宣王之弟桓公友也。宣王封之于郑。幽王八年 为司徒。

〔二〕 周众,西周之民。东土,陕 以东也。

〔三〕 史伯,周太史。故,犹难也 。

〔四〕 昌,盛也。逼,迫也。

〔五〕 成周,雒邑。

〔六〕 荆蛮,芈姓之蛮,鬻熊之后 。申、吕,姜姓也。应、蔡、随、唐,皆姬姓也。应, 武王子所封。邓,曼姓也。陈,妫姓也。

〔七〕 卫,康叔之封;燕,邵公之 封:皆姬姓也。狄,北狄也。鲜虞,姬姓在狄者也。潞 、洛、泉、徐、蒲,皆赤狄,隗姓也。

〔八〕 八国,姬姓也。虞,虞仲之 后。虢,虢叔之后,西虢也。

〔九〕 齐,姜姓。鲁、曹、滕,皆 姬姓。宋,子姓。薛,任姓。邹,曹姓。莒,己姓,东 夷之国也。

〔一0〕案:“蛮、荆”,考异卷四 :“太平御览州郡部五引国语,‘蛮、荆’作‘蛮、夷 ’,是也。蛮、夷、戎、狄皆统举之词,不应独称荆国 ,下注云‘顽,谓蛮、夷、戎、狄’,即其证。”

〔一一〕王支子母弟,姬姓是也。甥 舅,异姓是也。蛮、荆,楚也。戎、狄,北狄、潞、洛 、泉、徐、蒲是也。戎,或为夷。

〔一二〕亲,谓支子甥舅也。顽,谓 蛮、夷、戎、狄也。

〔一三〕言此四水之间可逃,谓左济 右洛前颍后河。

〔一四〕是,是四水也。虢,东虢也 ,虢仲之后,姬姓也。郐,妘姓也。当幽王时,于子男 ,此二国为大。

〔一五〕此虢叔,虢仲之后。叔、仲 皆当时二国君之字。势,阻国也;险,阨也:皆恃之而 不修德。案:“阻国也”,公序本作“地势阻固也”。

〔一六〕妻子曰孥。贿,财也。

〔一七〕桓公甚得周众,奉直辞,伐 有罪,故必胜也。

〔一八〕二邑,虢、郐。

〔一九〕案:“邬”、“弊”、“舟 ”、“(黑柔) ”,公序本作“鄢”、“蔽”、“丹”、“ □”。 “(黑柔) ”,董增龄《正义 》以为即“畴”,古国名,任姓,在今何地不详。

〔二0〕言克虢、郐,此八邑皆可得 也。

〔二一〕案:“华”。据上文注疑为 “颍”字之误。下注亦同误。

〔二二〕华,华国也。

〔二三〕芣、騩,山名。主,为之神 主。孔子曰:“夫颛臾为东蒙主。”食,谓居其土,食 其水。

〔二四〕其后卒如史伯之言。

  公曰:“南方不可乎〔一〕?”对曰:“夫荆子 熊严生子四人:伯霜、仲雪、叔熊、季紃〔二〕。叔熊 逃难于濮而蛮,季紃是立,薳氏将起之,祸又不克〔三 〕。是天启之心也〔四〕,又甚聪明和协,盖其先王〔 五〕。臣闻之,天之所启,十世不替〔六〕。夫其子孙 必光启土,不可逼也〔七〕。且重、黎之后也〔八〕, 夫黎为高辛氏火正〔九〕,以淳燿敦大,天明地德,光 照四海,故命之曰‘祝融’,其功大矣〔一0〕。

〔一〕 南方,当成周之南,申、邓 之闲。

〔二〕 荆,楚也。熊严,楚子鬻熊 之后十世也。伯霜,楚子熊霜。季紃,楚子熊紃也。仲 不立,叔在濮。

〔三〕 濮,蛮邑。薳氏,楚大夫。 先熊霜之世,叔熊逃难奔濮,而从蛮俗。熊霜死,国人 立季紃。薳氏将起叔熊而立之,又有祸难,而熊不立。

〔四〕 启,开也。天开季紃,故叔 熊不得立。有“心”字误。

〔五〕 言季紃又聪明,能和协其民 臣之心,功德盖其先王也。

〔六〕 替,废也。

〔七〕 光,大也。

〔八〕 重、黎,官名。楚语曰:“ 颛顼乃命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言楚之先为此二 官。

〔九〕 高辛,帝喾。黎,颛顼之后 也。颛顼生老童,老童产重、黎及吴回,吴回产陆终, 陆终生六子, 其季曰连,为芈姓 ,楚之先祖也。季连之后曰鬻熊,事周文王,其曾孙熊 绎,当成王时,封为楚子。黎当高辛氏为火正。

〔一0〕淳,大也。耀,明也。敦, 厚也。言黎为火正,能理其职,以大明厚大天明地德, 故命之为“祝融”。祝,始也。融,明也。大明天明, 若历象三辰也。厚大地德,若敬授民时也。光照四海, 使上下有章也。

  “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一〕, 虞、夏、商、周是也〔二〕。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 生者也〔三〕。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庶类者也〔四 〕。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五〕。周弃能 播殖百谷蔬,以衣食民人者也〔六〕。其后皆为王公侯 伯〔七〕。祝融亦能昭显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者也 〔八〕,其后八姓于周未有侯伯〔九〕。佐制物于前代 者〔一0〕,昆吾为夏伯矣,〔一一〕大彭、豕韦为商 伯矣〔一二〕。当周未有〔一三〕。己姓昆吾、苏、顾 、温、董〔一四〕,董姓鬷夷、豢龙,则夏灭之矣〔一 五〕。彭姓彭祖、豕韦、诸稽,则商灭之矣〔一六〕, 秃姓舟人,则周灭之矣〔一七〕。妘姓邬〔一八〕、郐 、路、逼阳〔一九〕,曹姓邹、莒〔二0〕,皆为采卫 〔二一〕,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数也〔二二〕 。而又无令闻,必不兴矣。斟姓无后〔二三〕。融之兴 者,其在芈姓乎?芈姓夔越不足命也〔二四〕。蛮芈蛮 矣〔二五〕,唯荆实有昭德,若周衰,其必兴矣〔二六 〕。姜、嬴、荆、芈,实与诸姬代相干也〔二七〕。姜 ,伯夷之后也〔二八〕,嬴,伯翳之后也。〔二九〕伯 夷能礼于神以佐尧者也〔三0〕,伯翳能议百物以佐舜 者也〔三一〕。其后皆不失祀而未有兴者〔三二〕,周 衰其将至矣〔三三〕。”

〔一〕 章,显也。

〔二〕 是成天地之功者。

〔三〕 虞幕,舜后虞思也。协,和 也。言能听知和风,因时顺气,以成育万物,使之乐生 。周语曰“瞽告有协风至”,乃耕籍之类是也。 案发 正卷一六:“虞幕为虞舜之上祖,韦解以为舜后虞思, 误与鲁语同。”

〔四〕 单,尽也。庶,众也。品, 高下之品也。禹除水灾,使万物高下各得其所。

〔五〕 保,养也。五教:父义、母 慈、兄友、弟恭、子孝。鲁语曰:“契为司徒而民辑。 ”

〔六〕 弃,后稷也。播,布也。殖 ,长也。百谷,黍稷稻粱麻麦荏菽雕胡之属。蔬,草菜 之可食者。

〔七〕 禹身王。稷弃在子孙。公侯 伯,谓其后杞、宋及幕后陈侯也。 案:“稷弃在子孙 ”,考异卷四:“‘弃’,公序本作‘契’,疑‘稷’ 乃‘契’之讹,‘契’、‘弃’承上传文而言也。”

〔八〕 柔,润也。嘉,善也。善材 ,五谷材木。

〔九〕 八姓,祝融之后。八姓:己 、董、彭、秃、妘、曹、斟、芈也。侯伯,诸侯之伯。

〔一0〕佐,助也。物,事也。前代 ,夏、殷也。

〔一一〕昆吾,祝融之孙、陆终第一 子,名樊,为己姓,封于昆吾,昆吾卫是也。其后夏衰 ,昆吾为夏伯, 迁于旧许。传曰 :“楚之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

〔一二〕大彭,陆终第三子,曰篯, 为彭姓,封于大彭,请之彭祖,彭城是也。豕韦,彭姓 之别封于豕韦者也。殷衰,二国相继为商伯。

〔一三〕未有侯伯。

〔一四〕五国皆昆吾之后别封者,莒 其后。

〔一五〕董姓,己姓之别受氏为国者 也。有飂叔安之●子曰董父,以扰龙服事帝舜,赐姓曰 董,氏曰豢龙,封之鬷川,当夏之兴,别封鬷夷,于孔 甲前而灭矣。传曰:“孔甲不能食龙而未获豢龙氏,刘 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

〔一六〕彭祖,大彭也。豕韦、诸稽 ,其后别封也。大彭、豕韦为商伯,其后世失道,殷复 兴而灭之。

〔一七〕秃姓,彭祖之别。舟人,国 名。

〔一八〕案:“邬”,考异卷四据左 传襄公十年疏及诗桧谱疏引国语并作“鄢”;札记卷一 六据惠栋云潜夫论亦作“鄢”。注同。

〔一九〕陆终第四子曰求言,为妘姓 ,封于郐。郐,今新郑也。邬、路、逼阳,其后别封也 。

〔二0〕陆终第五子曰安,为曹姓, 封于邹。

〔二一〕皆,妘、曹也。采,采服, 去王城二千五百里。卫,卫服,去王城三千里。

〔二二〕或,六姓之后。在王室,苏 子、温子也。在夷狄,莒、逼阳也。

〔二三〕斟姓,曹姓之别。或云夏少 康灭之,非也。传有斟灌、斟鄩,浇所灭,非少康,又 皆夏同姓,非此也。

〔二四〕夔越,芈姓之别国,楚熊绎 六世孙曰熊挚,有恶疾,楚人废之,立其弟熊延。挚自 弃于夔,其子孙有功,王命为夔子。

〔二五〕蛮芈,谓叔熊在濮从蛮俗。

〔二六〕昭,明也。

〔二七〕姜,齐姓。嬴,秦姓。芈, 楚姓。代,更也。干,犯也。言其代彊更相犯间。

〔二八〕伯夷,尧秩宗,炎帝之后, 四岳之族。

〔二九〕伯翳,舜虞官,少皞之后伯 益也。

〔三0〕秩宗之官,于周为宗伯,汉 为太常,掌国祭祀。书曰:“典朕三礼。”谓天神、人 鬼、地祇之礼。

〔三一〕百物,草木鸟兽。议,使各 得其宜。

〔三二〕兴,谓为侯伯也。

〔三三〕至于伯也。

  公曰:“谢西之九州,何如〔一〕?”对曰:“ 其民沓贪而忍,不可因也〔二〕。唯谢、郏之间〔三〕 ,其冢君侈骄〔四〕,其民怠沓其君,而未及周德〔五 〕;若更君而周训之,是易取也〔六〕,且可长用也〔 七〕。”

〔一〕 谢,宣王之舅申伯之国,今 在南阳。谢西有九州,二千五百家曰州。何如,问可居 否。

〔二〕 沓,黩也。忍,忍行不义。 因,就也。

〔三〕 闲,谓郏南谢北,虢、郐在 焉。郏,后属郑,郑衰,楚取之。鲁昭元年传曰“葬王 于郏,谓之郏敖”是也。

〔四〕 冢,大也。

〔五〕 怠,慢也。忠信为周。言民 慢黩其君,而未及于忠信。

〔六〕 更,更以君道导之则易取。

〔七〕 长用,久处之。

  公曰:“周其弊乎〔一〕?”对曰:“殆于必弊 者也〔二〕。泰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三〕。 ’今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慝暗昧〔四〕;恶角犀丰盈 ,而近顽童穷固〔五〕。去和而取同〔六〕。夫和实生 物,同则不继〔七〕。以他平他谓之和〔八〕,故能丰 长而物归之〔九〕;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一0〕。 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一一〕。是以和 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一二〕和六律以聪耳〔 一三〕,正七体以役心〔一四〕,平八索以成人〔一五 〕,建九纪以立纯德〔一六〕,合十数以训百体〔一七 〕。出千品,具万方〔一八〕,计亿事,材兆物,收经 入,行(女亥) 极〔
一九〕。故王者居九□之田,收经入以食兆民〔二0 〕,周训而能用之,和乐如一〔二一〕。夫如是,和之 至也〔二二〕。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二三〕,求财 于有方〔二四〕,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 二五〕。声一无听〔二六〕,物一无文〔二七〕,味一 无果〔二八〕,物一不讲〔二九〕。王将弃是类也而与 剸同〔三0〕。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

〔一〕 弊,败也。

〔二〕 殆,近也。

〔三〕 泰誓,周书。言民恶幽王犹 恶纣,欲令之亡,天必从之。

〔四〕 王,幽王。高明昭显,谓明 德之臣。暗昧,幽冥不见光明之德也。

〔五〕 角犀,谓颜角有伏犀;丰盈 ,谓颊辅丰满:皆贤明之相。顽童,童昏。固,陋也。 谓皆昧暗穷陋,不识德义。

〔六〕 和,谓可否相济。同,谓同 欲。君子和而不同。

〔七〕 阴阳和而万物生。同,同气 。

〔八〕 谓阴阳相生,异味相和。

〔九〕 土气和而物生之,国家和而 民附之。

〔一0〕裨,益也。同者,谓若以水 益水,水尽乃弃之,无所成也。

〔一一〕杂,合也。成百物,谓若铸 冶煎烹之属。

〔一二〕刚,彊也。

〔一三〕听和则聪。

〔一四〕役,营也。七体,七窍也。 谓目为心视,耳为心听,口为心谈,鼻为心芳。

〔一五〕平,正也。八索,八体,以 应八卦,谓干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离为目 ,兑为口,坎为耳,艮为手。

〔一六〕建,立也。纯,纯一不驳也 。九纪,九藏也:正藏五,又有胃、膀胱、肠、胆也。 纪,所以经纪性命,立纯德也。周礼曰:“九藏之动。 ”贾、唐云:“九纪,九功也。”

〔一七〕此所谓近取诸身,远取诸物 。贾、唐云:“十数,自王以下位有十等:王臣公,公 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 ,僚臣仆,仆臣台。百体,百官各有体属也,合此十数 之位,以训导百官之体。”

〔一八〕百官,官有彻品,十于王位 ,谓之千品。五物之官,陪属万位,谓之万方。方,道 也。

〔一九〕计,算也。材,裁也。贾、 虞说,皆以万万为亿。郑后司农云:“十万曰亿,万亿 曰兆,从古数也。”经,常也。(女亥),备也。数极于(女亥) 也,万万兆曰(女亥)。自十等至千品万方,转相生,故有亿 事 兆物,王收其常入,举九(女亥) 之数。 案:“虞”,公序本作“唐”。“万亿曰兆” ,公序本作“十亿曰兆”。

〔二0〕九□,九州之极数。楚语曰 :“天子之田九□,以食兆民,王取经入焉,以食万官 。”

〔二一〕忠信为周。训,教也。言以 忠信教导之,其民和乐如一室。

〔二二〕至,极也。

〔二三〕同则不继。

〔二四〕使各以其方贿来,方之所无 ,则不贡。

〔二五〕工,官也。讲,犹校也。多 ,众也。物,事也。

〔二六〕五声杂,然后可听。

〔二七〕五色杂,然后成文。

〔二八〕五味合,然后可食。果,美 。

〔二九〕讲,论校也。

〔三0〕类,谓和也。

  “夫虢石父谗谄巧从之人也,而立以为卿士,与 剸同也〔一〕;弃聘后而立内妾,好穷固也〔二〕;侏 儒戚施,实御在侧,近顽童也〔三〕;周法不昭,而妇 言是行,用谗慝也;不建立卿士,而妖试幸措,行暗昧 也〔四〕。是物也,不可以久。且宣王之时有童谣〔五 〕曰:‘□弧箕服,实亡周国〔六〕。’于是宣王闻之 ,有夫妇鬻是器者〔七〕,王使执而戮之〔八〕。府之 小妾生女而非王子也,惧而弃之〔九〕。此人也,收以 奔褒〔一0〕。天之命此久矣〔一一〕,其又何可为乎 〔一二〕?训语有之〔一三〕曰:‘夏之衰也,褒人之 神化为二龙,以同于王庭〔一四〕,而言曰:“余,褒 之二君也〔一五〕。”夏后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 〔一六〕。卜请其漦而藏之,吉〔一七〕。乃布币焉而 策告之〔一八〕,龙亡而漦在,椟而藏之,〔一九〕传 郊之〔二0〕。’及殷、周,莫之发也。及厉王之末, 发而观之〔二一〕,漦流于庭,不可除也〔二二〕。王 使妇人不帏而噪之〔二三〕,化为玄鼋,以入于王府〔 二四〕。府之童妾未既□而遭之〔二五〕,既笄而孕〔 二六〕,当宣王时而生〔二七〕。不夫而育〔二八〕, 故惧而弃之。为弧服者方戮在路,夫妇哀其夜号也,而 取之以逸,逃于褒〔二九〕。褒人褒姁有狱,而以为入 于王〔三0〕,王遂置之〔三一〕,而嬖是女也,使至 于为后而生伯服〔三二〕。天之生此久矣,其为毒也大 矣,将使候淫德而加之焉〔三三〕。毒之酋腊者,其杀 也滋速〔三四〕。申、缯、西戎方彊〔三五〕,王室方 骚〔三六〕,将以纵欲,不亦难乎?王欲杀太子以成伯 服,必求之申,〔三七〕申人弗畀,必伐之〔三八〕。 若伐申,而缯与西戎会以伐周,周不守矣〔三九〕!缯 与西戎方将德申〔四0〕,申、吕方彊〔四一〕,其隩 爱太子亦必可知也〔四二〕,王师若在〔四三〕,其救 之亦必然矣。王心怒矣,虢公从矣〔四四〕,凡周存亡 ,不三稔矣〔四五〕!君若欲避其难,其速规所矣,时 至而求用,恐无及也〔四六〕!”

〔一〕 石父,虢君之名。巧从,巧 于媚从。

〔二〕 聘后,申后。内妾,褒姒。

〔三〕 侏儒、戚施,皆优笑之人。 御,侍也。

〔四〕 试,用也。措,置也。不建 立有德以为卿士,而妖嬖之臣用之于位,徼幸之人置之 于侧。案:“徼幸之人”,公序本作“佞幸之人”。

〔五〕 宣王,幽王之父。

〔六〕 山桑曰□。弧,弓也。箕, 木名。服,矢房。

〔七〕 鬻,卖也。

〔八〕 戮之于路。

〔九〕 府,王内之府藏。

〔一0〕此人,卖弧服者。收,取也 。

〔一一〕案:此句上,公序本有“褒 人有狱而以为入”八字,并有注文:“褒人,褒君姁也 。狱,罪也。入,进之于王。”

〔一二〕为,治也。

〔一三〕训语,周书。

〔一四〕褒人,褒君。共处曰同。

〔一五〕二先君。

〔一六〕止,留也。

〔一七〕漦,龙所吐沫,龙之精气也 。

〔一八〕布,陈也。币,玉帛也。陈 其玉帛,以简策之书告龙,而请其漦。

〔一九〕椟,柜也。

〔二0〕传祭之郊。

〔二一〕末,末年,流彘之岁。

〔二二〕言流于庭前,谓取而发之也 。

〔二三〕裳正幅曰帏。噪,讙呼。

〔二四〕鼋,或为“蚖”。蚖,蜇蝪 ,象龙。

〔二五〕既,尽也。遭,遇也。毁齿 曰□。未尽□,毁未毕也。女七岁而毁齿。

〔二六〕孕,任身也。女十五而笄。

〔二七〕厉王流彘,共和十四年死。 十五年,宣王立,立四十六年,幽王在位,十一年而灭 。

〔二八〕育,生也。

〔二九〕逃,亡也。

〔三0〕褒姁,褒君。

〔三一〕置,赦褒姁。

〔三二〕以邪辟取爱曰嬖。使至,有 渐之言也。

〔三三〕加,遗也,遗以褒女。

〔三四〕精熟为酋。腊,极也。滋, 益也。

〔三五〕申,姜姓,幽王前后太子宜 臼之舅也。缯,姒姓,申之与国也。西戎亦党于申。周 衰,故戎、狄彊。

〔三六〕骚,扰也。

〔三七〕太子将奔申。 案考异卷四 :“诗王风谱疏引注,‘将’作‘时’,‘将’字误。 ”

〔三八〕畀,予也。

〔三九〕言幽王无道,无与共守者。

〔四0〕申修德于二国,二国亦欲助 正,徼其后福。

〔四一〕吕,申同姓。

〔四二〕隩,隐也。

〔四三〕在于申。

〔四四〕言石父亦从王而怒。

〔四五〕稔,年也。

〔四六〕时,难也。用,备也。

  公曰:“若周衰,诸姬其孰兴?”对曰:“臣闻 之,武实昭文之功〔一〕,文之祚尽,武其嗣乎〔二〕 !武王之子,应、韩不在〔三〕,其在晋乎!距险而邻 于小〔四〕,若加之以德,可以大启〔五〕。”公曰: “姜、嬴其孰兴?”对曰:“夫国大而有德者近兴,秦 仲、齐侯,姜、嬴之隽也,且大,其将兴乎〔六〕?” 公说,乃东寄帑与贿,虢、郐受之,十邑皆有寄地〔七 〕。

〔一〕 武,武王。文,文王。

〔二〕 文王子孙,鲁、卫是也。祚 尽,谓衰也。嗣,继也。武王子孙当继之而兴。

〔三〕 三君云:“不在,时已亡也 。”昭谓:若已亡,无宜说也。近宣王时,命韩侯为侯 伯,其后为晋所灭,以为邑,以赐桓叔之子万,是为韩 万,则其亡非平王时也。应则在焉,上史伯云“南有应 、邓”是也。不在,言不在应、韩,当在晋。 案:“ 则其亡非平王时也”,考异卷四:“‘非’字误,诗韩 奕疏引注作‘在’字,是也。”

〔四〕 距,距守之地险也。小,小 国,谓虞、虢、霍、杨、韩、魏、芮之属。

〔五〕 国已险固,若增之以德,可 以大开土宇。后鲁闵元年,晋灭魏、霍;僖五年,灭虞 、虢也。

〔六〕 秦仲,嬴姓,附庸秦公伯之 子,为宣王大夫。诗序云:“秦仲始大。”齐侯,齐庄 公,姜姓之有德者也。此二人为姜、嬴之隽,且国大, 故近兴。

〔七〕 十邑,谓虢、郐、邬、蔽、 补、舟、依、柔、历、华也。后桓公之子武公,竟取十 邑之地而居之,今河南新郑是也。贾侍中云:“寄地, 寄止。” 案:“邬”、“舟”、“柔”,公序本作“ 鄢”、“丹”、“□”。

 2 幽王八年而桓公为司徒〔一〕,九年而王室始 骚〔二〕,十一年而毙〔三〕。及平王之末,而秦、晋 、齐、楚代兴〔四〕,秦景、襄于是乎取周土〔五〕, 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六〕,齐庄、僖于是乎小伯〔七 〕,楚蚡冒于是乎始启濮〔八〕。

〔一〕 即位八年。

〔二〕 骚,谓适庶交争,乱虐滋甚 。

〔三〕 幽王伐申,申、缯召西戎以 伐周,杀幽王于骊山戏下,桓公死之。 案:“骊山戏 下”,公序本作“丽山戏水”,考异卷四:“
案‘水’字疑误。鲁语注云:‘戏 ,戏山’”。

〔四〕 代,更也。平王即位五十一 年。

〔五〕 “景”,当为“庄”。庄公 ,秦仲之子、襄公之父。取周土,谓庄公有功于周,周 赐之土。及平王 东迁,襄公佐之 ,故得西周酆、镐之地,始命为诸侯。三君皆云:“秦 景公,宣王季年伐西戎,破之,遂有其地。”昭谓:幽 王为西戎所杀,故史伯云“申、缯、西戎方彊”。至平 王时,秦襄公征伐之,故诗叙云襄公“备其兵甲,以讨 西戎。西戎方彊,而征伐不休”是也。又景公乃襄公十 世之孙,而云宣王时破之,遂取其地,误矣。

〔六〕 文侯,仇也。定,谓迎平王 ,定之于洛邑。

〔七〕 庄,齐太公后十二世庄公购 。僖公,庄公之子禄父。小伯,小主诸侯盟会。

〔八〕 蚡冒,楚季紃之孙、若敖之 子熊率。濮,南蛮之国,叔熊避难处也。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11: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17 10:33 编辑

从上述史迹中可见:

郑武公大难三年,可能是桓公死之前后而武公通于脍公夫人叔妘之故,从而与脍国结仇,而十邑又为脍之寄地,故桓公死后,脍不容武公矣。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11: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桧风•隰有苌楚》

隰有苌楚,猗傩其枝,夭之沃沃,乐子之无知。
隰有苌楚,猗傩其华,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家。
隰有苌楚,猗傩其实,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室。

无家无室之人。

经喜境写悲,更显其悲。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16: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12 16:52 编辑

良   臣

黃帝之師:女和、章人、保侗。
堯之相舜,舜又(有)禹=(禹,禹)又(有)白(伯)夷,又(有)益,又(有)史皇,又(有)咎【一】囡(囚、陶)。
康(唐、湯)又(有)伊尹,又(有)伊陟,又(有)臣瓠(扈)。
武丁又(有)傅說,又(有)保衡。
文王又(有)閎夭,又(有)彖(泰)【二】顚,又(有)柬(散)宜生,又(有)南宮适,又(有)南宫夭,又(有)芮白(伯),又(有)白(伯)适,又(有)帀(師)上(尚)父,又(有)虢弔(叔)。【三】
武王又(有)君奭,又(有)君陳,又(有)君牙,又(有)周公旦,又(有)邵公,述(遂)差(佐)成王。
晉文公又(有)【四】子範(犯),又(有)子余(餘),又(有)咎範(犯),後又(有)弔(叔)向。
楚成王又(有)命(令)尹子閔(文)。
楚昭王又(有)命(令)尹【五】子西,又(有)司馬子期,又(有)葉公子高。
齊桓公又(有)龠(管)寺(夷)吾,又(有)賓須亡,又(有)隰【六】朋。
吳王光又(有)五(伍)之疋(胥)。
雩(越)王句賤(踐)又(有)大[夫]同(種),又(有)範(范)羅(蠡)。
秦穆公又(有)股(羖)大夫=。
宋【七】又(有)左帀(師)。
魯哀公又(有)季孫,又(有)孔丘。
奠(鄭)桓公與周之遺老史全(百、伯)、宦中(仲)、虢弔(叔)、【八】土(杜)白(伯)後出邦。
奠(鄭)定公之相又(有)子皮,又(有)子產,又(有)子大弔(叔)。
子產之師:王子【九】白(伯)忨(願)、肥中(仲)、土(杜)逝、渾罕。
子產之輔:子羽、子剌、蔑明、卑登、富之便、王子全(百)。【一〇】
楚恭(共)王又(有)伯州利(犁),以為大宰。【一一】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18: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桓公曾问事于史伯,《良臣》也提到了史百出邦,可见,郑桓公确于做司徒之后寄孥的。这就否定了郑桓公于幽王或晋文侯二年伐郐的说法。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14 08: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叩請乾坤客兄將原圖版上傳!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5 07: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赵先生好,我这儿没原版,我也是从网上收集过来的这三则清华简文字。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15 07: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乾坤客 发表于 2016-5-15 07:14
赵先生好,我这儿没原版,我也是从网上收集过来的这三则清华简文字。

可能知北遊手有,弟再去找他。叩謝先生!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8 16: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學勤:有關春秋史事的清華簡五種綜述(上)本文原刊於《文物》2016年第3期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413/08/29142107_550192878.shtml

清華大學在2008年7月入藏的戰國竹簡,通稱清華簡,由於內容主要是經史一類珍貴文獻,有重要學術價值,已得到國內外有關學術界的重視。清華簡的整理工作正在有序進行,到2015年爲止,已出版整理報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五輯。最近又新整理出簡書五種,都與春秋時期史事相關,特在這裏作一簡要介紹。

1

1

這五種簡書都是前所未見的佚籍,簡上均沒有篇題,現題是整理時試擬的。在五種裏面,三種是關於鄭國史事的,即《鄭武夫人規孺子》、《鄭文公問太伯》和《子產》;一種是關齊國史事的,題爲《管仲》;再一種是關於秦、楚史事的,題爲《子儀》,現分述於下。

一、《鄭武夫人規孺子》

《鄭武夫人規孺子》簡,簡長約45釐米,原共簡19支,現存18支。從文句及簡背劃痕考察,所缺失的是第15簡。

簡文開首說:

鄭武公卒,既肂,武夫人規孺子。

這明確表出了所述史事的具體時間。

2

2

熟悉鄭國早期歷史的都知道,鄭國始封在西周晚期宣王二十二年(前806年),宣王封其弟友,即鄭桓公。幽王八年(前774年),桓公任王朝司徒,有向太史伯問當時形勢,策劃向東方遷徙拓展之事,詳見《國語·鄭語》。幽王十一年(前771年),戎人入侵,西周覆亡,桓公死難,由其子武公掘突繼位。武公元年是公元前770年。據《史記·鄭世家》及《年表》,武公十年(前761年)娶申國之女武姜,十四年(前757年)生子寤生,即後來的莊公,十七年(前754年)生其弟共叔段。武公二十七年(前744年)卒,就是簡文所講的時間。

簡文說的「武夫人」便是武姜,「孺子」是她所生長子莊公。武公死的那一年,莊公才十三歲,稱作「孺子」是恰當的。

《鄭武夫人規孺子》所記是武公逝世後,武姜對莊公進行的規誡。她說的話很長,但集中於一點,是要求莊公在三年以內不去親理國事,將朝政全部委任給各位大夫。她認爲鄭國的大夫們是完全值得依靠的,武公在世時,國家如有大事,一定要與大夫們共相謀劃,因而「君與大夫晏焉不相得惡」。尤其是曾經有這樣一段時期:

吾君(武公)陷于大難之中,處于衛三年,不見其邦,亦不見其室。如毋有良臣,三年無君,邦家亂也。

這裏講的武公「陷于大難」,當即指西周王朝的覆亡而言。當時桓公死難,武公即位,其間武公曾有三年不在他父親在今河南新鄭一帶建立的國家而居處於衛國,這件事傳世文獻沒有記載,對於我們瞭解兩周之際的歷史頗爲重要。

武公的該「三年」在什麼時候,不難大致估計。按清華簡《繫年》云:

周亡王九年,邦君諸侯焉始不朝于周,晉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師。三年,乃東徙,止于成周。

據此,迎逆平王一事是在幽王滅後九年(前762年),而《毛詩正義》引鄭玄《詩譜》說:

晉文侯、鄭武公迎宜咎于申而立之,是爲平王。以亂故,徙居東都王城。

可知迎立平王的還有鄭武公,其時他顯然業已擺脫了處衛三年的困境,由此不難推想武公的處衛是在嗣位之初,到這個時候,已有與晉文侯一起行動的實力了。到下一年,即武公十年,他就與同平王關係密切的申國通婚。

武姜在規誡莊公的時候,還自我表態說:

老婦亦將糾修宮中之政,門檻之外毋敢有知焉。老婦亦不敢以兄弟婚姻之言,以亂大夫之政。

後一句的背景,正是由於她是申國的女兒。

3

3

大家讀《左傳》,都知道武姜因爲莊公誕生時難產,不喜歡這個兒子。《鄭武夫人規孺子》中武姜的態度,是否也隱含這樣的感情因素,是值得我們尋味的。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8 16: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学勤:有关春秋史事的清华简五种综述(中)
二、《郑文公问太伯》

  《郑文公问太伯》简,简长约45厘米,分甲乙两本,似为同一人根据不同传本先后抄写,这在竹简书籍中是罕见的。甲本共简14支,其间一支有残缺;乙本原系13支,现失去一支。两本所缺文字,多可以彼此补足。
  郑文公是前述庄公之孙。庄公的儿子很多,卒后有昭公忽、子亹、子仪和厉公突连续争立,最末厉公死后,其子捷继位,即是文公。《郑文公问太伯》简文记述的是大臣太伯对文公的劝谏。从篇内文公自称“不穀幼弱”看来,这一件事应发生于文公初嗣位时。文公元年是公元前672年,问太伯当在该年或稍晚一些的时候。
  太伯其人,不见于传世典籍,他的身份及与郑国公室的关系,需要仔细推证。简文讲到:
  子人成子既死,太伯当邑。太伯有疾,文公往问之。
  子人成子和太伯,都是郑国的大臣。查《左传》庄公十四年,郑庄公之子除昭公、厉公等四人外,还有八人。其中一人名语(《穀梁》作禦),字子人,后裔为子人氏。 这里的“子人成子”应为后人追称语的谥法,他是厉公的弟弟,文公的叔叔。
  再看简文“子人成子既死,太伯当邑”,“当邑”应该是治理封邑的意思,所以太伯很可能是子人成子的长子,也就是文公的兄弟行。文公当时“幼弱”,太伯则年长得多,以致他患重病,文公亲去探问,他也自称“老臣”。
  不过这里有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在简文中,文公是称太伯为“伯父”的,既是同辈的从兄弟,何以口称“伯父”?这个问题有一个可能的答案。《左传》庄公十四年,郑厉公称大夫原繁为“伯父”,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云:
  《诗·伐木》篇毛传云:“天子谓同姓诸侯,诸侯谓同姓大夫皆曰父,异姓则称舅。”《仪礼·觐礼》云:“天子呼同姓大国则曰伯父,其异姓则曰伯舅;同姓小邦则曰叔父,其异姓小邦则曰叔舅。”则天子于诸侯,以国之大小分伯叔;诸侯于大夫恐不必然,当以年之长幼分伯叔也。
按照这一说法,“伯父”是对年长大夫的特定称谓,而并不表示血缘上的亲属关系。是否如此,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4

4

  太伯在文公请求下,对文公作了相当直率的谏诤。他首先追述郑国自初封以来,历代国君的丰功伟绩,比较详细地列举了郑国的发展过程,其间有几点特别值得注意。
  关于桓公,太伯说:
  昔吾先君桓公后出自周,以车七乘、徒卅人,固其腹心,奋其股肱,以协于庸耦;摄胄擐甲,擭戈盾以造勋,战于鱼丽。
“后”,《仪礼·有司徹》注:“年少也。”桓公以宣王少弟受封,其时只不过“车七乘,徒卅人”,国力如此弱小,是我们难于想到的。
  郑国的真正拓展,是在武公、庄公时期,简文详说了他们扩据的地名。武公在位时,已有“鲁、卫、蓼、蔡来见”,也就是清华简《系年》第二章所说郑武公“正东方之诸侯”,为东方各国所尊崇。至于庄公的武功,更是充分肯定,甚至连“逐王于葛”都提出来赞扬。按《左传》桓公五年载,郑庄公与虢公同为周桓王卿士,桓王褫夺庄公的权位,于是周郑交恶。庄公三十七年(公元前707年),王率诸侯伐郑,战于繻葛,王卒大败,桓王被射伤。这依古代伦理来说应该算是大逆不道的事,太伯却引以为荣,作为榜样。
  太伯对文公的谏诫,除了希望他接受几位贤臣的劝告之外,还特别警告不可耽于女色,指出文公:
  不能慕吾先君之武彻壮功 ,抑淫媱于康 ,获彼荆宠 ,为大其宫,君而狎之,不善哉!
这个“荆宠”是楚国的女儿,大概就是郑文公的夫人,《左传》僖公二十二年称“文芈”,僖公三十三年称“文夫人”。由此可知,文公没有听从太伯的劝说,仍然以她作为夫人。这一点,或许与当时郑、楚的政治关系有关。

三、《子产》

  《子产》简,简长也是约45厘米,共简29支,保存较好,只有几支一端折残,并不妨碍简文。
  这篇简书的性质与上述《郑武夫人规孺子》和《郑文公问太伯》不同,后两者都是纪事体,《子产》则是关于郑国名臣子产道德修养及施政业绩的论说。简文较长,全篇可分为十个小段,其前九段都以“此谓……”文句作结,但全文还是一贯的,从所谓“圣君”应如何以利民自勉,取得民众的信任讲起,接着说明子产在郑国执政,怎样“自胜立中”,作到“助上牧民”。全篇主旨有较强的思想性,读起来使人感觉到有与儒家学说相类的色彩。

  论说子产的简文有不少地方同儒家接近,这是并不奇怪的。《左传》昭公二十年载,孔子听说子产死讯,“出涕曰:‘古之遗爱也。’”所谓“遗爱”,意思就是仁人, 这句话充分体现出对子产的肯定。
  由研究当时郑国历史的角度来看,《子产》后部的一些记载特别重要。简文说:
  善君必察昔前善王之法律,求荩之贤。
随后便从求贤和法律两方面述说。其求贤方面,讲到子产“尊老先生之俊”,有桑丘仲文、杜逝、肥仲和王子伯願;又“设六辅”,有子羽、子剌、蔑明、卑登、俖之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和王子百。按这些人名都见于清华简《良臣》(惟后者无桑丘仲文而有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厈),简中的“先生之俊”《良臣》称为“子产之师”,“六辅”《良臣》称为“子产之辅”。这些人是支持子产治政的“团队”,在当时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5

5


  说到法律方面,研究子产的学者都强调他制作刑书在春秋历史上的改革意义,然而对其刑书的内涵和结构所知甚少。按作刑书一事,见于《左传》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云“郑人铸刑书”,杜注:“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没有更多记述,而是引用了晋国叔向对此事批评的书信。《子产》简文则有较详细的叙说,提到子产:
  乃肄三邦之令,以为郑令、野令,导之以教,乃迹天地、逆顺、强(刚)柔,以咸全御;肄三邦之刑,以为郑刑、野刑,行以尊令裕义,以释亡教不辜。
“三邦”即夏、商、周。《左传》叔向书信中说: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就是《子产》所谓“三邦之刑”。至于子产所制有“令”与“刑”的区分,“令”和“刑”又都有“郑”(指国都)与“野”(指郊野),更是从来没有人知道的。
  以前我在论述《良臣》时,因其突出子产,特别列举了“子产之师”和“子产之辅”,推测该篇作者可能源出郑国。 现在知道清华简中有较多涉及郑国的内容,是值得考虑的。据《左传》载,春秋时有所谓《郑书》,就像《周书》一样为人引用, 清华简中关于郑国的这些文献或许与之有关。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8 16: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学勤:有关春秋史事的清华简五种综述(下)
四、《管仲》

  《管仲》简,简长约44.5厘米,现存简30支,但从简的折损和文句衔接的状况看,两处应有缺简,惟不能判定少了几支。
  简文自首至终采取齐桓公与仲父管仲问答的形式,通篇共有十二组问答,也就是十二个小段。这些小段前后连贯,例如第二段桓公问:“仲父,起事之本奚从?”管仲答:“从人。”第三段桓公即追问:“从人之道可得闻乎?”管仲回答说:
  从人之道,趾则心之本,手则心之枝,目、耳则心之末,口则心之竅。心不正则趾逴 ,心不静则手躁,心亡图则目、耳野,心图亡守则言不道。
实际解答第二、三段桓公的问题。各小段间就是这样有连续的关系,构成一篇阐述治国之道的论文。

6

6

  《管仲》这一篇,不见于传世本《管子》。众所周知,传世本《管子》一书,是经由西汉晚期的刘向编定的。当时刘向所撰叙录说:
  所校雠中《管子》书三百八十九篇,大中大夫卜圭书二十七篇,臣富参书四十一篇,射声校尉立书十一篇,太史书九十六篇,凡中外书五百六十四篇,以校除复重四百八十四篇,定著八十六篇。
可知当时流传的所谓《管子》书非常繁多。刘向所编的八十六篇本,到梁、隋时亡佚了《谋失》、《正言》、《封禅》、《言昭》、《修身》、《问霸》、《牧民解》、《问乘马》、《轻重丙》、《轻重庚》等十篇;及至宋时,又亡佚《王言》一篇。 清华简《管仲》不合于现存《管子》,看其内容也不似《管子》亡佚篇目,应该是八十六篇之外的佚书。
  仔细考察,《管仲》简文同传世《管子》的一些篇章还是有一定关系的。这表现在简文中若干专用词语,在本篇里未作阐释,却见于《管子》书中。比如简文第六段里管仲说:
  正五纪,慎四称,执五度,修六政。
这几个以数字标举的范畴,简文没作解释,我们读不懂,但是“四称”一词确见于传世《管子》。 《管子》的“短语”部分有《四称》篇,戴望《管子校正》云“四称”“谓称有道之君、无道之君,有道之臣、无道之臣” 。该篇也是桓公、管仲问答的体裁,与《管仲》相似,两者彼此有关,是很可能的。

五、《子仪》

  《子仪》简,简长约41.5厘米,现存简20支,从简的残损和文句衔接情况看,有两处缺简,所失简数不好确定。
  简文有关春秋时期一次著名战役,即殽之战。战役经过详见《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即秦穆公三十三年,晋襄公元年,公元前627年。晋国在殽(简文作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奇袭,全歼秦军,是当时的重大事件。
  《子仪》简从秦国“既败于殽”说起,篇首一段记述秦穆公在国内施行惠民政策,激励大众,重新组建军队,“取(训仅)及七年,车逸(训超)于旧数三百,徒逸于旧典六百。”按秦穆公在位共39年,这里说的“七年”是他自殽之战后的最后七年。
  不过《子仪》的主要内容并不是概述穆公这七年的事迹,而是集中描写他在殽之战后,为了要对抗晋国,转而谋求与南方的楚国联盟,他将长期囚禁在秦国的楚国重臣申公斗克(字子仪,简文作子义)释放,举行隆重的礼仪送回楚国,以此向楚成王示好。简文叙述的,便是穆公送行时的种种情节。
  子仪被秦国俘获,事见《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公元前635年),传文云:
  秋,秦、晋伐鄀,楚斗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师戍商密……秦师囚申公子仪、息公子边以归。
自那时到秦穆公送他归楚,子仪的囚禁生活已经有12年了。
  秦穆公送子仪归楚,见于《左传》文公十四年的追述:
  初,斗克囚于秦,秦有殽之败,而使归求成。
清华简《系年》第八章讲得更详细些:
  (晋)襄公亲率师御秦师于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崤),大败之。秦穆公欲与楚人为好,焉脱申公义(仪),使归求成。
大家知道,在殽之战以前,秦、晋两国曾多年交好,这时归于决裂,秦国转而求盟于楚,是政局的一大转变,对后来的历史发展有相当大的影响。
  《子仪》简文所记穆公送子仪的具体时间是不难估定的,因为秦、楚这次结盟,楚国一方是楚成王。这一点,文献中有明确证据。一个证据是《左传》成公十三年载晋厉公命吕相绝秦,书中云:
……是以有殽之师,犹愿赦罪于(秦)穆公。穆公弗听而即楚谋我。天诱其衷,(楚)成王陨命,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
另一个证据是宋代发现的秦惠文王时的“诅楚文”,其中说:
  昔我先君穆公及楚成王,是僇力同心,两邦若壹,绊以婚姻,衿以斋盟,曰世万子孙毋相为不利,亲仰大沈厥湫而质焉。
都表明结盟的是楚成王。按如前述,殽之战发生于公元前627年,到第二年,即秦穆公三十四年,楚成王四十六年的十月,成王就被弑身亡了。因此,《子仪》穆公送子仪这件事,只能在穆公三十三年四月殽之战到三十四年十月之间,是没有疑问的。

7

7

  在简文里,秦穆公对与楚结盟的政治目的,讲得颇为坦率。他说:“君及不穀专心戮力,以左右诸侯,则何为而不可?”但是在送行典礼中,穆公和子仪多用诗歌和譬喻的形式,互相沟通和表达。从这一方面来说,《子仪》简还可从文学史的角度来研究。这里试举歌咏中的一个例子,如下列几句:
  汧可(兮)非非,渭可(兮)滔滔,杨梄(柳)可(兮)依依,亓(其)下之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浩浩)。
汧、渭都是秦国的河流。“非非”的“非”是帮母微部字,在此我认为应读为明母同部的“浘”。《诗·邶风·新台》有“河水瀰瀰”,《韩诗》作“浘浘”,是形容流水盛满之貌。这几句诗歌,“非”、“依”押微部韵,“滔”、“浩”押幽部韵,用韵可以说是精严的。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18 18: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16-5-19 05:59 编辑

子居先生之《清华简<系年>解析》提出:降于西戎的曾人,很可能就是秦人。

此说很有道理。[11] 见《古字通假会典》第43页“潧与溱”条,齐鲁书社,1989年7月。秦襄公即位初,将其妹缪嬴嫁给戎人丰王为妻。但西戎仍大打秦族,可能是这个时期秦伯世被俘,后被送还。可能是投降了西戎。

此说能说通。但问题是同一篇《郑语》中出现过秦仲,用字不同,另人不敢确定。

888.png


降于西戎的曾人,又见于《国语》,以前学者即多有讨论,然终莫能定其为谁。笔者以为,此曾人很可能就是秦人。曾可通秦[11],且真部与蒸部相通之例,《古字通假会典》中多达十余例,说明二者在早期的语音关系是相当密切的。秦之先人本为伯夷之后,居于中原。其后有费昌,为成汤御,当夏桀之时。其后有仲衍,为太戊御。其后有戎胥轩之子中潏,保西垂。据《国语·郑语》:“申、缯、西戎方强,王室方骚,将以纵欲,不亦难乎?王欲杀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申人弗畀,必伐之。若伐申,而缯与西戎会以伐周,周不守矣!缯于西戎方将德申,申、吕方强,其隩爱太子亦必可知也,王师若在,其救之亦必然矣。王心怒矣,虢公从矣,凡周存亡,不三稔矣。”《国语·晋语一》:“申人、鄫人召西戎以伐周。周于是乎亡。”将其与《史记·秦本纪》:“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郦山之女,为戎胥轩妻,生中潏,以亲故归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复与大骆妻,生适子成。申骆重婚,西戎皆服,所以为王。王其图之。’于是孝王曰:‘昔伯翳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亦不废申侯之女子为骆适者,以和西戎。”对观,即不难看出,前者称“申、缯、西戎方强”、“缯于西戎方将德申”,后者称“申骆重婚,西戎皆服”。可见当时与申、西戎并强于西土的,显然就是秦人。在骊山之乱以前,秦人只有西垂大夫之职,而当骊山之乱以后,则一跃而成为与郑伯并称的秦伯,独霸于西土;清华简《系年》中的曾人则除了一叛之外,至周平王时即再未有闻。《史记·秦本纪》又称“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郦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其本所欲救者,是幽王抑或平王,亦颇语焉不详,凡此皆非常之处。所以,将这些材料对观可知,与申及西戎并称的《郑语》之缯、《晋语》之鄫、《系年》之曾,很可能即是秦人。盖关于骊山之乱的记录,唯载于周史,而在周室这唯一的记录中,把此事中的秦人记为了曾人,其后各国春秋史记故说,就都因循未改,所以才有了现在看到的状况。
前文已述,秦人自秦仲之时,似即已插手周室废立,而由清华简《系年》来看,“曾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盘乃灭,周乃亡。”则秦人很可能更是成为了幽王与平王对抗过程中的决定性扭转力量。秦人所降的西戎,也即西土之戎的泛称,其主体就是犬戎。犬戎为西申所招,文献多称周幽王为犬戎所杀,而非死于西申及平王之手,此点是史实抑或讳言,今恐已不可得考。然此事前后,秦人的大活跃,则是显而易见的。申侯于西周末期的政局运筹,亦可谓一望即知。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